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场首次监理工作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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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康监理招商花园3/B首次交底
一、开工前的施工管理准备工作
1、按投标承诺,承包单位应于开工前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资质、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或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制度等(签字、盖章齐全);项目管理人员的有关证件(若与投标书不符,应有建设单位认可的变更证明),特殊(塔机司机、架子工、电工、电焊工、机械操作工、信号工、起重工、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工)工种上岗证;砼试块留置计划;见证取样计划等。
2、建立健全并报送项目管理、质量管理、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四大管理体系(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质证件、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等)。
3、主要机械设备进场前应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方可进场。进场机械设备应与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的内容相符。塔机等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应通过当地安全部门鉴定及安装验收合格证明
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一)、安全施工要求
1、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范、标准执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到人。制定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措施。
2、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有《岗位安全资格证书》,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人员,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安全主管,且持证上岗。
3、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4、施工现场应设专职安全技术资料员,持证上岗,安全技术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整理,内容真实、完整。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要求”,总配电箱要设护栏、防雨、加锁。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要规范、可靠;电线、电气接设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严禁私自接设。
6、脚手架严格按规范搭设,应采用双排扣件式钢管搭设,不得使用单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管扣件。脚手架底部按要求硬化,外侧用合格的密目网封闭,距地面3.2米处设首层安全平网,施工层处应设一道安全平网,安全平网应架设牢固,封闭严密。内立杆与建筑物距离大于15cm时必须进行封闭。施工层应设挡脚板和1.2m高的防护栏杆。
7、模板支撑系统应采用钢管扣件式或碗口式钢管搭设,禁止使用木顶柱。模板支撑体系稳定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尤其是首层模板支撑底部基层要振实并有防止变形沉降的措施。
8、起重机械及配件应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出厂质量合格报告,并在入场前进行查验。
9、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应有装拆方案,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
10、施工机具使用前应经施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和项目部共同验收(塔机必须设置两保险四限位)并有安装验收合格准用证明,合格后方能使用。机具、传动设备必须设置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施工机械应搭设固定防护棚;使用期间按章使用,及时维修;施工机械应专人操作且持证上岗。
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高挂低用。
12、认真做好“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其防护措施应牢固、严密,满足定型化、工具化等规范要求。
13、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两证一票。
二)、文明施工要求
1、文明施工专项方案由工程技术、安全管理人员提前编制,由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核确认(含临时设施、现场布置、围挡、卫生管理、环境保护、消防等内容)。
2、现场应封闭式管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现场的总体布局,生产区、生活区、作业区划分明确,布局合理。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承包单位不得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主要施工道路应硬化;主要路段围挡设置不低于2.5米,其余不低于1.8米,围挡必须稳定牢固,
围挡应沿工地连续设置。
4、施工现场要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设门卫,门口设置企业标志及“六板两图”,标牌规范整齐。有安全标语,设置宣传栏、黑板报。
5、保持整洁的场容场貌,各种材料堆放整齐有序,要有标示牌。做到工完、料静、场地清;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危险区域要求醒目安全警示。
6、须设置男女厕所,宜采用封闭、水冲式厕所。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及时冲刷清理,消毒。
7、须设置医疗保健室,现场配备急救人员。
8、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配置相应消防器材;严禁明火取暖。
9、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10、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不扰民、不排废、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1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入场须知,不戴安全帽,酗酒者禁入施工现场,与施工无关的闲杂人等禁止入内,办理业务须于门口登记进入。
三)、监理人员对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及时通知(口头或书面)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应尽快整改落实;若发现承包单位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积极,将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报送建设单位;若发现承包单位仍不整改就要向建设单位报送《监理工作联系单》;若发现承包单位仍不整改就要向当地施工安全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三、质量控制
1、监理单位主要采用:事前审定承包单位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交底,并进行监理交底。事中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全过程控制。事后检查验收等工作方法。承包单位对监理提出的正确问题及要求应尽快给以彻底整改,以便缩短验收时间。
2、监理如发现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进度等方面存在问题及偏差后向承包单位发出正确口头整改、纠偏通知后,承包单位应尽快整改、纠偏,否则监理要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承包单位应在48小时内回复《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人员复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承包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仍不整改、纠偏,监理人员就会给建设单位送《监理工作联系单》,直至完善解决为止。
3、承包单位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自检系统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检验制度、人员配备等方面要完善和明确,质量责任制度要具体落实到个人。
4、承包单位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序质量的检查要严格按设计、施工规范的要求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自检达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不报验。只有自检合格后,才可填报报验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资料、检验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验,监理工程师收到申请后应在合同规定的内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予以确认。只有被确认质量合格后,方能准许下道工序施工。反之,则指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或返工处理。承包单位应整改合格后,重新报验。
5、重新检验: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参加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和修复。重新检验质量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各工序、检验批(隐蔽验收)、分项验收要在施工单位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提前48小时向监理单位报验。
7、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提前7天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
8、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提前落实所需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规格、数量、明细、生产厂家、性能要求等,提前一至二周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审,建设单位认可后按样采购。
9、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进场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建设单位的同意认可书面资料及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质量文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凡没有建设单位同意签字文件、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材料进场后,监理人员对须要复试的项目进行现场见证、取样,承包单位应配合监理方及时送检。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材料监理有权随时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一律禁止使用并清退出场。
10、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承包单位不得进入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