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海西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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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海西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意
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5.09
•【字号】西政办[2007]39号
•【施行日期】2007.05.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海西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西政办〔2007〕3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的《关于海西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分工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五月九日
关于落实海西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分工意见
(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7年5月)
州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通过的《海西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反映了海西各族人民的
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是“十一五”时期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州各族人民的共同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完成《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对于确保全州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切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现对《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进行了分解。

并按照职责分工将任务具体分解到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

一、分工原则
实现《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纲要》顺利实施。

(一)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
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涉及需要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落实职责主体
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

同时,将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直接分解落实到各市、县、行委。

(三)突出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围绕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题,紧扣《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并从规划提出的指标、项目、改革等方面进行落实,切实保障《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责任主体及工作分工
按照上述原则,落实《纲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的责任主体及其工作分工具体如下: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纲要》确定的经济发展指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确保完成。

1、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的责任部门
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6%。

(州发改委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负责)
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

(州经贸委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负责)
五年累计全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00亿元。

(州发改委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负责)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

(州计生委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负责)
全州总人口控制在45万人以内。

(州计生委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负责)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6%。

(州财政局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负责)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

(州发改委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负责)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

(州农牧局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负责)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累计新增就业岗位30000个。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负责)
十五周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

(州教育局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负责)
城镇化水平达到75%。

(州建设局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负责)森林覆盖率达到3%。

(州林业局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负责)
培训农牧民3.2万人次。

(州农牧局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负责)农牧民劳务输出28万人次。

(州劳动和保障局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负责)
到2010年,新增植被面积1490万亩,治理草场退化1180万亩。

(州农牧局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负责)
到2010年,实现城镇从业人员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全覆盖,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负责)
到2010年,全州农村牧区基本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州卫生局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负责)
到2010年,实现城镇学校远程教育“班班通”和农村牧区学校“校校通”的目标。

(州教育局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负责)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有所下降,具体按省上确定下达的指标来执行。

(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负责)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有所下降,具体按省上确定下达的指标来执行。

(州经贸委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负责)
到2010年底,单位GDP COD排放量低于6.8千克/万元;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低于25.0千克/万元。

(州环保局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负责)
2、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的地区分解
┌──────┬──┬────┬───┬───┬───┬────┬────┬────┬───┐
│指标名称│单位│ 格尔木│德令哈│ 都兰│ 乌兰│天峻│ 大柴旦│冷湖│ 茫崖│
├──────┼──┼────┼───┼───┼───┼────┼────┼────┼───┤
│一、地区生产│ %│ 18│32│15│32│ 25│ 20│ 18│15│
│总值││││││││││
├──────┼──┼────┼───┼───┼───┼────┼────┼────┼───┤
│二、工业增加│ %│ 22│71│22│45│48.2│ 22│ 20│15│
│值│││││││││

├──────┼──┼────┼───┼───┼───┼────┼────┼────┼───┤
│三、固定资产│亿元│300│ 113│10│20│ 14│22.8│ 10│8│
│投资││││││││││
├──────┼──┼────┼───┼───┼───┼────┼────┼────┼───┤
│四、城乡居民││││││││││
│收入││││││││││
├──────┼──┼────┼───┼───┼───┼────┼────┼────┼───┤
│农牧民人均纯│ %│ 11│10│10│10│ 12│ 10││ 持平│
│收入││││││││││
├──────┼──┼────┼───┼───┼───┼────┼────┼────┼───┤
│城镇居民人均│ %│ 11│10│││││││
│ 可支配收入││││││││││
├──────┼──┼────┼───┼───┼───┼────┼────┼────┼───┤
│五、环保指││││││││││
│标││││││││││
├──────┼──┼────┼───┼───┼───┼────┼────┼────┼───┤
│二氧化硫排放│万吨│125│1.306 │0.091 │0.078 │ 0.213│ 0.428│ 0.013│0.226 │
│量││││││││││
├──────┼──┼────┼───┼───┼───┼────┼────┼────┼───┤
│其中,火电行│万吨│0.54│ 0.71 │││0.2│ 0.35││ 0.2│
│业│││││││││

