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型模式:核心理念与策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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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型模式:核心理
念与策略选择
劳动者的共同建设使城市的发展更加迅速,而其产生的社会福利也将由社会成员共同享有,并不因城乡、工种、户籍的差异而分割,也不因身份或地区的流动而改变。

1. 逐步提升对非户籍常住人口的保障水平
城镇化的发展和就业人口的流动将使很多劳动人口流向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化水平高、就业机会多的大城市都会流入很多非户籍的常住人口。

这些常住人口中既有工作稳定收入较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群体,也有相当一部分收入较低、工作流动性强、生活水准较差的群体,他们也同样需要获得参保机会平等、补偿标准一致、报销手续便捷的社会医疗保障。

随着农民工在城镇居住、就业方面的壁垒逐渐消除,医疗保险制度对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的综合影响越来越强。

因此对于非户籍常住人口需要建立更加开放包容的医保待遇,一方面要不断提升各地的统筹层次,建立信息化的医疗结算网络,解决异地就医的医保基金结算标准问题,让异地就医实时结算的便捷性不断提升;另一方面在实现全国统筹以前,为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本地的参保建立更为公平合理的渠道,制定符合常住人口条件和需求的制度,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医保的范围。

2. 逐步畅通参保制度的转接机制
城乡医保制度整合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参保人员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职业之间的流动,逐步畅通参保人员在跨地区或跨制度的转接机制,其中既包括原有缴费年限的核算、个人账户的转移,也包括医保基金的补偿和分配,各地的医保待遇之间要逐步缩小差距,使医保关系变动时不影响参保人的保障水平。

在完全实现医保制度一体化之前,解决两项医保制度之间衔接的问题,实现人员身份、居住地点变化时医疗保险关系的可转接、可接续、可持续。

也可逐步探索参保人员自由选择医保类型的机制,如参考太仓模式,参保人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前,可以在各个医疗保险险种之间自由转换,参保人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可以一次性选择医疗保险险种,实际缴费年限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折算。

在这种弹性机制下,缴费能力强的农村居民也可以选择参加城镇職工医疗保险,原本参加职工医保的人由于职业变动或失业等原因导致缴费能力降低,也可以选择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这种转换机制的建立,体现了对参保人意愿的尊重。

五、讨论
当代著名正义论学者罗尔斯曾提出“社会与经济的不平等应使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

?譺?訛这一理论表明为了以再分配或某种补偿方式使最少受惠者也能处于一种平等的地位。

可见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才是对最弱势群体的实质关怀,尤其是关乎公民身体健康的医疗保险制度。

当前在大规模的城镇化进程中,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社区形态、人口结构也在发生巨大的变化,
医疗保险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民生工程也需要不断的完善升级,弥合因城乡制度长期割裂而造成的制度不平等,成为一项覆盖全民、满足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随着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升待遇的长效制度。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一体化过程,既不完全是自上而下的通过行政制度或立法直接强制实现的制度变迁,也不完全是自下而上的通过简单推广地方模式到全国统一实施的制度变迁,而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城乡医保一体化的模式和进程,逐步推进政策的并轨与融合,在不影响居民保障水平和权益的基础上实现覆盖全民、公平收益、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全民医保制度体系。

如何进一步研究城乡医保制度的整合模式,提升各地区、各类居民在医疗服务和保障中的体验,实现制度让生活更美好,仍需要我们不断的探索和努力。

(责任编辑:亚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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