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3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13年度《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6月
目录
综述1环境状况2(一)环境空气2(二)降水2(三)河流3(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4(五)水库4(六)近岸海域5(七)道路交通声环境5(八)生态环境5(九)辐射环境7(十)污染物减排7措施与行动8(一)专项治理8(二)环境管理10(三)环境监察10(四)环境安全11政策与服务12(一)法规与政策12(二)科技与服务12(三)监测管理13(四)信息公开与信访受理13(五)宣传教育14(六)国际合作15生态文明建设16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
全省环保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蓝天工程”、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农
村环保工程”和巩固辽河“摘帽”成果为重点,
狠抓污染防治,加强生态保护,严格环境执法,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四项主要污染物超额完
成年度减排目标。
其中,二氧化硫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任务,氮氧化物由增到减,
实现跨越式转变。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 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符合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辽河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
全流域90个断面全部达到预期目标,达标率均为100%。
15座大中型水库和45个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良好。
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总达标率为95.3%。
全省道
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
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为良,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
总体上较适宜居住。
综
述1
(一)
环境空气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2013年全省城市环境
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
二氧化硫年均浓度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氮年均浓度符合一级标准,浓度分别为0.086毫克/立方米、0.042毫克/立方米和0.032毫克/立方米。
与2012年相比,全省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上升16.2%、7.7%和6.7%。
沈阳市和葫芦岛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超标,
其余12个城市符合国家二级标准;沈阳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超标,其余13个城市符合国家二级标准;14个城市二氧
化氮年均浓度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2013年沈阳市和大连市实施了新空气质量标准,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监测的六项指标中,
沈阳市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四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及24小时平均百分位数浓度均超标,
大连市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两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及24小时平均百分位数浓度均超标。
(二)降水
2013年全省酸雨频率为7.7%。
大连、
丹东、铁岭和葫芦岛4个城市出现酸雨,大连市和丹东市酸雨污染相对较重,酸雨频率分别为48.5%和50.8%;铁岭市和葫芦岛
市相对较轻,酸雨频率分别为3.3%和4.7%。
与2012年相比,全省酸雨频率增加了1.6个百分点,降水pH 年均值下降了
0.12;出现酸雨的地级市增加1个,为铁岭市。
大连市、
丹东市酸雨频率有所上升,葫芦岛市酸雨频率有较大幅度下降。
环境状况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度变化趋势
0.12
0.10
0.08
0.06
0.04
0.020.00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
2
(三)
河流
水质同比明显改善,干流断面全年各月符合Ⅳ类水质标准,支流入河
口断面符合Ⅴ类水质标准,全流域为轻度污染。
6条主要河流干流、
支流90个断面各月水质全部达到预期目标,
达标率均为100%。
36个干流断面水质同比明显改善,以21项指标评价,12个月全部符合或好于Ⅳ
类水质标准,全年消灭劣Ⅴ类水体。
化学需氧量、氨氮、
总磷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由80.0%、50.0%和61.1%上升至88.6%、75.0%和77.8%。
自2006年以来,36个干流断面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均值呈逐年下降趋势,
其中,辽河、大凌河干流化学需氧量浓度降幅最大,为75.5%和84.3%,浑河干流氨氮浓
度降幅最大,
为87.5%。
54条支流水质明显改善,
全部符合或好于Ⅴ类水质。
Ⅰ~Ⅲ类水质比例由20122013年城市酸雨频率和年均pH 值
丹东大连葫芦岛沈阳新民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鞍山海城抚顺本溪东港凤城锦州凌海北镇营口盖州大石桥
阜新辽阳灯塔盘锦铁岭调兵山开原朝阳北票凌源兴城9876543210
pH 值酸雨频率(%)
酸雨频率(%)降水pH 均值60
50
40
30
20
10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100
