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线施工的定义及控制要点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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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路料、施工机械管理:每日必须做到工完料净,严 禁在道心内、枕木头、道床碴肩和边坡处存放任何路料、 机具;所有路料、机具下线后,必须及时堆码、摆放整齐、 不侵限;易于搬动的路料、机具,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单
位必须派专人24小时不间断看守。所有靠近营业线的施工 机械必须做到“一机一人”防护,对可能影响既有线列车 运行安全的机械设备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在车站运转室、 施工地点来车方向前方不少于800m处和施工地点派专人防 护,设备管理单位派员到场监控,密切掌握列车运行情况, 在列车接近施工地点800m前必须停止作业。遇有危及行车 安全的情况时,防护人员必须果断采取拦停列车措施,严 防碰撞过往列车、挖断通信信号电缆、打坏行车设备。
向前方(动车组速度分别在60-120km/h时为800m、120160km/h时为1400m、160-250km/h时为2000m)及工地 三个地点设置专人防护,掌握本线、临线列车运行情况, 并将列车动态随时告知所有作业人员,防止发生意外。
10.动车组通过前30分钟,所有作业、检查、巡查、巡 视等人员禁止进入封闭网(墙)内。动车组通过后,进入 封闭网(墙)内的作业、检查、巡查、巡视等人员,必须 按规定着装,禁止在线路上和两线间行走。
设备的站区和单位要加强管理,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14.本措施由局安监室负责解释。 15.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武汉铁路局关于动车组开行区段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措施的通知
武铁安电〔2007〕256号
为确保动车组开行区段人身安全,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现将动车组开行区段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通知如下:
1.所有与动车组开行区段有关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铁路局防止职工伤亡事故措施和人身安全十不准》 (武铁安[2005]496号)、《转发铁道部安全监察司铁路 运输系统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的通知》(武 铁安[2005]507号)、《武汉铁路局动车组开行区段防止 职工伤亡事故措施》(武铁安函〔2007〕184号)。
米时,要实行隔线接车,但不准隔车列。 7.在复线区段,动车组在区间被迫停车时,有关人员需
下车处理问题时,必须从线路外侧下车,并做好防护。 8.各车站的平过道,一律要装设栅栏,并有专人监护。
在动车组通过前15分钟关闭。 9.道岔清扫人员严禁在动车组通过前检查或清扫道岔。 10.动车组通过上水站遇有停留客车时,客车上水人员应
二○○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营业线施工和安全管理,做到运输、 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 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特制定 本办法。 第2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 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 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铁路
1.既有线施工的定义: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 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 业。即距营业线20米范围内的各种施工均为既有线施工。
2. 控制要点: 2.1施工计划的编制及上报:施工单位根据年度轮廓 施工计划安排,提前调查、研究次月施工计划,填写次 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附Excel文件1份)。施工单位提 报施工计划的同时还应提报:施工设计文件、施工方案 及验收安排、施工方案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 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 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计 划的专门管理。
提前10分钟停止作业,待动车组通过后再进行作业。 11.股道清扫人员禁止在动车组通过前进行作业。 12.列检所、列检待检室、调车组、商检室等作业室,门
前有动车组通过线路的,要安装列车报警器,并在门前设置 防护栏杆。当动车组通过时,应由车站提前15分钟通知作业
人员,停止与动车组通过线路临近线路上的一切作业。 13.已安装站区列车接近报警器和配置施工防护报警
