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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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 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四)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1、合伙企业的代表人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 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 人。
2、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1)一般顺序: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 清偿。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 (2)双重优先原则
(3)除名退伙 第49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 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 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4)法律后果: 第一:合伙人身份丧失 第二:结算开始 第三:退伙人对退伙前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设立程序: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 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 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 提交批准文件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 企业成立日期。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 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五)入伙、退伙 1、入伙:指非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加入合 伙并取得合伙人身份的民事法律行为。 (1)形式:一般加入、出资转让、财产继承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 协议。 (2)法律效力: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 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 其约定。
第十五条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
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伙协议 概念: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订立,确定合伙经 营原则、合伙事务执行原则和各合伙人之间权 利义务的契约。 意义:是企业向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文件
是企业经营活动的准则 是调整合伙人之间关系的依据 内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合伙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争议解决办法;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违约责任。
又过了半年,朱某告知朱丙,小食品加工厂现已累 计亏损32000元,小食品加工厂的债权人正在追讨债 务。朱丙的8000元应当用来还债,不予归还。
问:
1、朱某找其胞弟朱丙支持他们时,该合伙企业是否 已经成立?
2、朱丙的出资行为能否视为新加入合伙企业?
3、对朱丙抽走12000元的行为应如何认定?他是否 有权再要求抽回剩下的8000元?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 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 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用于清偿。
案例:甲、乙、丙合伙经营一水果店,取名为“满意 水果店”,负责人为甲。甲、乙、丙约定的出资比例 和分成比例均为4:3:3。2007年7月的一天,因丙外 出,甲与乙商议后与果农丁签订了一份水果购买合同。 因水果店流动资金不够,甲决定向银行贷款10万元, 银行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甲以水果店所有的一辆货车 作抵押,但未办理登记。后因水果店无力偿还银行贷 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经查:(1) 合伙协议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 三人一致同意;(2)甲曾在一次诉讼中免除了戊对 水果店的2万元债务;(3)水果店除欠银行10万元以 外,尚欠庚、己各2万元债务;水果店的财产价值10 万元。请回答下列问题:
2、清算: (1)清算人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 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 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 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 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 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合伙企业财产 1、财产范围: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 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2、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和出质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 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 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1)设银行、庚、己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应 以谁为被告?为什么?(2)该合伙与果农丁所签定 的合同效力如何?(3)设乙、丙以甲免除戊的债务 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无效,甲的免除行为效力如何? 依据何在?(4)设银行、庚、己同时向水果店行使 债权,水果店的财产应如何清偿?为什么?(5)设 水果店的债权人银行、庚、己和乙的债权人辛同时向 法院起诉,银行、庚、己主张用合伙财产清偿债权, 辛主张用乙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清偿其债权,法院应 优先支持谁的诉讼请求?为什么?(6)设水果店的 债权人银行、庚、己向法院起诉后,债权未得到全部 清偿,能否对丙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为什么?
隐名合伙
(三)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两个以上合 伙人为实现共同的经济目的,根据合伙协议共同出资、 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至少一名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 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特征 (1)合伙人两个以上 合伙人的范围: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共同出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3)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4)不具有法人资格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 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 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2、表决 : (1)表决方式: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 法律;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 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2)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表决事项 A、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B、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 的地点; C、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D、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 财产权利; E、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F、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 管理人员。
小食品加工厂成立1年后,朱丙了解到该厂经营情况不 景气,就以父亲生病缺钱为由,要求抽回他的2万元。朱 某不答应。
某日,朱某外出,朱丙遂找到甲、乙两位合伙人,以同 样理由要求还钱,并声称朱某已经同意,碍于朱某与朱丙 的关系,两合伙人便将该小食品加工厂当时仅有的12000 元现金交给了朱丙。朱某回来后对此表示十分不满。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
2、退伙: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丧失合伙人身份的民 事法律行为。 (1)声明退伙 第45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 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46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 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 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六)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解散事由: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 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 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 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朱某与甲、乙两人商议合伙开办一小食品加工厂,三人 商定各出资2万元,订立了书面协议,并办理了工商登记。
在准备生产过程中,发现资金仍然不够,朱某于是动员 胞弟朱丙支持他们2万元。朱丙表示出资可以,但要参加 合伙的盈余分配。经朱某与甲乙两合伙人商议,对朱丙参 加盈余分配表示同意,但约定朱丙不得参与合伙的经营活 动,正式写下书面协议。
(四)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非法人 法人 2、产权结构不同:一元化 二元化 3、法律强制程度不同 4、责任财产的范围和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 5、税负不同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的设立 1、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 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3、出资方式 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 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 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 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 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 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一、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传统民法理论——契约关系
现代商法——合伙的组织性 (二)合伙的分类 1、以是否从事商事活动划分:民事合伙
商事合伙 2、以合伙人承担的责任划分:普通合伙
有限合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 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 伙企业 3、以是否全部有隐名合伙人划分:出名合伙
(2)当然退伙 第48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 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 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
请问: 1、郝某的做法合法吗?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什么规定 ? 2、对此,依合伙企业法应该如何处理?