80
60
40
20
Ⅰ-Ⅲ类Ⅳ类Ⅴ类断流2013年辽河流域90个断面各月水质类别百分比
3
年的9.3%上升到14.8%,Ⅳ类水质比例由25.9%上升到70.4%。
氨氮、
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浓度均值比2012年分别下降61.9%、22.4%和32.5%。
水质继续保持良好,
干流全程及两条支流均符合Ⅱ类水质标准。
(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全省监测的45个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良好,总达标率为93.9%。
15个地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93.5%,30个地下水水源地达标率为95.2%。
受“8.16”洪灾影响,抚顺大伙房水库9~12月份存在总磷超标现象。
(五)水库
全省监测的15座水库水质总体上保持良好,碧流河、观音阁、
桓仁、铁甲、闹德海、汤河、柴河、清河、
白石、阎王鼻子、乌金塘和宫山咀12座水库为Ⅰ~Ⅱ类水质;石门水库和参窝水库为Ⅲ类水质;大伙房水库因受“8.16”洪灾影响,9~12月份总磷超标,为Ⅳ类水质。
15座水库富营养状态均为中营养。
20122013
100
80
60
40
20
-Ⅲ类21项指标20122013COD 20122013BOD 20122013氨氮
20122013TP 20122013挥发酚年2013年辽河流域干流断面水质类别比例同比变化
辽河流域干流断面COD 、氨氮浓度均值变化趋势
60
50
40
30
20
10
10864202006年
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4
2013年全省主要河流干流、支流断面水质类别示意图
(六)近岸海域
全省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总达标率为95.3%,与2012年基本持平。
大连、丹东和葫芦岛3个城市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锦州海域为83.3%,营口海域为66.7%,盘锦海域为33.3%。
近岸海域水质以优良为主,一、二类海水面积之和占监测总面积的85%以上,无劣四类海水。
全省海水浴场水质以优良为主。
在监测的7个海水浴场中,锦州孙家湾浴场最适宜游泳,水质全部为优;营口白沙湾浴场适宜游泳,水质全部为优和良;大连棒槌岛、傅家庄、绥中芷锚湾浴场较适宜游泳;葫芦岛313浴场和兴城浴场水质变化较大。
(七)道路交通声环境
全省道路交通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67.9分贝,低于国家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标准2.1分贝,多年维持稳定水平。
全省14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标准,质量等级全部为好。
(八)生态环境
2012年,辽宁省生态环境质量为良,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为63.5,在全国各省、市、区中处于中等水平,总体上较适宜人类居住。
58个县(市、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分别为优、良和一般。
其中,生态环境质量为优的有长海、新宾、清原、本溪和桓仁5个县,面积占全省面积的10.3%;生态环境质量为良的有大连市辖区、辽中县等23个县
5
(市、区),面积占41.6%;生态环境质量为一般的有沈阳市辖区、康平县等30个县
(市、区),面积占48.1%。
与2011年相比,辽宁省生态环境质量为优的面积无变化,
良的面积减少了4.5%,一般的面积增加了4.5%。
地级城市辖区由于植被覆盖相对较差、污染物排放较为集中,
生态环境质量略低于所在行政区的其他县及县级市。
14个地级城市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为良和一般,
其中,生态环境质量为良的城市个数仅占28.6%;而44个县(市、
区)生态环境质量以优、良为主,占54.6%。
全省道路交通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变化趋势
80
75
70
65
60
55
50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
等效声级dB (A )
2012年辽宁省各县
(市、区)生态环境质量分布示意图6
(九)辐射环境
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未见明显变化。
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气溶胶及沉降物的总α、总β活度浓度,空气中氚的活度浓度与2012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均为正常环境水平。
辽河水系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总α、总β的活度浓度均与2012年无明显变化。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放射性核素的活度浓度,总α、总β的活度浓度与2012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均符合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渤海海域的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2012年度相比无明显变化,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铯-137的活度浓度均符合标准规定限值要求。
土壤的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2012年度相比无明显变化。
2013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情况较好,电磁辐射发射设施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与2012年相比总体无明显变化。
(十)污染物减排
2013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减排4.08%、3.89%、2.99%、7.81%,全面超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四项指标分别累计完成“十二五”总任务的95%、74%、115%、46%。
二氧化硫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任务,氮氧化物由增到减,实现跨越式转变。
7
(一)
