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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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公布日期】2024.08.27
•【文号】国科办才〔2024〕92号
•【施行日期】2024.08.27
•【效力等级】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
正文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国科办才〔2024〕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办公室):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科技部决定组织举办第十一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以“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主题,在全社会传播科学知识,讲述科学故事,大力弘扬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营造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科技部
承办单位: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广东科学中心、广东广播电视台现代教育频道协办单位:广州科普联盟
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委会,将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开展报名审查、评委推荐、赛事组织和评分颁奖等各项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科学中心,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

三、赛事安排
(一)预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内的预赛;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司局负责本系统内的预赛。

(二)全国赛。

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分为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

半决赛时间:11月13—14日
总决赛时间:11月15日
决赛地点:广东科学中心
大赛实施方案详见网站:/qgkpjj2024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方各部门自愿组织报名参加。

名额分配情况详见大赛实施方案。

大赛组委会邀请香港、澳门等地区选手参加决赛。

(二)报名条件。

参赛选手要求为年龄18周岁以上的全职、专职或兼职科普工作者、科技工作者或有一定经验的科普及科学传播爱好者。

参赛选手只可选择在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或其所属部门一处报名参赛。

比赛时使用普通话。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预赛安排由各地方各部门自行决定。

请决赛选手于10月24日前完成报名,代表队于10月25日前完成推荐工作。

选手报名表、代表
队报名表详见大赛实施方案。

报名推荐工作请登陆大赛网站操作。

(四)参赛费用。

选手无需交纳比赛费用,差旅、住宿费自理。

(五)专家评委推荐。

各参赛代表队以自愿为原则,至多推荐1名专家组成评委专家库,评委候选人不能为代表队领队或参赛选手,具体要求及评委候选人信息表详见大赛实施方案。

请于10月24日前在大赛网站上提交推荐评委候选人信息表扫描件。

(六)审查要求。

推荐单位需确保参赛选手身份真实、无违背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的行为,讲解内容无政治性或科学性错误。

(七)择优参与重大科普示范活动。

科技部将在参加全国赛的选手中,按需择优遴选参与科技列车行、科普援藏、流动科技馆进基层等重大科普示范活动。

五、联系方式
广州科普联盟余炽文、何伊韵、罗婉艺、杨帆
电话:************、39348046、39348141
手机:131****9331、188****7503、136****7212、138****5479
传真:************
邮箱:**************
科技部王菲菲************
科技部办公厅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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