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库(粮食仓储企业)全套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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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库安全生产体系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编号:Q/WTS-002-2020
2020-2021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
发布日期:2020-02-19 实施日期:2020-05-19
XX粮库
目录
第1章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4)
1.1 粮油入库作业规程 (4)
1.2 粮油出库作业规程 (7)
1.3 各类设备管理维护与操作规程 (9)
1.4 高空作业操作规程 (11)
1.5 虫粮熏蒸除治作业操作规程 (12)
1.6 药剂残渣处理操作规程 (27)
1.7 粮情检测系统操作规程 (28)
1.8 机械通风作业操作规程 (29)
1.9 常规粮油保管业务操作规程 (31)
1.10 粮油质量检测及控制操作规程 (34)
1.11 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 (35)
1.12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6)
1.13 电子汽车衡操作规程 (36)
第2章生产设备设施 (41)
2.1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41)
2.2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44)
2.3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49)
2.4 生产设施设备检修、维修和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 (51)
2.5 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53)
2.6 电气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56)
2.7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62)
2.7.1 附表1:特种设备统计台账 (69)
2.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70)
第3章作业安全 (74)
3.1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74)
3.1.1 交叉作业管理制度 (74)
3.1.2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82)
3.1.3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89)
3.1.4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96)
3.1.5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104)
3.1.6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09)
3.1.7 有毒、有害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14)
3.1.8 能源介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17)
3.2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21)
3.3 变更管理制度 (123)
3.3.1 附表1:变更申请表 (125)
3.3.2 附表2:变更验收表 (126)
3.4 三违管理制度 (129)
3.4.1 附表1:三违人员记录 (134)
3.5 危险作业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135)
第4章职业健康 (142)
4.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42)
4.2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46)
第1章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1.1粮油入库作业规程
1、根据省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联合下发的《省级储备粮油轮换补库》文件要求和库粮油收购工作会议精神,由购销部积极组织粮源,落实补库或收购粮油品种、数量、质量,签定好《粮油供货合同》。

2、由购销部拟定、分管副主任签发《粮油入库通知单》到相关部门,落实进粮仓库,安排储存数量和储存形式。

3、财务部根据《粮油入库通知单》,编制各项入库费用预算表(一仓一表),报粮库主任审批同意,准备好收购费用和资金。

4、仓储部根据《粮油入库通知单》做好相关储粮仓库接收准备工作:粮仓和铺垫物消毒、保粮器材到位、保管员到位、入仓机械到位等。

5、化验室做好粮油入库质量检验人员安排和检化验准备。

6、购销部做好磅房计量和监磅人员准备,联系粮油运输具体事宜。

7、后勤部提高粮油入库期间安全保卫等级。

8、粮油入库流程:
(1)客户来粮车辆在库外按顺序排队并到门卫室登记领取《编号登记单》。

(2)化验室扦样员库外扦样并经购销部监磅员对样品重新编号(号码保密)后送化验室检验。

(3)化验室检验后登记《粮油检验原始记录表》,监磅员将样品号码解密还原,化验室出具《入库粮油质量初检报告单》,《入库粮油
质量初检报告单》一式四联:第一联化验室留存、第二联磅房、第三联门卫,第四联客户。

(4)门卫室凭《初检报告单》对粮油质量合格车辆按顺序放行。

磅房凭《入库粮油质量初检报告单》核对过磅计量车辆信息,并随机编号指定车辆卸粮仓号。

计量员登记客户和车辆相关信息(微机和《粮油入库原始计量登记表》同时登记),会同保管员、监磅员、客户共同检斤过磅后保管员带车至仓库卸货。

(5)车辆检斤后到指定仓库卸货。

卸货过程中,仓库保管员要随机抽查内部质量和初检结果是否一致相符。

内部质量达不到初检结果,保管员应立即停止卸货并指挥将车辆开至卸粮仓库旁,重新扦样送化验室复检。

复检质量和初检结果严重不符,保管员可直接退货;等级达不到标准的直接退货;水分超过入库质量标准但仍在安全保管可控制范围内的,在客户同意情况下报经仓储部经理签字后按标准扣量入库;杂质超标准的,经清理筛整理后入仓,整理后杂质由客户原车带回自行处理。