专项治理■实施“蓝天工程”,多措并举推动大气污染防治
落实政府责任,省市两级政府签订“蓝天工程”暨“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
实施月调度、季通报;在《辽宁日报》全文公布责任书项目,强化社会监督。
完成大气治
污项目1980个,实现削减主要污染物能力烟粉尘12.1万吨、
二氧化硫13.7万吨、氮氧化物10.5万吨、
挥发性有机物4万吨。
加强法制建设,出台《辽宁
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
,加快公共交通油改气工作,治理尾
气污染。
全省清洁能源公交车
达到4233辆,占比23%;双燃
料出租车达到40390辆,占比
65%;建成CNG 、LNG 等加气站
89座。
出台《辽宁省扬尘污染
防治管理办法》
,严控扬尘污染。
环保、住建、交通三部门联
合开展了全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治理施工现场2万余个,完成46个大型尘源全覆盖工程。
重点行业达标治理。
以钢铁、电力和水泥行业为重点,对32家中省直企业实施了
限期治理,
关停取缔59家小钢铁,淘汰高耗能、重污染落后产能195万吨。
全省36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全部实施脱硝治理。
积极调整能源结构,拆除燃煤小锅炉。
拆除350座锅炉房、503台燃煤锅炉;
大力推广清洁供热,全省应用地源热泵供热面积8629万平方米;推动“气化辽宁”,全年重点推动气化项目100个。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制定了
《辽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了预警工作体制;开展了“冬季雾霾阻击”百日专项行动。
■巩固辽河“摘帽”
成果,进一步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辽河沈铁行动”、“浑河沈抚行动”等五次整治专项行动,停产治理企业17家,关闭企业5家,封闭直排口39个;推进生态水放流工作,建立生态水调控机制,补
措施与行动8
充生态用水10亿立方米;加快推进辽河治理重点治污工程,新建、扩建、提标污水处理厂47座,新增日处理能力207.7万吨。
实施放心水源保障工程。
组建了辽宁省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委员会,运用综合手段保护大伙房水源地,保障水源水质安全;启动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五年行动,开展白石水库生态环境保卫战;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排查,实行饮用水水源信息“零报告”制度。
■实施污水处理厂运行攻坚年,确保污染物得到大幅削减
严格责任追究,2013年对盘山县、清河门区和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不组织运行的地区实施了区域环保限批。
严格考核评估,实行日巡查制度,对污水厂处理成本、处理效果、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
完善监管手段,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实时监测系统,实现全天候监管。
通过专项治理,全省13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除10座调试运行、1座受灾停运外,其余126座均正常运行,平均运行负荷为78%;化学需氧量、氨氮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每天处理污水约490万吨,全省污水处理率为75%,在国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考核中位列第七。
■实施农村环保工程,改善村镇环境质量
争取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6415万元,省财政下拨资金16290万元,开展了大伙房水库、桓仁水库周边地区以及辽河干流区域的1126个村庄的整治工作,确定了300个点源污水处理项目,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
积极推动乡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15个县(区)成立了67个农村环保所或环保分局,基层工作人员达280余人。
9
(二)环境管理
强化目标考核,将“蓝天工程”、辽河治理、污水厂运行等7项重点工作,纳入到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绩效考核。
以规划环评优化发展。
审查省级规划16个,优化了生产力布局和区域布局。
启动了“生态宝马汽车产业新城”、“生态铅酸蓄电池产业园”和“生态沈煤和谐矿区”3个环境优化发展战略合作,推动了环境优化向纵深发展。
加强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采取多种方式推进环境监理,实现了环境监理行业领域全覆盖;成立了环境监理联合体,辽宁环境监理业务走向了全国。
将风电场的生态建设融入到工程建设中,49座风电场开展了生态建设工作,生态建设面积约14平方公里,投资约2.6亿元。
完善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加
强自动监控数据有效审核。
全省
实时监控企业310家,自动监控
点位1463个,构建了监控、监视、
控制三位一体的全天候精确监管
模式。
开展城镇污水厂视频监控
系统及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自
动监控试点,实现对污染治理设
施运行状态分析和排放数据真实
性判定。
机动车实行环保定期检验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
全省14个市、30个区县委托66个环保检测站、255条检测线(其中工况线220条)对全省机动车进行环保检验,检验率达82.4%。
推动“油气回收”工作进程。
五厅局联合出台了《辽宁省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完成油气治理储油库17座、城区加油站625座、油罐车539辆。
(三)环境监察
以“推进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环境问题”为主线,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建立了环保公安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成立了公安环保总队,实现了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组建了大伙房水源监察护水队,保障大伙房水源安全。
