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分级授权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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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分级授权审批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有效控制公司成本费用及资金风险,保障各项经营活动高效、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公司所有的支出依照已批准的预算及审批程序核准后支付。
第3条公司对资金的支付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
第4条本制度所称的货币资金是指公司在资金运作过程中停留在货币阶段的那一部分资金,是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
第2章货币资金管理的原则与依据
第6条为加强公司对货币资金的管理,本公司实行资金分级授权审批制度。
1.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资金预算,对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起指导性作用。
2.公司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和月度工作计划,编制月度资金预算,作为公司月度资金管理的指令性标准。
第7条公司财务部设资金管理岗,负责收集各部门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公司的月度资金预算,并提交公司月度工作会议讨论批准。
第8条批准后的月度资金预算是公司下月资金使用的准则,必须严格遵守。
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由使用部门申请,分管领导与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董事长共同批准后,财务部方可办理。
第3章资金支付的程序规定
第9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
各职能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应随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
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权限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
财务部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册。
第4章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授权审批规定第10条公司资金支出申请的审批权限类别。
1.审核:指有关管理部门及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
2.审批:指有关领导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批准。
3.核准:指财务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核准并备案。
第11条公司预算内资金审批权限规定。
各职能部门资金支出申请按规定经领导审批后须由财务部门核准。
具体各类用款的审批权限如下表所示。
公司预算内资金月度审批权限说明表
注:原则上各公司的工资、社保、营业税费、办公房租、水电、通讯等常规性费用由各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12条公司预算外资金审批权限规定。
公司预算外资金支出的审批程序为:使用部门申请,分管领导与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董事长共同批准。
第13条公司货币资金支出必须逐级审批,各级经手人必须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字,严禁越级审批。
第14条财务部资金管理专员负责保管财务印章,严格按照上述资金支出审批权限与程序监督各项资金支出的执行情况,同时资金主管应定期向财务总监、董事长汇报资金收付情况。
第5章附则
第15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本制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