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雨水控制利用评价指标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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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雨水控制利用评价指标介绍
杜晓亮曾捷李建琳吕石磊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设计院,北京100013)
0前言
绿色建筑关注水环境改善与水资源利用,雨水控制利用也因此在绿色建筑中得到更多更深层次的关注.即将实施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
以下简称“新标准”)基于低影响开发的理念,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水与水资源利用”两个章节对雨水控制利用提出了系统性的评价指标以及相应的技术措施,评价指标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有助于更好地实现绿色建筑在雨水控制利用方面
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低影响开发与绿色建筑
低影响开发(Low ImpactDevelopment,LID)是20世纪90年代末发展起来的暴雨管理和面源污染处理技术,旨在通过分散、小规模的源头控制机制和设计技术来达到对暴雨所产生的径流和污染的控制,使开发地区尽量接近于开发前的自然水文循环状态,其关键在于原位收集、自然净化、就近利用或回补地下水。

从其技术理念和宗旨可以看出,低影响开发注重雨水管理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经过多年的实践运用,该方法在美国、西欧等地得到广泛运用,并有众多代表性案例.
绿色建筑的理念之一是要求最大限度地实现节水、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其中就
包含了雨水控制利用的要求,与低影响开发理念所追求的目标相一致。

因此将低影响开发的理念融入绿色建筑的雨水控制利用,将有助于解决目前我们所面临的水环境及水资源难题.
2低影响开发原则下的雨水控制利用措施
与传统的雨水控制利用措施相比,低影响开发推崇的措施更注重因地制宜,追求
实现接近于自然状况下的水文循环、低耗能且生态化.我们将此类措施称为绿色
雨水基础设施,它是由诸如林荫街道、湿地、公园、林地、自然植被区等开放空
间和自然区域组成的相互联系的网络,此类设施有: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屋
顶绿化、植被浅沟、雨水截流设施、渗透设施、雨水塘、雨水湿地、景观水体、多功能调蓄设施等。

绿色雨水基础设施有别于传统的“灰色"雨水设施(雨水口、雨水管道等),能够以自然的方式控制城市雨水径流、减少城市洪涝灾害、控制径流污染、保护水环境。

例如雨水花园,它是自然形成或人工挖掘的浅凹绿地,用于收集来自屋面或地面的雨水,通过植物、土壤的综合作用使雨水得到净化,并使之逐渐渗入土壤或补给景观用水、冲厕用水;又如下凹式绿地(也称低势绿地),它低于周围路面,可承接和储存雨水,达到调节径流、补充地下水以及削减径流污染物的作用.
组合应用这些设施可实现削减径流、调蓄利用雨水资源、控制径流污染、降低市政管网的压力、保证安全输送、保护河道、营造生态化景观等多种功能。

此外,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还有助于净化空气、减少能耗、缓解热岛效应、土地增值、节约投资、降低雨水设施运行费用,提供具有美学和生态功能的自然景观和宜居环境。

3两版标准中雨水控制利用评价指标对比
“新标准”及“原标准”(GB/T50378-2006)中,均有雨水控制利用的相关评价指标,其内容见表1。

合理开发利用场地空间不仅是地面空间利用的问题,还应该包括合理的整体规划布局,如合理利用植被缓冲带和前处理塘连接,引导硬质铺装上的雨水进入场地开放空间;合理引导屋面雨水和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等,保证雨水排放和滞蓄过程中有良好的衔接关系,并有效保障自然水体和景观水体的水质、水量安全。

利用场地的河流、湖泊、水塘、湿地、低洼地、设计景观(如景观绿地和景观水体)作为雨水调蓄设施,以减少采用人工池体进行调蓄,可达到有限土地资源多功能开发的目标,并避免开发过程中由于缺乏沟通导致多套系统进行单独设计,浪费大量资金和土地。

能调蓄雨水的景观绿地包括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树池、干塘等绿色雨水基础设施。

据此,本条第一款提出该类景观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需达到30%。

屋面雨水和道路雨水是建筑场地径流的重要源头,易被污染并形成污染源,给下游地区带来水质、水量威胁,故本条第二款要求合理引导其进入地面生态设施进行调蓄、下渗和利用,并在雨水进入生态设施前后采取相应截污措施,保证雨水在滞蓄和排放过程中有良好的衔接关系,保障自然水体和景观水体的水质、水量安全。

条文中的地面生态设施通常是指下凹式绿地、植草沟、树池等,即在地势较低的区域种植植物,通过植物截流、土壤过滤滞留处理小流量径流雨水,达到径流污染控制目的.具体实践中,还应考虑在截留屋面雨水时做好消能措施,防止其对地面生态设施造成冲击破坏。

雨水入渗也是消减径流及径流污染的重要途径。

本条第三款要求“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50%”.“硬质铺装地面”是指场地中停车场、道路和室外活动场地等,不包括建筑占地(屋面)、绿地、水面等。

通常停车场、道路和
室外活动场地等,有一定承载力要求,多采用石材、砖、混凝土、砾石等为铺地材料,透水性能较差,雨水无法入渗,易形成大量地表径流,增加城市排水系统
的压力。

