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长郡中学2024届高考适应考试(四)语文试题(含答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郡中学2024届高考适应性考试(四)
语文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
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
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
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一、现代文阅读(35分)
(一)现代文阅读Ⅰ(本题共5小题,1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许多动物都具有群居习性,鸟、昆虫、鱼、鲸鱼乃至生活在陆地上的哺乳动物,它们活动时总是集结而出,觅食时一般成群结队。
动物聚居在一起,是因为它们的基因从群居生活中得到的好处多,而为之付出的代价少。
鬣狗成群猎食时能够捕捉到比它们单独活动时大得多的野兽,尽管要分食,但对每一个自私的个体来说还是划算的。
两条鱼一起在水中游时,如果一条游在另一条的后面,同时保持一定的倾斜度,那么后面的那条鱼就可以从前面的那条鱼所激起的湍流中获得流体动力方面的好处。
鸟类在飞翔时组成V字形的原因可能也在于此。
由于飞在最前头的那只鸟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可能是它们在轮流担任这个不是出于自愿的领航员。
这是一种延迟的相互利他行为。
群居生活带来的好处可能有很多与避免被捕食者吃掉有关。
让我们从
一个简单的“模式”讲起。
模式尽管是抽象的,却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客观世界。
设想有一群某一物种的动物正受到一只捕食者的追捕,最靠近捕食者的那只动物往往最先受到攻击。
对于捕食者来说,这种策略是合理的,因为这样可以节省精力。
但对被捕食的动物而言,这种策略却使这群争相逃命的动物都力图避免处于最靠近捕食者的位置。
这群动物如果老远就发现了捕食者,只要逃走就行了。
即使捕食者突然出现,每只动物还是能够见机行事,尽量避免处于最接近捕食者的位置。
我们可以想象,每一只被追捕的动物周围都有一个危险区,从这个危险区里的任何一点到这只动物的距离都短于从该点到其他任何一只动物的距离。
如果一群被追逐的动物在移动时形成一个规则的几何图形,彼此之间有一定的间隔,那么每一只动物(除非它正好处在边缘上)的危险区大体上是个六边形。
如果捕食者正好潜伏在个体A 的六边形危险区内,个体A就有被吃掉的可能。
处于兽群边缘上的个体特别容易受到攻击,因为它的危险区不是一个小小的六边形,而是有一个开口端,开口端外的广阔地域都是它的危险地带。
一个头脑清醒的个体显然会尽量缩小自己的危险区,它会尽力避免处于兽群的边缘位置。
如果发觉自己已处于边缘位置,它就会立即采取行动,向中心地区移动。
不幸的是,边缘上总得有“人”,但就每一个个体而言,这个“人”最好不是它!因此,一群动物在前进时,处于边缘的个体会不停地往中心移动。
如果这群动物原来是松散的,那么这种向群体中心移动的倾向很快就会使它们挤成一团。
这样,集群迅速形成,而且会变得越来越稠密。
在实际生活中,这种聚拢倾向显然受到各种阻力的限制,不然的话,这些动物免不了要乱成一团。
但这个模式还是很有意思的,因为它说明了即使是一些极其简单的假说也可以得出动物倾向于聚拢的结论。
“自私的兽群”这个模式本身并不容许存在合作性的相互作用,这里没有任何利他行为,有的只是每个个体为了私利而利用其他个体的情况。
