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讲义:第六章 歧义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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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讲义:第六章歧义分析
第六章歧义分析
二.歧义的种类
(二)同形造成的歧义
这里的同形,指的是一些语言单位只是形体相同,而读音、意义都不同。
在书面语当中,这种同形但读音和意义都不同的语言单位也可以造成歧义。
如:
① 这树枝怎么会这样长?(zhǎng/cháng 声母差异)
② 我说不好。
(bu/bù 轻声与否)
③ 他想起来了。
(qilai/qilái 轻声与否)
④ 他吃了饭才走。
(cái/cái 有无重音)
二.歧义的种类
(三)一词多义造成的歧义
汉语的实词和虚词在特定的句法环境之下都可以造成歧义。
1.由实词多义造成的歧义。
如:
① 我叫他敲了三下。
(允许/被)
② 小王走了三个小时了。
(离开/行走)
③ 他不能说。
(应该/能力/环境限制:病)
第六章歧义分析
2.由虚词多义造成的歧义。
如:
① 我准备从上海去北京。
(经过上海/从上海出发)
② 你给我写封信。
(对、向/代替)
③ 她梳着辫子呢。
(动作进行:正在梳/状态持续:留着)
二.歧义的种类
(四)一词兼类造成的歧义
一个词兼属于不同的词类情况下在语义个性上也往往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往往也可以造成歧义:
① 大门没有锁。
(锁1:名词/锁2:动词)
② 他听了这话,可不高兴了。
(可1:语气词/可2:转折连词)
二.歧义的种类
(五)语义关系不同造成的歧义
语义关系不同,指的是一种句法结构之中包含有几种语义关系,这种隐含于同一种句法关系之中的不同的语义关系往往也可以造成歧义。
由语义关系不同造成的歧义现象内部情况比较复杂,具体情况可以区分为以下几种。
1.定+中:一个定中结构中包含有不同的语义结构,从而造成歧义的现象。
如:
① 看见的人有哪些?
(动作+施事/动作+受事)
② 我们参观了一家“妇女理发店”。
(施事+处所/受事+处所)
2.动+宾:一个动宾结构中包含有不同的语义结构,从而造成歧义的现象。
如:
① 他总共切了五块肉。
(动作+结果:把肉切成五块
动作+受事:把五块肉切小)
② 那人刚才问谁?
(动作+内容:问有关谁的事情
动作+对象:向谁问)
③ 我们准备选班长。
(动作+目的:选出班长来
动作+受事:选班长作X)
④ 村长罚他砍树木。
(动作+原因:因砍树而罚他
动作+内容:让他砍树作为对他的惩罚)
3.主+谓:一个主谓结构中包含有不同的语义结构,从而造成歧义的现象。
有两种情况。
(1)一些具有“服务”性质的动作行为动词语的主语有时既可以是施事,又可以是受事,从而造成歧义:
① 他今天手术,不能来了。
(施事+动作:他给人作手术
受事+动作:给他作手术)
② 他上课去了。
(施事+动作:他讲课
对象+动作:他听课)
(2)在特殊情况下,一些一般的人和事物也可以由于其主语语义角色的不确定而造成歧义:
① 这个人恨死我了。
(施事+行为:这个人恨我
对象+行为:我恨这个人)
② 这姑娘看得他脸都红了。
(施事+动作:姑娘看他,他脸红
对象+动作:他看姑娘,他脸红)
4.联合短语A和B:一个联合短语中包含有不同的语义结构,从而造成歧义的现象。
联合结构的内部的几个项目之间在语义上关系是有差异的:
(1)有的是加和关系——在特定的句法环境中,属于并列关系的A、B不能分列。
如:
(A+B)的C≠(A的C)+(B的C)
(2)有的是可分列关系——在特定句法环境下,属于并列关系的A、B可以分列。
如:
(A+B)的C=(A的C)+(B的C)
下边是两个实例:
① 大家正在讨论老王和老张的事情。
→大家正在讨论有关老王和老张的事情。
(加和关系)
→大家正在讨论老王的事情和老张的事情。
(可分列关系)
② 妈妈正在讲星星和月亮的故事。
→妈妈正在讲关于星星和月亮的故事。
(加和关系)
→妈妈正在讲星星的故事和月亮的故事。
(可分列关系)
很明显,两种语义结构之下的句子的含义是不同的,即有歧义的。
二.歧义的种类
(六)结构层次不同造成的歧义
有时,构成一个句法结构的词语及其顺序在表层上都是清晰的,但在构成的句法结构内部却可能隐含着不同的结构层次,这种不同的结构层次又影响了人们理解上的差异,造成歧义。
因此,所谓结构层次不同造成的歧义现象指的是:一种词语排列顺序构成的某个句法结构内部隐含着不同的句法结构层次造成的歧义现象。
由结构层次不同造成的歧义现象比较复杂,这里以句法搭配的格局为出发点做一些介绍。
歧义条件:在语义上,定语和两个名词都能构成定中关系,且名1和名2也有定中关系。
例如:
① 三个幼儿园的孩子
→三个(幼儿园的孩子)
(定+中:三个正在上幼儿园的孩子)
→(三个幼儿园)的孩子
(定+中:属于三个幼儿园的孩子)
② 彩色铅笔盒子
→彩色(铅笔盒子)
(定+中:彩色的铅笔盒子)
→(彩色铅笔)盒子
(定+中:彩色铅笔的盒子)
歧义条件:名1和名2可以有并列关系,名1、名2都可以和名3构成定中关系。
① 江苏和浙江的部分地区
→(江苏和浙江)的部分地区
(定+中:江苏的部分地区和浙江的部分地区)
→江苏和(浙江的部分地区)
(定+中:江苏全部以及浙江的部分地区)
② 老张和老李的上级
→老张和老李的上级
(定+中:老张的上级和老李的上级)
→老张和老李的上级
(定+中:老张以及老李的上级)
歧义条件:动词和名1、名2都可以构成动宾关系,同时,动词和名1、名2都可以构成定中关系。
如:
① 看比赛的孩子
→看(比赛的孩子)
(动+宾:看望比赛的孩子)
→(看比赛)的孩子
(定+中:孩子看比赛)
② 咬死猎人的狗
→咬死(猎人的狗)
(动+宾:猎人的狗死了)
→(咬死猎人)的狗
(定+中:狗咬死了猎人)
歧义条件:动词可以和后边的动词或形容词发生中补关系,又可以和后边的名词发生动宾关系,而中间的动词或形容词又可以和后边的名词发生定中关系。
比如:
① 拉长的绳子
→拉(长的绳子)
(动+宾:拉动长绳子)
→(拉长)的绳子
(定+中:拉长了的绳子)
② 听不清楚的音乐
→听(不清楚的音乐)
(动+宾:听着音乐,音乐不清楚)
→(听不清楚)的音乐
(定+中:不能听清楚的音乐)
歧义条件:前边的动词可以带主谓短语作宾语,后边的动词或形容词可以和前面的“动+名”整体构成主谓关系。
如:
① 发现这种矿石非常重要
→发现(这种矿石非常重要)
(动+宾:发现这种矿石非常重要)
→(发现这种矿石)非常重要
(主+谓:发现这种矿石,非常重要)
② 怀疑他的观点缺乏证据
→怀疑(他的观点缺乏证据)
(动+宾:他的观点缺乏证据,值得怀疑)
→(怀疑他的观点)缺乏证据
(主+谓:怀疑他的观点这件事还缺乏证据)
歧义条件:动1可以带名1作宾语,也可以带“名1+动2+名2”共同充当的宾语,同时,名1既可以作动1的宾语,又可以作动2的主语。
如:
① 批评老张表扬小李
→批评(老张表扬小李)
(动+宾:老张表扬小李该批评)
→(批评老张)(表扬小李)
(联合:批评老张,表扬小李)
② 理解教师教育自己的孩子
→理解(教师教育自己的孩子)
(动+宾:理解了教师教育自己的孩子这件事)
→(理解教师)(教育自己的孩子)
(联合:理解教师,教育自己的孩子)
歧义条件:动词可以带双宾语,中间的名词或代词可以充当前边动词的宾语,又可以和后边的宾语发生定中关系。
如:
① 喊他哥哥
→喊(他哥哥)
(动+宾:喊他的哥哥)
→喊(他)(哥哥)
(动+双宾:称呼他为“哥哥”)
② 问那个陌生人姓什么
→问(那个陌生人姓什么)
(动+宾:问:那个陌生人姓什么?)
