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115号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费用内容及费用标准
5.5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 在海拨2000米以上的高原地区施工时,由于人工和机械受气候、气压影响而降低效率,所 应增加的费用。 根据工程所在地的不同海拨高度,不分工程类别,以定额的工天和机械台班量,按表15所 列高原地区施工定额增加幅度计列。 5.6原始森林地区增加费 在原始森林地区施工,由于受气候影响,其路基土方工程应增加的费用。按其定额工天和 机械台班量分别增加30计算。 5.7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 指在不封锁的营业线上,在维持正常通车的情况下,由于受行车影响造成局部停工或妨碍 施工而降低工作效率等所需增加的费用。(行干计费范围见表16) 5.7.1行车对数的确定 行车对数按铁路局运输部门现行的计划运行图所编列的正线每昼夜运行列车对数为准。在 单向行车线和复线的单线绕行地段上施工时,其行车对数按计划行车次数折半计算。 枢纽项目按各线通过的行车对数分别计算,站内的调车、编组作业均不作为行车对数计算。 站内各股道施工均以正线的行车对数为依据。 5.7.2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的计算 根据工程所在营业线路的行车对数,按受行车干扰范围的工程项目的工程数量,以其定额 工天和机械台班乘以表17所列列车行车干扰施工定额增加幅度计算。
小计
按施工组织计材料供应方案及本办法的规定分析计算
(1)+(2)+(3)+(4) [(1)+(2+)+(3)]×费率或[(1)+(3)]×费率或(1)×费率
其他直接费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小临
现场经费 现场管理费 小计 合计 企业管理费
[(5)+(6)]×费率
[(5)+(6)]×费率或(1)×费率 (7)+(8) (5)+(6)+(9) [(5)+(6)]×费率或(1)×费率 [(5)+(6)]×费率 [(5)+(6)]×费率 (11)+(12)+(13) 基期至编制期的价差,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计列 [(10)+(14)+(15)]×费率

费用内容及费用标准
5.8生产用工具、用具及仪器、仪表使用费 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用具及仪器、仪表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 费,以及支付给生产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本项费用按各类工程工料机费的0.75%计列。 5.9检验试验费 指施工企业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对建筑安装的设备、材料、构件和建筑物等进行一般鉴定、 检查所发生的费用。按各类工程工料机费的0.1%计列。 5.10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用 本项费用按各类工程工料机费的0.15%计列。 6.现场经费 6.1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 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维持既有线正常运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所 需修建的大型临时建筑特和过渡工程所发生的费用。 6.1.1大型临时设施 6.1.2过渡工程 按同类正式工程的各项费用标准,采用定额或分析指标,按个别概算计算程序计算。采用 定额计算直接费时,计算除小临以外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采用分析指标计算直接费时,计算除 小临和价差以外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费用内容及费用标准
4.运杂费 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机电设备等,从施工组织设计所拟定的材料厂、供料基 地或既有线卸料地点前方办理货运业务的营业站或自备材料采集地点或交货地点起,运至工地 的料主加工或堆料地点所需的有关费用。 4.1运杂费的内容 运输费;装卸费;其他有关运输的费用;材料管理费;运输损耗费。 4.2运杂费的计算 路基、挡土墙、桥梁、涵洞、隧道、轨道等工程平均运杂费单价,原则上应根据设计的工 程量,按预概算定额统计的主要材料重量和各材料的不同运输方法的运价进行分析求算;房屋、 给排水、站场建筑设备、通信、信号、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等工程,可按各该工程的建筑类型 制订的材料重量比例指标,计算平均运杂费单价。 通信、信号一般按材料费2%、电力电缆工程按材料费2%、电力其它工程、电力牵引供电 工程一般按材料费4.5%计算运杂费。 5.其他直接费 5.1冬季施工增加费 5.1.1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 因冬季施工所需增加的一切人工、机械与材料的支出;施工机具所需修建暖棚,增加油脂 及其他保温设备;因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需增加的一切保温、加温及照明等有关支出;与冬季 施工有关的其他各项费用。