但在实际生活中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个体似乎积极地为保护群体里的伙伴免遭捕食者的袭击而做出努力。
说到这里,我不禁想起鸟类的警叫声。
这种警叫声使其他个体闻声而逃,确实起到了警告的作用。
乍看起来,这种行为似乎是利他性的,因为它的效果是把捕食者的注意力引到报警者身上。
鸟类的这种警叫声似乎具有某种理想的物理特性:捕食者往往难以发现叫声来自何方。
在自然界里,这种警叫声的形成肯定是自然选择的结果,这意味着很多个体因为它们的警叫声而丢掉性命。
因此,发出警叫声似乎总是有危险的。
自私基因的理论必须证明,发出警叫声具有一种令人信服的优点,足以抵消随之而来的危险。
我的第一个想法是凯维理论。
凯维的意思是“当心”。
这个理论适用于采取伪装策略的鸟类,这种鸟在面临危险时会一动不动地伏在矮树丛里。
假设有一群这样的鸟在田野里觅食,这时一只老鹰从远处飞来。
老鹰因为还没有瞥见鸟群,所以没有径直飞过来,但以它锐利的目光可能会随时发现鸟群。
如果鸟群中的一只小鸟首先发现了老鹰,而其他的鸟都还没有发现,那么这只小鸟可以马上躲在草丛中,但这样做对它并无好处,因为它的伙伴还在周围活动,既醒目,又喧闹。
它们
当中的任何一只都可能会引起老鹰的注意,那时整个鸟群都要陷入危险的境地。
从自私的动机出发,这只发现老鹰的小鸟会立即对它的伙伴发出警叫声,让它们马上安静下来,以减少它们无意中把老鹰引到它自己附近的可能。
对这只小鸟而言,这是最好的策略。
我的另一个想法是“绝对不要脱离队伍”理论。
这个理论适用于某些鸟类,它们看见捕食者靠近时会马上飞走,也许飞到树上。
假设一群正在觅食的鸟中有一只鸟首先发现了捕食者,它可以自己飞走,并不警告它的伙伴。
但如果是这样的话,它这种脱离队伍的行为可能就是一种自杀性的策略。
第一个飞离地面的个体免不了暂时地扩大了自己的危险区。
生活在鸟群这一集体中总会有一些重要的有利条件,不论这些有利条件是什么,第一个飞出鸟群的小鸟至少要部分地丧失这些有利条件。
这只小鸟如果不擅离队伍,或许可以若无其事地继续进行活动。
但这样做的风险毕竟太大,因为无遮无拦,它很容易遭受袭击。
在树上到底安全得多。
飞到树上确实是上策,但务必要使伙伴们采取一致的行动。
只有这样,它才不致成为一只脱离鸟群的孤单的小鸟,从而丧失集体为它提供的有利条件。
(摘编自理查德·道金斯《自私的基因》)
1.下列对原文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A.受基因影响,许多动物选择聚居在一起,但基因的自私性让每个个体都出于私利行事,不能给群体带来有利的影响。
B.捕食者在追捕一群动物时大多会先攻击最靠近自己的那一只,这样做可以节省精力,所以靠近边缘的动物比较危险。
C.动物的聚拢倾向来自它们自私的动机,即每一个个体都试图把自己挤到群体中间,以达到缩小自身危险区的目的。
D.凯维理论适用于采取伪装策略的鸟类,它们当中先发现老鹰的鸟不会先躲起来,而是发出警叫声以让鸟群保持安静。
2.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作者在谈到动物有群居习性时,列举了天上、地上、水中等不同领域的动物,这说明动物群居现象是普遍存在的。
B.作者运用一个抽象的“模式”来解释动物具有自私的基因,有假设的成分,所以在阐述时用“可能”“往往”等加以限制。
C.被捕食者发现捕食者后,为了不被捕捉,会想办法远离捕食者,会采用尽量缩小自己的危险区或挤入群体中两种策略。
D.鸟类发现捕食者后,有的采取伪装策略,有的让同伴和自己一起飞到树上,虽然方式不同,但本质上都是为了保护自己。
3.下列选项中,能说明动物可以从群居生活中得到更多好处的一项是(3分)()
A.在繁殖季节,黄翅飞蝗泥蜂会寻找黄翅飞蝗,并在其身上产卵。
B.生活在南极洲上的帝企鹅会在恶劣天气里紧紧地挤在一起。
