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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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就
业和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6.06.22
•【字号】甘政办发〔2016〕96号
•【施行日期】2016.06.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就业和社
会保障规划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6〕9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十三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22日甘肃省“十三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6〕2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基础
(一)就业创业成效显著。
“十二五”以来,我省全面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改善,劳动者就业能力不断提高。
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基本形成,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和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不断完善。
1.就业规模持续扩大。
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约为197万人,城镇新增就业岗位更加多元,全省灵活就业人员不断上升,2015年达到20.5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的较低水平。
三次产业就业结构不断优化,由2010年的
2.劳务输转能力不断提升。
全省累计输转农村富余劳动力2670万人次,其中,省内输转1440万人次,向外省输转1222万人次,平均每年输转534万人次,累计创劳务收入3000亿元以上。
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能力大幅提高,年培训人员230万人次左右,劳动力自身素质和自谋职业的能力有效提升,省内就近就地输转的比例逐年提高。
3.就业援助成效显著。
通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服务项目,累计帮助超过10万名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3.47万名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了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政策。
全省共建成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266家,其中国家级示范基地5个、省级示范基地21个,从事就业见习3000多人。
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城镇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和就业服务。
4.创业带动就业初见成效。
着力培育创业主体,优化创业环境,降低创业“门槛”。
通过从税收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培训补贴、简化注册手续等方面综合施策,激发和调动了全民创业热情。
加强创业园建设,共建成各类创业孵化基地90多个。
推动创业项目库和创业专家库建设,收集创业项目2463个,入库专家462人。
全省累计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逾500亿元,小企业吸纳安置了下岗失业人员5万余名。
(二)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从国有单位向多种经济社会组织扩展,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1.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截至“十二五”末,五项社会保险参保约1429.05万人次,综合参保率96.16%。
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03.53
万人,参保率99.52%;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33.62万人,参保率98.39%;失业保险参保162.71万人,参保率90.25%;工伤保险参保180万人,参保率99.78%;生育保险参保151.17万人,参保率84.7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235.34万人,参保率97%。
2.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基本养老金达到2168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人均提高到380元。
落实基本医保待遇政策,全省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平均达到24万元和9万元,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1.6%和65.2%。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年均提高10%。
调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达到2251元,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同步提高10%左右。
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覆盖所有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3.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
建立了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以医疗、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逐年提高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和补助水平、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
2015年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每月达到380元,人均补助水平达到每月328元;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到每年2434元,人均补助水平达到每月129元;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到3514元,年供养标准最低达到4114元。
大病救助覆盖全省困难家庭。
(三)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1.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加强。
推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建设。
“十二五”时期完成定西市等7个市级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全省市级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实现了全覆盖。
开展79个县区市和665个乡镇的服务中心建设,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覆盖面达94%。
全省县及以上经办机构达150个。
全省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36个。
2.服务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初步形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
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纳入社区管理率达到73%。
流动人口服务、特殊人群帮教、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不断加强。
进一步完善了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
二、“十三五”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一)发展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我省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面临难得的机遇。
全力推进“三大战略平台”和“3341”项目工程等建设,为就业稳定增长拓展了新空间;“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为促进我省劳动力域外输出转移就业提供了新机遇;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农业劳动力加快转移带来了新契机;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全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增添了新动力;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增强持续增长动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能够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享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困难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全省就业与社会保障面临许多矛盾和困难:
1.就业总量压力居高不下。
据预测,“十三五”期间我省人口总量呈缓慢上升趋势,劳动年龄人口虽然小幅下降,但是仍然维持在一个高点,每年新成长劳动力仍然保持在30万人左右,高校毕业生的数量规模依然较大,每年城镇需就业人数在50万人左右。
受经济下行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我省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较弱,就业总量矛盾将长期存在。
2.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劳动者就业诉求更加
多元化,劳动者技能素质与岗位要求不相匹配的矛盾更加凸显。
3.失业风险增加。
经济转入中高速发展,结构调整大力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力度加大,可能出现企业人员失业风险,隐性失业问题将显性化。
4.社会保障基金支付风险增加。
全省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社保基金安全运行风险增加。
5.社会保障制度需要加快完善。
制度条块分割、不系统,机制不完善,政策之间的衔接配套和相互支持不够。
责任分担机制不尽合理,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运行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以实现相对充分就业和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为重点,坚持城乡一体、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发展促就业、创业促就业、转变观念促就业、综合施策促就业,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统筹层次,确保兜住民生底线,增进人民福祉,努力开创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配置。
以市场为导向,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劳动力在城乡、地区、产业间自由流动。
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劳动力资源在公共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自由流动。
2.坚持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政府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中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增加财政投入,提供多元化公共服务,努力形成公开、透明、公正、有序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3.坚持公平共享。
统筹城乡和区域,统筹各类人群,建立覆盖全民的公平、统
一、规范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逐步推进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4.坚持突出重点。
着力解决重点地区和困难群体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突出解决大学生、企业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适度向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倾斜,重点支持“两州两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三)发展目标。
1.就业目标。
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优化就业结构,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就业规模持续扩大。
“十三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140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年累计输转2500万人次以上,其中输转技能性农民工300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
——就业结构更加优化。
把小微企业和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引领产业转型发展、吸纳就业的重要引擎,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快递业等新型服务业态,促进灵活就业。
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较2015年提高4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就业结构更加优化。
——就业质量稳步提高。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更加体面和更高报酬的就业。
构建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现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
培训劳动力80万人。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不低于97%。
——创业能力不断提高。
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新建各类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探索建立虚拟孵化器。
以创业带动城乡就业人数年均达到45万人左右。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建立绩效考核与购买服务成果机制,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完善就业服务设施,提升培训和实训能力,全面推进就业服务精细化、专业化和标准化。