费用内容及费用标准
6.2临时房屋及小型临时设施费(小临) 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须修建的生产和生活用的一般临时建筑物、构 筑物和其他小型临时设施所发生的费用。 以直接费加其他直接费为计算基数,新建铁路按不同工程类别,采用表21所列费率标准计 算。 特殊规定:改建既有线、增建第二线,按表21所列费率乘以0.83计算。 除辽宁、吉林、黑龙江、青海省和内蒙古、宁夏、新疆、西藏以及甘肃省的兰州以西各地 区外均为II类区。 6.3现场管理费 指企业在施工现场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需的费用。 现场管理费按不同工程类别采用表22所列费率计算。 特殊规定:站场建筑设备中的天桥、灯塔、灯桥、轨道衡、行车吊及机务整备设备中的转 车盘,信号设备中的信号桥等的土建部分按第3项费率计算,其上部建筑的架立工程(指梁系 价购者)按第5项费率计算;通信、室外工业管道、设备安装及拆除,信号、电力、电力牵引 供电,其他拆除工程以工费为基数进行计算。 7.间接费 指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和财务费用。 7.1企业管理费 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企业管理费按不同工程类别采用表22所列费率计算。 特殊规定:同现场管理费。
静态投资的种类
按投资构成划分,静态投资分属下列五种费
用: (1)建筑工程费 (2)安装工程费 (3)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4)其他费 (5)基本预备费
115号文计算程序
1 2 3 直 接 工 程 费 直 接 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按设计工程量和1995年素基期价格水平计列
4
5 6
运杂费

115号文的章节划分

第一部分 静态投资 第一章 拆迁及征地费用 第二章 路基 第三章 桥涵 第四章 隧道及明洞 第五章 轨道 第六章 通信及信号 第七章 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 第八章 房屋 第九章 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 第十章 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 第十一章 其他费用 第十二章 基本预备费 第二部分 动态投资 第十三章 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 第十四章 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 第三部分 机车车辆购置费 第十五章 机车车辆购置费 第四部分 铺底流动资金 第十六章 铺底流动资金

费用内容及费用标准
5.2.2雨季施工增加费的计算 按各类工程的工料机费为计算基数,乘以表13所列费率计算(雨季施工地区根据表12确 定)。 特殊规定: (1)石方大爆破,按路基石方的50%计算; (2)房屋工程仅指土建部分,其余屋内水暖、电照、通风、卫生、动力配线均不计列; (3)除表13所列工程外,其他如轨道、室内设备安装工程以及桥梁工程的结构工程和价 购梁等,均不计列; (4)凡系购买的土、砂、石、矿渣等作填料者,其购买价部分,采用火车运输发生的运 输费用部分,以及采用汽车运输的定额“增运”部分,均不计列; (5)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可比照表列同类正式工程的费率计算; (6)路基石方,包括路基附属工程。桥涵、房屋、给排水,包括通信、信号、电力、电 力牵引供电的室外工程及站场建筑设备。 5.3夜间施工增加费 指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或在隧道内铺碴、铺轨、铺设电线、电缆、 架设接触网等工程,包括夜间装卸材料等,所发生的工作效率降低、夜班津贴以及有关照明等 增加的有关费用。 本项费用按不同工程类别的工料机费为计算基数乘以表14所列费率计算。 5.4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 指在内蒙古及西北地区的非固定沙漠地区施工时,月平均风力在四级以上的风沙季节,进 行室外建筑安装工程时,由于受风沙影响应增加的费用。 按受风沙影响的室外建筑安装工程的定额工天增加12%计列。

费用内容及费用标准
7.2劳动保险费 指施工企业由福利基金支出以外的,按劳保条例规定支付给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 贴、医药费;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的工资;以及按照上述职工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 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金;职工退职金;以及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等。 以直接费加其他直接费为计算基数乘表23所列费率计算。 7.3财务费用 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直接费加其他直接费的0.8%计列。 8.计划利润 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企业应取得的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的利润。 以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基期至概算编制期价差三项费用之和为基数按不同工程类别采用 表24所列费率计算。 9.税金 指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统一按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税金)的3.35%计列。 10.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10.设备购置费 指构成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和虽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属于设计明确列入设备清单的设 备,按设计确定的规格、型号、数量,以设备原价加综合业务费提成和运杂费计算的购置费用。

