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范畴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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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氏发现game范畴的成员之间没有一项共 同的特性,每个成员和其他一个或几个成员共 享一条或几条共同特征。不同成员之间交叉重 叠,A与B相似,B与C相似,A与C相似,但是 彼此之间并不完全重合。如:
A
B
C
成员之间的关系就像同一个家族当中的不同 成员,在某个方面表现出相似性,却又不完全 相同。这就是所谓的家族相似性。自上世纪六 十年代以来,心理学和人类学研究对此种观点 提供了大量例证,在此基础上由美国心理学家 Rosch对不同文化的范畴形成进行比较,发现许 多范畴都是围绕一个类典型而构成,判断某物 体是否归入某范畴,不是看它是否具备该范畴 成员所有的共有特性,而是看它与其类典型之 间是否具有足够的家族相似性。也就是说任何 一个范畴都是一些特征(假定A、B、C、D、…) 的“相交”:
更倾向于作定语。
四、关于原型理论的讨论
简单地说,把事物分类就是范畴化。给个定义,范 畴化是人在社会实践中通过语言按区别性本质特征对客 体进行概括和分类的认知活动。概括出来的类别就是范 畴。原型范畴论认为,划分范畴的根据是各种相似性。 诚然,归入一个范畴的事物有其相似性,但并不是按相 似性的等级划分到边缘,而是看相似性能否区别事物。 传统的范畴理论认为范畴是按照客体的本质特征或属性 划分的。凡客观事物都有一系列有机统一的特征,这些 特征有本质特征和非本质特征之分。本质特征决定事物 的本质,失去了本质特征,该事物就变成他事物,就会 属于别的范畴或同一范畴的了范畴,而失去了非本质特 征,该事物仍然是该事物,仍然属于同一范畴。人在实 践中对客体的范畴化是通过语言在大脑中对客体的概括 而成。没有语言的参与,人的认识只停留在感性阶段,
典型范畴观强调范畴可以用“特征束”(features cluster)来定义,“特征束”是一些聚集在一起的具有 自然联系的特征,而不是必要和充分条件;范畴成员之 间的地位并不平等,有的成员享有的共同特征比其他成 员多,有的成员在具有部分共同特征的同时,还具有更 多其他范畴的成员特征,即这样就有了典型成员和一般 成员之分;而且范畴的边缘是不明确的,与其他范畴互 相交叉。用符号表示为C={m1>m2>m3>m4……}。
有些变化我们可以忽略,有些则不能。是 淡化还是凸显这种变化,取决于我们的认知。 如客观世界并没有给温度、颜色提供明确的界 限和标记,对它们的分类主要依赖于人的认知 干预,因为温度、颜色往往是在两个极端之间 游移的呈现为连续状态的范畴。事实上容易命 名的事物同样得有认知的参与。
人们对客观对象进行分类的认知过程叫做 “范畴化”(categorization),范畴化的产物叫做 “认知范畴”(cognitive categories)。
这一划类标准能不能把动词和形容词区别开来呢?事 实证明是很困难的,因为存在着这样两个语言事实:(一) 并不是所有的形容词都能受“很”修饰,比如:“煞白、 冰凉、通红、喷香、粉碎、稀烂、精光……”等状态形 容词本身已经表示了某种程度,所以不能受程度副词 “很”修饰。但是根据上面的定义(2),这些形容词只能 划到动词中去。(二)形容词不是绝对地不能带宾语,例 如:
如此,规律的描述则应该是:
对应
典型
典型(规律)
条件
非典型
认知语言学不会轻易下结论说某个成分是主语或不 是主语,是名词或不是名词,最多说这个成分在多大程 度上像是典型的主语,或像是典型的名词。
例如,汉语形容词和动词的定义分别为:
(1)凡受“很”修饰而不能带宾语的谓词是形容词。
(2)凡不受“很”修饰或能带宾语的谓词是动词。
得尤为明显,如果纯粹考虑分布,就根本得不到代词这 样一个类。因为从分布上看,有的代词(如:你、我、他、 什么)接近于体词,有的代词(如:这么样、怎么样)接近于 谓词,像“怎么”甚至还能带宾语(如:我能怎么你呢?)。 (据袁毓林1995)