C.母狮子在产崽之前会离开狮群,找一处远离狮群的安全地方生产。
D.藤壶寄生在鲸鱼身上,以获取充足的食物和相对稳定的生活状态。
4.根据材料内容,下列选项对这幅图的解读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捕食者1处于动物a的危险区内,捕食者2处于动物b的危险区
外。
B.动物a被吃掉的可能性要大于动物b,因为动物a的危险区内有捕食者。
C.若捕食者位于两只动物危险区的交界处,那它们都有可能最先受到攻击。
D.动物a和动物b所在的群体受到追捕时,它们的危险区会一直保持着类似六边形的样子。
5.请结合材料内容,简要概述材料的主要观点及其带给我们的启示。
(6分)
(二)现代文阅读Ⅱ(本题共4小题,17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6~9题。
大雨如注(节选)【注】毕飞宇
凉风习习,姚子涵骑在自行车上,心中充满了纠结。
她不允许父母陪同其实是事出有因的,她在抱怨,她在生父母的气。
同样是舞蹈,一样地跳,母亲当年为什么就不给自己选择国际标准舞呢?①“国标”多帅啊,每一个动作都咔咔咔的,有电。
还有古筝。
他们当初怎么就选择古筝了呢?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姚子涵开始痴迷于“帅”,她不再喜爱在视觉上“不帅”的事物。
姚子涵参加过学校里的一场音乐会,拿过录像,一比较,她的独奏寒碜了。
古筝演奏的效果甚至都不如一把长笛,更不用说萨克斯管和钢琴了。
姚子涵感觉自己委琐了,上不了台面。
傍晚的风把姚子涵的短发撩起来了,她眯起了眼睛。
姚子涵不只是抱
怨,不只是生气,她恨了。
他们的眼光是什么眼光?他们的见识是什么见识?——她姚子涵吃了多少苦啊。
吃苦她不怕,只要值。
姚子涵最郁闷的地方还在这里:她还不能丢,都学到这个地步了。
她的人生要是能够从头再来多好啊,她自己做主,自己设定。
现在倒好,②姚子涵的人生道路明明走岔了,还不能踩刹车,也不能松油门。
人生的凄凉莫过于此。
说来说去还是一个字——钱。
她的家过于贫贱了。
要是家里有钱,父母当初的选择可能就不一样了。
就说钢琴吧,他们买不起。
就算买得起,钢琴和姚子涵家的房子也不般配,连放在哪里都是一个大问题。
但是,归根结底,钱的问题永远是次要的,关键还是父母的眼光和见识。
这么一想,姚子涵的自卑涌上来了。
所有的人都能够看到姚子涵的骄傲,骨子里,姚子涵却自卑。
同学们都知道,姚子涵的家坐落在师范大学的“大院”里头,听上去很好。
可是,她的父母其实就是远郊的农民。
因为师范大学的拆迁、征地和扩建,大姚夫妇摇身一变,由一对青年农民变成师范大学的双职工了。
姚子涵在练习古筝的时候意外晕倒了。
因为摔在了古筝上,那一下挺吓人的,“咣”的一声,压断了好几根琴弦。
韩月娇最为后悔的就是不该让孩子发着高烧出门。
可是话又说回来,这孩子一直都是这样,一般的头疼脑热她哪里肯休息?“别人都进步啦!”这是姚子涵最喜欢挂在嘴边的一句话,通常是跺着脚说。
韩月娇最心疼这个孩子的就在这个地方,当然,最为这个孩子自豪和骄傲的也在这个地方。
大姚和韩月娇赶来的时候姚子涵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她吐过了,胸
前全是腐烂的晚饭。
大姚从来没见过自己的心肝宝贝这样,大叫了一声,哭了。
韩月娇倒是没有慌张,她有板有眼地把孩子擦干净。
知女莫若娘,这孩子爱体面,不能让她知道自己吐得一身脏。
姚子涵从小就多病,医院里的那一套程序韩月娇早就熟悉了,血象多少,温度多少,吃什么药,打什么样的吊瓶,韩月娇有数。
这一次一点都不一样,护士们什么都不肯说。
从检查的手段上来看,也不是查血象的样子。
③那根针长得吓人了,差不多有十厘米那么长。
大姚和韩月娇隔着玻璃,看见护士把姚子涵的身体翻了过去,拉开裙子,裸露出了姚子涵的后腰。
