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索引
成都基础养老金一览表
成都基础养老金一览表
摘要:
一、成都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二、成都养老金标准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四、长春基础养老金调整情况
五、2023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正文:
一、成都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成都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 退休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个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2 % ×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
根据这个公式,我们可以计算出退休后的基础养老金。
二、成都养老金标准
成都养老金标准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是根据个人缴费情况和累计缴费年限计算的,而个人账户养老金则与个人账户存储额有关。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购房、租房、装修等。
提取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审核、提取资金等环节。
具体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动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长春基础养老金调整情况
2021年2月21日起,长春市开始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并轨,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
五、2023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2023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具体调整幅度和比例有待官方公布。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工资挂钩,随着工资水平的变动而调整。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合理使用,建议及时关注相关政策。
总结:本文详细介绍了成都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养老金标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以及长春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情况。
成都市城乡养老保险缴费及领取标准
成都市城乡养老保险缴费及领取标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险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
为了保障城乡居民的养老权益,成都市制定了城乡养老保险缴费及领取标准,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缴费标准1. 城镇职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包括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两部分。
个人缴费比例为8%~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22%。
具体缴费比例由市人社局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城镇职工收入水平确定。
2. 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根据自愿缴费意愿和经济承受能力自主选择,缴费比例为1%~4%;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每人每年7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领取标准1. 城镇职工城镇职工退休后,可以按照缴费年限和平均工资确定养老金的领取标准。
按照政策规定,城镇职工养老金的领取标准为:退休前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60%;退休前缴费年限达到15年及以上但不足20年的,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75%;退休前缴费年限达到20年及以上的,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90%。
2. 城乡居民城乡居民退休后,可以按照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累计缴费金额确定养老金的领取标准。
按照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养老金的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累计缴费金额在当地平均工资的60%以下的,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70%;个人账户累计缴费金额在当地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的,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80%;个人账户累计缴费金额在当地平均工资的100%以上的,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90%。
三、其他规定1. 公益性岗位人员对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由政府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用,同时给予一定的补贴。
2. 特殊人群对于因病、伤、残等原因无法参加养老保险的特殊人群,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和救助。
总之,成都市城乡养老保险缴费及领取标准是为了保障城乡居民的养老权益而制定的,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积极参与养老保险的缴费和领取,共同建设幸福美好的家园。
成都市城乡养老保险缴费及领取标准
成都市城乡养老保险缴费及领取标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险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的养老权益,成都市制定了城乡养老保险缴费及领取标准,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缴费标准1.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根据成都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城镇居民应按其实际工资收入的3%向社保基金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其中个人缴纳1.5%,单位缴纳1.5%。
具体缴费标准如下:工资收入(元/月)个人缴费(元/月)单位缴费(元/月)总缴费(元/月)0-3199 48 48 963200-6399 96 96 1926400-9599 144 144 2889600-12799 192 192 38412800-15999 240 240 48016000以上 288 288 5762.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根据成都市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农村居民应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向社保基金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其中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贴70元。
具体缴费标准如下:缴费人群缴费标准农村居民 100元/人/年二、领取标准1.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根据成都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城镇居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领取养老金。
具体领取标准如下:领取条件领取标准法定退休年龄及以上按照个人缴费年限、缴费金额、当地居民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计算确定2.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根据成都市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农村居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领取养老金。
具体领取标准如下:领取条件领取标准法定退休年龄及以上按照个人缴费年限、缴费金额、当地居民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计算确定三、结语以上就是成都市城乡养老保险缴费及领取标准的相关内容。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以便在退休后能够获得足够的养老金。
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了解和学习,以便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养老权益。
成都社保退休政策
成都社保退休政策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障问题备受关注。
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经济中心和人口密集城市之一,成都逐渐完善了自己的社保退休政策,为广大退休人员提供了更加可靠的养老保障。
本文将就成都社保退休政策的具体内容进行探讨。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成都社保退休政策的核心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家政策,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
