工程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年薪制实施办法
建筑业工程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建筑业工程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一、前言建筑业是一个重要的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而建筑业工程人员作为建筑项目的核心力量,对于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质量保障起着决定性作用。
因此,建筑业工程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只有建立公正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才能激励工程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程质量,实现企业和员工共赢。
二、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客观公正原则。
薪酬管理应当以公平公正为原则,避免因主观因素造成薪酬差异,确保员工的权益受到尊重和保护。
2. 确定薪酬标准的科学性原则。
薪酬标准的确定要建立在科学、合理、客观的基础上,考虑到员工的工作职责、工作业绩、学历水平、工作经验等因素,确保薪酬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3. 灵活多样性原则。
薪酬管理应该具有一定的弹性,能够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 激励激励原则。
薪酬管理要能够充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员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和提高工作绩效。
5. 透明公开原则。
薪酬管理制度要公开透明,员工要清楚自己的工资构成和薪酬标准,以便员工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薪酬待遇。
三、薪酬管理的内容1. 薪酬结构(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员工的基本报酬,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工作岗位等因素确定。
(2)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因素确定的,是对员工工作表现的一种激励。
(3)奖金与福利:奖金是对员工在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的一种奖励,福利可以是公司提供的一些福利待遇,比如社保、医疗保险等。
2. 薪酬调整建筑业工程人员的薪酬调整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时间、学历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的,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3. 薪酬发放薪酬发放一般采取月发放的方式,一般在每月的固定日期向员工发放薪酬,确保员工的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4. 薪酬核算薪酬核算是指公司对员工的工资进行核算和管理,包括考勤、绩效考核等内容,确保员工的工资核算准确、公正。
(建筑施工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1 目的为建立与岗位、业绩和能力相配套的薪酬管理体系,在保持公司薪酬总体框架不变的基础上优化薪酬结构,为了更好地发挥薪酬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增强企业的外部竞争力和内部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特对公司原《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全体在册员工。
3 引用文件4 薪酬体系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经营风险等为主要依据,对不同岗位的职工分别制定不用形式的薪酬分配办法。
本公司薪酬体系形式分为三种,一种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适用的年薪制薪酬体系,第二种为一般员工适用的岗位薪点制薪酬体系,第三种为隶属工程部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人员适用的固定岗位工资薪酬体系。
4.1年薪制薪酬体系4.1.1适用范围公司中层管理岗位人员实施年薪制。
中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助理、副总经济师、副总工程师、各职能部室部长、副部长、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经理、书记、副经理、总工)。
4.1.2薪酬结构年薪制薪酬体系由基本年薪、业绩年薪和效益年薪三部分组成。
A基本年薪部分:基本年薪标准详见表1,按80%预支,按月发放。
剩余部分视公司实现利润情况进行发放。
若当年公司利润未出现亏损情况,剩余部分全额发放;若公司利润出现亏损,剩余部分进行扣减。
表1:中层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标准(万元/年)a基层单位经理以6万元作为业绩年薪考核基数,根据《基层单位、机关部门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执行,在次年春节前核发。
b职能部室部长以3万元作为业绩年薪考核基数,实际发放年度根据《基层单位、机关部门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结果执行。
月度可以预支,预支上限为1500元/月,差额部分在次年春节前核发。
c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岗位兼任基层单位经理职务的业绩年薪以6万元作为业绩年薪考核基数,不兼任的以3万元作为业绩年薪考核基数。
兼任基层单位经理职务的按照《基层单位、机关部门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年度考核执行;不兼任的年终由总经理考核确定,在次年春节前核发。
工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企业薪酬管理制度一、为到达劳资兼顾,互利互惠,予以员工合理旳待遇,根据下列原则制定本制度:1.为对旳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旳物质利益关系,调动员工积极性、发明性,推进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高企业技术水平,提高劳动生存率,根据岗位责任,在对员工能力及业绩进行考核旳基础上,予以必要旳薪酬。
2.寻求稳定、合作旳劳资关系原则:对企业旳优秀骨干人才在薪资合理分派旳基础上予以特殊考虑,以建立稳定、长期合作旳劳资关系。
3.员工薪资参照社会物价水平、企业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旳责任轻重、难易程度、绩效及工龄、资历等原因综合核定。
二、薪酬体制1.薪资原则:企业实行岗薪制,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旳原则。
每个岗位旳薪资原则,根据岗位旳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下等原因,由各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确定草案,交行政人事部汇总后,报企业总经理确定。
2.年薪制:享有年薪制旳员工由企业总经理确定(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1)薪制对象:企业聘任旳高层管理人员,有关旳高级技术、业务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
(2)年薪原则:由企业总经理根据业绩、能力、责任等原因确定,享有年薪制旳员工薪资由工资总额旳20%作为风险资金后,按月平均发放,年终根据工作完毕状况核算风险基金旳发放额发放给员工(以年终考勤、奖惩、绩效考核等根据)。
3.月薪制:享有月薪制旳员工由所在部门领导确定并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1)月薪制对象:除实行年薪制工资以外旳固定员工。
