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全县移民搬迁安置暨村庄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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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在全县移民搬迁安置暨村庄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突出重点克难攻坚
坚决完成移民搬迁安置和村庄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在全县移民搬迁安置暨村庄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8年9月2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

主要任务是贯彻省市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和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克难攻坚,圆满完成移民搬迁和村庄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抢抓机遇
首先实施移民搬迁和村庄综合治理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的具体要求。

去年7.18特大洪灾过后,省委、省政府为彻底解决陕南山区自然条件恶劣、地质洪涝灾害易发区域群众安居问题,作出了实施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程的重大决策,计划从今年开始,用18年时间,对陕南地区60万户、240万人实施移民搬迁安置。

我县6602户22384人纳入了陕南移民搬迁安置计划,这无疑对于我们从根本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共享优良公共资源、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是一次重大机遇。

实施村庄综合治理,是县委、县政府在城乡统筹发展的背景下作出的重大决策,计划用三年时间对全县农村民居进行统一风貌改造和村庄环境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两项工作的出发点都是为了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群众生活质量,都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抓好这两项工作对于稳定繁荣农村经济,统筹城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于这两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成立的组织领导机构都由“一把手”亲自挂帅,特别是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省市都列为民生工程的头等大事,实行了严格的考核督办机制,工作时限紧、要求严、标准高,必须加快推进。

第二,实施移民搬迁和村庄综合治理是群众的迫切期盼。

住得安全、过得舒心是群众的最大的心愿,实施移民搬迁和村庄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就是改造农村人居环境,实现群众安居、乐业,实施两项工作符合群众的愿望。

从发展需求看,全县还有5600余户群众居住在土坯房中、近千户群众居住在地质洪涝灾害易发区域、5000
余户群众的住房需要改造、全县农村整体生活环境需要提升。

落后的农村面貌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差距太大,亟需通过移民搬迁安置、村庄综合治理等政策引导机制和平台,改善农村面貌,提升人居质量,缩小城乡差距。

第三,目前全面推进两项工作的条件已经具备。

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方面,从近几年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危房改造等项目实施的情况看,普遍反映的是缺政策指标而不是缺实施对象,说明群众的积极性很高,今年实施的移民搬迁和村庄综合治理工作,政策支持力度更大,群众支持参与的热情会更高,推进两项工作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在政策保障方面,两项工作,省市县都明确了资金扶持和各项优惠政策支持,政策保障有力。

在推进工作的基础方面,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已经成立,规划体系基本健全,具体的实施方案已经出台,组织保障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基本成熟,全面启动和推进两项工作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

总之,实施移民搬迁和村庄综合治理工作,是群众的期盼,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党和政府的要求,希望各级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抓好这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站在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抢抓机遇,凝神聚力,迅速行动起来,把这两件惠及民生、关乎发展的大事办好、办实。

二、突出重点,克难攻坚
今年两项工作的任务是:完成移民搬迁安置1000户4000人;完成平镇路、207省道沿线可视范围内危旧房综合改造1000户、村庄环境治理29个村。

时间紧、任务重,要实现目标,必须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予以攻坚突破。

(一)关于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要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分类指导、相对集中,规划引领、产业支撑,基础先行、服务配套,有业安置、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把握好搬迁对象。

这次搬迁的范围对象省市都有明确规定。

结合我县实际,今年确定搬迁对象要把握好“三优先、抓两头、促均衡”的原则。

即:地质和洪涝灾害易发区优先,生存条件恶劣区优先,面上的危房户、特困户优先;一手抓有搬迁能力和搬迁愿望的农户进城入镇,一手抓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五保户、空巢老人、留守家庭这些需要政府重点帮扶的对象;确保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总体均衡和快速推进。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严格工作程序,凡是确定的搬迁对象,
必须经过本人申请、村组评议公示、镇上勘测初审、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程序。

二要注重做好安置规划。

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着眼长远,科学论证,总体布局,分布实施。

规划编制要结合县情实际,按照“县城居住三万人,村镇居住三万人”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安置区域。

在具体规划选址上,要把做大县城、扩张集镇、依托现有社区和村庄的扩建工程拓展空间,扩大容量,最大限度地实施有效安置,实现聚人腾地,盘活土地存量,提高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规模和效益,降低建设成本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成本;对新规划的安置点,要做到与全县产业布局相结合,选择安全可靠的区域,实现安居、宜发展的目标。

在规划建设形式上,对有条件的镇和建设区域,要鼓励各类小区建设、多层建设、单元式套房建设,统规统建、统规联建,鼓励撤小院并大院;要充分利用乡镇中心敬老院的资源,对五保户实行最大限度的集中供养。