在成都地区,企事业单位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率为个人工资的8%,缴纳基数的上限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上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的60%。
同时,城乡居民个人也可以按照一定的缴费比例自愿参加养老保险。
二、退休年龄规定根据成都社保退休政策,退休年龄分为两个档次。
对于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来说,男性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退休年龄为50周岁;而对于城乡居民个人退休人员来说,退休年龄统一为55周岁。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特殊职业的人员,如矿工、高温作业人员等,退休年龄可以提前一定的年限。
三、退休待遇发放成都社保退休政策规定,退休人员可以领取退休金作为养老待遇。
退休金的计算方法一般是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来确定的,即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越高,领取的退休金越多。
此外,成都还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提高退休金的发放水平,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
四、医疗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外,成都还为退休人员提供医疗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医疗保险包括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可以有效缓解退休人员因病就医所带来的负担。
其他福利待遇包括一次性护理补贴、疗养费、慰问金等,为退休人员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五、个人权益的维护和管理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成都社保退休政策还规定了相应的个人权益维护和管理措施。
一方面,成都设立了退休人员服务中心,为退休人员提供便捷的服务和咨询;另一方面,成都建立了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退休人员的问题和困难。
六、未来的发展方向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养老保障需求的增加,成都社保退休政策将继续完善和提升。
成都市养老保险条例
成都市养老保险条例一、引言成都市养老保险条例是为了规范和加强成都市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和福利,促进老年人的社会保障等方面制定的法规文件。
二、参保对象和范围1.参保对象包括成都市户籍居民和在成都市工作的非户籍居民。
2.参保范围涵盖工商业、服务业、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人员。
三、参保方式1.个人缴费参保:个人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和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2.单位代缴参保:单位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和基数,代为缴纳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
四、缴费标准1.缴费基数:参保人员和单位应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
2.缴费比例:参保人员和单位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的职业类别和工资水平有所调整。
五、待遇标准1.养老金计算: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计算养老金,确保养老金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2.养老金发放:养老金发放遵循即时结算的原则,将养老金直接发放给参保人员或其指定的账户。
六、养老保险服务1.养老保险服务机构:成都市设立专门的养老保险服务机构,负责参保人员的信息管理、养老金计算和发放等工作。
2.养老保险咨询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咨询服务,解答参保人员的疑问。
七、参保人员权益保障1.参保人员的权益和福利应受到法律保护,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侵犯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2.参保人员有权参与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和决策,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调整和改革有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八、监督和管理1.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养老保险制度的监督和管理。
2.监管机构应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的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九、法律责任1.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侵犯参保人员权益的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附则1.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条例解释权归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有。
成都市养老保险退休政策
成都市养老保险退休政策成都市养老保险退休政策是指针对成都市劳动者在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所制定的政策规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成都市养老保险退休政策的相关内容。
一、退休待遇的确定1. 养老金计算公式成都市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计算方式是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采用逐年递增的比例确定的。
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个人月缴费工资 ×当年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累计缴费比例 ×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指数2. 个人账户累计缴费比例根据成都市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个人账户累计缴费比例根据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比例确定,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比例越高,个人账户累计缴费比例越高。
3. 养老金领取年龄成都市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领取年龄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女性为60周岁,男性为65周岁。
但也可以提前享受养老金,提前领取的养老金按照提前领取的月数进行相应的比例调整。
二、退休申请流程1. 办理退休手续退休申请人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交退休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退休申请表等。
单位收到申请后,将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 社会保险局审核和审批退休申请材料经单位审核后,将转交给当地社会保险局进行审核和审批。
社会保险局将核对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缴费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养老金计算。
3. 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的领取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银行卡发放,申请人可以持有银行卡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养老金;二是通过邮寄领取,社会保险局将养老金按月邮寄到申请人的指定地址。
三、退休人员权益保障1. 养老金调整成都市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经济情况进行定期调整,确保退休人员的经济待遇能够适应生活成本的变化。
2. 医疗保险补贴成都市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将享受医疗保险的相关补贴政策,包括医疗费用的报销和门诊费用的补贴等。
3. 离退休返聘工作安排根据成都市的相关政策,退休人员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和单位需要,进行离退休返聘工作,享受相应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次性缴 纳 1 5年 养 老 保 险 费 。具 体 缴 费 金 额 由市 劳 动 保 障
局 、 财 政 局 每 年 初 定 期公 布 。 市 ( ) 满l 二 年 6周 岁 、 满 6 不 O周 岁 的 参 保 人 . 缴 费 时 上 一 按
成 都 市 城 乡 居 民养 老 保 险试 行 办 法
付 给 其 指 定 受 益人 或 法 定 继 承 人 . 按 死 亡 当月 养 老 金 标 准 向 并 其 直 系 亲属 一 次 性 支付 4个 月 的养 老 金作 为 丧 葬 补贴 。
( ) 保人 缴 费 期 间 死 亡 . 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将 其 个 人 缴 五 参 社