(2)月薪原则:由部门经理确定,行政人事部审核,企业总经理审批。
4.日工资制:施工工人。
日工资制工人不属于企业固定员工,日工资制工人工资原则根据工种不一样由工程部确定,经总经理同意执行。
5.企业固定员工分类:(1)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2)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工程总监、技术总监、水电工程师、项目经理(3)基层管理人员:各部门和项目部旳主管,包括现场主管、技术主管、财务部主管会计、资料主管、保安/后勤主管、行政主管、仓库主管等(4)专业技术人员:预算员、设计师、施工员、资料员、会计、出纳等(5)业务人员:采购员(6)行政后勤人员:文员、绘图员、仓管员、保安、杂工、炊事员、清洁工、锅炉工等三、薪资构造:固定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年资津贴+奖金+补助构成。
建设工程项目工资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工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工资问题,维护员工的权益,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工资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资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员工,包括工地现场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工资标准1. 本工资管理制度所指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福利待遇。
2. 工资标准根据员工的工种、岗位、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与当地市场接轨。
3. 工资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工资结算1. 工资结算周期为每月一次,于每月底结算上一个月的工资,并在次月底发放。
2. 工资结算应当及时、准确,不得随意拖欠员工的工资。
3. 工资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确保员工工资的安全性和及时性。
五、绩效工资1.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因素确定,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2. 绩效工资由项目管理部门进行评定和分配,确保工资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 绩效工资的发放应与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相符合,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
六、奖金1. 奖金的设置应当合理,既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又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
2. 奖金的发放应当公开、透明,让员工明确了解奖金的来源和分配规则。
3. 奖金的发放不得与其他福利待遇挂钩,应当独立计算与发放。
七、津贴1. 建设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各种临时性津贴,如高温津贴、加班津贴等,应当合理发放。
2. 津贴的发放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违法违规,以免引起纠纷。
3. 津贴的发放应当及时、完整,不得出现漏发、错发等情况。
八、福利待遇1. 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2. 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购买相关保险,确保员工的权益受到保障。
3. 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关注员工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九、违规处理1. 如果员工在工资问题上存在违规操作,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降薪、停薪、开除等处理措施。
工程项目管家薪酬制度
工程项目管家薪酬制度一、前言工程项目管家是负责监督和管理工程项目的重要角色,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因此,设计合理的薪酬制度对于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工程项目管家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探讨工程项目管家薪酬制度的设计与实施。
二、薪酬结构设计1.基本工资工程项目管家的基本工资应该与其职责和工作经验相匹配。
一般来说,经验丰富且表现优秀的工程项目管家应该获得更高的基本工资。
此外,基本工资的涨幅应与个人的工作表现和公司业绩挂钩,以激励工程项目管家更好地完成任务。
2.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对工程项目管家工作表现的奖励,可以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客户满意度、成本控制等指标来评定。
绩效奖金的发放应该有明确的标准和流程,以确保公平公正。
3.福利待遇除了工资和绩效奖金外,福利待遇也是工程项目管家薪酬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可以提供包括医保、住房补贴、节假日福利等在内的福利待遇,提高工程项目管家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4.晋升机制公司应该建立明确的晋升机制,为工程项目管家提供发展空间和职业提升的机会。
晋升应该根据工作表现和能力评定,避免随意性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5.培训计划公司应该为工程项目管家提供必要的培训计划,提升其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培训计划不仅能够提高工程项目管家的工作水平,还能增加其职业发展的机会和竞争力。
6.工作环境优秀的工程项目管家需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来发挥其最大潜力。
公司应该为工程项目管家创造一个和谐、开放的工作氛围,鼓励员工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三、薪酬管理实施1.确定薪酬标准公司应该根据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的资金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来确定薪酬标准。
薪酬标准应该是合理、公平、可持续的,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工程项目管家。
2.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公司应该建立明确的绩效考核制度,评估工程项目管家的工作表现和贡献。
绩效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管家的薪酬水平,激励其提高工作绩效。
3.定期调整薪酬标准公司应该定期审查和调整薪酬标准,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的发展需求。
建筑施工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一、为达到劳资兼顾,互利互惠,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则制定本制度:1、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岗位责任,在对员工能力及业绩进行考评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薪酬。
2、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对公司的优秀骨干人才在薪资合理分配的基础上予以特殊考虑,以建立稳定、长期合作的劳资关系。