├──────┼──┼────┼───┼───┼───┼────┼────┼────┼───┤
│ 烟尘排放量│万吨│0.69│ 0.84 │0.057 │0.049 │ 0.134│
0.268│0.02│0.142 │
├──────┼──┼────┼───┼───┼───┼────┼────┼────┼───┤
│工业粉尘排放│万吨│ 0.582│ 0.71 │0.38│0.402 │ 0.318│
0.224│ 0.056│0.184 │
│量│││││││││

├──────┼──┼────┼───┼───┼───┼────┼────┼────┼───┤
│COD排放总量│ 吨│2800│ 2600 │ 640│ 480│400│400│240│ 640│
├──────┼──┼────┼───┼───┼───┼────┼────┼────┼───┤
│氨氮排放总量│ 吨│910│ 980│ 208│ 156│130│130
│ 78│ 208│
└──────┴──┴────┴───┴───┴───┴────┴────┴────┴───┘
注:其中,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和城乡居民收入指标为“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数,固定资产投资为“十一五”累计完成数;环保指标为控制数。

3、建立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的公报制度
全州和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州统计局负责)
每年定期公布全州和各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情况。

(州经贸委、州统计局、州发展改革委负责)
每年定期公布全州和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情况(州环保局、州统计局、州发展改革委负责)
4、建立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考核制度
将所有分解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对各地区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

(州目标考核办牵头)
(二)重大工程和项目
对《纲要》确定的重大工程和项目,州发展改革委要做好规划编制和统筹协调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项目性质区分投资主体,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主体。

1、重点水利建设工程
做好蓄集峡水利枢纽工程和下湾、哇沿水库的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建设。

争取
完成柴达木盆地13个万亩绿洲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格尔木河、巴音河、那棱格勒河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城镇和工矿区防洪工程等。

(州水务局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2、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重点建设109国道倒淌河至格尔木、215国道格尔木至花海子、湟源至德令哈至盐湖北高速公路,315国道绿草山至黄瓜梁、德令哈至大柴旦、格尔木至茫崖至若羌二级公路和香日德至花石峡等公路。

“十一五”末,全州公路通车里程达到9545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026公里,一级公路792公里、二级公路990公里、三级公路2397公里。

实现95%以上的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的目标。

(州交通局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服务好青藏铁路西格段电气化二线工程,格尔木至敦煌铁路,柴达尔至热水至木里铁路。

(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局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力争开工建设花土沟支线机场。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茫崖行委配合)
3、能源重点建设项目
重点建设格尔木30万千瓦燃气电厂。

做好格尔木河梯级水电站、那棱格勒河水电站、蓄集峡水库电站的前期工作。

(州发展改革委牵头,格尔木市、德令哈市人民政府负责)
加快建设湟源至德令哈至锡铁山至西台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重点工矿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力争开工建设格尔木至甘森、甘森至茫崖330千伏输变电工程。

(州经贸委牵头,海西供电公司负责,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天峻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新建鱼卡480万吨煤矿及江仓、聚乎更煤矿。

(州经贸委牵头,大柴旦行委负责)
4、特色农牧业重点工程
建设肥羔犊牛、生猪、绒山羊、优质奶源、蔬菜、优质油菜制种、中藏药材、优质青稞制种、优质牧草种子、高原淡水养殖等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

到2010年,全州肉、禽、蛋、奶、蔬菜自给率达到80%。

(州农牧局牵头,格尔木市、德令哈市、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人民政府负责)
建设牛羊肉精深加工、水产品加工、蔬菜加工、沙棘加工、中藏药材精深加工、生物保健品开发等农牧业产业化项目。

(州农牧局牵头,格尔木市、德令哈市、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人民政府负责)
5、工业重点建设工程
盐化、油气、煤炭、有色、冶金、建材等重点建设项目。

(州发展改革委、州经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6、新农村新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牧区防灾基础设施建设。

1800牧户每户围栏草地35亩,畜棚60平方米,居住点50平方米,人工种草10亩。

(州农牧局负责,德令哈市、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人民政府配合)
设施农业建设。

建设塑料大棚1500座,日光节能温室15000座,建设农田节水灌溉2万亩。

(州农牧局负责,德令哈市、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人民政府配合)
退牧还草工程。

