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声学: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杨晓明) 201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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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张玲) 2011-04-08

爱尔眼科: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张玲)
 2011-04-08

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作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10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薪酬激励、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现就本人201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1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10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2010年度公司任期内独立董事分别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

本人认为公司2010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

国脉科技: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国龙) 2010-02-27

国脉科技: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国龙) 2010-02-27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本人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本人就2009年度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及投票情况2009年度,本人准时亲自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09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无异议并投了赞成票。

(一)2009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2009年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9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会议陈国龙 独立董事 9 0 0 否 (二)2009年本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2009年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次数 4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会议陈国龙 独立董事 4 0 0 否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09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09年度,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一)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于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有效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2008年度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公司持有50%以下股份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08年度,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北京科锐: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春生) 2010-03-23

北京科锐: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春生) 2010-03-23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作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09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就本人200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1、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2次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周春生 2 2 0 0 否李肇林 2 2 0 0 否王培荣 2 2 0 0 否2、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情况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1次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周春生 2 2 0 0 否李肇林 2 2 0 0 否王培荣 2 2 0 0 否2009年度,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讨论后,本人均能够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故对2009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发生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2009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09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数次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进展情况等。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声学 公告编号:2009-045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09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长姜滨主持会议,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宋青林、姚荣国、冯建亮及董事会秘书徐海忠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关于明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上限的议案》2009年11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2009年12月9日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不低于19.16元/股的价格发行不超过2,800万股(含2,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募集52,127万元用于微型数字麦克风技改项目、手机用微型扬声器/受话器技改项目、数字音频产品技改项目、LED封装技改项目。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决议,公司董事会结合募投项目与公司自有资金情况进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步明确本次募集资金数量的上限为:行费用后净额的上限为人民币52,127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经营范围由:“开发、制造、销售:声学与多媒体技术及产品,短距离无线通信、网络化会议系统相关产品,电子产品自动化生产设备,精密电子产品模具,半导体类微机电产品,消费类电子产品、电脑周边产品;与以上产品相关的嵌入式软件的开发、销售;与以上技术、产品相关的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卫星接收设备,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经营)。

歌尔声学: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3-03

歌尔声学: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3-03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声学 公告编号:2010-010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0年3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长姜滨主持会议,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宋青林、姚荣国、冯建亮及董事会秘书徐海忠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申报发行潍坊市中小企业集合中期票据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组织潍坊市发展势头良好的8家中小企业为主体发行中小企业集合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潍坊市中小企业集合中期票据的基本情况如下:(1)拟发集合中期票据名称:拟定为“潍坊市中小企业集合中期票据”。

(2)发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机构从潍坊市发展势头良好的中小企业群体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发行企业。

(3)预计发行时间:2010年4月。

(4)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5)发行企业户数:8家。

(6)集合中期票据期限:拟定3年。

(7)发行价格:(票面利率+发行费用)不超过6%/年。

(8)还本付息方式:按3年期考虑,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归还本金。

(9)发行担保:由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拟申报发行此次潍坊市中小企业集合中期票据,拟发行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按照本次发行的要求,公司拟授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总牵头人,组织开展本次发行的前期准备、尽职调查、发行方案制定、申报材料制作、项目申报、集合中期票据发行及后期监管工作。

200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0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0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杨如生李晓帆黄辉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六十九条和《公司章程》第六十九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杨如生、李晓帆、黄辉分别向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杨如生述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现将本人200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总体情况2009年本人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出席公司2009年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参与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对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决策、资产出售和转让、资产减值、利润分配方案、董事提名的任免、高管聘任和解聘、担保事项、董监高薪酬、公司内部控制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提交委员会审议的各项提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公司安排本人对主要在建项目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

本人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在研究公司所属企业改制改制的系列事项中,两次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反对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1、出席会议情况:2009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含临时会议2次)和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能亲自出席会议。

2、投票表决情况: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能够主动关注与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个人意见。

投票表决中,在2009年6月30日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关于补充调整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资产的议案》时,我们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认为将市政工程总公司名下的两台盾构机设备协议转让给本公司的理由不充分,投了反对票。

