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细则草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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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试行)
一、总则
为了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整体质量,培养和造就更多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学习、科研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政治思想、专业学习、科研实践和社会工作等方面全面发展,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培养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二、评选工作组织
经济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和评选工作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
三、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1.申请人必须是全日制非定向(委培)硕士、博士研究生。
2.第二次(硕士入学一年后、博士入学两年后)奖学金申请者必须完成学习规定的学分数和必修课程。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或暂停参评资格:
1.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
2.有剽窃、做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行为不端者;
3.在学期间休学、退学者,以及因各种原因学籍变动者;
4.其他不适宜继续获取奖学金的行为或情况者。
四、硕士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4.1 第一学年奖学金评定办法
对推荐免试研究生,原则上保证获得奖学金,评选主要依据推免排序和复试成绩综合评定;对考试录取研究生的奖学金评选以入学统考成绩和复试成绩为主要依据。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学金评选中的“综合面试”,必须由三位及以上老师组成面试小组,“英语口语面试”必须由二位及以上老师组成面试小组。
所有成绩均按具体分组情况计算标准分。
4.1.1 推荐免试研究生
(1)直博学生,专业排名第一名学生(985或211院校)
对来自985或211院校直博或者在校期间前三年学习综合成绩第一名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直接评定为一等奖学金。
对于直博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学院每人每月另外补助300元生活费。
(2)其他推荐免试研究生
对来自985或211院校在校期间前三年学习综合成绩排名在15%以内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给予二等奖及以上奖学金,具体评定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
总成绩包括本科成绩与复试成绩两部分。
考虑到成绩的可比性问题,对本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及外院(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分别按以下方法计算总成绩:
本院推免研究生总成绩 =本科成绩标准分×70% + 复试成绩总标准分×30%
外院(校)推免研究生总成绩 =本科成绩标准分×50% + 复试成绩总标准分×50% ① 本科成绩标准分计算方法
考虑各专业之间的差异,本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分专业计算学生本科成绩标准分,外院(校)推免生按相近专业归类后计算学生本科标准分,计算方法见公式1
本科成绩标准分=分
个推免生排序成绩平均本专业学生个人推免排序成绩n (公式1) 其中,推免排序成绩以学院上报教务处名单成绩为准,n 为本专业推免研究生总数。
② 复试成绩综合标准分计算方法
复试包括综合面试、英语口语面试、综合素质面试三部分,复试标准分按以下方法计算:
复试成绩总标准分
=综合面试标准分×60% + 英语口语面试标准分×20% + 综合素质测试标准分×20%
单项标准分计算如下:
单项标准分=个学生成绩平均分
本小组学生个人成绩n (公式2) 其中,n 为本面试小组学生总数。
4.1.2 统考录取研究生
在扣除了推荐免试研究生所占总奖学金指标后,按经济学、管理学两个大类的录取名额比例分配剩余奖学金名额。
奖学金评定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取。
总成绩包括入学统考总成绩与复试成绩两部分,按以下方法计算:
总成绩标准分 =入学统考总成绩标准分×60% + 复试成绩总标准分×40%
其中复试成绩标准分计算同推荐免试研究生。
4.2 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办法
奖(助)学金评定依据总成绩进行,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取。
总成绩包括第一学年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绩与综合表现三部分,计算如下:
总成绩 = 课程平均成绩 + 科研成绩分 +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分
① 课程平均成绩计算方法
研究生选择五门课程(必须为学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
学术型研究生:参评课程数量要求5门,组成如下:
基础课:任选2门 专业核心课:任选1门 专业课:任选2门
专业型研究生:参评课程数量要求5门,组成如下:
基础课:任选1门 专业基础课(资产评估为专业课):任选2门
专业课(资产评估为选修课):任选2门
考虑到不同课程成绩分布的差异性,对每一门课程需要计算修正成绩。
