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目标实施细则
南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分党校第八期入党积极分子
通大外委【2010】7号南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分党校第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计划一、目的和任务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经研究,我院决定举办外国语学院第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培训对象:表现良好,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并经过党组织一定时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列入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
(见附件一)三、培训内容:1、《中国共产党章程》2、《大学生入党培训教材》吉林人民出版社四、学习方法:培训班采取学员自学培训教材、听专题辅导讲座、分组讨论、撰写学习小结、观看影视资料、参加统一考试的培训方式。
五、日程安排(见附件二)六、考核与结业:学习结束,党校组织统一闭卷考试,结合参加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成绩合格者,发给中共南通大学委员会党校结业证书,考核成绩报所在学生党支部。
五、具体要求1、请各年级、各支部给以大力支持,确保学员能按时参加学习。
2、参加学习的学员要妥善安排好学习,确保准时参加集中培训。
学员在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党校的学习纪律,一般不得请假。
如有特殊情况,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根据《中共南通大学委员会党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意见》,各教学环节缺席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者,或书面考试不及格者,或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均不能颁发结业证书。
3、每位学员平时要认真进行自学。
4、各小组组长要认真做好讨论记录和考勤,学习结束后将讨论记录本、考勤表等交党校保存。
5、学习结束前,每位学员要填好《中共南通大学委员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登记表必须手写,不得打印),由组长统一送院党校。
6、学习结束后,将根据《中共南通大学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优秀学员评比办法》评选“优秀学员”,并进行通报表彰,由校党校颁发优秀学员荣誉证书。
积极分子培养方案
积极分子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与原则积极分子是中国共产党选拔进一步发展为党员的骨干力量。
基于这一目标,积极分子的培养方案旨在强化其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质、培养组织能力,并着重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
在培养积极分子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党性为先。
通过提高对党的认同,加强思想教育,明确党员标准,确保积极分子的思想上立场坚定、党性纯正。
2.注重全面发展。
培养积极分子应关注其综合素质和潜力,注重知识、思维、情感、能力的全面培养。
3.突出实践导向。
通过参与各种实践活动,加强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应用,增强实际操作能力。
4.个性化培养。
充分发掘和培养积极分子的个性特点,使其在适合自身条件的范围内进行个性化的成长。
5.阶段性培养。
根据不同阶段的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确保积极分子成长有序。
二、培养计划与方法1.宣传教育阶段在此阶段,要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党章党规等党内文件,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甄选优秀阶段在此阶段,将对积极分子进行全面的评估和甄选。
评估内容包括党员意识、组织观念、遵纪守法等。
采用个人面谈、综合考核等方式,全面了解积极分子的潜力和表现,从中选拔出合适的候选人。
3.理论学习阶段在此阶段,要注重对积极分子的理论学习。
通过组织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使积极分子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最新政策动态,理解党的指导思想和核心价值观。
4.社会实践阶段在此阶段,积极分子应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
通过实践,积极分子能够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锻炼组织能力,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5.组织生活阶段在此阶段,组织生活是培养积极分子的关键环节。
通过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加强对积极分子的组织纪律性教育,推动其在党内形成正确的言行举止。
三、培养成果的评估与考核为了检验培养方案的有效性,需要建立相应的评估与考核机制。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指在高校和中小学等教育机构中,针对学生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细则,包括目标、任务、内容和流程等方面的要求。
二、目标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和发展优秀的学生党员,使其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具体目标包括:1. 培养学生党员的党性观念,提高其党员意识和党员责任感;2. 培养学生党员的理论水平,提高其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3. 培养学生党员的组织观念,提高其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合作能力;4. 培养学生党员的实践能力,提高其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任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任务是根据党员发展规划和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包括:1. 加强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数量和质量;2. 加强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3. 加强学生党员组织生活,提高其组织观念和纪律性;4. 加强学生党员的实践锻炼,提高其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四、内容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党员发展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党课、党员培训等形式,宣传党的理论和政策,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
2. 党员组织生活:组织开展党员大会、党员活动日等活动,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与学习,提高组织纪律性。
3. 党员实践锻炼:组织党员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培养党员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4. 党员发展考核:对学生党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党员发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帮助和指导。
五、流程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入党申请: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第一步是学生向所在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