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09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参加应出席的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09年度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2009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2009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各项议案,并提出诸多合理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本人认为2009年度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09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以上全部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与真实情况一致并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目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09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于2008年5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08年第3次会议,会议决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和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09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1)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提出了建议;2)参与了公司创业板上市申报材料业务和技术部分资料的审核;3)审查了公司高管及董事管理人员200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4)对公司薪酬体系和相关制度的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5)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北京利尔: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一) 2011-03-01

北京利尔: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一) 2011-03-01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吴维春作为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我们在201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2010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我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1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对于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2010年4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事宜和拟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1、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我们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澳洋科技: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肖维红) 2010-03-24

澳洋科技: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肖维红) 2010-03-24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本人于2009 年9 月25日当选为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年本人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关规定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09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200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2009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09年,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两次,实际参加董事会两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

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审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自当选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列席了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09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对重大问题进行核查后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09年12月10日,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所聘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认为所聘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聘任马科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卫 士 通: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杨丹) 2011-04-12

卫 士 通: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杨丹)
 2011-04-12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2010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2010年,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即2009年度股东大会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1、201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2010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3、 2010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2010年3月27日,本人发表了《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10年8月19日,发表了《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0年12月1日,发表了《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2010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如下:1、本人参加了2010年度内董事会的5次会议,同时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2010年内该委员会各次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2010年内该委员会的各次会议。

2、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王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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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承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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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每次提交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 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晨 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对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4、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瑕疵物业发表了独立意见 就目前公司存在的瑕疵物业情况,我们认为: (1)公司管理层在取得瑕疵物业权属证明的工作上积极努力,并且取得了很大的 效果,而且将会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努力办理目前尚存在瑕疵的部分物业的规范工 作。 (2)该等瑕疵物业不存在重大产权争议纠纷的情形,对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持 续经营能力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至今未就相关的瑕疵物业事项对 集团作出任何行政处罚,且根据公司中国法律顾问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的意见,集团 瑕疵物业事项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的可能性较小。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 工作。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都事先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 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 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2009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二00九年度述职报告我们作为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09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2009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公司其他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现将我们这一年来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2009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人,超过公司全体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三位独立董事均能本着诚信、勤勉的工作态度,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

此外,独立董事能够深入了解和关注公司经营和依法运作情况,对公司重大重组事项、关联交易事项等方面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履行了诚信与勤勉的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一)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2009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六次,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备注全 奇 6 6 0 0孟向阳 6 6 0 0陈卫文 6 6 0 0无 (二)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2009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两次,即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备注全 奇 2 2 0 0孟向阳 2 2 0 0陈卫文 2 2 0 0无(三)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2009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议案和非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

富安娜: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李斌) 2010-04-28

富安娜: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李斌) 2010-04-28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 开次数
6
董事姓名
职务
亲自出 席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次数Βιβλιοθήκη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李斌 独立董事
6
0
0

2009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 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全部投出赞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 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09年内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担保等情况,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 主动调查、获取了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及资料,在公司的关联交易等事项上发表 了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 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及会议,加 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年按照《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09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2009年一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新宙邦: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晓明) 2010-03-05

新宙邦: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晓明) 2010-03-05

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作为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恪尽职守、谨慎、忠实,勤勉依法履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09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我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共七次,列席了两次股东大会,均为亲自出席,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加专业委员会情况我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本年共主持召开了四次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审议设立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议案并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对深圳市鹏城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年报审计总体安排提出了意见。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还经常参与指导公司内审部的工作,要求内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对公司募集资金等进行审计。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设立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年共主持召开了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度薪酬的议案》,我作为该委员会的成员,对公司的薪酬体系建立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1、在参加的2009年3月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二〇〇九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参加的2009年9月2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参加的2009年10月2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06年1月1日及2007年1月1日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凯撒股份: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2011-02-28

凯撒股份: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2011-02-28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作为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0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忠实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10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10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1)2010年度公司召开了十二次董事会。

(2)2010年度公司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

2、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2010年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12次会议,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我能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0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3、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共三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二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1、2010年7月11日,本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及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对凯撒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方式作部分调整的议案》、《关于用募集资金在广州购置旗舰体验店及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资金缺口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10年7月29日,本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用募集资金在济南市购置旗舰体验店及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资金缺口的议案》及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独立意见3、2010年8月31日,本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用募集资金在南京市购置旗舰体验店及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资金缺口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贵阳市购置旗舰体验店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履职、注意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民利益努力工作。

现将2009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报告如下:一、参加会议和投票情况:200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3次董事会、委托出席1次董事会。

