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
1.目的
为了是施工作业人员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保障作业人员的身心健康,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
3.职责
3.1安全管理科
3.1.1指导并督促项目开展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工作。
3.1.2负责收集项目现场危险告知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生产安全副总经理汇报。
3.2项目副经理或安全总监
3.2.1组织项目工程技术部及安全质量部对施工人员进行危险告知,并经常深入施工人员中,了解其对作业危险性掌握状况。
3.3项目工程技术部
3.3.1项目工程部要对施工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向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
3.4项目安全质量部
3.4.1在作业场所设置危险告知牌。
3.4.2督促工程技术部进行危险告知交底工作。
3.5作业班组
3.5.1负责组织管辖人员接受风险告知,并要求根据具体内容进行学习。
4.规定和要求
4.1项目部应当为作业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安全与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2项目部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如实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4.3风险告知书具体内容为(详见样表1)
4.3.1、明确作业人员在本项目的从事岗位工作性质;
4.3.2、从事岗位的安全风险及正确的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措施;
4.3.3、确定作业人员作业环境中的危险源、潜在事故、正确防范措施;
4.3.4、确定作业人员的义务与权利;
4.3.5、确定现场工程师和安全员的联系方式。
4.4在危险性较大场所还应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在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还应当悬挂当日施工现场危险告示,以告知路人和社会车辆。
4.5 具体方式为现场工程师对所管辖范围内所有人员进行书面告知。告知书为一式两份,接受告知人签名和手印确认。工程技术部部一份送安全质量部留档,作业人员留底一份。
4.6 安全质量部负责制定各类安全风险告知标牌,施工队对相应的安全指示、警示、提示标牌进行维修、保养,工区经理和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对施工队的标牌设施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损坏标牌的施工队和个人采取罚款措施。
4.7 现场设置危险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牌以及其他安全警示牌,提高安全警示作用,明确危险区域和类别。施工现场设置《危险源告示牌》,由安全员每日根据巡查情况,进行填写危险类别、整改措施和其他注意事项。
4.8 安全质量部每月对本项目的违章违纪行为进行通报并在重要施工现场区域公示或在安全会议上通报,确保各人员了解安全风险。
4.9 工区经理和施工队负责人有责任向作业人员进行风险告知,并加强安全教育。
4.10 对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处理应急情况时,未按风险告知书的操作方法进行而出现的事故,安全质量部有权进行处罚。
5.附则
5.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