2.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经过党支部的审查和培养,符合条件的学生将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接受一定的培训和考核。
3. 党员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和教育后,参加党的预备党员培训,学习党的理论和政策。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要求(完整版)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要求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要求第一篇: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要求1、作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本职应该是学习。
学生党员要自觉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认真学习。
在专业学习上要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在学习方法上要不断改进,博览群书;在各类竞赛活动中提高自己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
2、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自身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学生党员除专业学习以外,要促进自身全面发展,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意识,时刻注意到自己的言行,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不得在公共场合做有损学风,校风及社会风尚的事。
不得违反校规校纪,不得违章作弊。
3、要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在广大同学中要积极营造团结,友谊,竞争的气氛,要顾全大局,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不能争名夺利,不能过份计较个人得失,不能搞小团体。
4、要有无私奉献精神,处处以高标准来规范自己。
努力增强责任意识、感召意识和先锋模范意识,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改正缺点,虚心接受学生监督。
在日常生活和管理方面时刻起到榜样作用,主动承担任务,带头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使自己能成为学生中的一面旗帜。
5、坚持联系群众,在各种场合要起表率作用。
脱离了同学,我们就看不到自身的错误,听不到同学们的建议和意见,就会失去同学们的支持。
我们应该意识到我们永远是同学中普通的一员。
在各项工作中要自觉维护学院和班级的利益。
第二篇: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自传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自传90年生于辽宁的一个农民家庭。
我的父亲和母亲都是普通的农民,都是坚定的无产阶级拥护者,无人参加过反动党、团、军队、会道门等组织。
虽然我的父母文化不是很高,但她们教给我很多生活上的常识、做人的道理,他们告诉我不能走歪路,做人要堂堂正正,做事要对得起自己。
他们培养我热爱劳动的习惯,教给我做人的道理。
从父母身上我学到了艰苦朴素,勤劳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品质。
爷爷也经常给我将解放军的故事,以他自己的经历告诉我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因而共产党的英勇奋战精神从小就深深地感染着我。
学生党员发展细则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党组织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两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学部基层党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三条发展学生党员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做到“早选苗、选好苗、早培养、早发展”。
坚持入党志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教育、培养和管理第一节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考察第四条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所谓入党积极分子,是指学习和工作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近党组织,并已经提出书面入党申请并经党组织审核、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大学生。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是:(一)入党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二)共青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团“推优”);(三)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经过认真衡量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四)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
(五)若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无异议后,报学部党总支审核;(六)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和公示的人员、时间、地点报院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七)党支部书记或党总支秘书到组织部门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八)党支部按表内规定的项目负责填写和保管。
第五条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只是表明了其向党组织靠拢的政治态度和强烈愿望,还要认真对其进行考察。
考察的主要内容:(1)政治思想表现:主要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是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旗帜鲜明地在思想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在关键时刻能挺身而出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是否自觉接受组织教育和考验,积极参加政治活动,较好地完成组织交付的各项任务。
入党考核标准
襄樊学院外国语学院学生组织发展与考核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学生党员质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生党总支对党员各方面进行考核,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全院预备党员及正式党员。
第二章标准及处理办法第三条本规定实行满分制扣除法(学期累计扣除),每人每学期总分100分,从以下方面进行考核:1.学习成绩。
所有考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扣10分/科,学位课程未达70分扣10分/科。
2.课堂出勤率。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旷课一学时扣6分。
3.寝室卫生。
一次不达标扣5分(即卫生检查平均分低于15分)。
4.受学校处分。
延期转正,并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资格。
第四条本规定由学院学生支部执行,采用实地抽查,察看相关记录,跟踪考核等多种方式。
第五条每月公示,每学期公布结果。
