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办理离职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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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办理离职的注意事项
员工办理离职的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员工办理离职的注意事项:
1、提前30天递交辞职申请。
2、结清工资。
3、离职申请审批下来以后,离职当天或者到期前几天填写离职交接表,交清物品,并双方签字,确认物品是否齐全,是否带齐私人物品,不要有遗漏。
如果没有交接人就给直属领导。
4、离职时要把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拿回来,即是我们所说的离职证明。
5、把社保、公积金转移到新的公司或者当地的人事局,这些社保和公积金转移的手续是人事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他们或帮您办好,无需担心后续的社保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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