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薪酬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施工企业薪酬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薪酬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指专门从事建筑物与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建筑施工企业薪酬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建筑施工企业薪酬制度
随着建筑企业用人制度改革的深化,薪酬改革问题越来越成为影响人才配置进而影响建筑企业改革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建筑业薪酬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的思路和建议,以促进建筑业薪酬制度的改革和进一步完善。
一、建筑业薪酬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薪酬制度过于繁杂,按不同岗位特点的薪酬体系还未形成
建筑业中大型企业多为国有企业,经历了国家的历次薪酬制度改革,不免残留了一些历史痕迹,造成了现在结构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计件工资制、技术等级工资制、项目承包制、年薪制等多种薪酬制度并存的现象。据《北京建筑业2013年薪酬市场调查报告》中的数字,按岗位类别来统计,如管理人员、项目部工人、项目经理,目前并行的薪酬制度分别可达六、七种之多。如项目经理,目前实行项目承包制的占28%,实行结构工资制和年薪制的各占19%,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的占13%,实行岗薪制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各占9%,实行谈判工资制的占3%。这种现象造成了企业内部薪酬标准不统一,付薪依据不明确,薪酬调整不好操作的问题。
2.薪酬不能体现员工的企业内部相对价值的大小
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观念影响下,企业经常使用简单的方法如学历、工龄、行政职务等确定薪酬。这种分配方式使“按劳分配”成为表面形式,员工的薪酬倾向于平均化,不能体现员工在企业内部的相对价值,无法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薪酬的激励效果差。
3.高级蓝领薪酬水平偏低,与白领平均薪酬水平存在倒挂现象
过去,由于我国的高等教育规模小,大专以上的人才稀缺,企业在工资分配上向白领人才倾斜,而蓝领工人工资收入水平则较低。尽管后来劳动保障部门调整了政策,高级技工的工资待遇可以比照工程师,高级技师的工资待遇可以比照高级工程师,但目前企业中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相差仍较大,在工资分配中“承认学历不承认实际能力”的问题仍普遍存在。据《北京建筑业2002年薪酬市场调查报告》中的数字,管理人员中薪酬水平最低的行政管理人员平均年薪为31284元,蓝领技术工人中薪酬水平最高的水暖工平均年薪为26253元。蓝领薪酬最高水平与白领薪酬最低水平倒挂5031元。这种薪酬错位导致了建筑企业中缺乏一线专业技术工人,高级蓝领职位空缺,而管理职位挤破头的现象,对企业急需的高级蓝领队伍发展壮大极为不利。
4.薪酬的市场决定机制还未形成,存在着员工薪酬和市场价格不相符的现象
建筑业与IT、医药、消费品等行业相比,市场化程度较低,相对比较封闭。在薪酬策略上不太重视“对外具有竞争性”,长期以来沿用企业内部的分配标准,导致了员工薪酬和市场价格脱轨的问题。有些简单劳动岗位的薪酬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有些复杂劳动岗位的薪酬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造成了企业想淘汰的人淘汰不出去,企业想留的人留不住,企业想引进的人才引不进来。企业和职工队伍的优胜劣汰机制及市场选聘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据《北京建筑业2002年薪酬市场调查报告》中的数字,总经理年薪最低39480元,与市场平均价格年薪155792元的偏离度达到73%;项目经理最低年薪19530元,与市场平均价格70724元的偏离度达到71%。随着北京建筑业市场规模的扩大,企业间人才争夺之战愈演愈烈,建立薪酬市场决定机制已势在必行。
5.薪酬没有和考核联系起来,浮动工资“浮而不动”
大多数企业在薪酬结构中都按固定工资、浮动工资、津贴补贴等来设计。固定工资和津贴补贴是薪酬中相对稳定的部分,浮动工资是薪酬中可变部分,与员工的绩效挂钩,按绩效考核结果来计发。但在
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企业都没有完整的考核制度,或考核工作流于形式,将浮动工资当成了每月必发的奖金,使浮动工资“浮而不动”,形成了新一轮的平均主义。
6.分配方式比较单一,长期激励不足