3、员工薪资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绩效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二、薪酬体制1、薪资标准确定:公司依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确定个岗位薪资标准。
2、年薪制:由总经理确定年薪标准(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1)薪制对象:公司聘任的高层管理人员,相关的高级技术、业务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
(2)年薪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根据业绩、能力、责任等因素确定,享受年薪制的员工薪资由工资总额的30%作为绩效工资,其余70%按月平均发放,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核算绩效工资发放额(以年终考勤、奖惩、绩效考核等依据)。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员工由所在部门领导确定并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1)月薪制对象:除实行年薪制工资以外的固定在编员工。
(2)月薪标准:根据员工能力、岗位重要程度、难度确定,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4、日工资制:临时雇用的施工工人。
日工资制工人不属于公司固定员工,其工资标准由工程部拟定,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公司固定员工分类:(1)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2)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项目经理(3)专业技术人员:造价师、设计师、工程师、预算员、绘图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会计、出纳等(4)业务人员:市场开发人员、采购员(5)行政后勤人员:文秘、仓管、保安、杂工、清洁工等三、薪资结构:固定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组成。
项目部劳动工资分配
xxx项目部工资分配管理办法第一条项目部工资分配形式: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管理层员工实行岗薪制。
第二条项目部领导班子年薪制的范围:项目经理、书记、副经理、总工。
年薪制支付的基本条件是:项目部不亏损,且货币回笼率达到80%,现款上缴率达到70%。
年薪制由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组成。
基本年薪:工程造价2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项目经理最高基本年薪不超过12万元;工程造价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项目经理最高基本年薪不超过10万元;工程造价不足1亿元的项目经理最高基本年薪不超过8万元。
项目书记比照项目经理执行,项目部其他领导成员按项目经理的80%执行。
第三条项目经理年薪制的考核分配:年薪制实行“年度考核预分配、项目竣工考核清算”的方式。
1、年度考核预分配,其中:(1)基本年薪:实行“月预支、年度预分配”的办法。
月预支:对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实行月预支生活费制度,月生活费标准:项目经理、书记4000元,副职3400元。
(2)效益年薪:实行“半年考核预支、年度预分配”的分配办法。
2、项目竣工考核清算。
项目竣工考核总清算分初步清算和最终清算。
(1)初步清算分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清算。
(2)最终清算根据结果,对项目经理的效益年薪多退少补。
3、项目工期不满一个完整年度的工程项目,产值按照年度折算年产值,用折算年产值计算项目经理的基本年薪。
4、项目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效益年薪按人均不超过项目经理的75%执行,具体由项目经理提出分配方案,分公司班子成员讨论审议后分配。
5、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风险抵押金按项目一次性上交分公司财务科,分年度进行考核。
年度发生亏损,按比例没收当年度风险抵押金;项目最终考核不亏损,全额返还风险抵押金;项目最终考核出现亏损,风险抵押金不予返还。
6.风险抵押金标准:工程造价2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项目经理6元;工程造价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项目经理5元;工程造价不足1亿元的项目经理4元。
项目书记比照项目经理执行,项目部其他领导成员按项目经理的70%执行。
项目经理薪酬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薪酬管理办法公司架梁项目经理薪酬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适应企业发展要求的内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程项目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项目盈利能力,根据局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是依据架梁项目生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确定和支付项目经理薪酬的分配制度。
第二条项目经理薪酬由年薪与项目期绩效奖惩组成。
第三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项目经理,班子其他成员纳入考核范围。
XXX书记按项目经理的薪酬标准执行;总工程师按项目经理薪酬标准的90~95%执行;其他项目班子成员按项目经理薪酬标准的85~90%执行。
第四条实行项目经理薪酬应遵循的原则:1、坚持项目经理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兼顾按劳分配的原则;2、坚持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3、加强监督管理,坚持先考核后兑现发放的原则;4、确保考核完成,超奖欠罚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标准研究参考.第五条年薪年薪由年基本薪酬、指标挂钩奖罚金组成,即:年薪=年基本薪金±指标挂钩奖罚。
一、基本薪金项目司理年基本薪金:14万元/年。
二、指标挂钩奖罚金一)产值指标奖:1.按项目年度计划规模及施工难度确定产值指标系数。
完成计划时,以2万元为基数乘以对应系数计算产值指标奖。
产值及对应的产值指标系数为:3000万元以下:0.6;3000(含)~4000万元:0.7;4000(含)~5000万元:0.8;5000(含)~6000万元:0.9;6000(含)~7000万元:1.0;7000万元及以上:1.1.2.超额完成计划时,再按实际完成数与计划数的差额的0.05%奖励。
3.未完成计划时,按计划数与实际完成数的差额的0.05%扣罚。
二)资金上缴额绩效1.完成年度资金上缴计划的。
奖励1万元。
2.超额完成计划时。
再按实际完成数与计划数的差额的.研究参考.3.未完成计划时。
按计划数与实际完成数的差额的0.05%扣罚。
三)其他挂钩指标奖罚1、平安指标1)整年无伤亡事故的奖励项目司理5000元;2)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项目经理年基薪标准扣减10%;3)产生较大以上平安事故的,扣罚项目司理5000元,取消项目司理年基薪及一切指标奖,并按局、公司有关划定处理。
工程单位薪资管理制度
工程单位薪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工程单位薪资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单位所有员工,包括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办公人员等。
第三条工程单位薪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劳分配、按贡献分配、按能力分配的原则确定薪资水平。
