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2021年深圳房地产长效机制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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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五:年度已批未建用地十大专项行动阶段成果验收、处置情况跟踪汇报。依据《深圳市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和《深圳市“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的要求,对各区已批未建用地阶段成果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形成处置情况报告及进行后续跟踪汇报。
专题六:年度临时用地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和培训。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定期跟踪各区工作进展情况,对其目前的临时用地情况进行考察调研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专题三:年度闲置土地数据库更新与维护。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地政系统,以向各管理局收集的数据,建立2020年闲置土地数据库。
专题四:年度已批未建土地数据库更新与维护。根据2019年度已批未建用地数据,依托地政系统、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以及遥感影像,实时跟踪项目的开发利用情况,建立2020年度已批未建土地数据库。
一、服务总体要求
(一)项目成果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项目成果应做到规则制定科学合理,符合深圳实际情况,便于理解且具有可操作性。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土地供应及供后管理相关政策要求,通过现状跟踪调查、问题诊断分析、动态监测评估、制度修补完善等多种途径和抓手,全方位加强我市出让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土地供后管理质量,确保每一寸土地节约高效利用。
20年月日
A4打印/可编辑
深圳市2020-202采购需求文件
项目名称
深圳市2020-2021年度已供应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供后监管、问题研判与日常跟踪技术支撑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单一来源)
专题三、四:年度闲置土地数据库、年度已批未建土地数据库。
专题五:年度已批未建用地处置情况报告
专题六:年度临时用地工作检查报告
专题七:年度临时用地数据库
专题八:年度临时用地审批、处置、到期收回情况分析报告(季度、年度)
专题九:年度调研报告、工作汇报等材料报告
五、人员要求
(一)中标单位有多年国土行业管理与研究经验,了解和熟悉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土地利用管理现状;近三年参与过土地利用管理和土地政策等工作相关的项目。
三、工作内容
专题一:月度闲置土地数据收集与统计数据上报。每个月底按时在全局发布通知,收集各个管理局的土地供应数据,制作闲置土地台账,主要信息包括用地单位、宗地号、合同号、供应方式、闲置认定时间、处置方式、处置进展、存在问题等。根据每月收集的闲置土地数据,形成闲置土地台账。
专题二:闲置土地监测季度、年度监测研究报告。深圳市闲置土地监测季度、年度监测报告,包括2020年每个季度、2020全年深圳市闲置土地监测报告,主要从全市及各区闲置土地的变更趋势、区域分布、功能分类、主体分布、规模分布、产生原因等进行全面统计分析,并提出相应工作建议
四、成果验收
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对中标单位完成的项目成果进行验收。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通过验收的意见或凭证。
五、培训要求
中标单位应按采购人需求,对采购人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采购人能全面理解项目成果,确保项目实施。
六、售后服务要求
(一)售后服务期限从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之日起一年。
专题七:年度临时用地数据库更新与维护。以数据调查与清理的结果为基础,构建详实、准确的深圳市临时用地数据库,形成深圳市临时用地年度数据库。
专题八:临时用地审批、处置、到期收回情况分析报告(季度、年度)。对各区临时用地审批、处置、到期收回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完善我市临时用地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专题九:国家和省厅要求的各类材料撰写等其他工作。根据国家、省厅的要求,配合完成调研报告、工作汇报等材料的撰写。配合完成审计、督查等要求的相关工作(已批未建、闲置土地等方面)。
(二)投标方需安排项目组成员不少于8人。
(三)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土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的国土行业管理或研究经验。
(四)在服务期限内,中标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安排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服务期内,投标方不能更换负责人。
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以内。遇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服务期限可适当延长。
需求内容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
(元)
1
深圳市2020-2021年度已供应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供后监管、问题研判与日常跟踪技术支撑
1
项
32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注意:提供服务总体要求、服务标的(如人员、车辆、检测对象、管理对象)数量情况、详细具体的服务需求内容及工作量情况(以能给供应商准确的报价依据,使不同供应商的项目报价不至于差距过大作为判断需求“详细具体”的标准)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非深圳市注册的投标人需在深圳市具有合法登记的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场所和服务人员。
2、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并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项目进度安排
(一)中标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推进项目工作。
(二)中标方项目组成员应按采购方的要求参加本项目审查和讨论的全部工作会议。
三、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根据中标方申请,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作为项目进度款;中标方提交初步成果后,经招标人相关处室同意,支付40%的款项;中标方提交全部项目成果并经采购方验收通过后,支付30%的款项。
(二)强区放权及机构改革背景下,深圳市已供应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供后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当前,我市土地资源严重紧缺,可供应的建设用地极其有限,土地供求矛盾非常突出,与此同时,部分已供应土地却依然存在开发建设迟缓、土地闲置的情况,有限的土地资源未能发挥应有的价值,在土地资源日益高度紧缺的严峻形势下,节约集约用地成为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课题。在闲置土地方面,闲置土地处置难度日益加大。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市历年累计未处置完毕的闲置土地有61宗,面积约136.84公顷,这些土地闲置成因复杂,用地单位自身原因和政府原因相互交错,且在长期闲置过程中又出现了权利人变更、司法查封、破产清算、规划调整、土地收回、未批先建等情形,处置难度较大。在已批未建土地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处置推进缓慢。11.91平方公里已批未建地中,1988-2007年间供应的有8.69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2.75%,此部分用地出让年限已经十年以上,历史遗留问题复杂,至今推进缓慢。在临时用地方面,管理机制有待规范。2014年,国家审计署在《深圳市2008年至2013年度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报告中指出,深圳市国土部门在临时用地管理上存在未落实到期收回的问题:“截至2013年底,深圳市国土部门未续签临时用地合同,未及时收回的临时用地共121块,面积186.59公顷,导致少收取临时用地使用费1377.66万元(按原合同测算)。此外,深圳市国土部门仅核发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但未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即对外出租的临时用地共286地块,面积876.31公顷”。