第六条凡每学期末总分低于80分者(不含80分),给与以下相关处理:1.预备党员延期转正,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若在延期时间内有明显改观予以转正,若无明显改观继续延长其预备期直至取消其资格;(1)分数为79—70分者延期3个月;(2)分数为69—60分者延期6个月;(3)分数为59—50分者延期1年;(4)分数为50分以下者(不含50分)不予转正;2.正式党员未达80分者(不含80分),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有明显改观的不予认定。
第七条奖励加分。
获国家、省(部)、市(厅)、校(加盖襄樊学院印章)级表彰分别加15、12、8、5分,同类奖项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公开发表论文加10分,获校级科研立项(项目负责人)加10分/项。
第三章党员认定办法第八条党员除通过支部培养考察及党委的审核外,还应符合《襄樊学院外国语学院党员考核标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每位党员在毕业离校时需经党委认定其是否合格。
党员认定结果不合格者,学院将不认定其为中国共产党员,毕业离校时即不给予组织转出介绍信及党员档案。
第十条按《襄樊学院外国语学院党员考核标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每学期未总分数达80分者(不含80分),除给予警告外,给予6个月整改时限,若有明显效果不予追究;若无改过行为取消其党员认定资格。
学生入党章程
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基础教育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切实发挥学生党组织作用,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我院学生中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及外国语学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外国语学院学生党组织是指学生党员在我院党总支及团总支领导下成立的学生党组织。
第三条:学生党支部在院党总支的领导、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院学生党员中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学生党支部在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和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是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学生党员正确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组成。
第二章学生支部的设立和组建第五条:学生党支部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
任届期满后,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应报院党委批准。
第六条:学生党支部一般由支部书记(教师担任)、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4人组成党支部委员会。
第七条:学生党支部候选人(必须为正式党员),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
正式选举前,候选人名单报院党总支及团总支审批。
第八条:学生党支部书记及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必要时,院党总支可任命书记。
第九条:学生支部的副书记及组、宣委员任职期间,要把主要精力用于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及自身的文化学习。
第十条:学生党支部委员无故三个月不参加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不履行工作职责,应视为自行辞职,经院党总支及团总支同意后重新补选。
第三章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第十一条:保证监督党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院学生党员中的贯彻执行。
(一)通过多种渠道动员党员和群众支持院行政领导及团总支的工作,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担任学生党支部职务的学生党员干部都应自觉接受党总支及团总支的监督。
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办法
艺术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积极培养,主动引导,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而建立一支有一定数量和较高质量的积极分子队伍,则是保证发展新党员质量和数量的基础。
为了更好地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以及日常行为进行规范,特制订本制度。
一、通过所在团支部推优,对递交入党申请书满半年以上,并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党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党支部要及时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联系人,负责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三、入党积极分子日常行为规范1.政治思想。
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向入党联系人提交书面思想汇报或口头汇报思想,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验,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入党动机。
信仰马克思主义,志愿为党的事业而献身;能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组织的关系。
3.模范作用。
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把远大理想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正确处理政治与学习的关系,努力钻研科学文化知识。
学习成绩良好,无重修课程。
4.组织纪律。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言行自律;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做出表率。
四、入党积极分子管理方法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的培养考察后,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学校党群工作部审查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入党积极分子若有以下行为,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1)政治思想表现不良,或有违反宪法等法律规定言行者;(2)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3)弄虚作假,品行不端,在同学中造成影响者;(4)一学期有一门及以上课程经补考不及格者;(5)所在班级、寝室发生重大问题(如打架斗殴、夜不归宿、寝室内使用违章电器、明火、寝室成员校外租房、赌博等),知情未及时向组织汇报的(要求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汇报);(6)参与恶性事件(如聚众斗殴、赌博、顶撞师长、群体起哄、擅自离校、考场舞弊、校外租房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1. 引言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党在高校中加强组织建设、培养优秀党员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学生党员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制定本实施细则。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提高学生党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性和服务意识,推动学生党员在学习、工作和社会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2 原则2.2.1 党委领导、学生党支部组织实施;2.2.2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2.2.3 坚持思想政治教育与组织生活相结合;2.2.4 实行分类指导,因材施教。
