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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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政务信息工
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6.30
•【字号】遵府办发〔2015〕55号
•【施行日期】2015.06.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
法》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5〕55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遵义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6月30日
遵义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促进信息报送和考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遵义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报送内容及要求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务信息,主要指反映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本地本单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典型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一般动态类信息(含简讯)不再作为政务信息报送、采编。

政务信息重点报送以下内容:
(一)围绕中央和省、市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及时反映重要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实施效果及经验做法,着重反映各地各部门在推进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
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等工作中所取得的新成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内容。

(二)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加强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全面、及时、准确地报送重要情况,提出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三)灵活运用多种调查方式,深入一线开展调研,了解园区建设发展、城镇化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实施精准扶贫、文化旅游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对外开放、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突出情况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分析研判,提出可操作性建议。

着重挖掘在推动各项工作中、化解突出矛盾和问题中、改革开放中的创新、典型、特色做法,取得的经验与成效。

第三条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每周报送政务信息5条以上、每月报送调研信息1篇以上。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单位职能和工作量,分三类进行考核(见附件),一类考核单位每周报送政务信息3条以上、每季度报送调研信息1篇以上,二类考核单位每周报送政务信息2条以上、每半年报送调研信息1篇以上,三类考核单位每周报送政务信息1条以上、全年报送调研信息1篇以上。

政务信息每条一般在500字左右,调研信息每篇一般在3000字左右,要求事实清楚、数据翔实、条理清晰、表述完整,有措施、有事例、有数据支撑,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报送联系电话(传真):23119776,邮箱:*****************,报送时应标注报送单位、签发人姓名、执笔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省直报单位继续按原渠道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政务信息,但必须同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第四条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明确一名副主任分管和2名以上工作人
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和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确有特殊情况需变动的,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联系更改确认(联系电话23119776)。

第三章采用与积分
第五条各地各单位要按时保质报送政务信息,报送信息数量不计分、不加分,对政务信息采用情况实行积分制,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一)信息采用计分。

获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合刊采用的每条政务信息(含约稿)计5分,单独采用的计10分,采用的调研信息每篇计20分。

经市政府办上报省政府办公厅但未采用的信息每条(篇)加5分;获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合刊采用的计10分,单独采用的计20分,采用的调研信息每篇计30分。

经省政府办公厅上报国办但未采用的信息每条(篇)加10分;获国务院办公厅《要情》或《综合》采用的计40分;获国务院办公厅《专报》采用的,计50分。

凡经采用,累计计分。

(二)领导批示加分。

获市领导批示的每条政务信息(含约稿)加10分、每篇调研信息加20分;获省领导批示的每条政务信息(含约稿)加15分、每篇调研信息加30分;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每条政务信息(含约稿)加30分、每篇调研信息加50分。

凡获批示,累计加分。

(三)扣分规定。

领导不重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配备、制度不完善的,分
别扣20分。

每迟报或少报1条政务信息(含约稿)扣2分,迟报或少报1篇调研信息扣5分。

信息失实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扣30分。

无故缺席政务信息工作有关会议的,每人次扣5分。

(四)积分计算。

每条(篇)信息(含约稿)得分为采用记分与领导批示加分之和;单位政务信息得分为每条(篇)信息(含约稿)累计得分之和减去累计扣分。

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政务信息采用及积分情况。

第四章编印与发放
第六条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由市政府办综合科具体负责,每周根据各地各单位报送信息数量和质量编发《政务信息》,为市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并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领导参阅。

同时,发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

第五章考评与激励
第七条成立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领导小组。

由市政府秘书长任组长,副秘书长和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政务信息工作考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综合科,市政府办分管政务信息的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考评日常工作。

第八条对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含政府
组成部门、直管单位、国有企业)两个序列,其中,对县(市、区)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市直部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另从两个序列中评选先进个人若干名。

第九条对评选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办公室将及时行文在全市进行通报表扬。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应急信息(含重要工作情况)、门户网站信息等,各级各部门继续按原渠道分别向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报送。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3年6月26日印发的《遵义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遵府办发〔2013〕111号)同时废止。

附件: 遵义市政务信息分类考核单位名单
附件
遵义市政务信息分类考核单位名单一类考核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
市农委市商务局
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市教育局
市卫计委市旅发委
市扶贫办市城管局
市民政局市食药监局
市投资促进局市工商局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二类考核单位
市公安局市监察局
市审计局市科技局
市林业局市体育局
市文广新闻局市规划局
市环境保护局市信访局
市司法局市质监局
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市安全监管局人行遵义中心支行遵义银监分局国家统计局遵义调查队
三类考核单位
市民宗委市档案局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供销社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老龄委办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戒毒劳教所遵义荣军院市科协
市残联市工商联
市红十字会市计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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