都兰县划区轮牧300万亩,禁牧围栏300万亩。

(州农牧局牵头,都兰县人民政府负责)
农牧区人畜饮水工程。

基本解决农村人饮安全问题。

(州水务局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送电到村工程。

建设太阳能光伏或风光互补电站25座,解决边远农牧区照明问题。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农牧区公路建设。

新建改建乡村公路896公里。

(州交通局负责,各市、县人
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体系。

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建立“四位一体”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改造和村级卫生室建设。

(州卫生局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农牧区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7%和95%。

(州广电局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建设农村文化活动室。

(州广电局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以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为重点,建设县级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流动服务站。

(州计生委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7、旅游重点工程
景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格尔木昆仑文化旅游区、昆仑山国家地质公园、察尔汗国家矿业公园、德令哈克鲁克湖、乌兰哈里哈图、都兰吐蕃古墓、大柴旦温泉、茶卡盐湖风光、乌兰金子海、天峻自然风光等旅游景点景区的开发与建设。

(州旅游局牵头,格尔木市、德令哈市、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负责)
8、节能重点工程
农村沼气、太阳灶、太阳能暖房、风力发电、绿色照明、建筑节材。

(州农牧局、州科技局、州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按职能分工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9、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重点实施的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三北防护林工程、荒漠化防治工程、防沙治沙工程、野生动物保护工程、重点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

(州林业局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工程。

重点实施柴达木梭梭林自然保护区、格尔木胡
杨林自然保护区、德令哈克鲁克湖自然保护区、诺木洪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治理。

(州林业局、州环保局按职能分工负责,格尔木市、德令哈市、都兰县人民政府配合)
10、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水源流域污染治理、医疗废物处理、尾矿、粉尘、废渣处理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

(州环保局、州发改委、州卫生局、州经贸委、州建设局按职能分工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11、循环经济建设项目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一区四园”基础设施建设。

(州发改委、州经贸委牵头,格尔木市、德令哈市、乌兰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负责)
柴达木循环经济工业项目建设。

(州发改委、州经贸委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

(州发改委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12、电子政务建设项目
完善全州业务网络的电子化、网络化工作。

(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13、重大科技攻关及产业化项目
盐湖化工、特色农牧业、矿产选冶、新材料、生态保护、节能降耗等领域的技术攻关及产业化项目。

(州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14、教育发展重点项目
重点建设农牧区“两基”攻坚工程、初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职业教育项目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农村初中改扩建工程等。

(州教育局、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15、公共服务重点工程
基层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全州图书、文化、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基础设施。

(州文体广电局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广播电视数字化改造工程和广播电视中心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

(州文体广电局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地方病防治、疫情监控和卫生监督服务体系项目。

工矿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

(州卫生局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社区便民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州民政局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康复建设项目。

(州民政局、州残联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16、基础地质勘查重点项目
矿产资源、油气资源、盐湖资源、有色黑色金属、煤炭资源以及水资源的勘查和勘探。

(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三)重大改革任务
州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有关改革任务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项改革的进度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不失时机地加以推进。

1、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机构设置。

改革县级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

(州编办牵头)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完善政府约束机制。

(州法制办牵头)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公共服务职能。

(州编办牵头)
2、财政、投资体制改革
完善转移支付办法。

(州财政局负责)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改革预算编制制度。

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改革。

(州财政局负责)
健全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制、备案制,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州发展和改革委牵头)
推进投资体制改革。

(州发展和改革委牵头)
推进资源的市场化、有偿化。

(州国土资源局牵头)
完善资源节约利用制度和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州国土资源局和州环保局牵头)
完善政府信用平台,健全政府偿债机制。

(州发展和改革委牵头)
3、产权制度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
加大公司制改革力度,以产权制度和股份制改造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机构。

(州经贸委负责)
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州国资委负责)
消除妨碍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政策性因素,放宽市场准入。

(州工商局牵头)规范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体系。

(州经贸委牵头)
4、深化农村牧区改革
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州财政局牵头)
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依法保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州国土资源局负责)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推进城乡一体化。

(州公安局负责)
5、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完善水价形成机制。

(州发展和改革委牵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纲要》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于4月30日前报送州人民政府并抄送州发展改革委。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真抓实干、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纲要》实施。

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强跟踪分析,适时进行中期评估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纲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报告落实《纲要》的进展情况。

在《纲要》实施的中期阶段,州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期评估,提出评估报告报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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