3. 学生党员发展的程序3.1 入党申请3.1.1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由学生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党员候选人应向所在学生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
3.1.2 入党申请书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入党动机、政治表现、社会实践等方面的介绍。
3.2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3.2.1 学生党支部根据入党申请书和个人表现,经过组织评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2.2 入党积极分子的评议应当公开、公正、公平,注重实质性评价。
3.3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3.3.1 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和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
3.3.2 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学生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3.4 发展对象的确定3.4.1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教育后,由学生党支部组织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发展对象。
3.4.2 发展对象的考察应当全面、客观、公正,注重实践表现和党性修养的评价。
3.5 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3.5.1 发展对象应参加党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加强党性修养和组织纪律性的培养。
3.5.2 发展对象应参加组织生活,学习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内法规。
3.6 党员的确定3.6.1 发展对象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教育后,由学生党支部组织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为党员。
3.6.2 党员的确定应当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的要求进行,注重政治表现和组织观察的评价。
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教育 实施方案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实施方案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8月1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2004年6月29日)的相关规定,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七大四中全会决定的精神,抓好基层党建,打好党建基础工作,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规范本系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程序,努力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养高、业务水平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二、基本原则1、坚持入党自愿原则。
2、坚持个别吸收原则。
3、坚持重点培养原则。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一)申请入党人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1、党组织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及时安排专人谈话。
谈话内容为:了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告知申请人党员发展的原则;表明党组织的态度,激励申请人要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受党组织的考验。
2、党组织依据谈话情况,结合申请人的日常表现,制定申请人培养计划,对列入培养计划的申请人党支部安排党员担任联系人,帮助申请人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政治素养,了解工作表现、及时沟通交流思想。
3、党组织向申请入党人推荐学习书目,采取申请人自学及与联系人互动学习的方式,学习5本书《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并要求申请人作一定的学习笔记和学习感想。
4、联系人要积极主动与申请入党人交流思想,指导申请人学习,与申请人交流学习体会,定期向党支部汇报申请人情况,并作好相关的谈话记录。
5、对从外单位转入的申请入党人,党组织要审查其是否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如未收到原单位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向原单位索取。
6、党组织要创造条件组织申请入党人参加或列席相关党员活动,在活动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7、由组织委员负责建立、整理和保管申请入党人资料袋,党组织负责人每年对申请入党人资料进行检查。
《入党积极分子量化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暂行)》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入党积极分子量化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暂行)为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扎实开展好我院的创先争优活动,把握好这一以党建促发展的良好契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地推进,提高我院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加强对发展对象入党前的素质教育。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校党委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并将其作为推优发展成预备党员的条件之一。
一、制定目的1.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在提高支部内党员理论素养的同时,紧抓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做好入党前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理论素养强化工作,从下而上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提高整个支部的党性修养。
2.以党建促团建,强化入党积极分子在班级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对积极分子参加各类活动积极性的考核,提升在同学中的榜样作用,促进各班班级建设,带动整个学院良好发展。
3.支部工作制度化,通过建立年度考核制度,使考察培养工作量化,进一步加强对我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了发展对象入党前的素质教育,增强学生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更好地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考核原则1.坚持思想教育为主的原则,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增强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坚持全面考核的原则,依据党员标准和学生党员实际确定考核内容,促进入党积极分子的全面发展。
3.坚持定性考核为主、定量考核为辅,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的素质教育。
4.根据我党支部提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阶段“六个一”工程》制定考察办法。