在土地利用上,要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慎用增量,占补平衡。

注意搞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足用活优惠政策;要坚持建新拆旧、宅基地还耕政策,落实土地占补平衡。

在户型设计上,要在坚持安全、经济、实用的基础上,突出镇坪特色;要注意节约、集约用地,注意强化功能性标准,按照镇坪民居建设图集,在管住宅基地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家庭的人口、能力、增收门路,确定生产生活建房标准。

在规划管理上,要严格实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制度,坚持做到“一个规划控制,一本图集设计,一个标准建设”,严格规划控制,引导搬迁户向农民新型社区集聚;同时,严格建筑物风貌控制,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建设格调、统一建设风貌,确保建设规范有序,彰显特色。

三要选择好搬迁安置方式。

结合我县实际,搬迁安置方式总体要把握“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有业安置与有土安置相结合、以有业安置为主;统一安置与自主安置相结合、以统一安置为主”的原则,鼓励进城居住,引导集中安置,控制分散安置。

对家庭经济基础较好的搬迁户、有能力在县城购房的搬迁户或子女在县城就业的农村老人,鼓励到县城定居;对脱离农业生产已长期从事劳务或其他就业的搬迁户、有能力也愿意脱离土地从事其他职业的搬迁户,鼓励到集镇或规划的移民搬迁安置点集中安置或到已成规模的农村社区插花安置;对痴聋傻哑、鳏寡孤独以及没有能力建房的特困户尽量实行集中供养安置,
对符合进入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搬迁安置对象,由敬老院予以接收,集中供养;对不符合或不宜进入敬老院供养的特困户,实行“交钥匙”工程,进行集中安置。

要控制分散安置,各相关部门在规划审批分散安置建房时,尽可能避免新增单庄独户,尽量促进相对集中,对各类自建房应切实加强指导。

四要准确领会搬迁政策。

一是严格执行建房补助标准。

省上初步明确的政策,集中安置分别按60平方米、80平方米、100平方米三种户型和标准进行设计,由群众自愿选择户型并分别负担1万元、2.5万元和4万元。

其余资金在每户省财政安排1万元的基础上,由省、市县各按50%的比例分担。

特困户每户按30-50平方米标准,由政府集中安置,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特困户、五保户比例不得超过搬迁安置总户数的10%);分散安置每户按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省、市县各承担50%。

市上确定,市县财政配套补助资金部分,市财政每户配套建房补助资金500元,特困户每户再增加配套建房补助资金1000元。

结合我县实际,集中安置对象原则分别按60平方米、80平方米、100平方米、120平方米四种户型进行集中规划。

鉴于省上对集中安置的补助标准额度无法确定的情况,我县移民搬迁补助标准暂定为:每户建房补助资金15500元(其中省补15000元、市补500元)、特困户每户建房补助资金21500元(其中省补20000元、市补1500元);对于30户以上的农民新型聚集社区,县财政将予以单项扶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对于特困户按30—50平方米标准,由政府建房集中安置,建房资金除省市补助外,差额部分由县上配套解决。

省市补助资金若有新的政策,按新的政策执行。

二是落实基础设施补助资金。

县上初步确定由县发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按照资金渠道不变,整合项目资金的原则,将农村安全饮水、道路交通、堤防工程、电力改造、教育医疗卫生、通信、水利等各类资金整合用于集中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认真落实优惠政策。

贫困户建房可享受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政策;减免移民搬迁户土地出让金、建房自用材育林基金、耕地占用税及公路交通占用费等相关费用;保留移民搬迁安置户原有承包地、林地经营权及相关权益;凡进中心城市、县城的搬迁对象,可根据农户意愿,在一定时间内保留农村宅基地;凡自愿到集镇和规划的集中安置点建房的移民搬迁安置对象,有关部门免收建房报建费用。

(二)关于村庄综合治理工作。

要按照“户投入、村组织、镇统筹和部门帮扶、
县级奖补”的原则,充分调动群众投资主体的作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

在具体工作推进中,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充分发动群众支持参与。

村庄综合治理,群众是直接参与者、受益者,群众是否支持,直接关系到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因此,做好群众发动工作至关重要。

各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实施主体职责,积极开展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工作,给群众讲清开展村庄治理工作的意义和政策,让群众明白开展村庄治理不是简单涂脂抹粉,穿衣戴帽,不是搞形式主义,而是通过房屋风貌改造和村庄环境治理,从根本上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参与村庄治理工作,确保村庄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准确把握工作内容。

村庄综合治理工作包括危旧房综合改造和村庄环境治理两项内容。

一是抓好危旧房综合改造。

对平镇公路、207省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农村民居进行统一风貌改造,每个镇必须抓成3—5个集中改造点。