2015年,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对我市宝安区2014年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了例行督察,在例行督察报告(穗[2015]2号)中指出我市在临时用地管理上存在违规审批临时用地、未取得林业部门同意批准占用林地等问题。2017年,在“强区放权”的制度背景下,我市批后监管管理体制也发生调整。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关于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政府令第298号)等文件,明确了闲置土地、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审批权限调整至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近年来,国家、省、市也加大对批后监管用地的审计、巡察和整改工作。加强对国有已出让建设用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对各种原因造成的批后监管问题,进一步分析原因、落实责任,是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空间资源再分配,有效保障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
(二)提交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三)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项目审查和报告更新等技术支持。
(四)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整理丨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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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限额(元)
320万
项目背景
(一)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全流程监管是落实国家有关要求,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高效利用的重要途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审批之后,加强对其开发利用情况的跟踪监管,是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遏制违法违规用地的重要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做那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还是《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号),都对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提出来明确要求。2018年7月3日-6日自然资源部组织在宁夏举行与闲置土地相关的培训,培训指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推进,在城镇和产业用地增长的同时,一些地区出现了土地不能及时有效开发的状况,主要表现为批而未供土地大量存在,未按期开竣工土地长期闲置。为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进一步解决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等低效用地问题。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加强政策引领,实施“增存挂钩”机制。同月,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文件规定,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要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作为重要测算指标,对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多,处置不力的地区,要逐年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随后,广东省也印发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8〕111号),要求各市加大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
四、提交成果
课题成果包括5个专题报告、3个数据库、文字材料和数据统计表若干(需依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专题一:深圳市2020年度深圳市闲置土地情况。包括月度闲置土地清单、季度各区闲置土地处置情况汇总表,季度各区已完成闲置土地处置统计分析表、季度各区剩余闲置土地情况统计分析表。
专题二:闲置土地监测季度、年度监测研究报告
专题六:年度临时用地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和培训。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定期跟踪各区工作进展情况,对其目前的临时用地情况进行考察调研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专题三:年度闲置土地数据库更新与维护。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地政系统,以向各管理局收集的数据,建立2020年闲置土地数据库。
专题四:年度已批未建土地数据库更新与维护。根据2019年度已批未建用地数据,依托地政系统、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以及遥感影像,实时跟踪项目的开发利用情况,建立2020年度已批未建土地数据库。
一、服务总体要求
(一)项目成果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项目成果应做到规则制定科学合理,符合深圳实际情况,便于理解且具有可操作性。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土地供应及供后管理相关政策要求,通过现状跟踪调查、问题诊断分析、动态监测评估、制度修补完善等多种途径和抓手,全方位加强我市出让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土地供后管理质量,确保每一寸土地节约高效利用。
20年月日
A4打印/可编辑
深圳市2020-202采购需求文件
项目名称
深圳市2020-2021年度已供应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供后监管、问题研判与日常跟踪技术支撑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单一来源)
专题三、四:年度闲置土地数据库、年度已批未建土地数据库。
专题五:年度已批未建用地处置情况报告
专题六:年度临时用地工作检查报告
专题七:年度临时用地数据库
专题八:年度临时用地审批、处置、到期收回情况分析报告(季度、年度)
专题九:年度调研报告、工作汇报等材料报告
五、人员要求
(一)中标单位有多年国土行业管理与研究经验,了解和熟悉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土地利用管理现状;近三年参与过土地利用管理和土地政策等工作相关的项目。
三、工作内容
专题一:月度闲置土地数据收集与统计数据上报。每个月底按时在全局发布通知,收集各个管理局的土地供应数据,制作闲置土地台账,主要信息包括用地单位、宗地号、合同号、供应方式、闲置认定时间、处置方式、处置进展、存在问题等。根据每月收集的闲置土地数据,形成闲置土地台账。
专题二:闲置土地监测季度、年度监测研究报告。深圳市闲置土地监测季度、年度监测报告,包括2020年每个季度、2020全年深圳市闲置土地监测报告,主要从全市及各区闲置土地的变更趋势、区域分布、功能分类、主体分布、规模分布、产生原因等进行全面统计分析,并提出相应工作建议
四、成果验收
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对中标单位完成的项目成果进行验收。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通过验收的意见或凭证。
五、培训要求
中标单位应按采购人需求,对采购人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采购人能全面理解项目成果,确保项目实施。
六、售后服务要求
(一)售后服务期限从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之日起一年。
专题七:年度临时用地数据库更新与维护。以数据调查与清理的结果为基础,构建详实、准确的深圳市临时用地数据库,形成深圳市临时用地年度数据库。
专题八:临时用地审批、处置、到期收回情况分析报告(季度、年度)。对各区临时用地审批、处置、到期收回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完善我市临时用地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专题九:国家和省厅要求的各类材料撰写等其他工作。根据国家、省厅的要求,配合完成调研报告、工作汇报等材料的撰写。配合完成审计、督查等要求的相关工作(已批未建、闲置土地等方面)。
(二)投标方需安排项目组成员不少于8人。
(三)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土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的国土行业管理或研究经验。