→问(那个陌生人)(姓什么)
(动+双宾:问那个陌生人,问姓什么)
歧义条件:介词和名1以及“名1的名2”都可以发生介宾关系,同时,名1和名2有定中关系。
如:
① 关于牛郎和织女的故事
→关于(牛郎和织女的故事)
(介+宾:与牛郎和织女的故事有关)
→(关于牛郎和织女)的故事
(定+中:与牛郎和织女有关的故事)
② 对售货员的意见
→对(售货员的意见)
(介+宾:对于售货员提出的意见)
→(对售货员)的意见
(定+中:给售货员提出的意见)
二.歧义的种类
(七)语法关系不同造成的歧义
同一结构层次中包含不同的语法关系也可以造成歧义现象,即:由语法关系的差异造成的歧义现象的内部情况也比较复杂,大致
有以下几种。
1.动宾/偏正重合:同一个表层结构中包含一个动宾结构和一个偏正结构,造成多义。
如:
① 学习文件
动宾关系:学习(过/了)文件
偏正关系:学习(的)文件
② 修订方案
动宾关系:修订(了)一个方案
偏正关系:一种修订(的)方案
其他还如“调查结果”、“模仿动作”等等。
2.主谓/中补重合:同一个表层结构中包含一个主谓结构和一个中补结构,造成多义。
如:
① 翻译准确
主谓关系:翻译很准确,表达也清晰
中补关系:翻译得准确,表达得清楚
② 叙述清楚
主谓关系:叙述很清楚
中补关系:叙述得清楚
其他还如“认识透彻”、“钻研深入”等等。
3.联合/定中重合:同一个表层结构中包含一个主谓结构和一个中补结构,造成多义。
如:
① 学生家长座谈会
联合关系:学生和家长的座谈会
定中关系:学生的家长的座谈会
② 虾仁炒鸡蛋
定联合关系:(中午吃)虾仁和炒鸡蛋
定中关系:(中午吃)虾仁炒的鸡蛋
4.定中/同位重合:同一个表层结构中包含一个定中结构和一个主谓结构,造成多义。
如:
① 他最讨厌陈龙这个徒弟
定中关系:在陈龙的徒弟中,他最讨厌陈龙的这个徒弟
同位关系:在自己的徒弟中,他最讨厌这个徒弟——陈龙
② 就他们老师没来
定中关系:其他人的老师都来了,就他们的老师没来
同位关系:学生都来了,就老师没来
二.歧义的种类
(八)指代不明造成的歧义
这是由代词的指示对象不明确造成的歧义。
这种歧义现象比较简单:
① 刚才老张把信交给老赵的时候,他的脸涨得通红。
(“他”指老张还是老赵?)
② 昨天晚上,小李看见小王和他爱人在河边散步。
(“他”指小王还是小李?)
二.歧义的种类
(九)省略不明造成的歧义
汉语的主语经常可以承前省略,这是一种使语言经济的表达方法,但如果省略不明,也会造成歧义。
如:
①我认识他的时候,[ ]也不过十多岁。
(“我”还是“他” 不过十多岁?)
② 我猜想他已经知道了一些情况,[ ]所以,就派人来查看查看。
(“我”还是“他” 就派人来查看查看?)
二.歧义的种类
(十)范围不明造成的歧义
语言中一些表示某种范围的词语,如“以上、以下、以内、以远”等,如果在具体语境中所表范围不明确,也会造成歧义。
如:
① 六十岁以上的工作人员一律退休。
(“六十岁以上”含不含六十岁?)
② 春运期间,郑州以远有硬座票号。
(“郑州以远”包括不包括郑州?)
③ 十八岁以上的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十八岁以上”含不含十八岁?)
(十一)社会文化背景差异造成的歧义
语言中有一些词语除了具有字面义之外,还具有特定的社会文化义,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如果这两种意义同时存在,就会造成歧义。
如:
① 他经常到隔壁王二嫂那儿吃豆腐。
② 他还没来得及考虑个人问题。
③ 老王家的二小子又进去了。
④ 锁柱哥,我要和你好一辈子。
⑤ 这家伙真是一条狗。
⑥ 你的耳朵呢?
上边介绍的是汉语语法研究中的歧义问题。
歧义问题的研究,在任何一种语言语法研究中都是一个非常有趣味的问题,也是一个难以一时说清楚的问题。
汉语语法研究中的歧义研究虽说已经有了一些引人注目的成就,但并不是完美无缺的,许多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地发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