纳 的 养 老保 险 费 . 次性 支 付 给 其指 定 受 益人 或 法 定继 承 人 。 一 ( ) 按 《 都 市 农 民 养 老 保 险 办 法 》 市 政 府 令 第 12 六 已 成 ( 5 号 ) 取 养 老 金 的农 村 居 民 , 养 老 金标 准 不 变 。 领 原 第 九 条 ( 老 保 险 关 系 转移 ) 养 ( ) 乡 居 民养 老 保 险 转 移 到 城 镇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 一 城 个 人 账 户 和 统筹 基 金 全 额 转 移 , 费 工 资 基 数 、 费 年 限分 别 缴 缴 换 算 为 城 镇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缴 费 基数 和缴 费年 限
58四川劳动 保障 /民生
政 策 规 定
2 1/ / 第 3 3 0 8 总 1 1
( ) 保人 年满 6 二 参 O周 岁 、 计 缴 费 年 限 满 1 累 5年 , 备 领 具 取 养 老 金 条 件 参 保人 距 年 满 6 0周 岁 不 足 l 5年 的 。 按 年或 应
成都社保退休政策
成都社保退休政策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提高整体社会保障水平而实行的一种制度。
在中国,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基本保险。
其中,养老保险是退休人员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成都是我国一个人口众多、城市发展迅速的城市,以下将对成都的社保退休政策进行详细介绍。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成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
根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缴纳一定比例的养老保险费,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根据工资水平不同而有所调整。
退休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和累计缴费年限,享受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二、成都的养老金待遇成都的养老金待遇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工资水平确定。
目前,成都的养老金待遇标准如下:缴费年限在15年及以上,工资水平为最低工资标准的1倍的人员,养老金待遇为基础养老金的60%;缴费年限在15年及以上,工资水平高于最低工资标准1倍的人员,养老金待遇为基础养老金的65%;缴费年限在15年及以上,工资水平高于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人员,养老金待遇为基础养老金的70%。
同时,成都还根据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发放一些福利,例如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
三、退休待遇的申请和领取退休待遇的申请和领取主要是由退休人员所在的单位或退休人员本人办理。
一般来说,退休人员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证件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同时填写相关的退休申请表格。
经办单位审核通过后,退休人员可以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养老金待遇。
四、其他相关政策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外,成都还实施了其他相关的社保退休政策。
例如,对特殊行业或特殊困难人员给予更多的退休待遇;对长期缴费、退休后生活困难的人员提供补贴等。
此外,成都还鼓励退休人员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的社交空间和精神支持。
总结起来,成都的社保退休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养老金待遇,退休人员可根据自身的缴费年限和工资水平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成都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成都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成都市养老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提供了基本的养老保障。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指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和单位应按照规定缴纳的费用,下面将详细介绍成都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首先,对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根据个人工资收入确定的。
按照成都市的规定,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为个人工资的8%,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为个人工资的20%。
具体缴费标准还需根据成都市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但一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其次,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按照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的。
成都市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方式。
具体缴费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是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为依据进行测算。
此外,成都市还对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进行了一些优惠政策。
例如,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可以享受一定的养老保险费用减免或补贴政策。
对于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和单位,还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总的来说,成都市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根据个人或家庭的经济状况确定的,旨在为参保人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
政府也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努力提高养老保险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
希望广大市民能够认真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共同建设和谐社会,为自己的晚年生活提供保障。
以上就是成都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成都市养老保险的缴费政策,合理安排个人和家庭的养老保险事务。
感谢您的阅读!。
成都个人养老保险标准
成都个人养老保险标准成都市个人养老保险标准是指在成都市范围内,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和享受待遇的规定。
个人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在老年时能够得到基本生活保障而实行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成都市社会保险条例》的规定,成都市个人养老保险标准主要包括缴费标准、缴费基数、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养老金待遇等内容。
首先,成都市个人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收入确定的。
一般来说,参保人员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20%,合计28%。
具体的缴费标准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执行,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咨询了解自己的具体缴费标准。
其次,成都市个人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员缴费的工资基数上限和下限。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超出范围的部分不纳入缴费计算。
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基数,从而确定自己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此外,成都市个人养老保险还设立了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的规定。
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是指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累计存储的养老保险费用。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可以用于个人提取、转移和继承。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查询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来了解自己的养老保险费用的累计情况。
最后,成都市个人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待遇是指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的养老金。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领取相应的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的发放标准和方式由当地社会保险部门负责执行。