(四)在服务期限内,中标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安排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服务期内,投标方不能更换负责人。
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以内。遇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服务期限可适当延长。
需求内容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
(元)
1
深圳市2020-2021年度已供应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供后监管、问题研判与日常跟踪技术支撑
1
项
32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注意:提供服务总体要求、服务标的(如人员、车辆、检测对象、管理对象)数量情况、详细具体的服务需求内容及工作量情况(以能给供应商准确的报价依据,使不同供应商的项目报价不至于差距过大作为判断需求“详细具体”的标准)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非深圳市注册的投标人需在深圳市具有合法登记的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场所和服务人员。
2、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并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项目进度安排
(一)中标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推进项目工作。
(二)中标方项目组成员应按采购方的要求参加本项目审查和讨论的全部工作会议。
三、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根据中标方申请,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作为项目进度款;中标方提交初步成果后,经招标人相关处室同意,支付40%的款项;中标方提交全部项目成果并经采购方验收通过后,支付30%的款项。
(二)强区放权及机构改革背景下,深圳市已供应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供后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当前,我市土地资源严重紧缺,可供应的建设用地极其有限,土地供求矛盾非常突出,与此同时,部分已供应土地却依然存在开发建设迟缓、土地闲置的情况,有限的土地资源未能发挥应有的价值,在土地资源日益高度紧缺的严峻形势下,节约集约用地成为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课题。在闲置土地方面,闲置土地处置难度日益加大。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市历年累计未处置完毕的闲置土地有61宗,面积约136.84公顷,这些土地闲置成因复杂,用地单位自身原因和政府原因相互交错,且在长期闲置过程中又出现了权利人变更、司法查封、破产清算、规划调整、土地收回、未批先建等情形,处置难度较大。在已批未建土地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处置推进缓慢。11.91平方公里已批未建地中,1988-2007年间供应的有8.69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2.75%,此部分用地出让年限已经十年以上,历史遗留问题复杂,至今推进缓慢。在临时用地方面,管理机制有待规范。2014年,国家审计署在《深圳市2008年至2013年度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报告中指出,深圳市国土部门在临时用地管理上存在未落实到期收回的问题:“截至2013年底,深圳市国土部门未续签临时用地合同,未及时收回的临时用地共121块,面积186.59公顷,导致少收取临时用地使用费1377.66万元(按原合同测算)。此外,深圳市国土部门仅核发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但未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即对外出租的临时用地共286地块,面积876.31公顷”。2015年,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对我市宝安区2014年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了例行督察,在例行督察报告(穗[2015]2号)中指出我市在临时用地管理上存在违规审批临时用地、未取得林业部门同意批准占用林地等问题。2017年,在“强区放权”的制度背景下,我市批后监管管理体制也发生调整。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关于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政府令第298号)等文件,明确了闲置土地、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审批权限调整至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近年来,国家、省、市也加大对批后监管用地的审计、巡察和整改工作。加强对国有已出让建设用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对各种原因造成的批后监管问题,进一步分析原因、落实责任,是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空间资源再分配,有效保障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
(二)提交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三)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项目审查和报告更新等技术支持。
(四)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整理丨尼克
本文档信息来自于网络,如您发现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我修正;如您发现内容涉嫌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财政预算限额(元)
320万
项目背景
(一)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全流程监管是落实国家有关要求,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高效利用的重要途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审批之后,加强对其开发利用情况的跟踪监管,是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遏制违法违规用地的重要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做那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还是《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号),都对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提出来明确要求。2018年7月3日-6日自然资源部组织在宁夏举行与闲置土地相关的培训,培训指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推进,在城镇和产业用地增长的同时,一些地区出现了土地不能及时有效开发的状况,主要表现为批而未供土地大量存在,未按期开竣工土地长期闲置。为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进一步解决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等低效用地问题。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加强政策引领,实施“增存挂钩”机制。同月,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文件规定,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要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作为重要测算指标,对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多,处置不力的地区,要逐年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随后,广东省也印发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8〕111号),要求各市加大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
四、提交成果
课题成果包括5个专题报告、3个数据库、文字材料和数据统计表若干(需依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专题一:深圳市2020年度深圳市闲置土地情况。包括月度闲置土地清单、季度各区闲置土地处置情况汇总表,季度各区已完成闲置土地处置统计分析表、季度各区剩余闲置土地情况统计分析表。
专题二:闲置土地监测季度、年度监测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