2.2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 项目原则上不准施工。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由施工单位提 报《施工日计划(临时)申报表 》(附件6),并签订施工安全协 议,制定安全措施,通过主管业务处审查,经主管运输副局 长(总调度长)批准后,由运输处安排施工。月度施工计划 原则上不准变更。对突发性设备故障和灾害的紧急抢修及轨 道状态超过临时补修标准处所的临时补修等临时封锁要点施 工,按以下程序办理:需临时封锁要点时,由设备管理单位 向铁路局主管业务处提出申请,主管业务处审查,经主管运 输副局长(总调度长)批准后,由调度所安排施工。危及行 车安全需立即抢修时,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登记,通过车站 值班员报告铁路局列车调度员,经调度所值班主任批准,发
⑷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 程(含通信、信号电缆经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 种施工。
16.各车站的平过道,一律要装设栅栏,并有专人监 护。在动车组通过前20分钟关闭并加锁。
17.道岔清扫人员、股道清扫人员严禁在动车组通过 前检查、清扫道岔、股道。
18.客车上水人员必须在动车组通过前10分钟停止作 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待动车组通过后再进行作业。
19.列检所、列检待检室、调车组、商检室等作业室 门前有动车组通过线路的,要安装列车报警器,并在门 前设置防护栏杆。当动车组通过时,应由车站提前15分 钟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与动车组通过线路临近线路上的 一切作业。
5.时速200km/h及以上区段除道床边坡整理、路肩杂 草清除、三沟(侧沟、吊沟、天沟)清理、封闭网(墙) 整修、涵洞清淤排水、桥梁墩台清扫、桥墩围栏防锈处理、 限界外桥梁油漆作业等允许在天窗修点外进行,其他作业 一律纳入天窗点内进行。
6.动车组运行的规定时段内,对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
的本线和临线的所有作业(含第5条规定的项目)必须在 动车组通过前30分钟一律停止,人员机具下道完毕,并撤 至安全地点。
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 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 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3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和施工相互兼 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 的运输组织。积极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 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做好各项施工。
2.7线路开通管理:严禁线路设施施工未经交验合格 放行列车。提速调图过渡期间所有既有线设备整修或施工 作业,开通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达到 完好状态,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万无一失。
3. 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流程图
为确保动车组开行区段职工人身安全,结合实际,特 制定本措施。
1.所有与动车组开行区段有关单位的干部职工必须经 过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2.所有作业人员应熟知动车组运行时刻。 3.动车组通过前,线路上各车务、电务、工务、供电、 车辆、工程施工等有关作业人员,一律停止作业。 4.动车组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得打开列车边门、列车尾 部端门和机车车门。 5.车务系统应固定标准接车位置,距离钢轨头部外侧 不少于2.5米。 6.接车位置距离动车组通过线路钢轨头部外侧不足2.5
记薄》(运统-46(施工),见附件2)中分别认真登记要点, 并按照列车调度员发布的施工调度命令批准的时间组织施 工。要加强协调组织,作业完毕及时销点。
2.4施工人员、防护人员、配合单位管理:相关人员没 有进行培训和持证上岗不准施工;施工负责人不明确和包 保盯控干部没有到岗不准施工;施工配合人员没有到岗不 准施工;施工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安全检查员不到 不准施工。
布调度命令进行抢修。设备管理单位同时通知配合单位和 铁路局主管业务处。
2.3施工计划组织实施:各施工单位要按照铁路局月度 施工计划,提前做好施工准备。按照施工等级,各级施工 领导小组要提前召开协调会,分工检查施工机具、材料、 劳力、运输组织方案、安全措施等准备情况,进一步落实 施工方案。施工主体单位、施工内容、配合单位及配合内 容、对设备及行车影响范围、放行列车条件及其它要求、 施工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现场作业把关人员名单等。施工 申请单须经技术科(室)负责人审核,单位行政正职或主管 领导签认、盖章。施工单位要及时做好准备,落实配合单 位,并指定胜任人员提前40分钟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
11.所有作业、检查、巡查、巡视等人员不得骑自行车、 摩托车等车辆进入封闭网(墙)内。
12.动车组上的铁路从业人员(包括各类外聘人员)及 添乘、检查等人员,在动车组运行中,不得打开列车边门、
列车尾部端门和机车车门。遇特殊情况,停车后需要打开 时,不得打开靠近临线的列车边门和机车车门,人员必须 从线路外侧下车,并要设置专人防护。
13.动车组上的铁路从业人员(包括各类外聘人员)及 添乘、检查等人员,禁止穿超过30mm的高、中跟鞋,以 防动车组运行中或上下车时受伤。
14.动车组上的铁路从业人员(包括各类外聘人员)及 添乘、检查等人员,在作业、行走中,要站稳抓牢,防止 摔、碰、挤、挂等,造成意外伤害。