总之,成都市个人养老保险标准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在老年时能够得到基本生活保障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并及时了解自己的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和养老金待遇情况,以便在老年时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养老保险待遇。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成都市个人养老保险标准,为自己的养老保障提供参考。
成都市养老保险退休政策
成都市养老保险退休政策养老保险是国家为解决老年人生活保障问题而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对于他们的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在成都市,养老保险退休政策旨在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为他们提供稳定的退休金和相关权益保障。
本文将详细介绍成都市养老保险退休政策的具体内容和适用条件。
一、养老金的发放标准根据成都市养老保险退休政策规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标准根据其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来确定。
一般而言,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越高,退休人员可以获得的养老金数额也越高。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累计部分和社会统筹部分组成。
个人账户累计部分是根据个人实际缴费情况确定的,而社会统筹部分则由政府提供。
二、退休金的发放方式成都市养老保险退休政策规定退休金的发放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月领退休金,即每个月按规定金额发放给退休人员;另一种是一次性领取退休金,即退休人员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全部退休金。
退休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领取方式。
三、退休年龄和缴费要求根据成都市养老保险退休政策规定,男性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退休年龄为50周岁。
退休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领取退休金:具有成都市户籍或在成都市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男性退休人员需要在最近15年内连续缴费满5年;女性退休人员需要在最近15年内连续缴费满3年。
对于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养老保险机构将会主动核定并办理退休手续。
四、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险政策除了一般的个人养老保险政策,成都市还针对一些特殊群体提供了特殊的养老保险政策。
例如,农民工、独立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他们在参加养老保险时面临一些特殊情况和困难。
成都市养老保险退休政策针对这些人群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五、养老保险的相关补贴和待遇成都市养老保险退休政策还规定了一些相关的补贴和待遇,以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品质。
这些补贴和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补贴、就业创业支持、文体活动优惠等。
成都养老保险新政策
成都养⽼保险新政策我国是⼀个⼈⼝⼤国,随着我国⼈⼝的愈发增加,我国⼈⼝⽼龄化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未此,国家也在不断的调整相关政策,⽽与之有关的退休政策也在不断更改当中,那么最新的有关退休养⽼⾦的政策⼜是怎样的呢,那么接下来,店铺⼩编将会给⼤家整理⼀些相关的法律资料,希望能帮助到⼤家。
⼀、成都城镇居民养⽼保险缴费标准说明缴费时间:每年的4⾄12⽉;缴费⾦额:605.6元-3025.80元。
成都参加城乡居民养⽼保险的⼈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保险费,缴费标准⽬前设为以下五档:⼀档:605.6元;⼆档:1210.32元;三档:1815.48元;四档:2420.64元;五档:3025.80元。
2017年度成都⼀次性缴纳15年城乡居民养⽼保险费的5个缴费档次分别为10893.60元、21785.40元、32679元、43570.80元、54464.40元。
⼆、成都养⽼保险补缴(⼀)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员,参保后中断或暂停缴费时间在两年以内的(含两年),可申请补缴养⽼保险费(含利息)。
中断或暂停缴费时间在两年以上的,不得⼀次性补缴;(⼆)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员,选择缴费档次在⼀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需要跨年度变更缴费档次的,应向参保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所(站)提出申请;(三)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15年的⼈员,本⼈可选择延迟领取养⽼⾦时间,并继续缴费⾄满15年;也可选择⼀次性趸缴⾄满15年。
⼀次性趸缴标准为: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次性缴纳,趸缴的缴费基数记录在趸缴当年,趸缴年限同已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四)参保⼈距年满60周岁不⾜15年的,应按年或按⽉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参保⼈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或按⽉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以上就是有关养⽼保险政策的相关事宜,并且,在,很多地⽅的⼀次性补缴社保被取消了,如果⼤家还想补缴社保的话,可就要抓紧时间啦,为了能够安度晚年,掌握这些法律知识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如果⼤家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家来店铺进⾏询问,感谢⼤家阅读。
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实施范围第三章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一节缴费基数第二节缴费规定第四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第一节个人账户建立第二节个人账户记息和收益第三节个人账户转移第四节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和退还第五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第一节一般情况下缴费年限的确定第二节特殊情况下缴费年限的确定第六章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第七章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缴费工资指数第三节增发养老金第四节特殊情况下基本养老金计发第五节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和调整第八章退休人员的死亡待遇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府令第 133 号印发,以下称《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第二条《办法》实施前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应当自《办法》实施之日起30日内,按《办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法》实施后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按《办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三条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与编制外聘用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之月起,按《办法》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或聘用,下同)合同或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从单位支付工资之月起按《办法》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四条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和职工从规定的转制之月起,按《办法》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已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转移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五条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或成为个体劳动者的,从到企业工作或从事个体劳动之月起,按《办法》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成都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标准
成都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标准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逐渐加深,政府对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标准也采取了更加宽松的政策,以更好的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支付能力。
