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洗煤厂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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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洗煤厂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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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确保长平洗煤厂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加强员工工作时间的管理,规范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的考勤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同时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长平洗煤厂全体在岗员工,包括合同制员工、临时工及实习生等。
三、工作时间
1. 长平洗煤厂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根据工作需要,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需安排加班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到位,不得迟到、早退。
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直接上级请示。
3. 员工用餐时间安排如下:
- 早餐:上午7:30至8:00;
- 午餐:中午12:00至13:30;
- 晚餐:下午17:30至18:00。
用餐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4. 员工可根据工作性质和任务需要,经部门主管批准,实行弹性工作制。
但每
月工作时间不得低于法定工作时间。
5. 特殊岗位或特殊工作性质的人员,其工作时间由所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6. 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厂内统一安排的活动等特殊情况,工作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安排由人力资源部提前通知。
四、考勤制度
1、每日签到制度
- 员工需每日按时进行签到,签到方式由人力资源部指定,可采用电子打卡、手工签到等形式。
- 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 人力资源部定期对签到记录进行核查,以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2、签到次数和时间
- 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 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15至8:3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3:45至14:00。
- 员工应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超过签到时间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 因公外出无法按时签到的员工,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立即进行补签。
- 补签需提供外出公干的相关证明材料,经上级主管确认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记录。
4、忘记签到处理
- 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第一时间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情况。
-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员工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同事证明、工作记录等)进行审核,视情况给予补签机会。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 人力资源部为全厂考勤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执行考勤制度,处理考勤异常情况。
- 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确保员工遵守考勤制度。
- 员工个人有责任按时签到,并对自己的考勤记录进行核对,如有问题及时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 人力资源部定期向厂领导报告考勤情况,并对考勤数据进行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五、请假制度
1、请假申请和审批
- 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明确请假原因、起始时间、结束时间及请假天数。
- 请假申请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紧急情况(如突发疾病、家庭紧急事务等)除外,但需在第一时间通知直接上级。
- 请假申请应详细说明请假期间的工作交接安排,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 请假申请经直接上级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请假审批权限
- 一天以内(含一天)的请假,由直接上级审批。
- 两天至三天(含三天)的请假,由直接上级审批,并报部门主管备案。
- 四天以上(含四天)的请假,需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 特殊情况或重要岗位的请假,需经人力资源部及厂领导审批。
3、请假销假要求
- 员工请假结束返回岗位后,应立即向直接上级销假,并提交请假期间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条、事假证明等)。
- 销假时,员工需填写《请假销假登记表》,由直接上级签字确认,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 如请假期间发生特殊情况,需及时向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请假时间。
- 请假未按时返回岗位的,视为旷工,按照迟到、旷工管理制度处理。
特殊情况需提供合理解释及证明材料。
六、休假制度
1、假期种类和申请流程
- 假期种类包括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等。
- 员工申请各类假期,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a. 提交书面申请,明确假期类型、起始日期、结束日期及请假天数。
b. 经直接上级审批,根据请假天数,按照请假审批权限规定,逐级报批。
c. 人力资源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d. 假期结束后,员工按时返回岗位并按照请假销假要求进行销假。
2、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规定
- 病假:员工因病需休息,需提供医疗机构的病假证明。
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及公司规定执行。
-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需提前申请,事假期间无工资。
- 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并提供结婚证明。
-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丧假,并提供相关证明。
- 产假:女员工产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3、年假规定
- 员工年假天数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政策执行。
- 年假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员工可按照约定的时间段安排休假。
- 年假期间,工资按照公司规定支付。
4、产假、陪产假规定
- 女员工产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男员工可享受陪产假。
- 产假、陪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及公司规定执行。
5、公众假期安排
- 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公众假期,并在节假日前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 公众假期期间,如需安排加班,将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 特殊情况下,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众假期安排。
七、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1、迟到、旷工定义和处理
- 迟到:员工未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到达工作岗位,视为迟到。
迟到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视为轻微迟到;超过30分钟但不超过2小时的,视为严重
迟到;超过2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
- 旷工:员工未按照规定到岗工作,且未提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视为旷工。
旷工分为半天旷工和全天旷工。
- 处理:迟到、旷工情况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并报人力资源部,根据情况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等处分,并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依据。
2、未请假或伪造记录处理
- 员工未请假缺勤或伪造签到、请假记录的,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警告、记过、降职、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
- 伪造记录涉及违法行为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3、旷工工资扣除和辞退规定
- 旷工期间,员工不享有工资待遇,且根据旷工天数扣除相应工资。
- 连续旷工超过规定天数(如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等),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未签到处理
- 员工未签到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签或未提供合理解释的,视为旷工处理。
- 人力资源部定期核查签到记录,对未签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八、其他
1、各级主管考勤执行要求
- 各级主管应认真执行考勤管理制度,确保员工按时到岗,对迟到、旷工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记录。
- 各级主管需定期对所属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
人力资源部报告。
2、不遵守规定或隐瞒事项的处理
- 员工不遵守考勤规定,或故意隐瞒迟到、旷工等事项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 对故意包庇、隐瞒不报的各级主管,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