(6)车辆卸货完毕,保管员在《入库粮油质量初检报告单》上签署最终认可的质量和整理及退包等情况,随车陪同到磅房去皮,计量员、监磅(划码)员在扣除质量扣重和皮重后开出《粮油入仓检验检斤码单》,计量员、监磅员、保管员同时在《粮油入仓检验检斤码单》上签字,《粮油入仓检验检斤码单》一式五联:第一联业务部门留存、第二联开票员、第三联保管员、第四联统计员、第五联客户。

车辆计量后磅房开具《出门证》,车辆凭《出门证》出库。

(7)开票员根据《粮油入仓检验检斤码单》开具《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或本库《粮油收购付款凭证》)。

(8)付款员凭《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或本库《粮油收购付款凭证》)发票联支付售粮人货款。

(9)每晚收购结束,门卫、化验室、计量员、划码员、保管员、统计员、财务要及时做好各种粮油入库数字统计工作。

①计量员分仓(罐)统计《粮油入库原始计量记录表》当日入仓数字;和划码员核对数量是否相符。

②划码员分仓统计《粮油入仓检验检斤码单》当日入仓数字;和计量员、开票员核对数量是否相符。

③开票员分仓统计《粮油入仓检验检斤码单》和《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或本库《粮油收购付款凭证》)当日数字是否相符;和划码员核对数量是否相符;和付款员核对应付金额是否相符。

④付款员分仓统计《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当日数字,和开票员核对数量、应付金额是否相符;核对应付金额和实际支付金额是否相符。

⑤付款员每日做《收购入库资金报表》连同《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发票联上交会计;
⑥开票员每日做《粮食(油脂)入仓日进度表》,一式四联。

第二联连同《粮油入仓检验检斤码单》第二联上交会计;第三联连同《粮油入仓检验检斤码单》第四联、《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统计联和划码员《粮油入库原始计量记录表》第二联上交统计;第一联连同计
量员《粮油入库原始计量记录表》第一联和划码员《粮油入仓检验检斤码单》第一联同时上交业务科留存;第四联上交总保管。

⑦保管员凭《粮油入仓(罐)检验检斤码单》第三联每日登记《分仓(罐)粮油保管账》;总保管员凭《粮食(油脂)入仓日进度表》第四联做《总保管账》
⑧统计员核对后上报主任和分管副主任《粮油入仓(罐)日进度统计表》各一份。

8、后勤部粮油入库期间要加强对收购现场的巡逻和检查,维持好收购现场秩序。

对在车辆计量过程中采取驾驶室藏人、转移物品、私放水箱水、撬磅等弄虚作假的,要立即通知磅房重新过磅并给予5—10倍罚款处罚,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处理。

9、仓库进粮完毕,立即平整粮面,化验室扦取整仓大样化验。

各部门做好各种档案及表报工作,粮油进入常规保管程序。

1.2粮油出库作业规程
1、根据《省级储备粮出库通知单》和库粮油销售工作会议精神,化验室安排对即将出库粮油进行质量和品质检验并出具《粮油质量检验报告》。

(超期储存的粮油,应委托有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质量鉴定,不符合食用标准的粮油禁止流入口粮市场。