第四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薪资管理机制,明确薪资管理职责和权利,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五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薪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薪资数据真实可靠。
第二章薪资组成第六条工程单位薪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和福利待遇等组成。
第七条基本工资是指员工按照单位规定的岗位等级、工作年限等确定的固定工资金额。
第八条绩效工资是指员工根据工作表现、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的绩效工资。
第九条年终奖是指员工根据全年工作表现、单位发展情况等因素确定的年终奖金。
第十条福利待遇是指单位给予员工的各种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
第三章薪资核算和发放第十一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薪资核算和发放机制,确保薪资核算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薪资核算应当以月为单位,按照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绩效表现等确定薪资金额。
第十三条薪资发放应当按照工程单位规定的发放时间和方式进行,确保员工薪资及时发放。
第十四条员工的薪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发放,禁止以其他形式发放薪资。
第四章薪资调整第十五条工程单位应当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市场行情等因素,定期进行薪资调整。
第十六条薪资调整应当经过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报财务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员工有权申请薪资调整,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做出合理决定。
第五章薪资保密第十八条工程单位对员工的薪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禁止向外泄露。
第十九条员工离职时,工程单位应当及时清算薪资,并保证员工薪资信息不外泄。
第六章罚则第二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工程单位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等处罚。
《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薪酬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十二人〔2016〕95号关于印发《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薪酬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经2016年4月6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薪酬分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2016年4月29日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薪酬分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公司部工资结构,完善部分配制度,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根据集团公司《中铁十局集团各子(分)公司薪酬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中铁十人[2016]52号)有关规定及建立与市场接轨的分配体系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一、坚持责任、利益、风险相一致,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将员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经济效益挂钩。
三、坚持以岗定酬原则。
员工的劳动报酬与所在岗位、所任职务的责任大小、技术含量、工作繁简紧密结合,充分体现岗位的差别。
四、坚持易岗易薪、薪随岗动的原则。
员工的岗位工资随员工岗位变动而调整。
五、坚持工资总额使用控制的原则。
六、坚持分配向一线员工倾斜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分配形式第三条公司对员工薪酬分配实行分类分层考核和管理。
集团公司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实行岗薪制;社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比照公司机关部门正副职实行岗薪制;社管中心部科室及基层网点比照公司机关部门所属部科室实行岗薪制;公司对所属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期薪制);公司对所属单位的管理、生产、服务员工(不含实行年薪制人员)实行岗薪制。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制:执行局有关规定;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岗薪制:即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业绩工资、效益工资)、辅助工资(工龄工资、生活保障工资、政策性补贴、特殊奖励)三个单元组成;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制(期薪制):执行《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年薪制管理办法》(中铁十二人[2014]21号)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一、为达到劳资兼顾,互利互惠,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则制定本制度:1、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岗位责任,在对员工能力及业绩进行考评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薪酬。
2、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对公司的优秀骨干人才在薪资合理分配的基础上予以特殊考虑,以建立稳定、长期合作的劳资关系。
3、员工薪资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绩效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二、薪酬体制1、薪资标准确定:公司依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确定个岗位薪资标准。
2、年薪制:由总经理确定年薪标准(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1)薪制对象:公司聘任的高层管理人员,相关的高级技术、业务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
2)年薪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按照业绩、能力、责任等因素肯定,享受年薪制的员工薪资由工资总额的30%作为绩效工资,其余70%按月平均发放,年终按照工作完成情况核算绩效工资发放额(以年终考勤、奖惩、绩效考核等根据)。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员工由所在部门领导确定并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1)月薪制对象:除实行年薪制工资之外的固定在编员工。
2)月薪标准:根据员工能力、岗位重要程度、难度确定,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4、日工资制:临时雇用的施工工人。