三、考核对象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全体入党积极分子。
四、考核内容及指标根据《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生环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创先争优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若干意见》、《生环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五个一”工程》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从思想品德、政治素养、学习成绩、组织生活、榜样作用、和服务群众六大方面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年度考核。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和目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在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方面的重要工作之一。
本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提高学生党员队伍的质量和水平,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二、学生党员发展流程1. 入党申请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第一步是学生提交入党申请。
学生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在线提交申请表格的方式向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提出入党申请。
申请表格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入党动机和个人发展计划等内容。
2.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学校党委组织部门会对入党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根据入党条件和标准,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将接受为期一年的培养教育,包括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和组织生活等方面的内容。
3. 入党宣誓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的培养后,需进行入党宣誓仪式。
入党宣誓是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环节,标志着学生正式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入党宣誓仪式应庄重严肃,充分体现党的纪律和党员的责任。
4. 党课学习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持续性任务是党课学习。
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将组织学生党员参加党课学习,内容包括党的理论知识、党史、党章等方面的内容。
党课学习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学生党员的学习效果。
5. 实践锻炼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实践锻炼。
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将组织学生党员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如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
通过实践锻炼,学生党员将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将来的工作和事业打下坚实基础。
6. 组织生活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组织生活。
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将定期组织学生党员进行党员大会、支部会议等组织生活活动。
组织生活是学生党员进行思想交流、问题讨论和集体决策的重要平台,通过组织生活,学生党员将增强集体意识和组织纪律。
7. 考核评议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最后一步是考核评议。
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将对学生党员的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包括学习成绩、实践表现、组织生活等方面的内容。
积极分子培养方案
积极分子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积极分子是指在团组织中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组织能力,能够带动团员积极参与团的活动,并在基层团组织中发挥模范作用的团员。
因此,培养积极分子需要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实践能力。
二、培养方式
1.学习教育
通过组织集体学习、自主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使积极分子充分了解团的性质、宗旨和组织原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实践锻炼
组织积极分子参与各类志愿活动、社会实践等,培养其实践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增强其责任感和爱心。
3.榜样引领
树立积极分子榜样,通过荣誉宣传和表彰奖励的方式,激励其它团员向榜样学习,形成良好的团队氛围。
三、培养要点
1.思想政治教育
加强对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引导,坚定其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
2.组织能力培养
培养积极分子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提高其团队协作和组织策划
水平,使其能够有效地领导和组织团员开展各项活动。
3.创新意识培养
引导积极分子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创新活动,鼓励其敢于挑战、勇于
创新,不断提升自身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四、培养效果
通过以上培养方案的实施,可有效提高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
组织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使其在团组织中起到更大的作用,为团的
事业发展和团员群体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计划
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计划【标题】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计划【正文】尊敬的教育者、培养者:为了培养和发展青少年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自我意识和领导能力,进一步促进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活动,我校特在学校教育计划的基础上,制定了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计划。
旨在通过有针对性、系统性的培训,培养学生们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领导才能的积极分子,为学校和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培养目标本计划旨在发展学生的领导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通过培养积极分子,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才能的充分发挥。