护士捏着那根长针,对准姚子涵腰椎的中间部位穿了进去。
流出来的却不是血,像水,几乎就是水,三四毫升的样子。
大姚和韩月娇又心急又心疼,他们从一连串的陌生检查当中能感受到事态的严重程度。
两个小时之后,事态的严重性被仪器证实了。
脑脊液检查显示,姚子涵脑脊液的蛋白数量达到了八百九,远远超出四百五的正常范围;而细胞数则达到了惊人的五百六,是正常数目的五十六倍。
医生把这组数据的临床含义告诉了大姚:“脑实质发炎了。
脑炎。
”大姚不知道“脑实质”是什么,但“脑炎”他知道,一屁股坐在了医院的水磨石地面上。
姚子涵从昏迷当中苏醒过来已经是一个星期之后了。
对大姚和韩月娇而言,这个星期生不如死。
他们守护在姚子涵的身边,无话,只能在绝望的时候不停地对视。
他们的对视是鬼祟的、惊悚的,夹杂着无助和难以言说的痛楚。
他们就这么看着对方的眼窝子陷进去了,黑洞洞的。
他们心里头有希望,但是,随着时间一点一点推移,他们的希望
也在一点一点降低。
他们别无所求,最大的奢求就是孩子能够睁开眼睛,说句话。
只要孩子能叫出来一声,他们可以死,就算孩子出院之后被送到孤儿院去他们也舍得。
姚子涵望着她的母亲,两片嘴唇无力地动了一下,喊了“妈”。
韩月娇没有听见,但是,她从嘴巴上看得出,孩子喊妈妈了。
韩月娇的应答几乎就像吐血。
她不停地应答,她要抓住。
大姚有预感的,已经跟了上来。
姚子涵清澈的目光从母亲的脸庞缓缓地挪到父亲的脸上去了,她在微笑,只是有些疲惫。
这一次她终于说出声音来了……
大姚伸出手,捂住了女儿的嘴巴。
虽说听不懂(姚子涵说的是英文),可他实在不敢再听了。
大姚害怕极了,简直就是惊悚。
过道里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大姚呼噜一下就把上衣脱了。
他认准了女儿需要急救,需要输血。
④他愿意切开自己的每一根血管,直至干瘪成一具骷髅。
(有删改)
【注】姚子涵四岁时被父母送到舞蹈班学习,上初二时,父母为她聘请了英语口语老师。
姚子涵对自己非常狠,她说这种狠“是被父母逼出来的”。
因此她全面发展,成绩优秀。
本文是从姚子涵在舞蹈班下课后回家时开始的。
6.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A.小说并没有过多的自然环境描写,只有“凉风习习”“傍晚的风”的简笔勾勒,这两处风的勾勒均烘托了姚子涵的心理。
B.“说来说去还是一个字——钱”,但又说“钱的问题永远是次要的”,看似矛盾的表述仍意味着钱在姚子涵心中的重要地位。
C.当姚子涵的学业和健康被同时放在天平上时,大姚夫妇向后者倾斜了,孩子的身体健康已然成为大姚夫妇头等重要的事情。
D.大姚夫妇对女儿姚子涵的爱是不可否认的,但他们的爱却造成严重后果,正如《种树郭橐驼传》中所说“虽曰爱之,其实害之”。
7.下列对文中画线句子的分析与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A.句子①中“多帅啊”“咔咔咔”“有电”,充分反映了姚子涵对国际标准舞的神往。
B.句子②用“不能踩刹车”“不能松油门”的比喻,表现姚子涵处于进退两难的选择中。
C.句子③中写针长得吓人,暗示了姚子涵病情比较严重,已经超出了常规治疗方法。
D.句子④表达大姚渴望女儿好转的急切心情,与从前对女儿学业上的期盼形成对照。
8.请简要分析文中画波浪线部分在刻画人物方面的作用。
(5分)9.有论者称,姚子涵与其父母“两股狠劲纠结在一起,越来越拧巴,终于靠近了临界点”,最终导致了姚子涵“命运之弦的断裂”。
请结合文本对此加以解读。
(6分)
二、诗文阅读(35分)
(一)文言文阅读(本题共5小题,20分)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4题。
材料一臣光曰:燕丹不胜一朝之忿以犯虎狼之秦,轻虑浅谋,挑怨速祸,使召公之庙不祀忽诸,罪孰大焉!而论者或谓之贤,岂不过哉!