对一个研究生,他的第i 门课程的修正成绩按公式3计算
*(2)i i i p Y y p =- (公式3)
其中:i y —— 该研究生在第i 门课程中的实际成绩
i p —— 选修第i 门课程的所有同学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不及格成绩除外)
p —— 所有同学的参与奖学金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值
该研究生的课程平均成绩按公式4计算:
1
1n i i
i n i i w Y A w ==∑=∑
(公式4) 其中:n —— 该研究生参与奖学金评定的课程门数
i w —— 第i 门课程的学分
若所有课程学分相同,课程平均成绩则为所有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值。
② 科研成绩分计算方法
硕士研究生的科研成绩分主要由发表学术论文情况来评定,计算方法如下:
科研成绩分 = 等级分*个人系数
其中等级分与个人系数的计算方法见附件二。
③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分计算方法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分为10分,主要考察学生日常表现、科技文体竞赛成绩、社会工作情况,计算方法如下:
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分 = 学生日常表现分+科技文体竞赛成绩+社会工作情况分
其中学生日常表现、科技文体竞赛成绩、社会工作情况得分的计算见根据附件三。
五、博士奖学金评定办法
5.1 第一学年奖学金评定办法
5.1.1直博、硕博连读研究生
直博生直接获得特等奖学金,硕博连读研究生直接获得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另外学院每人每月补助300元生活费。
5.1.2 统考录取研究生
在扣除了直博、硕博连读研究生所占总奖学金指标后,奖学金评定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取。
对考试录取研究生的奖学金评选以入学统考成绩和复试成绩为主要依据。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学金评选中的“综合面试”,必须由三位及以上老师组成面试小组,“英语口语面试”必须由二位及以上老师组成面试小组。
所有成绩均按具体分组情况计算标准分。
总成绩包括入学统考总成绩与复试成绩两部分,按以下方法计算:
总成绩标准分 =入学统考总成绩标准分×60% + 复试成绩总标准分×40%
复试成绩综合标准分计算方法
复试包括综合面试、英语口语面试、科研成绩三部分,复试标准分按以下方法计算:复试成绩总标准分
=综合面试标准分×60% + 英语口语面试标准分×20% + 科研成绩标准分×20% 单项标准分计算见4.1.1 (公式2)
注:1、科研成绩由博士工作小组根据论文发表情况评定。
2、以上所涉及的复试成绩所占比例,可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向上调整。
5.2 入学后第二次奖学金评定办法
奖学金评定依据总成绩进行,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取。
总成绩包括第一学年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绩与综合表现三部分,所有成绩均按具体分组情况计算标准分。
计算如下:
总成绩标准分=课程成绩标准分×30% + 科研业绩标准分×60% +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标准分×10%
单项标准分计算见4.1.1 (公式2)
①课程学习成绩计算方法
具体操作按照培养方案中要求选取我院开设的课程中所有同学都必修的专业课3门+ 2门成绩较高专业选修课(学生自选且该课程选课人数不少于3人)每门课程分别计算标准分。
课程成绩标准分=n 1∑=n
i 1i i 课程学生平均成绩选修门课成绩个人第 (公式5) (i=1…n ,n 为该生所修课程门数)
说明:选修ⅰ课程学生平均成绩计算只取本院本年级学生成绩,以研究生院网上成绩为
准,不包括缺考生。
②科研业绩计算方法
博士研究生的科研成绩分主要由发表学术论文情况来评定,计算方法如下:
科研成绩分 = 等级分*个人系数
③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分计算方法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分为10分,主要考察学生日常表现、科技文体竞赛成绩、社会工作情况,计算方法如下:
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分 = 学生日常表现分+科技文体竞赛成绩+社会工作情况分
六、奖学金评定程序
1.符合奖学金申请资格者本人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经基层(班级、党支部)民主评议和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经济管理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
2.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整理,拟定候选人情况。
3.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指标以及申请者的条件研究确定奖学金获奖名单。
4.奖学金获奖名单在学院公示一周,在公示中出现异议时,学院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应及时处理,然后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基金管理办公室批准执行。
七、实施时间与注意事项
本细则4.1,5.1,5.2从2010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细则4.2从2009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奖学金评定需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奖学金的论文必须是从研究生入学至奖学金评定时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的论文,应同时提交论文证明材料(需由导师确认签字),证明材料如下:
已发表:发表刊物原件与当期封面、目录及刊物论文全文复印件。
已录用:正式录用通知的原件或传真件、版面费交纳凭证或者导师签字的录用通知复印件及论文。
待评审完毕后,刊物原件或论文正式录用原件退还。
2.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为署名西南交通大学的有效材料,证明材料的有效时间为上年9月1日至评选当年8月31日。
3.申报材料必须齐全,严格按规定时间申报,逾期或材料不全者视同自动放弃。
八、注记
1.对于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奖及发明专利等其他科技成果的证书获得者,其奖学金评定,由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作为专门事项单独评定。
2.细则4.1.1、5.1.1执行时,在研究生院下达一、二等奖学金名额不满足的情况下,学院予以补足。
3.本细则解释权归我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
经济管理学院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
附件一
经济管理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
主任:李军
成员:黄登仕,王建琼,朱宏泉,史本山,代颖,郝辽钢,贾志永,李海波,刘继才,魏宇,肖作平,叶乃沂,熊件根
经济管理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组
组长:代颖
组员: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学院研究生学生工作组辅导员
附件二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科研成绩的记分办法
一、“个人系数”的计算办法
1.作者单位署名是西南交通大学唯一冠名的,100%;当作者有两个署名单位时,西南
交通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冠名的,60%;西南交通大学作为第二署名单位冠名的,40%。
即当作者署名有两个单位时,需要在个人系数的基础上乘以60%、或者是40%。
2.
一般的计算公式为:
W(I) = 2(N + 1 -I)/N(N+1),其中:I = 1, 2, ..., N(排名);N表示合作者人数备注:第一作者为导师、第二作者为本人的学生,按第一作者方法计分,其他作者排序不变。
3.国外学术期刊,若有N个合作者,且作者按字母序署名,每个作者的系数为1/N,否
则按上面的公式计算。
二、“等级分”的计算办法
2.1硕士“等级分”的计算办法
1.国外英文学术期刊:在SCI/SSCI及其以上级别(即A+、A、B+、B等级。
期刊的等
级分类与目录见附录一)的经济与管理类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其等级分为90分;
被其他国际主要期刊数据库(ABI、EBSCO、ProQuest、EI)所收录的经济管理类学术期刊论文,其等级分为70分;其他匿名审稿的经济管理类外文学术期刊论文,其等级分为30分;经济管理类国际会议论文集中被EI检索的5页以上学术论文,其等级分为5分。
2.国内学术期刊:在学院规定的A、B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其等级分为90
分;在学院规定的C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其等级分为70分;在学院规定的D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其等级分为50分;除D级以外的CSSCI期刊管理类、经济类和CSCD上发表的经济管理大类的4页或5000字以上学术论文,其等级分为20分(CSSCI、CSCD期刊以当年目录为准)。
2.2博士“等级分”的计算办法
学术研究是博士生的核心工作之一,也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为了调动博士生
科研积极性,鼓励发表高水平的研究论文、申报和承担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科研
项目,特制定本办法。
2.1.1论文、论著及科研奖项
(一)学术论文及论著
1. 国际期刊学术论文
(1)A+级学术期刊:每篇15分
(2)A级学术期刊:每篇8分
(3)B+级学术期刊:每篇5分
(4)B级学术期刊:每篇3分
(5)SCI/SSCI 经济、管理类学术期刊:每篇1.5分
(6)被其他国际主要期刊数据库(ABI、EBSCO、ProQuest、EI)所收录的经济管理类学术期刊论文:每篇5仟元
(7)其他匿名审稿的经济管理类外文学术期刊论文:每篇0.2分
注:国际期刊目录见附录一。
2. 国内学术论文、论著奖励
(1)A 级:
在被学院定义的A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2分。
(2)B 级:
在被学院定义的B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标明为著而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每部1分。
(3)C级:
在被学院定义的C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标明为编著而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每部0.5分(A、B、C级见附录二)。
(4)D级:
在被学院定义的D级(见附录三)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EI收录的经济、管理类
学术期刊论文,每篇0.2分。
(5)E级
除D级以外的其他“CSSCI期刊”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和引文库(CSCD)来源期刊”上发表的经济、管理类学术论文,每篇0.1分。
说明:所有发表论文均以见刊为准,且不重复累积计算
(二)科研获奖
由经济管理学院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科研获奖,博士生属于证书获得者,根据级别可以获得如下数额(博士生本人应计数额,参照“一、作者排序的计算方法”计算)。