在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时,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未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09年度,本人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2009年8月13日,对公司与潍柴动力签署《供货框架第五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关联交易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09年11月9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就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董事会审议了《与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提供动能服务第一补充协议>的议案》、《与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服务第一补充协议>的议案》、《与重庆潍柴发动机厂签署<提供动能服务第一补充协议>的议案》、《与重庆潍柴发动机厂签署<综合服务第一补充协议>的议案》、《与重庆潍柴发动机厂签署<中速机零部件毛坯买卖框架第一补充协议>的议案》、《与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签署<柴油发动机买卖框架第一补充协议>的议案》、《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供货框架第四补充协议>的议案》,该等议案的审议、签署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奥维通信: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李丽梅) 2010-04-09

奥维通信: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李丽梅) 2010-04-0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09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200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9次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一)2009年1月17日,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1、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高商万达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名称为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2、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公司聘任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并继续执行公司与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二〇〇八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2009年4月7日,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对公司续聘二○○九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在担任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歌尔声学11名高管9人减持 5年收益329倍

歌尔声学11名高管9人减持 5年收益329倍

歌尔声学11名高管9人减持5年收益329倍上半年股市惨淡收场,上市公司的减持却是一片繁荣景象。

其中减持次数最多的当属歌尔声学。

这家公司也是上半年高管减持最频繁的公司。

记者就此致电歌尔声学证券事务部,询问高管集体减持原因,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家好以"不方便说,我还有事情要忙"谢绝了采访。

我们分析发现,公司高管们的高额投资回报,或许是其忙于套现的动机之一。

公司的高管们在5年时间内获得了329倍的高额投资收益。

高管一向被看做上市公司的"内幕知情人",他们此番集体减持歌尔声学,公司未来增长乏力,估值过高或是原因之一。

11名持股高管9人减持在上半年A股上市公司的减持名单中,歌尔声学的减持可谓是最热闹的。

包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等在内9名高管在两个月内减持了736万股,累计套现2.18亿元。

其参与人数、减持次数之多在A股市场少见。

数据显示,4月24日,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徐海忠率先拉开此轮减持大幕。

他当天减持7万股,套现184万元。

此后两日,公司监事姚荣国、副总经理肖明玉也加入减持队伍,分别减持12万股和7.1万股,共计套现501万元。

上述三人减持数量不多,但却带动众多高管的减持热情,此后多名高管陆续展开减持。

两个月内他们共进行了49次减持,除去周末,他们天天在减持。

在这一轮减持中,职位最高的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滨弟弟--副董事长姜龙。

5月25日,姜龙通过大宗交易减持330万股,套现9603万元。

这笔减持也是今年歌尔声学众高管套现金额最大的一笔。

减持最为频繁的当属公司副总经理孙伟华和孙红斌。

两人上半年各出手9次。

此外,公司监事会主席宋青林、副总经理段会禄、董事宫见棠、副总经理高晓光的亲属高洪霞也参与了此轮减持。

至此,在公司11名持股的高管中,除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滨和其妻胡双美外,有9名高管在上半年参与了减持。

5年投资收益达329倍在这份减持名单中,除肖明玉、宋青林、段会禄套现额不足千万元外,其余管理人员套现额均在千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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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本人作为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09年的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2009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现将200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09年,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参加9次,委托代理人参加1次。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9年1月20日召开,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作为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在查阅了有关规定并听取了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介绍后,认为:“公司本次将15,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

因此,本人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3月16日召开,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案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为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关于200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0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本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本人认为续聘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关于聘任徐海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查阅了公司董事会聘任徐海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程序、个人资料,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徐海忠先生为副总经理,其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被聘任人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其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聘任徐海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8月17日召开,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潍坊华光新能电器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报告期内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9月10日召开,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09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相担保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证监发[2003]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是合理的,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五)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9年10月17日召开,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潍坊怡通工电子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3日召开,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在查阅了有关规定并听取了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介绍后,认为:“公司本次将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

因此,本人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9年12月14日召开,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09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上述变更事项进行了审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变更200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是由于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整体并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引起,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09年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担保、项目投资等情况,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情况,并进行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

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各个议案,并对公司经营层薪酬、关联交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还对公司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工作情况在2009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2010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谢谢。

独立董事:杨晓明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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