进一步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快甘肃“智慧就业”建设,实现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全程信息化。
2.社会保障目标。
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相契合、制度公平可持续、保障水平全面提高、管理服务高效便捷、覆盖全省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提高社保覆盖面。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努力实现基本社会保障覆盖全民。
到2020年,建立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省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民覆盖,城镇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50%,城镇工伤保险覆盖190万人,整合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制度。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各项社会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卡通”实现全覆盖。
——提高统筹层次。
到2020年,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项目基金管理实现省级统筹。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协调平衡社会保险待遇和经济增长水平。
职工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2500元/月左右。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月人均补助标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待遇、优抚对象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水平。
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比重显著提高。
合理均衡各社会主体之间的责任,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完善职工养老个人账
户制度。
适度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2.劳务输转能力不断提升。
全省累计输转农村富余劳动力2670万人次,其中,省内输转1440万人次,向外省输转1222万人次,平均每年输转534万人次,累计创劳务收入3000亿元以上。
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能力大幅提高,年培训人员230万人次左右,劳动力自身素质和自谋职业的能力有效提升,省内就近就地输转的比例逐年提高。
3.就业援助成效显著。
通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服务项目,累计帮助超过10万名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3.47万名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了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政策。
全省共建成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266家,其中国家级示范基地5个、省级示范基地21个,从事就业见习3000多人。
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城镇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和就业服务。
4.创业带动就业初见成效。
着力培育创业主体,优化创业环境,降低创业“门槛”。
通过从税收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培训补贴、简化注册手续等方面综合施策,激发和调动了全民创业热情。
加强创业园建设,共建成各类创业孵化基地90多个。
推动创业项目库和创业专家库建设,收集创业项目2463个,入库专家462人。
全省累计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逾500亿元,小企业吸纳安置了下岗失业人员5万余名。
(二)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从国有单位向多种经济社会组织扩展,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1.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截至“十二五”末,五项社会保险参保约1429.05万人次,综合参保率96.16%。
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03.53万人,参保率99.52%;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33.62万人,参保率98.39%;失业保险参保16
2.71万人,参保率90.25%;工伤保险参保180万人,参保率99.78%;
生育保险参保151.17万人,参保率84.7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235.34万人,参保率97%。
2.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基本养老金达到2168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人均提高到380元。
落实基本医保待遇政策,全省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平均达到24万元和9万元,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1.6%和65.2%。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年均提高10%。
调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达到2251元,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同步提高10%左右。
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覆盖所有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3.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
建立了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以医疗、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逐年提高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和补助水平、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
2015年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每月达到380元,人均补助水平达到每月328元;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到每年2434元,人均补助水平达到每月129元;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到3514元,年供养标准最低达到4114元。
大病救助覆盖全省困难家庭。
(三)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1.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加强。
推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建设。
“十二五”时期完成定西市等7个市级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全省市级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实现了全覆盖。
开展79个县区市和665个乡镇的服务中心建设,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覆盖面达94%。
全省县及以上经办机构达150个。
全省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36个。
2.服务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初步形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
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纳入社区管理率达到73%。
流动
人口服务、特殊人群帮教、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不断加强。
进一步完善了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
二、“十三五”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一)发展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我省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面临难得的机遇。
全力推进“三大战略平台”和“3341”项目工程等建设,为就业稳定增长拓展了新空间;“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为促进我省劳动力域外输出转移就业提供了新机遇;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农业劳动力加快转移带来了新契机;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全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增添了新动力;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增强持续增长动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能够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享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困难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全省就业与社会保障面临许多矛盾和困难:
1.就业总量压力居高不下。
据预测,“十三五”期间我省人口总量呈缓慢上升趋势,劳动年龄人口虽然小幅下降,但是仍然维持在一个高点,每年新成长劳动力仍然保持在30万人左右,高校毕业生的数量规模依然较大,每年城镇需就业人数在50万人左右。
受经济下行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我省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较弱,就业总量矛盾将长期存在。
2.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劳动者就业诉求更加多元化,劳动者技能素质与岗位要求不相匹配的矛盾更加凸显。
3.失业风险增加。
经济转入中高速发展,结构调整大力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力
度加大,可能出现企业人员失业风险,隐性失业问题将显性化。
4.社会保障基金支付风险增加。
全省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社保基金安全运行风险增加。
5.社会保障制度需要加快完善。
制度条块分割、不系统,机制不完善,政策之间的衔接配套和相互支持不够。
责任分担机制不尽合理,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运行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以实现相对充分就业和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为重点,坚持城乡一体、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发展促就业、创业促就业、转变观念促就业、综合施策促就业,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统筹层次,确保兜住民生底线,增进人民福祉,努力开创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配置。
以市场为导向,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劳动力在城乡、地区、产业间自由流动。
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劳动力资源在公共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自由流动。
2.坚持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政府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中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增加财政投入,提供多元化公共服务,努力形成公开、透明、公正、有序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3.坚持公平共享。
统筹城乡和区域,统筹各类人群,建立覆盖全民的公平、统
一、规范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逐步推进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
生、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4.坚持突出重点。
着力解决重点地区和困难群体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突出解决大学生、企业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适度向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倾斜,重点支持“两州两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三)发展目标。
1.就业目标。
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优化就业结构,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就业规模持续扩大。
“十三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140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年累计输转2500万人次以上,其中输转技能性农民工300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
——就业结构更加优化。
把小微企业和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引领产业转型发展、吸纳就业的重要引擎,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快递业等新型服务业态,促进灵活就业。
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较2015年提高4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就业结构更加优化。
——就业质量稳步提高。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更加体面和更高报酬的就业。
构建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现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
培训劳动力80万人。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不低于97%。
——创业能力不断提高。
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新建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