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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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4.28
•【字号】遵府办发〔2016〕30号
•【施行日期】2016.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
正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遵义市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

遵府办发〔2016〕30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南部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遵义市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4月28日
遵义市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政府刘远坤副省长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部署,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为契机,按照“全市统筹、全面试点、部门协作、持续推进”的工作思路持续深入推进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二、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原则,围绕“青山绿水、阡陌田园、风光秀丽、交相辉映”的新农村打造目标,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升级版打造,组装“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6+1”行动计划内容,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在去年18个试点的基础上,加大全市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覆盖面。

(一)抓好项目库建设
1.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库
各县(市、区)各选6个以上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经市农委实地考察上报省农委进入省、市级项目库,省、市两级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项目。

2.农村清洁能源项目库
各县(市、区)按500立方米及以上分别选择大中型沼气池、村庄集中供气、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三类项目上报市农委,市农委从中选择5个上报省农委备案,作为今后项目安排对象。

(二)2016年试点安排
市分管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副市长亲自抓1-2个市级试点;各县(市、区)分管副县长要亲自抓1个县级试点;各县(市、区)上报分管副县长所抓试点
时,须由分管副县长签字,经省农委汇总上报省政府,并在全省挂网公示;市、县两级试点项目须在2016年12月以前竣工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慎重选点。

要认真做好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选点定址工作,结合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6+1”行动计划,按农村基础条件较好、村民相对集中、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好、当地政府重视和群众支持、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和提高环境及社会效益等因素,综合评判、科学选点,抓好项目库建设。

(二)丰富建设内容。

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申报项目包括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村级集中供气工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循环利用内容,以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为申报重点,项目内可以兼顾组装申报环境美化亮化内容。

有稳定沼气原料供应来源保证建成后正常稳定的,可以同时上报污水处理和村庄沼气集中连片供气两项建设内容。

(三)建立协作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要牵头组织农牧、发改、财政、环保、住建、卫生、水利、林业等部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明确由农牧部门牵头,共同做好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四)做好项目管理。

一是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严格按项目建设计划内容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要加强建设过程管理。

做到项目批复与实施内容、实施内容与台账、台账与竣工审计内容三个统一;三是要加强建设进度调度。

每月底向市农委报送项目推进情况;四是要加强项目质量管理。

项目需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按照设计施工和进行工程质量验收;五是要积极探索建立项目运行维护保障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协作共建。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
长、市农委主任任副组长,发改、财政、环保、住建、卫生、水利、林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遵义市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委。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把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好。

(二)强化督导,加强考核。

市政府将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各县(市、区)要按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建设进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通报建设进度,市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协调推进项目建设。

(三)整合资金,提升能力。

一是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

整合发改、财政、环保、住建、卫生、水利、林业等部门涉农资金,建立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投入,重点打造一批高质量高水准的试点项目;二是加强项目申报工作。

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力争在全省计划资金分配总额中获得较大的份额;三是拓宽融资渠道。

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新闻媒体、宣传栏、乡村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

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报道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的先进典型。

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化和全面推进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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