2、购销部及时发布销售信息,进行网上竞价销售,拍售成功后和客户签定《粮油销售合同》。

3、财务部根据《粮油销售合同》做好销售货款接收工作,根据货款
到账情况随时通知购销部调整发运粮油数量。

4、仓储部根据购销部《粮油销售出库通知》,安排保管员做好仓储器材整理工作。

5、磅房根据《粮油销售出库通知》做好出库计量准备工作,后勤部提高粮油出库期间安全保卫等级。

6、仓储部安排装卸队准备粮油出仓机械和器材包装物,按购销部指定时间和数量组织粮油打包装车。

7、粮油出库流程:
(1)门卫室根据购销部审核同意的运输车辆牌号,分批放进运输车辆并登记。

(2)计量员、监磅员、保管员和客户同时在磅房对承运车辆进行皮重检斤,计量员、监磅员分别登记车辆号码和皮重。

(3)车辆至出仓仓库门口排队装粮。

(4)车辆装粮后到磅房重新过磅计量。

计量员计算车辆运输净重并登记《粮油出库原始计量记录表》,保管员现场开具正式《粮油销售发货明细表》。

《粮油销售发货明细表》一式六联,第一联:发方保管员、第二联:货款结算、第三联:发方统计、第四联:随货同行、第五联:装卸队、第六联:出门证。

(5)计量员、监磅员、保管员、客户(驾驶员)同时在《粮油销售发货明细表》上签字确认,运输车辆凭《出门证》出库。

(6)每日粮油发运完毕,计量员、监磅员、保管员、门卫、统计员、财务要及时做好各种粮油出库数字统计工作。

①保管员每日做《粮油出库日进度报表》,第二联和《粮油销售发货明细表》第二联上交会计;第三联和《粮油销售发货明细表》第三联上交统计;第一联和《粮油销售发货明细表》第一联保管员留存并按日核减分仓保管账;第四联交业务科;第五联交总保管。

②计量员每日合计《粮油出库原始计量记录表》一式四联:第一联和《粮油销售发货明细表》第四联上交业务科留存;第二联交会计;第三联交统计;第四联交保管员存查。

③统计员核对准确后上报《粮油出库日进度统计表》给主任和分管副主任。

总保管员每日凭《粮油出库日进度报表》减保管账和保管折数字。

8、后勤部粮油入库期间要加强对收购现场的巡逻和检查,维持好收购现场秩序。

对在车辆计量过程中采取驾驶室藏人和转移物品、私放水箱水、撬磅等弄虚作假的,要立即通知磅房重新过磅并给予5—10倍罚款处罚,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处理。

9、粮油出仓完毕,财务部要及时和客户结清账务,退还多余的货款;保管员要根据保管账数字余缺情况及时编制《保管粮油溢余损耗表》,说明原因,经仓储、财务部审核后报库主任批示处理。

各部门要做好各种档案及表报工作。

1.3各类设备管理维护与操作规程
1.通风机
1、仓库通风机每次开机前,要仔细检查风道内是否有异物。

2、每次开机都要点动检查风机转向是否正确,风机响动是否正常。

3、多台风机同时使用时,要逐台单独启动,待一台运转正常后再启动另一台,严禁多台风机同时启动。

4、风机开动前,要打开仓窗,保证空气流通正常。

5、移动风机要将支承杆拉出着地以防风机移动。

6、移动风机进出风口要有防护罩,与粮仓的接口要密封和牢固,连接软管不能漏气。

7、仓库熏蒸时要提前卸下风机以防腐蚀。

8、安装和拆卸风机时不得损伤叶轮片。

9、每年对风机的转轴要打黄油润滑保护。

2.输送机
1、输送机移动或检修时要切断电源,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接线和维修。

2、输送机移动和使用过程中,机身严禁站人。

3、输送机在作业时,严禁在机臂下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

4、输送机的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5、输送机必须空载启动;多台输送机串联使用,开机时顺序先启动远端,最后启动近端;停机时先停近端,最后停远端。