开展系列大气污染源监察执法行动,保障“蓝天工程”实施。
加强水污染源监察执法,巩固辽河治理成果。
开展涉重金属和医药行业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和重点案件查办,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全年出动执法人员40059次,检
10
查企业14022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011件,移送移交涉嫌环境刑事犯罪案件6件。
建立了省、市、县(区)环境监察网格化责任体系,开展了移动执法系统试点建设。
开展了全省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设施专项检查,对问题严重的企业及运营单位进行了处罚。
组织全省固废管理人员1000余人次,对全省964家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2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
先后出动950余人次,对全省使用Ⅲ类以上放射源、Ⅱ类以上射线装置的380家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其中45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10家。
严查超标违规行驶车辆,共查处治理超标车辆12967辆。
(四)环境安全
打好铬渣处理“攻歼战”,圆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累计处理铬渣17.07万吨,其中烧结利用12.09万吨、湿法解毒4.98万吨,历史遗留的铬渣全部处理完毕。
开展历史遗留辐照装置安全退役治理。
对省农科院、阜新核能辐照中心的停产辐照装置进行清理,并通过退役辐照装置终态验收。
加强废旧放射源收贮,共收贮废旧放射源111枚,其中包括48枚活度高、毒性大、危害性强的Ⅰ类重点放射源,有效的保障了放射性安全。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取得新进展。
开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了1个省厅直属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发布《辽宁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环境应急物资库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环境应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省环保厅、公安消防总队、水利厅、交通厅联合签订了《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协议》,完善了环境应急工作机制;编制《辽
宁省环境保护重污染天气应急工
作制度》,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
作机制,将“空气质量预警函”制
度化,并编制省、市两级重污染天
气应急预案,向社会公布。
开展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
监测大型联合演练,为保障“十
二运”环境安全提供技术支持。
11
(一)法规与政策
颁布实施了《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出台了《辽宁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补贴审核和拨付管理办法》。
印发了《关于落实脱硝电价政策加强脱硝电价环保审核管理的通知》,脱硝机组享受脱硝电价补贴。
省环保厅与省保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全省环责险服务网络和运营体系,70家企业通过省共保平台投保环责险,保费300万,累计保障限额2.4亿元。
严格总量前置和交易制度,进一步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
实施绿色信贷,对26家重污染企业下达了停止信贷通知,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曝光。
(二)科技与服务
国家重大科技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专项工作稳步推进,完成“十一五”水专项工作并通过验收,“十二五”水专项通过中期评估。
完成“生态十年”调查与评估,获取了全省生态环境十年动态变化信息,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决策依据。
省环保厅下达立项科研课题45项,申报科技项目4项,取得省科技进步奖2项。
继续开展全省环境科学
学术成果奖评选活动,共评出获奖论文89项。
颁布实施了《辽宁省石油化工行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南》和《辽宁省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2项推荐性地方标准。
“数字环保”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一门户、二中心、多系统”整体集成并上线;移动端业务系统发挥实效,完成并上线运行移动端空气质量AQI在线查询系统、水环境质量在线查询系统、污染源在线查询系统。
省环保厅、发改委、统计局联合开展了全省环保产业调查,建立了全省环保产业数据库,开展了环保服务业试点,确定
政策与服务12
环保服务业集聚区、环境监理、市政污泥处理处置第三方运营服务、社会化监测服务、农村合同环境服务、环境保护技术验证评价以及行政代执行等7项试点。
(三)监测管理
全面开展空气、水、噪声、生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对重点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组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开展自行监测。
加强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开展全省环境监测质量大检查,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质量被环境保护部评为“优秀”等次。
全面完成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工作,完善空气自动监测网络。
提前国家计划两年完成全省77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任务,实现对全省城市空气质量全指标实时监控并面向公众发布,满足了公众对空气质量的知情权,并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和科学评估辽宁省“蓝天工程”实施成效提供了技术支撑。