夫为国家者,任官以才,立政以礼,怀民以仁,交邻以信;是以官得其人,政得其节,百姓怀其德,四邻亲其义。
夫如是,则国家安如磐石,炽如焱火。
触之者碎,犯之者焦,虽有强暴之国,尚何足畏哉!丹释此不为,顾以万乘之国,决匹夫之怒,逞盗贼之谋,功毁身戮,社稷为墟,不亦悲哉!
(节选自《资治通鉴·秦纪二》,有删改)
材料二燕太子丹欲报秦仇。
秦亦日出兵山东,祸且及燕。
丹患之,问其太傅鞠武。
其意固不独自快其私仇,亦以存燕也。
武告以西约三晋,南连齐、楚,北购于单于,自是合从旧局。
而太子曰:“太傅之计,旷日持久,心惛然,恐不能须臾。
”武已默会其意,在得一士入秦,以行其劫与刺矣,故进田光。
光转进荆轲。
其血脉针线,固皆归劫与刺之一路矣。
光谓太子曰:“今太子闻光盛壮之时,不知臣精已消亡矣。
”语荆卿曰:“今太子闻光盛壮之时,不知吾形已不逮也。
”看光此语,其少年为一刺客无疑,而太子之所求于光者可知矣。
光自知力不能为,而进荆卿自代,偿以一死,明己之所以辞太子者,非惜其死,而虑事之不成也。
及太子之告荆卿则曰:“诸侯服秦,莫敢合从。
诚得勇士劫秦王,得反侵地。
不可,因而刺杀之。
彼秦大将擅兵于外而内有乱则君臣相疑以其间诸侯得合从其破秦必矣。
”是太子遣荆卿之意,不专重在劫与刺,而仍归于合从;不过借劫与刺以为合从地耳。
其节次布置,皆以合从始终,中间更添遣荆轲刺秦王一段过脉。
较之鞠武之计,曲折反多。
而谓武计“旷日持久,心惛然,恐不能须臾”,非其质矣。
此一片苦心密计,即对鞠武时有难言者。
特其所遭
燕、秦时势,非复信陵辈之世,而才亦稍逊之。
然其一念存燕之心,未可没也。
(节选自钟惺《隐秀轩集》,有删改)
10.材料二画波浪线的部分有三处需要断句,请用铅笔将答题卡上相应位置的答案标号涂黑,每涂对一处给1分,涂黑超过三处不给分。
(3分)
彼秦大将擅兵A于外B而内有乱C则君臣D相疑E以其间F诸侯G 得合从H其破秦必矣。
11.下列对材料中加点的词语及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不祀,指无人奉祀,若“召公之庙”最终无人奉祀,则表明燕国亡国。
B.“则国家安如磐石”中的“安”与成语“安之若素”中的“安”意思不同。
C.顾,却、反而,与《促织》“顾念蓄劣物终无所用”中的“顾”意思相同。
D.固,必、一定,与《师说》“其闻道也固先乎吾”中的“固”意思不同。
1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概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A.司马光认为君王应当任用贤才,按照礼制确立为政之道,用仁德安抚百姓,以信义结交邻国。
B.司马光认为燕太子丹当时应选择励精图治,让燕国变得安稳强盛,而不是谋划刺杀秦王。
C.田光向燕太子丹举荐荆轲,并以死表明他并不是因为怕死而推辞,而是担心耽误大事。
D.钟惺认为燕太子丹之所以苦心密计刺秦王,是因为时势己变,他自知才能不如信陵君一辈。
13.把材料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8分)
(1)触之者碎,犯之者焦,虽有强暴之国,尚何足畏哉!