日工资制工人不属于公司固定员工,其工资标准由工程部拟定,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公司固定员工分类:1)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2)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项目经理3)专业手艺人员:造价师、设计师、工程师、预算员、绘图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会计、出纳等4)业务人员:市场开发人员、采购员5)行政后勤人员:文秘、仓管、保安、杂工、清洁工等三、薪资结构:固定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组成。
工程单位薪资制度管理规定
工程单位薪资制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约束工程单位薪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单位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工程单位薪资制度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业绩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薪资水平。
第四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绩效考核机制,确保员工的薪资能够与工作业绩相对应。
第五条工程单位应当定期对员工的薪资进行调整,确保薪资水平与市场行情相适应。
第六条工程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拖欠员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借口扣减员工工资。
第七条工程单位应当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调整员工的薪资,不得降低员工的薪资水平。
第八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薪酬激励机制,鼓励员工通过提高绩效来增加薪资收入。
第二章薪资结构规定第九条工程单位薪资结构应当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第十条基本工资是员工在工程单位工作所应得的固定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第十一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来确定的,绩效考核结果优秀的员工将获得相应的绩效工资奖励。
第十二条工程单位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确定薪资水平,确保每个员工的薪资合理。
第十三条工程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员工的福利待遇,不得以任何形式拖延或搁置员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职务工资制度,标准化员工的工作职责和薪资水平。
第十五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确保员工的工作绩效能够被公正评价。
第三章薪资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薪资管理制度,明确薪资管理的程序和责任。
第十七条薪资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私自调整员工的薪资。
第十八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薪资调整机制,定期对员工的薪资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薪资查询制度,员工可以随时查询自己的薪资情况。
第二十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奖惩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奖励和惩罚。
建设工程企业薪酬制度
建设工程企业薪酬制度
薪酬制度的构建需基于岗位价值和个人贡献。
建设工程企业应详细分析各岗位职责,进行岗位评估,确立不同岗位的基础薪资水平。
例如,项目管理、设计、施工等关键岗位因其对项目成功的重要性,通常会享有较高的基础薪水。
同时,个人的能力、经验和绩效也应作为薪酬调整的重要考量因素。
薪酬结构应包含固定工资与变动工资两部分。
固定工资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变动工资则与企业经营状况和员工个人业绩挂钩,以奖金、提成或股权激励等形式体现。
这种结构不仅确保了员工的稳定收入,也增强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对企业的忠诚度。
福利待遇是衡量企业吸引力的另一重要指标。
除了法定的五险一金外,企业可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和员工需求,提供补充医疗保险、年终奖、节日福利、员工培训、职业发展规划等多样化福利。
这不仅能提升员工的满意度和归属感,还能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树立良好的雇主品牌。
透明公正的薪酬管理制度对于维护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公平感至关重要。
企业应确保薪酬政策的透明度,建立明确的薪酬晋升通道和绩效评价体系。
通过定期的绩效评估,让员工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薪酬之间的关联,从而激发他们追求更高成就的动力。
薪酬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需要与企业的整体战略紧密结合。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企业发展阶段的不同,薪酬制度也需要不断调整优化。
企业应定期审视薪酬体系的有效性,确保其能够支持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并适应行业趋势和人才市场的变化。
工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
工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工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工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以薪资为杠杆鼓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高的价值是人力资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此,特做规定如下:第一条根本原那么第1款本公司的薪资分配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并兼顾公平的三个根本原那么。
第2款根据鼓励、高效的原那么,在薪资分配中要把职工的收入与其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及工作业绩挂钩,实行浮动考核。
第3款根据简单、实用的原那么,公司在建立平等竞争、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及相应的岗位职务系列根底上,倡导实行岗位薪点薪资制以及其他符合公司消费经营实际需要的薪资分配方法。
第二条管理规那么第1款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四权一体化的原那么,公司总部各类人员、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经理、副经理以及其他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员工的薪资分配统一由总公司人力资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薪点薪资制。
第2款各分公司、事业部聘任的人员薪资分配方法由聘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第3款总公司的年度实发薪资总额由董事会决定。
总公司人力资部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对总公司的年度薪资总额与总公司年度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实行浮动管理。
第4款总公司对所属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行浮动考核管理。
