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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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
一、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
1. 项目立项: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内容,并确保项目已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 资质审查:承建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委托方应对承建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
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 招标文件:招标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条件、投标程序、评标办法等内容。
二、合同内容的约定
1. 工程范围:明确工程的建设内容、工程量、技术标准等,确保双方对工程范围有共同的
认识。
2. 工程质量:约定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方法,明确质量责任和质量保证措施。
3. 工程进度:约定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进度计划等,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4. 合同价款:明确合同价款的计算方法、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确保资金安全。
5. 变更与索赔:约定工程变更的程序、索赔的条件和处理办法,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6. 保证金与履约保函:约定保证金的数额、支付方式、退还条件等,确保合同的履约保障。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
1. 工程监督:委托方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
的要求得到落实。
2. 信息沟通:双方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顺
利进行。
3. 合同变更:如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原合同约定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4. 争议解决: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提起诉讼。
四、合同履行完毕后的结算与验收
1. 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后,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确保合同
价款的合理性。
2. 工程验收:委托方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3. 质保期:约定工程的质保期限和质保范围,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