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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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4.01.06
•【字号】甘办函〔2014〕2号
•【施行日期】2014.0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办函〔2014〕2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和管理,经州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工作领导小组。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舒文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公安局长
副组长:刘俊明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柴波甘孜国安局局长、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李樱州发改委副主任
多军州公安局副局长
王忠靖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刃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拥塔娜姆州商务合作局副局长
刘洪州旅游局副局长
曹智云甘孜国安局副局长
丁淑娟州工商局局长
黄庆华甘孜军分区政治部宣保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甘孜国安局,由曹智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条例》及其《实施意见》,推动我州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和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组织开展涉外建设项目前期审批,从源头上杜绝涉外建设项目漏报、漏审带来的安全隐患和各种不良后果,达到保核心、保要害、保稳定、保发展的目的。

(二)指导、督促各县和州级相关部门对下列范围的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进行审查:
1.外国政府机构及非政府组织在我州的办公、住宿场所;
2.机场、邮政枢纽、通信枢纽以及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信息网络;
3.党政机关、军事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办公场所等重要单位周边的涉外建设项目;
4.接待境外人员的各类宾馆饭店、写字楼、公寓、别墅、度假村、农家乐、藏家庄等;
5.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国及港、澳、台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办公、生产、生活场所;
6.涉外销售、租赁、转让的房产;
7.其他涉及国家安全的涉外建设项目;
8.以上已经建成投入使用及变更为涉外的建设项目。

(三)组织开展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
高公民和组织对开展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四)及时研究我州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和解决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甘孜国安局。

主管全州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的审查和管理。

对各类涉外建设项目依法开展审查和管理,对违反《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条例》及其《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及时通报全州涉外建设项目审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涉外建设项目审查工作。

(二)州发改委。

在对涉外建设项目核准时,应核准该项目是否已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对未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州公安局。

在对宾馆、饭店进行治安管理时,发现未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涉外而接待境外人员的,及时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提供相关证据;在办理境外人员居住证前,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未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的不得办理。

(四)州国土资源局。

在土地出让、转让、划拨、租赁中设定限制条件,用于涉外用途的土地,以及出租、出让给境外组织及个人的土地,事先从严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

(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是指导各县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做好涉外建设项目选址管理。

二是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

在对各类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时,应明确所建项目的性质,属涉外建设项目的,应将国家安全事项审查作为前置审批条件。

三是在办理房屋涉外销售、转让的房产手续前,应通知业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涉外房产审查手续,并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该房产的审查意见确定是否办理有关手续。

无《房屋涉外出售(转让)审查意见书》的房产一律不得涉外销售和转
让。

(六)州商务合作局。

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涉外商务活动和境外投资企业等相关情况信息。

(七)州旅游局。

在对全州涉外宾馆、饭店进行评星定级和复核工作时,应审核宾馆、饭店是否已进行了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审查意见作为星级评定及复核的重要依据。

凡没有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或未达到国家安全事项审查要求的宾馆、饭店,一律不得评定和复核。

(八)州工商局。

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有关涉外经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相关情况信息,在办理涉外企业工商登记注册时,应审查该企业住所和经营地址是否已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对没有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的不予受理。

(九)甘孜军分区。

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驻州部队周边涉外商务活动和境外投资企业等相关情况信息,指导、督促驻州部队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条例》及其《实施意见》。

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驻州部队周边宾馆、饭店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

总结前阶段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工作通报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通过联席会议或其他方式及时通报本单位工作情况。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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