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政办字〔2018〕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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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意见》
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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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泰政办字〔2018〕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泰安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泰安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群众整体健康水平,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我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水平,根据《山东省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障和促进人的健康为宗旨,以建设“环境宜居、社会和谐、人群健康、服务便捷、富有活力”的健康城市、健康村镇为目标,努力构建从加强生态保护到优化健康服务、从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到培育发展健康产业的“大健康”体系,不断丰富完善健康环
境、健康社会、健康服务、健康文化内涵,努力实现城乡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到2018年底,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以上;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降至26%以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城镇登记失业率小于3%;全市人均寿命达到80.5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以上;城市建成区90%以上的社区、小区有体育健身设施,规划建设15个足球场,4个县级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足球场项目,2个全民健身中心;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7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卫生厕所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到2020年,全市有2个县(市)、2个乡镇(街道)、4个行政村达到国家级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要求,有2个县(市)、4个乡镇(街道)、8个村达到省级健康城市健康村镇要求。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创建活动,大力营造健康环境。

以满足居民的健康需求为出发点,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未来发展趋势,科学合理制定城乡规划,将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

推进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将城乡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列入发展规划,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扩大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机械化清扫作业范围。

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机动车环保检验,强化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预警和应急响应,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改善城市河道水环境,实现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安全的交通体系,优化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瓶颈路”,提高道路通达性。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着力解决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清除病媒生物滋生地,创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城市环境,使健康福祉惠及广大群众。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构建健康社会。

深化平安泰安建设,加快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构筑健康交通网络,强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升公路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

在适宜区域建设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倡导绿色健康出行。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源头管控,夯实基层基础,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高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全面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病种定额结算办法。

建立健全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体系,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健全精准扶贫长效工作机制。

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城市“三无”人员的救助帮扶,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扩大医疗救助、就业救助、教育救助等
覆盖范围,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发挥社会救助的托底保障功能,逐步拓展社会福利保障范围,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平等参与社会发展。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三)深化医疗服务体质改革,全面优化健康服务。

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运行高效、优质服务的公立医院运行体制机制。

加快发展智慧医疗,构建市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

做优做强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优化专业设置和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的要求,组织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加强基层卫生人才特别是全科医师队伍建设,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加快推动卫生服务模式向重疾病预防转变,加强对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慢性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和监测。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机制,提高卫生应急能力。

加强卫生检疫能力建设,严防外来重大传染病传入。

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探索中医药与养老、旅游、文化等产业协同发展新业态。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四)普及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壮大健康人群。

强化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全面做好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工作,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

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大力宣传倡导科学健身方式,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群众身体素质。

推动新建社区体育设施全覆盖,依托现有的公园、景点等休闲场所,建设健康主题公园、健康广场、健康步道。

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夯实健康城市建设基础。

引导居民建立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

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青少年心理疏导服务平台建设。

建立健全包含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在内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建立残疾人康复专项救助制度,完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措施,确保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五)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倡导健康文化。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建设健康泰安·全民共建共享”宣传活动。

大力宣传普及健康知识,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文化墙、健康文化大院、健康长廊、健康一条街等贴近居民的常设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倡导低碳绿色生活理念,让群众了解健康文化、喜爱健康文化,成为健康文化的承载者、践行者、受益者。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泰山石敢当精神,深化“健康泰安”建设。

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健康文化作品,传播正能量。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开展群
众性文化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泰安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政府)
三、健康城市建设工作重点
(一)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

制定工作规划和方案,明确标准,推进健康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和健康家庭建设。

以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和健康家庭为重点,以整洁宜居的环境、便民优质的服务、和谐文明的文化为主要内容,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倡导团结和睦的人际关系,提高家庭健康水平。

以学校、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等为重点,完善控烟措施,落实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职业防护、安全管理等制度,营造相互尊重、和谐包容的单位文化,创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

(责任单位:市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
(二)建立健康管理工作模式。

建立健全健康管理组织体系,构建市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整合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实现区域间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处方、检验报告、影像检查结果、住院病案、社区慢性病信息等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以大数据支撑群体疾病预测和个体化服务。

发挥中医预防保健优势,提高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推动医疗服务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注重健康维护,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积极培育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旅游、养老等新业态,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集群,推进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实现有病早治、未病先防。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三)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

加强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提高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推广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扩大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机械化清扫作业范围,提升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提高到50%以上。