“透水铺装”是指采用如植草砖、透水沥青、透水混凝土、透水地砖等透水铺装系统,既能满足路用及铺地强度和耐久性要求,又能使雨水通过本身与铺
装下基层相通的渗水路径直接渗入下部土壤的地面铺装.当透水铺装下为地下室
顶板时,若地下室顶板设有疏水板及导水管等,可将渗透雨水导入与地下室顶板
接壤的实土,或地下室顶板上覆土深度能满足当地园林绿化部门要求时,可认定其为透水铺装地面。

规范条文:
“4。

2。

14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

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55%,得3分;达到70%,得6分。

评价分值:6分。

"
绿色建筑在场地设计过程中应合理评估和预测场地可能存在的水涝风险,对场地雨水实施减量控制,尽量使场地雨水就地消纳或利用,防止径流外排到其他区域
形成水涝和污染。

本条指标对场地雨水径流总量提出量化要求,提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其定义为: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
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径流总量控制同时包括雨水的减排和利用,实施过程中减排和利用的比例需依据场地的实际情况,通过合理的技术经济比较,来确定最优方案。

雨水设计应协同场地、景观设计,采用屋顶绿化、透水铺装等措施降低地表径流量,同时利用下凹
式绿地、浅草沟、雨水花园等加强雨水入渗,也可根据项目的用水需求收集雨水
回用,以实现减少场地雨水外排的目标。

从区域角度看,雨水的过量收集会导致原有水体的萎缩或影响水系统的良性循环。

要使硬化地面恢复到自然地貌的环境水平,最佳的雨水控制量应以雨水排放量接近自然地貌为标准,因此从经济性和维持区域性水环境的良性循环角度出发,径流总量的控制率也不宜过大而应有合适的量(除非具体项目有特殊的防洪排涝设计要求).在自然地貌或绿地的情况下,径流系数通常为0。

15左右,故本条设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宜超过85%.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控制雨量,是通过统计建筑所在区域的降雨资料计算确定的,统计年限不同,不同控制率下对应的设计控制雨量会有差异,考虑气候变化的趋势和周期性,“新标准”推荐采用30年.
在具体项目设计时,可根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控制雨量来确定雨水设施规模和最终方案.对于一个按设计控制雨量建设的雨水系统(含单项或多项措施),小于设计控制雨量的降雨会全部通过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得到有效利用,大于设计控制雨量的降雨则溢流排放。

可通过采取一种或多种雨水控制利用措施来满足本条的要求.
5“新标准”“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章节中的雨水控制利用评价指标介绍
规范条文:
“6。

2.11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

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达到10%,得4分;达到30%,得6分;达到50%,得8分。

评价分值:8分。

"
非传统水源中的雨水是绿色建筑节水措施“开源”的重要内容。

数据表明,全年我国大多数地区的降雨高峰时段与冷却水用水时段基本一致,因此优先推荐收集雨水处理后用于冷却水补水,从水量平衡上容易达到吻合,并且雨水的水质要优于生活污废水,处理成本较低、管理相对简单,具有更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实现了雨水减排,也具有很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

本条鼓励“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并且以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作为得分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在使用非传统水源替代自来水作为冷却水补水水源时,其水质指标应满足《采暖空调系统水质标准》GB/T 29044中规定的空调冷却水的水质要求。

此外,设计阶段冷却塔的年补水量应按照《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执行。

规范条文:
“6。

2.12结合雨水利用设施进行景观水体设计,景观水体利用雨水的补水量大于其水体蒸发量的60%,且采用生态水处理技术保障水体水质。

评分规则如下:
1对进入景观水体的雨水采取控制面源污染的措施,得4分;
2利用水生动、植物进行水体净化,得3分.评价分值:7分。


雨水在有景观水体的项目中也可发挥重要作用.在景观水体补水方面,《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及《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均有相关强制性条文规定,景观水体的补水不得采用自来水和地下井水,因此设有水景的项目,水体的补水只能使用雨水等非传统水源,或在取得当地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后,利用临近的河、湖水.
结合场地的地形地貌汇集雨水,用于景观水体的补水,是节水和保护、修复水生态环境的最佳选择,设置本条正是为鼓励将雨水控制利用和景观水体设计进行有机结合。

在量化指标方面,本条要求景观水体的补水应充分利用场地的雨水资源,使利用雨水的补水量大于景观水体蒸发量的60%,不足部分可考虑其他非传统水源,因此设计阶段需做好景观水体补水量和水体蒸发量逐月的水量平衡,确保满足本条的定量要求。

对于进入景观水体的雨水应采取措施控制径流污染,在雨水进入景观水体之前设置前置塘、缓冲带等前处理设施,或结合“新标准"4。

2。

13条第二款的措施要求加以落实,以有效控制面源污染。

同时还应采用生态水处理技术,利用水生动、植物进行水体净化,保障景观水体的水质安全。

6小结
“新标准”通过引入低影响开发的理念,对雨水控制利用进行了系统性的考虑和指标设计。

在场地规划设计阶段注重对原有自然水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并要求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或提出雨水综合利用方案.在径流减排、径流污染控制的源头治理上,提倡雨水花园、下凹绿地等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的组合运用,通过引入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场地雨水外排总量加以限制。

同时,雨水作为重要的水资源,对其利用也赋予了更明确的指标要求.“新标准"在雨水控制利用的相关评价指标
上内容更显系统性、条理性,赋予的量化标准更具操作性,这将有助于雨水控制利用措施取得实效,也有助于绿色建筑在水资源节约、水环境保护方面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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