首先,关于成都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标准,受到养老保险月缴费累计年限的影响,按照不同的月缴费年限,领取养老金的标准是不同的。
如果月缴费累计年限达到15年以上,可以按每月基本养老金领取标准,每月最高可以领取到1400元;如果月缴费累计年限低于15年,则按比例按比例领取养老金,比例从最低的50%到最高的100%。
其次,关于领取养老金的资格,每个人的年龄限制也有所不同,成都城乡居民的养老金起领年龄为60岁以上,并且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则可以起领。
另外,关于领取的手续,成都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的手续比较简单,只需要在所在区的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携带有效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缴费证明和其他资料,即可领取到养老金。
总之,成都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标准比较宽松,起领年龄60岁以上,只要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就可以按照不同的领取标准领取到养老金,并且领取手续比较简单,比较容易办理。
成都养老保险将实施新政参保不受户籍限制
成都养老保险将实施新政参保不受户籍限制第一篇:成都养老保险将实施新政参保不受户籍限制成都养老保险将实施新政参保不受户籍限制四川在线(微博)消息(四川在线(微博)记者李庆)从即日起,只要你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灵活就业者,无论你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成都市人社局(微博)今日下午宣布在全省率先实施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成都“城乡一体”养老保险制度,并从下周一起,成都市社保经办机构开始办理在职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拨付业务。
变化一:养老保险不受户籍限制成都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说,这次实施的《通知》,是对成都养老保险现行政策制度的“重大调整”,也是一项惠民举措。
其中之一是“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打破了户籍壁垒。
以前——分户籍参加养老保险,只有是城镇职工才有资格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现在——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无论是成都市户籍还是外地户籍,只要是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覆盖范围扩大。
也就是说,成都市劳动年龄段内的城乡灵活就业劳动者,哪怕你是农村户籍,均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举例说:如果你户籍在新都,但你灵活就业地点在成都武侯区,你都可以通过口头告知,在武侯区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变化二:“补差”可自由转移接续成都市人社局(微博)根据《通知》实施的《贯彻意见》明确,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只要还没有领取养老金,都可以自由转移接续。
以前——无法实现“补差”接续现在——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应一次性缴纳按《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已缴纳养老保险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应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差额(含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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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134号)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中使用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成劳社办[2007]102号)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发[2001]175号)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原使用的城镇临时工和农民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劳社发[2003]146号)
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33号令)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私营企业及职工、个体工商户及雇工、自由职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和缴费基数的通知(成办发[2001]145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全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04]33号)
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军龄登记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的意见(成社险〔2007〕122号)
关于生活困难的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劳社发〔2007〕120号)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
关于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
通知(成劳社发〔2002〕137号)
关于成都市2010年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成劳
社发〔2010〕50号)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特殊工种退休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成
劳社发〔2010〕35号)
成都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
66号)
关于拨付就业援助补贴资金的通知(成财社[2009]270号)
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信息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
154号)
关于印发《成都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劳社发〔2009〕
176号)
关于印发《成都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成劳社发
〔2009〕177号)
关于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实施细
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09〕178号)
关于拨付就业援助补贴资金的通知(成财社[2009]216号)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成都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成劳社办〔2009〕46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的通
知(成府发〔2009〕5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9〕51号)
关于做好促进五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成促就办发〔2009〕4号)
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通知(成委发〔2009〕26号)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劳社发〔2009〕118号)
关于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劳社发〔2002〕137号)
关于成都市2010年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成劳社发〔2010〕50号)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特殊工种退休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劳社发〔2010〕35号)
成都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关于拨付就业援助补贴资金的通知(成财社[2009]270号)
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信息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4号)
关于印发《成都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劳社发〔2009〕176号)
关于印发《成都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成劳社发〔2009〕177号)
关于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09〕178号)
关于拨付就业援助补贴资金的通知(成财社[2009]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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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劳社发〔2009〕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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