4、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
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 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 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3、合伙人的忠实义务: 竞业禁止义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
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交易限制义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 伙企业进行交易。
损害禁止义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 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李某与郝某各出资5万,设立了福顺昌挂面厂(普通合 伙)。挂面厂建好后,经营状况相当好,每月利润有2万 元。郝某见有利可图,又与刘某各出资15万元,兴建了瑞 芙祥挂面厂,该厂与永兴厂相距一条街。由于瑞芙祥挂面 厂规模大,流水线生产,成本很低,不久就占领了大部分 当地市场份额,福顺昌挂面厂几乎处于半停产状态,给李 某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而郝某却从瑞芙祥挂面厂获得了丰 厚的利润。李某与郝某交涉未果。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 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 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3、出资转让: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 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 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 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4、朱丙对小食品加工厂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为什 么?
备注:第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 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 取得的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二十条规定:“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 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 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合伙事务执行 1、原则: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 的权利。
(四)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1、合伙企业的代表人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 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 人。
2、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1)一般顺序: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 清偿。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 (2)双重优先原则
(3)除名退伙 第49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 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 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4)法律后果: 第一:合伙人身份丧失 第二:结算开始 第三:退伙人对退伙前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设立程序: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 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 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 提交批准文件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 企业成立日期。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 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五)入伙、退伙 1、入伙:指非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加入合 伙并取得合伙人身份的民事法律行为。 (1)形式:一般加入、出资转让、财产继承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 协议。 (2)法律效力: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 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 其约定。
第十五条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
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伙协议 概念: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订立,确定合伙经 营原则、合伙事务执行原则和各合伙人之间权 利义务的契约。 意义:是企业向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文件
是企业经营活动的准则 是调整合伙人之间关系的依据 内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合伙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争议解决办法;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违约责任。
又过了半年,朱某告知朱丙,小食品加工厂现已累 计亏损32000元,小食品加工厂的债权人正在追讨债 务。朱丙的8000元应当用来还债,不予归还。
问:
1、朱某找其胞弟朱丙支持他们时,该合伙企业是否 已经成立?
2、朱丙的出资行为能否视为新加入合伙企业?