1.A级(国家级奖)
A1:国家一级(一等):每项30分
A2:国家二级(二等):每项20分
A3:国家三级(三等):每项10分
A4:国家四级(四等):每项5分
2. B级(省、部级奖)
B1:省部一级(一等):每项2分
B2:省部二级(二等):每项1分
B3:省部三级(三等):每项0.3分
注:由多人完成的项目,参照论文作者排序的计算方法计算权重。
2.2.2科研项目
1. 科研项目管理:凡以西南交通大学或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名义进行的科研项目,必须服从学校关于科研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
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并确认后,违者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2.国家级项目:
(1)由我院博士生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基金项目(注:申请人的单位为西南交通大学),按照获资助金额的20%计算。
(2)项目立项时计算50%,项目结题后计算50%,在项目资助期间内,每年具体计算数额,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报学院批准并备案。
3. 由我院博士生主持的其他资助项目(注:申请人的单位为西南交通大学):(3)省部级项目和国家级子课题:0.4分;
(4)(单列)市级项目:0.2分
(5)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横向项目:0.2分
该经费分两次计算,项目立项时计算50%,项目结题时计算剩余的50%。
附录一
国外期刊目录(注:同一等级内的期刊,按字母顺排列)
注:在未标明的国外学术期刊发表的文章,仅奖励与经济管理类相关的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以收录或检索证明为据划分等级,其他未有索引或收录证明的文章,由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讨论决定。
附录二
国内学术期刊(A、B、C级)
附录三
附件三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评价计算办法综合表现是指研究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考察研究生在思想品质、道德修养、集体主义观念、文体活动、学生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硕士生综合表现总分为10分,分为日常表现、学科竞赛及文体竞赛、学生工作服务及贡献三个方面,具体记分办法如下。
一、硕士生日常表现(3分)
研究生日常表现总分3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
高思想觉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学院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0.6分)2.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与硕士生学术交流活动及参加学术讲座,积极参加
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0.6分)
3.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热爱劳动、文明礼貌,有较好的师生关
系和同学关系;(0.6分)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有良好的学术道德;(0.6分)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
(0.6分)
评定方法:由班委和班级同学代表组成评定小组,对除班委之外的同学进行分值评定,班委的表现分值由班长和辅导员共同评定。
二、科技文体竞赛成绩(3分)
评定办法:参评的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竞赛仅限于由校、院组织参与或通过校、院推荐、认可的竞赛项目。
注:该部分累加不超过3分,获国家级一等奖者不超过4分;同一竞赛项目或作品只取最高级别奖项;院级学术刊物指《经管前沿》,加分限第一作者。
三、社会工作情况(4分)
学生社会工作情况,即学生工作服务及贡献总分4分,主要包括:
1.参与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实践的情况;参与及指导本学院学生参加各级竞赛活动的情
况;(0.5分)
注:该部分加分累加不超过1分
2.学生工作表现(
3.5分)
学生工作表现是指在班级、党支部、学校(院)研究生会担任一定职务或担任干事的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生。
未担任学生干部的硕士生无此项得分。
评定办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各班班长、党支部干部表现由学生工作组评定;班级其他干部由班长和学生工作组评定;学院研究生会干事由研究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部长评定;校级学生干部的工作表现等级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确定,并签字盖章后有效。
不同部门同时兼职只取最高分。
干部工作加分最终分=基本分×干部层次权重×工作表现权重×工作成绩权重
1
2
四、在评奖学年度内受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硕士生综合表现得分记零分。
注:对于表现突出,为学院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的研究生,可由本人提供证明材料,经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其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评价可在上述评价基础上,给予一定的附加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