培养目标包括:1. 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使其具备为集体、为社会做出贡献的意识和责任心;2. 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使其具备组织、协调和推动力的能力;3. 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使其能够有效地与他人合作,解决问题和达成共识;4. 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造力,使其能够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勇于尝试。
二、培养内容1. 社会实践:通过参与学校和社区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亲身体验社会生活,提高其社会责任感和人际交往能力。
2. 集体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培养他们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 友爱互助:培养学生关心他人、乐于助人的品质,通过定期的友爱互助活动,加强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团结和合作。
4. 学科与技能培训:开设学生感兴趣的学科和技能培训课程,让学生在课余时间展示和发展自己的特长。
三、培养方法1. 导师制度:为每位学生配备一名导师,由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与学生保持紧密的联系和交流,指导学生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并实施。
2. 培训课程:定期开设培训课程,包括领导力培养、沟通与协调技巧、团队合作等,帮助学生提升自我意识和领导能力。
3. 活动组织:组织学生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集体活动和友爱互助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评选标准1. 社会责任感和参与度;2. 领导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3. 团队合作精神和协作能力;4. 创新思维和创造力。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细则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质量,逐步推进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有自觉的献身精神;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各党总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各二级学院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第四条党校对学校各党总支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负有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的责任。
第五条各党总支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实行书记负责制,要求指定一名正式教工党员同志担任班主任,具体负责培训班工作,并指导本总支入党积极分子自学,组织开展讨论、社会实践等。
第三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第六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分设初、高级培训班。
初级培训班由各学生党支部负责组织,规模由党总支确定。
高级培训班由各党总支负责组织,规模由党总支确定,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细则》中成绩绩点、思政课成绩等要求进行。
第七条参加培训班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各党总支根据参训条件进行审查,党校备案。
第八条参加培训班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入初级培训班学习,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经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优秀入党申请人。
(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入高级培训班学习,必须已经通过支部的初级培训或在高中阶段已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党支部选拔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细则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党支部选拔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细则一、评分细则二、实施细则1.评分:党支部核实参评人员的评分和有关材料,在《评分表》上逐项打分。
对考评分在7分以上的党员,作为积极分子或重点发展对象候选人。
2.召开组织支部大会:①召开会议,个人演讲。
演讲前个人准备演讲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工作情况、主要不足及下一步的思想、工作打算等;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参加的会议,组织演讲;演讲人以抽签方式决定竞争演讲次序,按照规定的内容依次进行演讲。
②组织质询,当场答辩。
演讲结束后,围绕入党动机及对党的认识等关键方面,由演讲答辩人与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之间展开答辩。
③打分票决,确定人选。
答辩结束后,组织全体与会人员对演讲者进行打分票决,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分别计票。
汇总后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定名次,并现场公布。
入党积极分子较多的党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时,根据发展计划数量,相应增加演讲轮次,采取“末位淘汰、逐轮晋级”的方式,确定初步人选,报党委审批。
④公示审批,通过审核。
党委将对各党支部上报的已通过前三步工作的申请入党人、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审批,并下发审核通知书。
⑤谈话反馈,整改提高。
党支部与每位参加竞争演讲的人员进行谈话,反馈评议意见。
培养联系人帮助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培养对象进一步整改提高。
三、要求严格审查发展对象条件、严格审查党员教育引导联系人意见、严格审查竞争演讲和打分评议过程,对有问题的申报对象坚决“淘汰”,从而保证发展党员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要求及优秀学员的评选
管理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要求1、参加培训的学员要态度端正,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加学习。
2、严格考勤,每次学习活动,学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班长或小组长处签到,在听课时,学员必须按指定的座位就坐,党校将随时进行抽查。
3、学员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
学习期间按时参加各项活动,不迟到早退,认真听课、自学,积极参加小组讨论及各项活动。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必须向辅导员及刘书记请假。
凡迟到、早退、请假两次以上(含两次)或旷课一次者,均取消本班次学员资格,不发结业证书。
4、专心听讲,做好笔记,认真自学,积极思考。
5、积极参加讨论,围绕中心议题事先准备好发言提纲。
每周日下午讨论后必须写1000字以上的思想汇报,内容包括上课及讨论后的心得体会、思想动态等。
6、结业成绩以笔试和平时考核成绩两项组成。
其中一项不及格者,不发结业证书。
笔试以闭卷考试为主。
平时考核成绩则由平时考勤、听课笔记,讨论发言、组织活动和心得体会五项综合而成。
平时考核由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学生党支部、政治辅导员和该班的班组长负责,并在《培训班学员鉴定表》中体现。
7、《培训班学员鉴定表》要认真填写,班组、党支部和党委的意见要客观公正。
8、培训期间以班为单位组织一次有意义的课外活动,并将活动内容及时报告党校。
9、以班为单位评选优秀学员(评选条件附后),评选比例不得超过10%。