并要求各分公司、事业部对所属单位实行工效挂钩考核管理。
第三条薪资总额的管理第1款总公司的年度薪资总额方案由总公司人力资部根据总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施行总量管理。
薪资总额及经济指标的核定分别由总公司人力资部和监控部负责,由人力资部汇总后于执行年度前两个月度内报公司总经理审定,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施行。
第2款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均要严格执行总公司年度分解方案。
超工挂钩指标支付薪资或未经公司总部批准在薪资总额外向员工个人发放钱物,均应视为越权行为,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责任人还要受到经济处分。
第四条薪资总额及效益指标基数的核定第1款全公司的薪资总额挂钩基数以各单位实际发生薪资总额的汇总额为根底加以调整确定。
工程员工工资薪酬管理制度
工程员工工资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旨在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工资分配机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资结构公司工程员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部分构成。
其中,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资历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与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完成的项目任务挂钩;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餐费补助等;奖金则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个人贡献进行发放。
三、工资发放1. 基本工资按月支付,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至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2. 绩效工资按季度评估,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在下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发放。
3. 津贴补贴根据公司规定和员工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或发放。
4. 奖金在年终根据公司整体业绩及员工个人贡献进行评定,并在春节前一次性发放。
四、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工资薪酬管理的核心环节,公司将建立一套公正、透明、可操作的考核体系。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等方面。
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员工的绩效工资和奖金发放。
五、薪酬调整公司将根据市场行情、公司经营状况和员工个人表现适时调整薪酬水平。
薪酬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晋升加薪、岗位变动引起的薪资变化、年度普调等形式。
六、福利待遇除了工资薪酬之外,公司还为员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职业培训等福利待遇,以提升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七、其他规定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可能会影响其薪酬福利。
工程施工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工程施工管理人员薪酬制度一、前言工程领域是一个与国民经济发展密不可分的行业,而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是工程项目管理和实施的主要力量,他们对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合理设定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不仅是对其工作贡献的认可,更是促进其积极工作的保障。
二、薪酬制度的设计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薪酬设计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即根据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量、工作难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薪酬水平,保证同岗位、同职务、同工作表现的员工能够获得相应的薪酬待遇,避免因其他非工作因素导致薪酬不公平。
2. 激励鼓励原则薪酬制度旨在调动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因此应该设定一定的激励机制,对那些表现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加薪,以激励其更加努力地工作。
3. 稳定可持续原则薪酬制度设计应该基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济状况,既要保证员工的合理收入水平,又要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
因此,薪酬制度必须合理平衡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注重长期发展和稳定性。
4. 可操作性原则薪酬制度设计应该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即能够实施和执行起来,同时便于管理和评估。
制度设计要避免复杂繁琐,要直观易懂,能够得到员工的理解和认可。
三、薪酬构成及考核标准1. 薪酬构成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各种津贴和福利待遇等几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工作职责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来确定的,表现优秀的员工将获得相应的奖金奖励。
(3)津贴和福利待遇:包括岗位津贴、职务津贴、交通补贴、餐补等各类津贴,以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2. 考核标准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应该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内容。
考核方式可以采取360度评价、目标管理、KPI指标等形式,对员工进行全面评估和综合考核。
工程施工单位薪酬核算制度规定
工程施工单位薪酬核算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单位薪酬核算工作,促进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施工单位,具体包括各类建筑、水利、公路、桥梁、电力、石油、化工等单位。
第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员工薪酬水平,确保员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第四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薪酬核算制度,明确工资核算标准和流程,加强薪酬管理,保证工资支付准确、规范。
第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员工薪酬信息保护,严格保密员工薪酬信息,不得泄露、传播。
第六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薪酬核算监督机制,定期进行薪酬核算审计,确保薪酬核算工作规范。
第二章薪酬核算标准第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员工岗位、工作性质、工作量、绩效等因素合理确定薪酬核算标准,制定薪酬核算规则。