开展PM2.5组分及源解析专项监测,将在线飞行质谱仪应用于监测车开展移动监测。
省环保厅与省气象局签署合作协议,共同研究、探讨雾霾预测、预报,并建立长期合作机制。
完成了北方寒冷地区生态
毒理实验室建设,与中科院生
态环境研究中心建立人才培养
计划。
建设了辽宁省环境监测
生物标本馆,集中展示30年生
态监测成果。
新建辐射应急监测自动站
5个,完善7个辐射环境质量
自动站的实时数据传输网络。
对红沿河核电厂外围环境空气进行实时辐射自动监测,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海域及生物样品开展例行性辐射监督监测。
(四)信息公开与信访受理
实行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在省环保厅网站开设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增设了“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等8个子栏目,其中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数据每日公开,走在了全国前列。
推行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开发了辽宁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350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及时发布自行监测信息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通过公告、报刊、网站、媒体等多种形式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信息,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13
全省共受理环境信访22873件,较2012年下降了6.8%。
在“民心网”平台上受理转办涉及环保方面的群众诉求1398件,政民互动回复1491条,诉求办理到位率99.83%、满意率98.06%。
(五)宣传教育
环保宣传保持高层次、大版面、强频率,在国家、省级新闻媒体上发稿650篇,比2012年增加1倍,发专版30块,发领导专访10余次。
社会宣传以基层化、系统化、常态化、专业化构建环保文化,制作了《蓝天行动在辽宁》、《辽宁环保十件大事》等11个宣传片。
发布《低碳全运,绿色出行》倡议书,举行全运会低碳交通卡首发仪式,发行绿色交通卡16000张。
环境艺术团走进全运村,深入农村、社区等基层演出。
创建环境教育基地、
环境友好型学校,省环保
厅、教育厅联合表彰省级
环境友好学校84所,命名
省级环境教育基地21个,
朝阳古生物化石博物馆和
盘锦市黑嘴鸥保护协会鼎
翔环境教育基地成为首批
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
实践基地。
开展了大学生
14
志愿者“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组织6所高校、29支小分队、448名志愿者开展科普活动50多场次,规模达到1万多人次。
(六)国际合作
省环保厅与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韩国京畿道环境局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及项目合作协议,组织了赴韩环保招商。
辽河流域治理作为中国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典型范例,代表中国参加了瑞典斯德哥尔摩“世界水周”系列活动,向世界介绍了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成功经验及成果。
举办了中瑞(典)水环境管理国际交流会和中挪生物多样性国际培训。
“辽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立法研究项目”获得全球环境基金(GEF)批准实施。
接待国际来访团组9个,接待外宾70余人次。
15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中共辽宁省委下发了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启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进一步完善了生态省建设目标绩效考核机制。
将各部门生态省建设任务分解为128项指标进行考核。
省政府首次将生态县创建工作纳入对各市政府年度考核。
开展了完善我省生态补偿机制调研,形成了《关于我省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建议》。
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省14个省辖市和涉农县(区)全部启动生态
市、生态县(区)创建工作,累计建成国家级生态县(区)9个、
生态乡镇141个、生态村8个;建成省级生态县(区)13个、生态城区6个、生态乡镇170个、生态村1034个。
我省成为中国北方国家生态县区最多的省份。
优化自然保护区格局,晋升了1个国家级、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保护区
完成晋升国家级保护区程序。
全
省已建成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
100个,其中国家级15个、省级
31个、市级34个、县级20个,总
面积达到244万公顷,保护区陆
地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
11.1%。
积极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
大连、瓦房店通过国家复核,
本溪、丹东、铁岭3市通过省级验收。
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创建。
启动了沈阳市泗水科技城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工作;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接受了国家三部委联合检查,通过了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验收。
全面推进绿标区建设。
全省14个省辖市已全部创建了环保绿标区,
实施区域限行。
已建成绿标区16个,总面积188平方公里;绿标路248条,总里程594公里。
生态文明建设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