6、输送机使用过程中加料要均匀,和其它设备配套使用时更要控制好流量。

7、要经常检查输送机托滚、滚筒的灵活性,要保证各滚筒同步转动。

8、输送机胶带跑偏时,要由维修专业工人调节松紧装置。

9、输送机使用完毕要及时清洁、检修、保养并入库保管。

3.清粮机
1、启动前要仔细观察机内外有无异物,各部位是否已按要求连接,必须空载启动清粮机。

要严格控制清粮机进粮流量,以保证较好的清理效果。

2、如欲清除粘在滚筒或托滚上的污物,必须停机进行。

3、要合理调节各风道压力,使除杂效果处于最佳状态。

4、要经常打开粗大杂质溜管上的观察门,清理栅格上的麻绳等杂物。

5、要定期清理灰箱中的灰尘,发现密封不严时要更换密封压条。

6、使用完毕要及时清理保养并入库保管。

1.4高空作业操作规程
1、根据GB3608-83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凡属二级以上(5m以上)作业,应制定登高作业的施工方案及周密的安全措施,必须将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详细地填写在工作许可证上。

3、登高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使用的安全带和安全帽应符合GB6095-85标准及GB2811-81标准的要求。

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易滑靴鞋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并合格,凡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症、视力不佳、听觉不灵、手脚有
残等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遇有6级以上的强风、暴雨或雷电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保管员不得上仓库顶部,不得上油罐和浅圆仓顶部检查作业。

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注意作业点上下、左右的情况,凡有电线处,应采取隔离措施,防止触碰电线。

7、用梯子登高时,梯子不得缺层,顶端应可靠固定;梯脚要包扎防滑材料,梯下要有人监护;梯子的斜度以60°为宜;每只梯子只能一人攀登工作。

8、上下作业时,手中不应拿工具或其他物体,应将工具放在工具袋里,传递物件应用吊绳,严禁向下抛掷工具或其他物件。

9、在高处作业时,不应把工具、材料等物品放置在脚手架或建筑物边沿,以防止其掉落伤人;工作结束,必须清点所带工具和器具,不要遗留在作业点上。

10、现场监护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坚决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1.5虫粮熏蒸除治作业操作规程
1、虫粮除治要遵循“安全、卫生、经济、有效”原则,采用综合防治措施。

全仓有虫,全仓处理;局部有虫,局部处理。

(1)基本无虫粮或一般虫粮,在粮温15℃及以下时可以不作熏蒸,但要做好防护工作;粮温15℃以上时,必须在半月内熏蒸除治。

(2)属于严重虫粮,必须在一个星期内熏蒸除治。

(3)属于危险虫粮,必须立即封存隔离并向上级汇报,限三天内加
以熏杀。

2、熏蒸时采用的储粮化学药剂的种类、用药计量、使用范围、密闭时间和熏蒸时最低平均粮温等应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

3、各种固态或液态药剂严禁与粮油直接接触(储粮防护剂除外)。

4、粮仓和粮食熏蒸后要做好防护工作,防止再次感染。

每年同一批次粮油原则上只能熏蒸一次。

5、制定熏蒸杀虫方案
(1)检查和分析粮情。

摸清粮食种类、数量、水分、杂质、粮情等。

(2)检查和分析环境情况。

了解害虫种类、密度、虫态及可能的抗性;“三温”、“三湿”、天气情况、安全防护情况等。

(3)根据上述情况分析结果,确定熏蒸方式、施药剂量和施药方法、维持药剂浓度和补药方法等。

①熏蒸方式包括:
a:环流熏蒸——整仓环流、膜下环流、局部环流。

b:非环流熏蒸——整仓熏蒸、膜下熏蒸、低氧熏蒸、局部熏蒸、混合熏蒸等方式。

②施药剂量要保证一次性杀死所有的虫种和虫态;确定剂量和密闭时间要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