第八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员工最低工资标准,保证员工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员工实际工作表现、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员工加班、夜班等工作情况,支付加班工资、夜班工资等津贴。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员工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合理分配企业利润、年终奖金等福利。
第三章薪酬核算流程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薪酬核算流程,明确薪酬核算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建立相应的薪酬核算数据库。
第十三条薪酬核算流程应当包括员工信息录入、考勤记录汇总、薪酬计算和核对、工资支付等环节,确保薪酬核算准确、及时。
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薪酬核算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薪酬核算风险,保证薪酬核算结果正确。
第四章薪酬核算管理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薪酬核算管理制度,明确薪酬核算管理职责和权限,加强薪酬核算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薪酬核算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薪酬核算效率,降低薪酬核算成本。
工程项目负责人薪酬制度
工程项目负责人薪酬制度一、引言工程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建设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其薪酬制度对于激发负责人积极性、提高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特点和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出发,探讨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薪酬制度,以期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二、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特点1. 责任感强:工程项目负责人需要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全面负责,责任重大。
2. 专业技能要求高: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和专业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各种管理方法和工具。
3. 沟通协调能力:工程项目负责人需要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进行有效沟通,协调各方利益,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4. 应变能力:工程项目负责人在面对项目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时,需要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
5. 持续学习:工程项目负责人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以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需求。
三、工程项目负责人薪酬制度的设计原则1. 公平性:确保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薪酬与其工作职责、工作成果和市场行情相匹配,体现公平原则。
2. 激励性:通过设置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激发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程质量。
3. 合理性:薪酬制度应符合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既要体现负责人的工作特点,又要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
4. 动态调整:根据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薪酬制度。
四、工程项目负责人薪酬制度的构成及比例1. 基本薪酬:根据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职级、工作经验和能力,设定合理的基本薪酬水平。
2. 绩效薪酬:根据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的工作成果,给予相应的绩效薪酬。
3. 激励薪酬:包括任期激励和项目完成激励等,根据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表现和项目成果,给予相应的激励薪酬。
4. 福利待遇: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购房补贴等。
五、工程项目负责人薪酬制度的实施与监管1. 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薪酬构成、发放标准、调整机制等,确保薪酬制度的实施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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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使分局、项目负责人和职工三者利益有机结合。
(一)激励与约束并重,责任、风险和利益相匹配的原则,使项目负责人的利益与本项目的经营成果挂钩,效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坚持实现项目全面履约并促进经营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项目部(工区)领导班子成员,包括:项目经理(专职书记、工区主任)、副经理(副主任)、三总师。
对上述项目负责人的薪酬,在项目责任期内实行年薪制。
只有与分局签订了《项目责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项目部(工区),其项目负责人才能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年薪构成及确定第三条年薪构成项目负责人的年薪由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
第四条基础年薪的确定(一)基础年薪的确定原则基础年薪是项目负责人年度的基本收入,主要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人力资本价格。
基础年薪主要根据工程局对三分局党政正职负责人基础年薪、三分局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所在项目合同产值规模、施工工期、施工难度等经营管理难度因素综合确定。
(二)项目负责人正职(项目经理或工区主任)基础年薪的确定。
在建项目负责人正职(项目经理或工区主任)基础年薪确定表基础年薪基础年薪年度产值基数区间工程类别类别(元/ 年)(万元 / 年)一类43000× M≥ 8000二类40000× M6000—8000三类39000× M4000—6000地面工程和地下工程四类38000× M2000—4000五类37000× M< 2000表中 M为经营难度系数,M=(M1×50%+M2×50%)× M3。
M1=1+[(当年产值 - 所处年度产值基数区间的下限值)÷2000]×0.1,最高取 1.1 ,当年产值单位为万元/ 年;M2为工程类别系数,地面工程取 1.0 ,地下工程取 1.05 ;M3为项目部类别系数,直接对外的一级项目部取 1.0 ,局管项目部下属工区取 0.95 。
工程类别只分地面工程和地下工程(以项目的主体建筑物确定);项目部类别只分直接对外的一级项目部和工程局管项目部下属工区。
年初,以当年计划产值、工程类别和项目部类别预定当年的基础年薪。
年度终了,按当年实际完成产值、工程类别和项目部类别核准当年的基础年薪。
当一个项目同时有多个合同,当年计划产值和当年实际完成产值均以累加计算。