再来看结构。原型是某一概念的最佳范例。如及物 性事件作为语法原型的形态句法特征是“施事+V+受 事”。Givon(1984)指出,原型及物性事件有三个核心 要素:两个参与者,其中的一个(主语或施事)对另一个(宾 语或受事)做出某种意志性的行为,受事完全受该行为的 影响。“他经常打老婆”就是一个原型及物性事件,能 够充分体现以上特征:两个参与者、施动性和意志性。相 比之下,“他像他父亲”虽然也是一个SV0结构,但并 不是及物句式的最佳范例。首先,动词“像”表达的不 是一个事件,而是一种状态;其次,施事没有对受事做 出意志性的行为,受事并不受施事的影响。
第三讲 范畴论
【範疇】人的思维对客观事物本质 的概括的反映。各门学科都有自己 的一些基本范畴。如哲学中的矛盾、 质和量、本质和现象,政治经济学 中的商品价值、抽象劳动、具体劳
动、化学中的化合、分解等。
任何事物都有特征,我们可以凭这些特征给 事物分类,或者说事物自身为我们提供了类型 的标记。但事物是变化着的,植物从秧苗到成 熟、月亮从盈到亏、人从小到大,生命体和一 切物质,都在随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着,我们往 往把这些变化着的对象看做同一种事物。
二、认知范畴理论
一个词语的意义特征始终是固定的观点在 许多地方会遇到挑战。如在“他还是个孩子” 里,“孩子”的意义是“年龄小、不懂事、顽 皮、不能承担责任”的意思,而这些意思在词 典里是看不到的。
哲学领域首先对传统范畴理论提出挑战。 出生于奥地利、后入英国籍的维特根斯坦 (L.Wittgenstein1953)以英语game为例,说 明该范畴不符合传统范畴模式。Game包括棋类、 扑克类、球类、运动会等。有的游戏只是为了 娱乐,没有输赢;有的需要运气;有的需要技 巧;有的兼而有之。
数词
形容词
张国宪(2000)认为形容词不是一个匀质的词类集 合,其次范畴性质形容词具有恒定性,状态形容词具有 准临时性,变化形容词具有临时性。动词最重要的特征
是时间性,就加时体成分这一点上变化形容词与动词有 更多的相通之处:
名词 性质形容词 状态形容词 变化形容词 动词
·
·
·
·
·
一个词类内部的成员处在一个连续的等级上,词类
再如breakfast的原型有很浓的文化色彩: a.命题模型:一天中的第一餐饭 在早晨吃
的
b.认知模型:咖啡、面包、果酱、硬壳蛋等 (德国)
咖啡、面包(羊角面包)、果酱、奶 酪、黄油、牛奶等(法国)
咖啡、面包、果酱、腌肉、煎蛋、牛 奶、果汁等(英国)
稀饭、豆浆、馒头、肉包、油条、咸 菜等(中国)
类似这种情况,人所建立的范畴,包括语法范畴,往往 只是某种典型范畴而不会是离散范畴。
红着脸 红了脸 红过脸
空着手 空过手 斜着身子
聋了耳朵 瞎了眼睛 坏了事了
一下子黄了脸 不要脏了我的手
高你一头 大他三岁 忙了你一天
形容词经常做补语和谓语(用在对举的格式中),受 程度副词修饰,不带宾语。这是典型的形容词。形容词 还能做非典型的主语和宾语。一部分形容词能直接修饰 名词做定语,一部分形容词还可以做状语。
“体育”等零星的一般名词不受数量词修饰不说,整个 专有名词这一小类在一般情况下就不受数量词修饰。因 此,我们不能说:名词是能受数量词修饰而不受副词修饰 的一类词。
朱德熙把副词定义为“只能充任状语的虚词”,并 且说:“副词只能作状语,不能作定语、谓语和补语”。 事实上,像,“很”、“极”等少数副词不仅能作状语, 而且还能作补语。例如:
范畴不一定能用一组充分必要特征/条件来 下定义,在区别一个范畴时,没有一个属性是 必要的。实体的范畴化是建立在好的、清楚的 样本的基础之上的,然后将其他实例根据它们 跟这些好的、清楚的样本在某些/一组属性上的 相似性而归入该范畴。这些好的、清楚的样本 就是典型(即原型)。
如“鸟”这一范畴是“有翼、有喙、有羽 毛、会飞”这些特征的相交,或者说这些特征 一般总是聚集在一起构成“鸟”这一范畴。同 时具备这四个特征的,如麻雀,是最典型的鸟。 不是同时具备这四个特征的,如鸵鸟不会飞,
再如连谓句: 他站起来走过去打开门。 大家举手表决吧。 我们去海南旅游。 阿Q听到了很羡慕。(动作和结果) 他站着不动(两个动词从肯定否定两方面说明同一事 实) 我们有责任帮助他。(前一动词为“有”) 你见了肯定高兴。 我们有事找老王(假设、条件、原因) [讨论]哪一种更典型?为什么?