对现有分散的农村危旧房户,主要采取“主体排危、风貌改造、环境治理”的模式,在解决房屋安全的同时,按照《镇坪县农村民房风貌改造图集》改善农村民居风貌,做到“排危”与“改观”并举。

对现有农村聚居点,对照《镇坪县农村民房风貌改造图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风貌改造,统一建筑风貌,打造绿色、包容、灵动的镇坪民居特色。

二是抓好村庄环境治理。

按照“有广场、有标石、有绿地、有垃圾处理设施”的要求,结合实际,有序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每村树立一块标识石,建成1—2个垃圾池,建设一个休闲活动广场、一片公共绿地。

同时,建立健全村容村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达到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的目标,确保村庄环境整洁有序。

三要严格落实扶持政策。

一是明确奖补政策扶持。

县财政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和其他农村基础建设项目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危旧房综合改造对象户均3000元、村庄环境治理村均补助20000元标准对风貌改造、环境治理予以奖励补助。

奖补资金拔付兑现程序为:每年下达计划时,由县财政按计划任务奖补资金总额预拔一定比例的启动资金;各镇村庄综合治理工作阶段性任务完成后,由各镇负责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由指挥部抽调财政、住建等部门共同验收,并由县财政局根据验收合格报告单拔付剩余奖补
资金。

奖补资金由镇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和管理,各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制定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标准和办法,按程序给农户兑现。

二是贷款贴息扶持。

对农户自主投入危旧房主体改造的贷款,享受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政策。

三是技术支持。

对危旧房改造户免费提供规划、设计、监理等技术服务;根据需要免费培训危旧房改造建筑工匠。

三、强化措施,快速推进
移民搬迁安置和村庄综合治理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涉及面广,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一)要建立分级负责机制。

移民搬迁安置按照“县抓统筹、镇村主体、部门帮建、梯次推进”的原则;村庄综合治理按照“户投入、村组织、镇统筹和部门帮扶、县级奖补”的原则,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扎实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及村庄综合治理工作。

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县村镇建设和村庄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县移民搬迁安置和村庄综合治理工作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搞好综合协调,组织各镇和相关部门完成规划编制,做好技术指导、督查督办、检查验收等各项工作。

各镇政府是移民搬迁和村庄综合治理的实施主体,要全面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及村庄综合治理的政策宣传、对象选择、类型确定、规划选址、征地建设、协调服务和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顺利推进。

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或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搞好协调配合,完成好各自承担的职能工作和包建帮扶任务。

(二)要建立科学规划机制。

要落实规划分级负责制,全县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重点镇规划,由扶贫局牵头,住建局负责,各镇和县直相关部门配合编制并报市上审批;一般安置区规划由住建局指导,各镇负责编制,报县上审批;所有的集中安置区域要严格按照农民新型聚集社区和集镇建设规划的要求,从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社会事业、民居特色等方面进行全面规划,确保规划特色鲜明、功能齐全。

所有规划编制必须在7月底以前完成并按程序报审。

(三)要建立示范带动机制。

每个镇都要建设集中安置30户以上移民搬迁安置示范小区1个;要建设集中安置15户以上的点5个以上,为有条件进城入镇的移民搬迁对象提供房源。

对功能设施完善、具有一定规模、示范带动强的示范小区,在资金、项目、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

要围绕不同的搬迁安置方式,培育、
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安置典型,真正起到示范引导的作用,为快速顺利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积累经验。

(四)要建立资源整合机制。

项目资金是移民搬迁安置及民居改造的关键,我县财力有限,更多的需要通过整合资源,解决移民搬迁配套资金问题。

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在省、市统筹协调整合的基础上,以县为平台,集中整合相关部门的项目资金,用于移民搬迁安置小区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和村庄综合治理建设。

(五)要建立督查考评机制。

县委、县政府已将移民搬迁安置、民居改造和农村村庄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县对镇、县对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从7月份起,实行移民搬迁和村庄综合治理工作“旬上报、月督查通报、季检查、年考核”工作制度,各镇每旬上报一次工作进度,县上每月督导检查一次移民搬迁和村庄综合治理工作,县移民搬迁办每月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各镇必须在6月30日前对今年确定的移民搬迁安置及村庄综合治理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包抓责任并开工建设。

(六)要建立公开运行机制。

移民搬迁安置及民居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必须公开运行,阳光操作。

工程建设要严格建设程序和管理制度;项目资金要实行审计制度。

要严格按程序搞好民主评议和村组公示,认真化解移民搬迁安置及民居改造工作中的各类矛盾,严禁优亲厚友,挪用、贪污、截留移民搬迁安置及民居改造款物。

对工作敷衍了事、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同志们,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和村庄综合治理工作对于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增强机遇意识,克难奋进,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移民搬迁和村庄综合治理工作,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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