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苏州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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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苏州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
为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苏州市公安局
•【公布日期】2021.03.19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3.01
•【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执行程序,执行,执行
正文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苏州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积极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之规定,发布本通告。

一、自2021年3月1日起,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苏州市公安局将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虚假诉讼等犯罪行为。

二、凡在苏州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及
其他组织,应当在本通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自觉到人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并履行义务,不得实施规避执行、妨害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

否则,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

三、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六)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七)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八)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通过虚构债务、虚构优先权、虚构租赁关系等方式逃避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九)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
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十)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十一)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十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十三)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在本通告发布后、移送立案侦查之前到人民法院积极履行义务且违法犯罪情节轻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罪行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主动投案并积极履行义务的,公诉机关经审查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的,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在本通告发布后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或者拒不投案自首,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五、教唆、帮助债务人实施规避执行、妨害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按照司法处罚、治安处罚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大群众尤其是申请执行人要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举报违法犯罪人员并提供线索,支持和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打击拒执犯罪活动,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司法机关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苏州法院线索举报电话:
苏州中院*************、177****0501
张家港法院*************、135****1909
常熟法院*************、181****8600
昆山法院*************、181****3015
太仓法院*************、153****1080
吴江法院*************、189****0665
吴中法院*************、180****0116
相城法院*************、158****7573
姑苏法院*************、180****6110
虎丘法院*************、158****9453
园区法院*************、189****2322
苏州检察院线索举报电话:0512-12309
苏州公安局线索举报电话:0512-110
特此通告。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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