如果对员工长期激励不足,没有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很难使员工为企业长期发展和长远利益着想。从目前状况看,薪酬激励方式主要是工资和奖金,对资本要素、劳动要素、管理要素、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方式使用较少,特别是对劳动要素、管理要素、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方式重视程度不够。人力资本的概念虽已引入,但人力资本登上历史舞台还是可望而不可及,人力资本的价值不能得到体现。对资本要素参与分配方式虽然认识到位,但占薪酬总额比重太少。主要原因是:建筑企业所有制结构改革还不到位,国有独资企业仍为建筑业主要构成,股份制企业大多是1999年以后改制的中小企业,在经营规模和经营效益上与国有大型建筑企业存在差距,而且从建筑业整体利润水平考虑,北京建筑企业2002年产值利润率不到2%,远远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这么低的剩余价值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可想而知。
二、改革的思路和对策
1.理顺薪酬体系,建立适应不同群体的多元化分配机制
建筑企业管理环节多,涉及的岗位多,单一的工资制度不能符合所有岗位的特点和要求,不能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因此在实行岗位工资制的基础上,应根据岗位的特殊性,建立不同群体的多元分配机制,以有效激励各类岗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1)岗位绩效工资制,是适合于管理人员和工人的薪酬制度。岗位效益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岗位工资是在进行岗位测评的基础上,合理量定岗位的相对价值后确定的。它可以解决薪酬的“对内公平性”。绩效工资是体现收入高低与员工绩效挂钩的部分,能升能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应掌握好以下原则:第一,明确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第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2)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薪制是首选的薪酬制度。年薪制的核心内容是将高层经理的个人收益,与企业收益牢牢捆在一起,使他们
享有部分剩余索取权,让其一揽子年薪取决于整个公司的经营绩效。同时,按不同等级的经营管理层次,形成相应人员的年薪类型和结构。从而通过年薪制的激励和约束功能,充分激发高层经理努力的动机,并波及、推进其他各层级经理的行为,促成全体经理人员尽其努力为股东谋取利益。通常经营者的年薪可以包括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和福利、一般激励性报酬、长期激励性报酬,以及其他各种奖金等。
(3)项目工薪制是适合于项目经理的薪酬制度。建筑企业的项目管理特点是:涉及的环节多,不可控因素多。工作周期长,涉及的人、财、物、设备等资源多,成本控制难。按照建设部提出的“推进建筑业企业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项目经理责任制;建立和完善项目成本核算制度;按照优化和动态的原则组建项目管理班子”的指导思想来设计项目经理的薪酬制度。项目工薪制的主要内容是以单位工程项目为计薪对象,以全面履行建设单位和承包施工单位法人之间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为目标,以加强项目全面管理为手段,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依据承包工程的最终管理成果确定工薪的一种分配制度。项目工薪包括月度基本工薪和效益工薪两部分。
(4)谈判工资制。对重点岗位的技术管理人才和短缺人员,通过适当提高待遇,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发挥他们的作用。实施方式是企业与本人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下,明确岗位职责、目标要求和薪酬待遇等内容。
2.建立技术与管理并重多种发展通道的薪酬体系
在这种薪酬体系下,只要员工的技术、能力提高,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在薪酬设计中建立企业核心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通道,如工程系列、经济系列、财务系列,特别是建立蓝领工人技师的薪酬晋升通道。这样可以解决薪酬水平高低主要取决于行政职务以及白领与蓝领的薪酬倒挂问题。只要员工注意发展企业所需要的技术和能力就可以获得薪酬的增加,而不必斤斤计较职务晋升,不愿当蓝领。向职工传递以绩效和能力为导向的企业文化,鼓励员工学习、钻研技术。
3.建立以市场价格为决定基础的薪酬机制
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外部市场成为企业薪酬管理体系设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