③施药方法包括:粮面药盘施药、小布袋埋藏施药、探管施药、仓外ALP发生器施药、仓外PH3钢瓶施药、风道药盘自然潮解等。

(4)确定密闭方法。

薄膜加橡皮胶条密闭门、窗和通风道口;粮面薄膜密封等。

(5)确定熏蒸期间检查仓内PH3浓度的方法。

①每个廒间设置不少于5个取样点;
②根据熏蒸方式和施药方法设置取气体取样点位置,取样点的位置应该是熏蒸过程中浓度最低的位置。

③取样点要在熏蒸开始前设置好,仓外的取样点编号要和仓内检测点编号一致。

(6)如果采用PH3环流熏蒸,需制定补药方案。

按实际测量的最低浓度与设定浓度值差确定补充用药量。

(7)确定参与熏蒸的全部必须人员和安全防护措施。

确定本次熏蒸负责人、熏蒸操作人、安全防护员;安全防护人员和操作人员均必须2人以上。

(8)确定熏蒸效果的检查方法。

可以采取设置虫笼和熏后重点部位筛选及取样培养观察的方法。

6、熏蒸方案实施。

(1)充分做好熏蒸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人员准备到位、设施准备到位、药剂准备到位、施药装置和器材准备到位、环流装置准备到位、浓度检测和报警装置准备到位、安全防护措施设备准备到位等。

(2)熏蒸施药。

①采用PH3发生器施药时,将ALP装入储药桶,控制投药速度使发生器中PH3和CO2混合气体中PH3质量不大于2%(每1kgALP 片剂对应的CO2用量不少于17kg)。

投药开始前要用CO2净化熏蒸管路5分钟以上。

施药过程中CO2要连续供应,不能发生冻堵。

ALP反应彻底后,用CO2气体置换管路中气体,然后撤机。

②采用PH3和CO2钢瓶混合气施药时,施药量按照设定浓度参照环流熏蒸的施药量计算,可用机械磅秤或流量计计量。

按计算用药粮施入混合气体,达到设定投药量后,关闭PH3混合气钢瓶阀门,用CO2气体置换管路中气体。

③采用ALP粮面施药时,施药方法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在施药4h—6h后开始定时环流。

④采用其他方法施药时,环流风机要适时开动,使产生的PH3气体进入粮堆以确保熏蒸安全。

7、熏蒸过程检查和问题处理
(1)采用仓外施药法包括PH3发生器、PH3和CO2钢瓶混合气施药方法时,在施药结束后一定时间后开始检测PH3浓度。

膜下环流熏蒸时,2小时检测粮堆中浓度;整仓环流时,10小时后开始对管道和仓内粮堆中PH3浓度进行检测;采用粮面施药或膜下布袋埋藏施药时,浓度检测可在2天后进行。

(2)气体检测开始后,前期每2h---4h检测一次。

各点浓度均匀后改为每天定时检测一次。

(3)熏蒸过程中要用PH3报警仪对施药装置、环流装置进行PH3测漏检查,发现泄漏,及时采取解决措施。

同时要对工作环境中的PH3浓度进行检测,PH3浓度超过0.2mL/m3时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在设定密闭时间内,如果粮堆中PH3浓度低于设定浓度,要
及时进行补药。

补药后最低浓度要高于设定浓度20%以上。

8、散气与效果检查
(1)达到密闭时间或熏蒸效果即可散气;散气可采用自然通风散气(5-7天)或机械通风散气(3—5天);散气应从仓房外部先开启门窗,先开启下风方向再开启上风方向,浅圆仓应开启轴流风机;仓内PH3浓度降到0.2mL/m³,人员才能进仓。

