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留样及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022)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分发部门:质保部
1.目的:建立成品留样及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寻找留样产品质量变化规律,为公司质量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范围:适用于成品的浏阳观察及稳定性考察。
3.责任者:生产厂长、质保部长、QA、QC责任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留样管理员由质保部授权担任,负责留样样品的管理工作,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
性质和贮存方法。
并按产品性质分别存放于常温留样室和阴凉留样室,并按规定分为考察区和备查区。
4.2每批出库成品均需留样。
4.3留样样品接受程序:
4.3.1凡需要留样观察的样品有质保部填写“留样通知单”通知QA留足样品,所留样样品要求为原
包装品。
4.3.2由现场QA将样品交给留样管理员,留样管理员填写“留样登记台账”。
4.4留样量:
4.4.1新产品投产或有较大工艺变动的产品,其投产后的前三批的留样量为最小包装单位或最少全
检量的10倍。
4.4.2留样检查的留样量为最小包装单位或最少全检量的6倍。
4.4.3留样备查的留样量为最小包装单位或最少全检量的3倍。
4.5留样样品的考察:
4.5.1新产品的投产或有较大工艺的变动的产品做长期稳定性试验,有效期确定试验的留样品的考察
周期为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6个月..........直至60个月,考察
分发部门:质保部
项目为全项检查。
4.5.2留样检查样品每个品种每年春、夏、秋、冬随机抽取三批按规定质量标准进行考察,考察周期
为: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6个月..........直至60个月,直至改频有效期后一年,考察项目为全项检查。
4.6留样管理员根据留样样品的考察周期,将留样样品按检验项目送至QC主任进行项目检验。
4.7当检验结果发生异常时QC主任填写“留样样品质量变化通知单”,及时报告质保部长,质保部会
同质量副总进行调查、复核,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8检验完毕,QC检验员出具所检查留样样品的检验报告单,留样管理员根据检验报告单的结果登记
“留样观察记录”,连同留样检验原是检验记录归档保存。
4.9每年的第四季度未,QC主任根据留样观察情况,在“留样观察记录”上对每批留样样品进行总结。
留样期限到期后,由QC主任填写该产品的“留样总结报告”经质保部长审核后,归入质量档案保存。
4.10留样期满的样品按公司文件《留样样品报废管理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