3、对朱丙抽走12000元的行为应如何认定?他是否 有权再要求抽回剩下的8000元?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 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 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用于清偿。
案例:甲、乙、丙合伙经营一水果店,取名为“满意 水果店”,负责人为甲。甲、乙、丙约定的出资比例 和分成比例均为4:3:3。2007年7月的一天,因丙外 出,甲与乙商议后与果农丁签订了一份水果购买合同。 因水果店流动资金不够,甲决定向银行贷款10万元, 银行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甲以水果店所有的一辆货车 作抵押,但未办理登记。后因水果店无力偿还银行贷 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经查:(1) 合伙协议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 三人一致同意;(2)甲曾在一次诉讼中免除了戊对 水果店的2万元债务;(3)水果店除欠银行10万元以 外,尚欠庚、己各2万元债务;水果店的财产价值10 万元。请回答下列问题:
2、清算: (1)清算人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 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 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 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 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 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合伙企业财产 1、财产范围: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 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2、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和出质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 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 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1)设银行、庚、己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应 以谁为被告?为什么?(2)该合伙与果农丁所签定 的合同效力如何?(3)设乙、丙以甲免除戊的债务 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无效,甲的免除行为效力如何? 依据何在?(4)设银行、庚、己同时向水果店行使 债权,水果店的财产应如何清偿?为什么?(5)设 水果店的债权人银行、庚、己和乙的债权人辛同时向 法院起诉,银行、庚、己主张用合伙财产清偿债权, 辛主张用乙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清偿其债权,法院应 优先支持谁的诉讼请求?为什么?(6)设水果店的 债权人银行、庚、己向法院起诉后,债权未得到全部 清偿,能否对丙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为什么?
隐名合伙
(三)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两个以上合 伙人为实现共同的经济目的,根据合伙协议共同出资、 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至少一名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 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特征 (1)合伙人两个以上 合伙人的范围: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共同出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3)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4)不具有法人资格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 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 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2、表决 : (1)表决方式: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 法律;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 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2)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表决事项 A、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B、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 的地点; C、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D、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 财产权利; E、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F、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 管理人员。
小食品加工厂成立1年后,朱丙了解到该厂经营情况不 景气,就以父亲生病缺钱为由,要求抽回他的2万元。朱 某不答应。
某日,朱某外出,朱丙遂找到甲、乙两位合伙人,以同 样理由要求还钱,并声称朱某已经同意,碍于朱某与朱丙 的关系,两合伙人便将该小食品加工厂当时仅有的12000 元现金交给了朱丙。朱某回来后对此表示十分不满。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
2、退伙: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丧失合伙人身份的民 事法律行为。 (1)声明退伙 第45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 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46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 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 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六)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解散事由: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 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 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 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朱某与甲、乙两人商议合伙开办一小食品加工厂,三人 商定各出资2万元,订立了书面协议,并办理了工商登记。
在准备生产过程中,发现资金仍然不够,朱某于是动员 胞弟朱丙支持他们2万元。朱丙表示出资可以,但要参加 合伙的盈余分配。经朱某与甲乙两合伙人商议,对朱丙参 加盈余分配表示同意,但约定朱丙不得参与合伙的经营活 动,正式写下书面协议。
(四)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非法人 法人 2、产权结构不同:一元化 二元化 3、法律强制程度不同 4、责任财产的范围和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 5、税负不同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的设立 1、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 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3、出资方式 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 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 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 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 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 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一、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传统民法理论——契约关系
现代商法——合伙的组织性 (二)合伙的分类 1、以是否从事商事活动划分:民事合伙
商事合伙 2、以合伙人承担的责任划分:普通合伙
有限合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 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 伙企业 3、以是否全部有隐名合伙人划分:出名合伙
(2)当然退伙 第48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 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 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
请问: 1、郝某的做法合法吗?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什么规定 ? 2、对此,依合伙企业法应该如何处理?
4、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
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 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 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3、合伙人的忠实义务: 竞业禁止义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
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交易限制义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 伙企业进行交易。
损害禁止义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 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李某与郝某各出资5万,设立了福顺昌挂面厂(普通合 伙)。挂面厂建好后,经营状况相当好,每月利润有2万 元。郝某见有利可图,又与刘某各出资15万元,兴建了瑞 芙祥挂面厂,该厂与永兴厂相距一条街。由于瑞芙祥挂面 厂规模大,流水线生产,成本很低,不久就占领了大部分 当地市场份额,福顺昌挂面厂几乎处于半停产状态,给李 某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而郝某却从瑞芙祥挂面厂获得了丰 厚的利润。李某与郝某交涉未果。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 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 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3、出资转让: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 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 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 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4、朱丙对小食品加工厂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为什 么?
备注:第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 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 取得的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二十条规定:“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 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 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合伙事务执行 1、原则: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 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