三、汉语的词类连续统
张伯江(1994)曾以空间性和时间性为两极建立了 汉语中动词到名词的连续统,用来对词类活用的自然程 度进行解释:
名词
非谓形容词 形容词 不及物动词 及物动词
空间性强
时间性最强
沈家煊(1999)谈数词时也列过一个连续统模式, 认为数词介于形容词和名词之间,其成员不同程度地具 有形容词和名词的特性:
名词
与词类之间也呈现出一个连续统。这种性质使得我们可
以在词类与句法功能之间建立起关联标记模式。如沈家
煊(1999)在形容词和句法功能之间建立起如下的关联 标记模式:
定语
谓语
性质形容词
无标记
有标记
状态形容词
有标记
无标记
得出结论说时间性强或是表示临时状态的状态形容词倾
向于作谓语,时间性弱或是表示恒久性质的性质形容词
如图所示:
范畴 M
范畴 N
……
传统语法理论认为语言中的词类、句法成分 的类、句法关系的类等,都是边界清楚和非此 即彼的。是名词就不是动词,是主语就不可能 是宾语,是主谓关系就不可能是动宾关系。这 便是传统的范畴观,认为范畴由范畴成员的共 有特性来界定,一个物体如果具备某范畴成员 的所有共有特性,则它属于该范畴,否则不属 于该范畴。
很棒~棒得很 极好~好极了
可见,上面关于副词的定义偏紧,把“很”、“极” 等老牌的副词排除在外了。而且,这个定义对少数只能 作程度补语的副词(如:透、透顶)也缺少概括力。
上面的讨论集中地反映了词类划分的两难局面:一方 面,不得不根据分布来给词分类;另一方面,彻底的分布 主义的操作路线很难贯彻到底。这在代词这一类上表现
认知语言学把范畴和范畴化作为研究的首 要对象。
一、传统范畴理论
以Aristotle为代表的传统的范畴理论认为, 范畴是由客观事物的基本特征决定的。判断某 事物是不是属于某范畴,可以用充分必要条件 来界定。如一个词语的意义可以分解为若干个 离散的义素特征:
男孩:[+人][-成年][+男性]
上面几个义素特征加在一起就是“男孩”的 意义范畴或说构成“男孩”的充分必要条件。 缺哪一个则构不成该范畴。传统范畴理论认为, 范畴内部的所有成员共同拥有某些特征。因此 某个成员要么属于这个范畴,要么不属于这个 范畴。不同范畴之间的区分是明确的:识别某 些特征的有无就可以决定是不是属于该范畴。 例如,如果M与N分别属于两个不同集合,N1属 于集合N,那么N1就不能属于集合M。范畴M与 N之间界限明确,互不干涉。而且范畴内部成员 之间地位平等,没有核心与边缘之分。范畴就 像一个容器,具备定义特征的个体在里面,不 具备的在外部。这便是离散范畴。
原型不及物事件只有两个要素:一个参与者,有意志 地参与某种行为。如“他笑了”、“他走过去了”。
如此来看主语的典型性: 他笑了~他笑你 我用钥匙打开了门~钥匙打不开门~门打开了 他像他父亲~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 谦虚使人进步~微笑能化解纷争 施事的典型性: 小王唱了首校园歌曲~小王来了~小王令人捧腹~ 小王羞红了脸 猪拱开圈门跑出来 河水淹没了村庄~风把那棵树连根拨了
朱德熙说:“名词的语法特点是:(1)可以受数量词修 饰,例如:一支笔、三本书、几件事、一种风气;(2)不受 副词修饰:、很勇气(比较:很勇敢),*早战争(比较:早打 仗),*不青年(比较:不年青)”。朱先生所说的名词是一 个比较纯净的类,已经把时间词、处所词和方位词排除 在外了。那么能不能用上面两个关于名词的语法特点作 为划定名词范围的标准呢?事实上是很困难的。撇开
企鹅既不会飞又没有一般鸟的羽毛,则是不怎 么典型的鸟。飞机有翼、会飞,但它的翼没有 飞翔的功能,因而飞行的方式也不一样,所以 连非典型的鸟也不是。典型的水果是苹果、桔 子等,而橄榄、西红柿是非典型的水果;典型 的家具是桌子、椅子、沙发等,而台灯、钢琴、 电扇是不典型的家具;典型的武器是枪、炮、 刀等,而菜刀、斧子、木棒、砖头、鞋等是不 典型的武器。杯子用来喝水是杯子的一种完全 的使用,即符号基本意义的使用。用来镇纸是 种“不足的使用”(参看陆丙甫1993,73),是 杯子基本物理性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