(2)在熏蒸前生虫部位随机取样1kg,筛选检查有无活虫并在在温度25℃、相对湿度75%左右和防止外来害虫感染的条件下放置30天,检查是否出现活虫。

9、粮面药盘施药或布袋埋藏施药的,要按《熏蒸残渣安全处理制度》和《药剂残渣处理操作规程》处理熏蒸药剂残渣。

10、全面如实填写整理各种数据,做好熏蒸记录存档。

附1 磷化铝粮面施药操作规程
1、粮面施药
(1)确定粮面施药点。

点与点之间间距1.3米左右,在粮堆或粮跺表面布置施药点。

每点放置直径300mm—500mm的药盘一个,如铁盘、铝盘或瓷盘。

(2)药盘施药。

在熏蒸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下,施药人员将ALP药剂放在施药盘中。

每个药盘内片剂或丸剂不超过150g,粉剂不超过100g。

片剂或丸剂不得重叠;粉剂薄摊均匀,厚度不超过0.5cm。

装药药瓶倒空后应放置在施药盘附近,不得带出仓。

熏蒸包装粮时总药量70%施于跺顶,30%施于过道。

(3)施药后人员撤出。

施药结束后,指挥人员清点出仓人员数量,确定全部人员出仓后,关闭并密封仓门。

(4)设立安全隔离区和警示标志。

在熏蒸仓房外,距离10米—20米范围用绳索和栏杆设立熏蒸安全隔离线,并在隔离区的显著位置放置事先准备好的熏蒸警示标志。

2、埋藏施药
(1)确定粮堆埋藏施药点(同上)。

(2)将磷化铝装入布袋。

在粮仓外分药装小布袋,选晴朗干燥天气,装药人员站在上风方向,佩带防毒面具和手套将ALP片剂或粉剂装入小布袋。

每袋装入的片剂或丸剂不超过30g,粉剂不超过20g。

施药袋要捆扎完好以防药剂抛洒污染粮食,并有小绳连接以便清理。

(3)小布袋埋藏施药。

熏蒸散装粮时,根据事先选定的施药点,用钩杆将小药袋埋入粮食表层内,埋入的深度为50cm—80cm,以利PH3气体向粮堆内部运动。

埋入时应将袋口绳头露出粮面,以利熏蒸后取出处理残渣。

(4)施药后人员撤出。

施药结束后,指挥人员清点出仓人员数量,确定全部人员出仓后,关闭并密封仓门。

(5)设立安全隔离区和警示标志。

在熏蒸仓房外,距离10米—20米范围用绳索和栏杆设立熏蒸安全隔离线,并在隔离区的显著位置放置事先准备好的熏蒸警示标志。

3、探管施药
(1)确定探管埋入点。

施药探管的间距可以等同粮面高度,依次在粮堆表面确定探管埋入点。

根据粮仓实际情况,在熏蒸中可能存在的死角处增加探管埋入。

(2)探管埋入。

在设定的埋入点,操作人员可用力将探管插入粮堆,探管的投药口留在粮面以上50mm—100mm。

插入膜下粮堆的探管,开口应留在密封薄膜外。

插入较长的探管或较难插入时,可用电动扦样器辅助将探管埋入粮堆。

(3)探管试药。

采用探管辅助施药时,每个探管中投放的ALP片剂或丸剂剂量不超过20g,投药后将探管的密封盖密封。

(4)施药后人员撤出。

施药结束后,指挥人员清点出仓人员数量,确定全部人员出仓后,关闭并密封仓门。

(5)设立安全隔离区和警示标志。

在熏蒸仓房外,距离10米—20米范围用绳索和栏杆设立熏蒸安全隔离线,并在隔离区的显著位置放置事先准备好的熏蒸警示标志。

附2 常用储粮化学药剂及使用方法
(规范性附录)
附3 低剂量熏蒸和环流熏蒸推荐的磷化铝片剂(或丸剂)单位用药量
(规范性附录)
附4 不同温度下不同虫种不同密闭时间的磷化氢熏蒸最低有效浓度设定
(资料性附录)单位:毫升/立方米
附5 主要储粮害虫和螨类种群增长的最低和最适条件(资料性附录)
附6 施药装置准备规程
施药装置可采用PH3发生器施药装置或钢瓶施药装置,或其它保障试药安全的试药方法和装置。

1、PH3发生器试药装置的连接与捡漏:将试药装置出气口与环流管路施药口连接。

将减压释放装置与CO2钢瓶阀口连接并将减压释放装置低压端口与PH3发生器施药装置连接。

关闭环流管路施药口处的截止阀,打开CO2气瓶瓶阀,将低压表指示压力调至0.2Mpa,将检漏液(可用肥皂或洗涤剂配制)涂于各连接处,观察有无气泡出现。

如有气泡出现,应将漏气接口处重新做气密处理。

重复上述检漏程序,直至无气泡出现为止。

2、钢瓶施药装置的连接:将减压释放装置分别与PH3混合气钢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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