10、以班为单位由班长负责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交所在学院的党组织负责人审阅后交党校。
湖南科技大学党校优秀学员评选条件及程序(一)评选条件1、学习认真,态度端正,能理论联系实际,在学习上、工作等各个方面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所在单位师生一致好评。
2、模范地遵守学校和党校各项纪律,培训期间无迟到、早退、请假等其他违纪现象(即全勤)。
3、上课时专心听讲,讨论时积极发言,能理论联系实际撰写好一篇心得体会,积极带头参加有关活动。
4、结业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平时考核等级为A等。
(二)评选程序及其他1、经各小组民主评议推荐,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审核、批准,报党校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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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理科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目标实施细则
为提高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整体素质,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工作,推进我系学生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合作民族师专委员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总体目标: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承认党的纲领,正确认识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第二条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具体指标:根据总体目标的要求,分解为政治方向、党性初步修养、专业学习状况等三个方面共十五项具体指标。
第三条政治方向
(一)基本目标: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承认并愿意为实现党的纲领而奋斗。
能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袭,不信仰宗教和封建迷信。
(二)具体指标
1、承认党的纲领,明确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愿
意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奋斗终身。
思想汇报对此必须有明确的深刻认识。
2、懂得党员标准和条件,入党动机端正,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价值观念。
至少有一篇思想汇报对此有深刻认识。
3、能正确看待同志和看待自己,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思想汇报中必须有自己的剖析材料。
4、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5、参加校业余党校培训成绩合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1、不承认党的纲领,对党的性质、宗旨存在模糊或错误认识,缺乏共产主义信念。
2、信仰宗教迷信,参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活动。
3、入党动机不纯,带有个人功利性目的。
4、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重修。
5、党校培训成绩不及格。
第四条党性初步修养
(一)基本目标: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在争取入党的过程中,必须进行初步的党性锻炼,在党的基本理论修养、思想道德修养、组织纪律观念修养和党的作风修养等方面,逐步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水平,达到预备党员的基本要求。
(二)具体指标
1、勤于学习。
能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思想汇报质量较高。
2、严于律已。
能充分认识共产党员标准、条件、权利和义务,在学习、工作、生活与班级活动中用党员条件严格要求自己,并得到大多数群众的认可。
3、乐于助人。
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心全意为班级同学服务,在学风、班风建设和班级、学生宿舍的各项工作中发挥骨干和模范作用。
4、讲究公德。
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具有较强的道德观念。
5、遵纪守法。
模范遵守校院规章制度,懂得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
5、诚实守信。
言行一致,襟怀坦白,实事求是,正派公道。
6、坚持原则。
学习和继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甘于奉献。
在突发事件和危急时刻能挺身而出,发挥共产党员应有的作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1、思想汇报质量不高或思想汇报突击完成,党性修养水平达不到基本要求。
2、宗旨观念淡薄,奉献精神差,在学风、班风建设和学生宿舍中未发挥作用,班级多数群众认为不符合党员条件。
3、损人利己,缺乏社会道德意识。
4、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愿意接受党组织纪律约束。
5、故意隐瞒自己、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问题,不能对党敞开思想,甚至弄虚作假。
6、不能坚持原则,是非不分,不能自觉抵制错误思想和行为。
7、在突发事件和危急时刻私字当头,明哲保身。
8、一般情况下未经团组织推优。
第五条专业学习状况
(一)基本目标:有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学习刻苦,勇于拼搏,学习成绩在班级处于中上水平,能够在同学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具体指标
1、本学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或本班级处于中上水平。
2、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获得过专业奖学金或学习进步奖;或被评为院“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3、毕业班期间表现突出,学习成绩在本班进步20%以上,不存在影响获得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因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1、不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场纪律,投机取巧和考试作弊。
2、学年必修课程存在重修现象。
3、本学年或考察期间受到学院行政通报批评或处分。
第六条 培养目标细则的实施
1、培养目标细则是党总支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依据,要采取多种方式在大学生中广泛宣传,使要求入党的同学人人皆知。
2、党总支要定期对照培养目标细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帮助教育工作。
只有基本符合培养目标细则要求的入党积极分子才能推荐作为发展对象。
3、党总支在召开征求党外群众座谈会时要引导群众重点围绕培养目标细则规定的内容座谈,既要充分肯定优点,也要实事求是地指出不足之处。
4、党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之前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达不到半数以上同意的,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5、党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之前,要按照培养目标细则的要求,严格审查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存在有细则规定问题的,一律不得确定为发展对象。
第七条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系党支部负责解释。
200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