费用内容及费用标准
5.1.2冬季施工增加费的计算 按各类工程的工料机费为计算基数,乘以115号文表10所列费率(温度区的确定按115号文 表9确定)。 特殊规定: (1)路基土方工程,I区中,除河北、山西、甘肃省及西藏自治区计列冬季施工增加费外, 其余各省(市)均不计列; (2)东北原始森林地区的路基土方、石方工程,在表10费率基础上,另加50%; (3)大临和过渡工程,可按工程类别比照同类正式工程费率计算; (4)凡系购买的土、砂、石、矿碴等作填料者,其购买价部分,以及采用火车运输发生的 运 输费用部分,均不计列。采用汽车运输的定额“增运”部分,按表列费率的10%计列。 (5)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和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范围内各温度区的冬季施工增加费费率 按 表10相应温度区费率乘以表11中的系数计算。 5.2雨季施工增加费 5.2.1雨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 (1)因雨季施工所需增加的工、料、机费用的支出,包括工作效率的降低及易被雨水冲毁的 工程所增加的工作内容等; (2)路基土方工程的开挖和运输,因雨季施工而引起的粘附工具,降低工效所增加的费用; (3)因防止雨水必须做的防护措施的费用; (4)材料因受潮、受湿的损耗费用; (5)增加防雨、防潮设备的费用; (6)其他有关雨季施工所需增加的费用。
一件
1、《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文(以下简称115号 文)。 2、《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2]78号文(以下简称地铁78 号文)。 3、《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计[1999]54号 (以下简称更改54号文)。 4、《关于对铁路工程定额和费用进行调整的通知》铁建设[2003]42号(以下简称基建42 号文) 5、《关于调整〈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3]64 号(以下简称地铁64号文)
5关于调整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364号以下简称地铁64号文115号文的章节划分第一部分静态投资第一章拆迁及征地费用第二章路基第三章桥涵第四章隧道及明洞第五章轨道第六章通信及信号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第八章房屋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第十章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第十一章其他费用第十二章基本预备费第二部分动态投资第十三章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第十四章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第三部分机车车辆购置费第十五章机车车辆购置费第四部分铺底流动资金第十六章铺底流动资金静态投资的种类按投资构成划分静态投资分属下列五种费1建筑工程费2安装工程费3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4其他费5基本预备费115号文计算程序人工费按设计工程量和1995年素基期价格水平计列运杂费按施工组织计材料供应方案及本办法的规定分析计算其他直接费123费率或13费率或1费率现场管理费56费率或1费率10合计企业管理费56费率或1费率12劳动保险费56费率13财务费用56费率14小计11121315价差基期至编制期的价差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计列16计划利润101415费率17税金10141516费率18个别概算价值1014151617费用内容及费用标准1
间 接 费 价差
劳动保险费 财务费用 小计
计划利润
17
18
税金
个别概算价值
[(10)+(14)+(15)+(16)]×费率
(10)+(14)+(15)+(16)+(17)
费用内容及费用标准
1.人工费 1.1人工费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 护费。 1.2综合工费标准见115文内表3。 1.3综合工费适用范围根据115号文内表4确定。 特殊规定:路基、小桥、涵洞、房屋和临时工程基期及编制期的综合工费标准按表3标准乘 以0.8系数。 2.材料费 2.1材料费由材料原价及业务费提成两部分组成。 2.2其中业务提成费又包括: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包装费;材料自来源地运至施工组织设 计所拟定的材料厂、供料基地或既有线卸料地点前方办理货运业务的营业站,在运输过程中所 支出的运输、装卸及合理的运输损耗等费用;材料供应部门的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用。 2.3按材料的供应方式又分为外来供应材料和当地自备材料。 3.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的组成: (1)折旧费; (2)大修理费; (3)经常修理费; (4)安拆及进出场费; (5)人工费; (6) 燃料动力费;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