(三)项目部其他负责人的基础年薪的确定(1)在项目部任职的分局副职以上领导(含副职和三总师)的基础年薪按《中国水电七局授权经营单位负责人年薪制实施办法(试行)》“局发[2005]90 号”文规定发放。
(2)主持工作的常务副经理基础年薪按项目部正职的标准计发,项目副经理(含三总师)基础年薪按该项目部正职标准的85%计发。
(3)若是分局副职以上领导任项目正职的,项目其他负责人的基础年薪只能按本项目设定的项目经理基础年薪标准核定,不得按分局副职以上领导的基础年薪标准核定。
第五条绩效年薪的确定(一)绩效年薪的确定原则绩效年薪是对项目负责人经营业绩的奖励 , 根据所在项目的经营业绩和专项责任制 (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安全质量责任制 ) 的考核结果确定。
经营业绩考核按照分局制订的《水电七局第三分局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期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执行,专项责任制自成体系进行考核。
(二)项目负责人正职(项目经理或工区主任)绩效年薪的确定程序及计算(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确定初步绩效年薪。
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套入《初步绩效年薪计算表》,计算得出初步绩效年薪。
初步绩效年薪计算表绩效年薪年度经营业绩绩效年薪最高初步绩效年薪考核实得分初步绩效年薪速算式类别限额(元/ 年)区间(元 / 年)(K)一类120≥K>10090000初步绩效年薪 =[ 一类绩效年薪最( 68000—高限额 - (120-K)× 1100 ]× G90000)× G二类100≥ K> 8065000初步绩效年薪 =[ 二类绩效年薪最( 47000—高限额 - ( 100-K)× 900]×G65000)× G三类80≥K>6045000初步绩效年薪 =[ 三类绩效年薪最( 31000—高限额 - (80-K)× 700]× G45000)× G四类60≥K>5030000初步绩效年薪 =[ 四类绩效年薪最( 24000—高限额 - (60-K)× 600]× G30000)× G五类50≥ K000上表中“ G”为年度产值规模系数,在同等业绩考核得分的情况下,年度完成产值规模不同,其产值规模系数“G”也不相同,具体年度产值规模系数如下表:年度产值规模系数表序号年度完成产值规模年度产值规模系数“ G”(万元 / 年)1≥8000 1.4026000— 8000 1.3034000— 6000 1.2042000— 4000 1.105<2000 1.00(2)年度专项责任制考核得分确定部分初步绩效年薪的兑现率。
当年初步绩效年薪的10%按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确定兑现率,10%按安全质量责任制考核结果确定兑现率。
兑现率 =(年度专项责任制考核得分÷100)× 100%。
(3)确定绩效年薪绩效年薪 =初步绩效年薪× (80%+10%×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确定的兑现率+10%×安全质量责任制考核确定的兑现率)。
( 4)一票否决每年初分局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根据《责任书》分解核定当年综合上缴费用指标,每年度各项目部(工区)向分局综合上缴费用的实现率必须在85%以上,其他专项费用如设备两金一费、职工养老保险、住房公积基金及内部往来等上缴费用指标的实现率必须达到 100%,否则,对绩效年薪实行“一票否决”,即绩效年薪为零。
( 5)处罚当年综合上缴费用的实现率低于60%(不包含 60%),尽管其他专项费用如设备两金一费、职工养老保险、住房公积基金及内部往来等上缴费用指标的实现率已经达到了100%,项目负责人除了绩效年薪为零外,分局还给予项目负责人 2000元至 10000元不等的罚款。
具体处罚标准:(1)对项目负责人正职(项目经理或工区主任)的处罚标准: 60%>综合上缴费用实现率≥ 50%时,罚款 2000元; 50%>综合上缴费用实现率≥ 40%时,罚款4000元;40%>综合上缴费用实现率≥ 30%时,罚款 6000元;综合上缴费用实现率< 30%时,罚款 10000元,并追究其他责任;( 2)对项目部其他负责人的处罚标准,按正职(项目经理或工区主任)罚款的70%进行处罚。
(三)项目其他负责人绩效年薪的确定其他负责人绩效年薪按正职的 50%— 80%,其他负责人考核体系参照《分局机关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由各项目自行考核,提出具体意见,报经分局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超额利润分成奖励第六条为了建立对项目经营者给予中长期激励的机制,依据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奖励挂钩的原则,分局对在建项目在责任期实现超额利润进行分成奖励,并实行年度预兑现;在项目内部,超额利润奖励分配给项目负责人和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员。
5第七条超额利润的确定责任期(年度)超额利润=责任期(年度)实际实现利润- 责任期(年度)应实现利润。
上式中,责任期(年度)应实现利润 =责任期(年度)实际产值×责任期(年度)应实现的产值利润率。
责任期(年度)应实现的产值利润率在《项目负责人责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中载明。
责任期(年度)实际产值和实际实现利润经过分局审计确认。
第八条超额利润分成奖励额和年度预兑现额的确定责任期超额利润分成奖励额=责任期超额利润×超额利润分成奖励比例。
年度预兑现额 =年度实现超额利润×超额利润分成奖励比例× 40%。
超额利润分成奖励比例为 6-15%,具体比例由分局根据当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统一考核评议后确定,分成奖励额上不封顶,最低为0。
第九条超额利润分成奖励在项目经理部(工区)内部的分配超额利润分成奖励额(在责任期终了之年以前,为年度预分配额)的60%奖励项目负责人, 40%奖励项目经理部其他人员。
上述前一部分对各个负责人分配,按其实际所得年薪占全部项目负责人实际所得年薪总额的比率分配。
后一部分由项目经理部(工区)制定分配办法,报分局批准后执行。
年度分成奖励预兑现额在项目经理部内部(工区)对个人的分配,即为个人获得的年度奖励,在责任期终不再调整。
责任期终了之年,则按最终结清的尚应兑现的可分配额对个人进行分配,其具体分配办法由项目部(工区)制定,报分局批准后执行。
6第四章年薪及超额利润分成奖励兑现第十条基础年薪兑现(一)当年年初,分局按照本办法规定,预定各项目负责人正职(项目经理或工区主任)的基础年薪;进而由各项目部依据本办法预定其他负责人的基础年薪,并报分局批准。
预定的基础年薪应予公布。
(二)年度终了,分局按照本办法规定,核准各项目负责人正职(项目经理或工区主任)的基础年薪;进而由各项目部依据本办法核准其他负责人的基础年薪,并报分局批准。
核准的基础年薪也应予公布。
(三)基础年薪由项目部按照预定的基础年薪标准分月平均支付;年终按核准的基础年薪,多退少补。
基础年薪计入本项目经理部的工资总额。
第十一条绩效年薪兑现当年绩效年薪的 8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兑现;逐年剩余的 20%待责任期结束后按《三分局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责任期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规定,经考核确定兑现率和兑现额,兑现与项目经理部(工区)的竣工结算办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进行挂钩。
项目负责人正职的绩效年薪由分局支付,项目负责人正职除了在项目部领取基薪以外,不得在项目部领取任何绩效工资或奖金;项目其他负责人的绩效年薪由项目经理部(工区)支付,并计入项目经理部(工区)工资总额。
第十二条超额利润分成奖励的兑现(一)超额利润分成奖励额由分局从项目经理部(工区)上缴的超额利润中提取,并兑现支付给项目经理部(工区)。
(二)年度预兑现额在年度终了考核后兑现。
(三)责任期终了,以确定的责任期超额利润分成奖励额为准,在扣除以前年度预兑现累计额以后兑现(兑现与项目部的竣工结算办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进行挂钩)。
当确定的责任期超额利润分成奖励额低于以前年度预兑现累计额时,预兑现超过部分由分局向项目收回。
第十三条在项目负责人岗位任期不足一年的,按任期时段占全年时间的比例折算绩效年薪及超额利润分成奖励额。
在本项目负责人岗位间变更岗位的,按不同岗位的不同标准和不同任职时段占全年时间的比例分别折算年薪及超额分成奖励额,并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