加快城市公厕建设,结合旅游城市发展定位,合理配建游客咨询中心、旅游厕所等设施,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城市公厕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四)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

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定期进行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

强化水质检测监测,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当地饮用水源、供水单位出厂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卫生状况,并按时向社会公布。

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管,确保饮水安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渔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五)积极改善环境质量。

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坚持源头管控,减少污染物排放,狠抓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臭氧综合治理。

整治工业废气,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

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开展秸秆还田等资源化综合利用。

完善“污染治理、循环利用、生态保护”的流域治污体系。

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打造城市低碳交通。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提升燃油品质,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加强大气环境监测,定期公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探索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大力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推进生态园林建设,强化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水利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六)完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强化治安防控、交通和消防管理,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应急体系,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控职业危害风险,确保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年度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6%。

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减少伤害特别是对青少年的伤害发生。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四、健康村镇建设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道路、环卫、电力、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全面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

推进广播电视、通信等村村通和宽带普及。

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水平,加强村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确保农村垃圾及时清运。

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在加大污水和垃圾处理力度减少污染的同时,深入实施自来水户户通工程,实现农村饮水统一净化、集中供水,切实保障农村安全饮水保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渔业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大农村改厕工作力度。

借助农村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宜居乡村建设,统筹做好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工作。

合理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加强质量管控,建立健全农村改厕等环保产品的技术标准体系,抓好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工程质量。

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农民陈旧观念,摒弃落后的不良卫生生活习俗,提高广大农民自觉接受改厕入户的主动性。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发展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三)深入开展乡镇卫生整洁行动。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集中力量、限定时间对农村“四边”(村边、路边、水边和田边)进行“三清理”(清理存量垃圾、卫生死角、乱堆乱放)、“六整治”(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禽畜养殖污染、水体污染、废弃旧房、乱搭乱建)、“一美化”(美化村庄环境),全覆盖、拉网式治理农村环境和村容村貌。

加强规范种植和绿色养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深入开展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建设美丽宜居村镇。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构建优质便民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

加大农村卫生投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设施,不断
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农民的健康素质。

全面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强化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工作,全面落实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村居民的重大疾病。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五)全面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

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推进全民健身活动;落实控烟各项措施,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

普及疾病防治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五、管理实施
根据各县(市、区)工作基础,确定泰山区、岱岳区、市爱卫会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泰城健康城市建设;新泰市、肥城市作为独立单元开展省级健康城市建设;宁阳县、东平县作为市级健康城市建设试点。

各县(市、区)再各推荐1个乡镇和1个村居开展省级健康村镇建设试点、推荐2个乡镇和2个村居开展市级健康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行备案管理。

省级健康城市向省爱卫办备案,市级健康城市和县(市、区)健康村镇向市爱卫办备案。

备案成功的方可按工作方案开展建设工作。

市爱卫办从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中推荐申报省级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示范单位。

六、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启动规划阶段(2018年4月-12月)。

启动健康城市建设,建立工作网络,健全工作机制。

开展全面调查研究,邀请有专业实力的院校或机构,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总体规划。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全面启动相关工作。

(二)集中建设阶段(2019年1月-12月)。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指标评价体系,依据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各自实际,集中进行建设和完善。

期间将开展中期评估和督导,迎接省、国家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效果评价。

(三)总结深化阶段(2020年1月-12月)。

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泰城基本达到健康城市要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深入推进,逐步将健康理念融入社会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全过程,全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水平明显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实现城乡建设和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健康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

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

要强化政策保障,将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相关内容纳入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市政建设、道路交通、社会保障等公共政策。

要引导和鼓励基础条件好的率先开展建设工作,做到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二)加大经费投入。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引导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争取国内外项目资金和社会捐赠,拓宽资金渠道,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三)加强效果评价。

探索建立健康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和居民健康行为监测系统,委托专业机构定期监测,客观公正地评估健康城市建设进展情况和效果,通过开展健康影响因素评价、城乡居民健康状况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城乡建设和居民健康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深化健康城市建设成果。

(四)严格考核奖惩。

将健康城市建设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和各级领导政绩考核内容。

制定健康城市考核评价和监督奖惩办法,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按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重点督办,限期整改,对影响建设进度、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责任人。

(五)强化社会参与。

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必须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协同推进。

鼓励、支持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参与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活动,倡导全民参与、全民共享理念,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健康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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