(2)诸侯服秦,莫敢合从。
诚得勇士劫秦王,得反侵地。
14.请简单概括司马光与钟惺在评价燕太子丹时的观点有何不同。
(3分)
(二)古代诗歌阅读(本题共2小题,9分)
阅读下面这首唐诗,完成15~16题。
策试夜潜纪长句于都堂西南隅(节选)
韦承贻
褒衣博带满尘埃,独自都堂纳卷回。
蓬巷几时闻吉语,棘篱①何日免重来。
三条烛尽②钟初动,九转丹成鼎未开。
残月渐低人扰扰,不知谁是谪仙才。
【注】①棘篱:唐代以棘围试院以防弊端。
②三条烛尽:唐代考进士科,试日可延长至夜间,许烧烛三条。
15.下列对这首诗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A.诗人首先描写了自己的衣着装束,然后叙述自己将答完的考卷交上的情形。
B.颔联中“蓬巷”“棘篱”都运用了借代手法,前者代指旅店,后者代指考院。
C.“三条烛尽”“残月渐低”都体现出夜晚时间的推移,也能烘托诗人的心情。
D.“谪仙”在诗中特指诗人李白,诗人说在众多举子中谁能成为李白难以确定。
16.《毛诗序》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
”请以这句话为观点句,结合本诗写一段鉴赏性文字。
(6分)
(三)名篇名句默写(本题共1小题,6分)
17.补写出下列句子中的空缺部分。
(6分)
(1)韩愈在《师说》中,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这组对偶句一语道破士大夫之族不愿意相互学习的原因,告诫人们无论何时都要保持谦虚、自尊自爱。
(2)《蜀道难》中,诗人以“______________”感慨蜀道之难使人脸色改变,看到旋涡飞转、瀑布飞泻的险峻之景,诗人又发出“______________”的疑问,凸显了蜀道之难。
(3)小红准备参加学校举办的演讲比赛,并准备以“注重小事的力量”为话题写一篇演讲稿让老师帮忙指导,她准备开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两句引出话题。
三、语言文字运用(20分)
(一)语言文字运用Ⅰ(本题共2小题,7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8~19题。
诗人斯奈德有一首题为《桶上痕》的小诗,全诗仅三行,直白且通透,充满了自然生趣,干干净净又清清爽爽,语言也毫无费解之处。
从形式上看,诗人耍了些小花招儿:他故意没有使用传统的左对齐的文字排列方式,而是以一种参差错落的形态呈现诗歌,同时又模仿了啄木鸟在桶上啄出的凹痕。
这一形式所制造的不对称和不平衡感给诗歌增加了动感和活力。
它上下摇摇晃晃,但又稳稳当当,整个结构产生了一种微小的能量——也许它的形状就像一只正在“笃笃”啄木头的啄木鸟。
不难看出,诗中也有一个微小的线性时间结构,表面上看,这三行诗写的依次是“声”“鸟”“景”。
先是未见其鸟先闻其声,诗人远远听到了“笃笃”之响,然后意识到是啄木鸟在啄桶,最后将目光转移到了森林,诗人听到林中传来的阵阵回声。
这个次序有点儿像杜甫“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两句中的倒装,这个写景颇有几分王维“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的妙趣。
往深处想,诗人必定十分熟悉此处的环境,亦不是第一次听到啄木鸟将桶啄出凹痕的声音,不然“桶”“啄木鸟”“啄桶声”都是未知数,猜测的难度增大了——他看不到桶,又如何知道啄的是桶?还啄出了一个凹痕呢?也许之前他曾看到过桶上的凹痕,所以才猜出是啄木鸟干的“好事”;也有可能,诗人曾恰巧瞥见了啄木鸟从“犯罪现场”飞离的踪影。
18.根据材料中的信息,下列选项中符合《桶上痕》的内容和形式的一项是(3分)()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