15.动车组上的铁路从业人员(包括各类外聘人员)及 添乘、检查等人员,要做到列车停稳再上、下车,列车启 动后、停稳前禁止上、下车,严禁强行登乘列车。
属铁道部审批的施工计划每月13日前由运输处与相关处室及施工单位协调编制次月繁忙干线施工申请计划繁忙干线和干线分界口停运申请计划以及其他部管施工项目申请计划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批准后繁忙干线施工申请计划经铁道部施工计划管理系统上报其余以电报形式上报铁道部运输局调度部同时抄送运输相关专业部门
既有线施工的定义 及控制要点
20.已安装站区列车接近报警器和配置施工防护报警
设备的站区和单位要加强管理,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武汉铁路局文件
(武铁总〔2008〕331号)
关于公布《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实施细则》的通知
局管内各运输站段,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前发《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武铁总[2008]9号)、《武汉铁路 局施工安全协议管理办法》(武铁安函[2007]741号)、 《关于修改施工有关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武铁总 [2008] 256号)同时废止。其它文件有关内容与本通知不 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2.6动车组运行区段管理:对动车组运行区段的上跨桥 上、路堑顶等可能影响动车组运行安全的作业,在动车组 通过前30分钟,必须停止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动车 组通过前30分钟,所有作业、检查、巡查、巡视等人员禁
止进入封闭网(墙)内。动车组通过后,进入封闭网(墙) 内的作业、检查、巡查、巡视等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 禁止在线路上和两线间行走。
第二章 施工分类和等级 第4条 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 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 1.施工作业 ⑴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 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⑵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 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 的施工。 ⑶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人行过道、管道、 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7.动车组运行区段,凡进入封闭网内进行不封闭线路 的施工作业,必须避开动车组,按天窗修点内管理规定, 在车站登记作业起止时间及作业内容,经车站审批方准进 行。
8.对动车组运行区段的上跨桥上、路堑顶等可能影响 动车组运行安全的作业,在动车组通过前30分钟,必须停 止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9.无论是封锁点内、点外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 均必须按规定分别在车站运转室(信号楼)、工地来车方
2.所有与动车组开行区段有关的单位干部职工必须经 过提速安全知识、动车组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经考试 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3.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动车组运行时刻,掌握动车
组通过时间和速度,做到心中有数。 4.动车组运行的规定时段内,所有人员不得跨越线路、
股道,不得在封闭网(墙)内停留。接发列车必须在规定 地点。确因需要在封闭网(墙)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着 装,在动车组通过前30分钟,到距离动车组通过线路钢轨 外侧不少于3m外的安全地点避车。
位必须派专人24小时不间断看守。所有靠近营业线的施工 机械必须做到“一机一人”防护,对可能影响既有线列车 运行安全的机械设备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在车站运转室、 施工地点来车方向前方不少于800m处和施工地点派专人防 护,设备管理单位派员到场监控,密切掌握列车运行情况, 在列车接近施工地点800m前必须停止作业。遇有危及行车 安全的情况时,防护人员必须果断采取拦停列车措施,严 防碰撞过往列车、挖断通信信号电缆、打坏行车设备。
向前方(动车组速度分别在60-120km/h时为800m、120160km/h时为1400m、160-250km/h时为2000m)及工地 三个地点设置专人防护,掌握本线、临线列车运行情况, 并将列车动态随时告知所有作业人员,防止发生意外。
10.动车组通过前30分钟,所有作业、检查、巡查、巡 视等人员禁止进入封闭网(墙)内。动车组通过后,进入 封闭网(墙)内的作业、检查、巡查、巡视等人员,必须 按规定着装,禁止在线路上和两线间行走。
设备的站区和单位要加强管理,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14.本措施由局安监室负责解释。 15.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武汉铁路局关于动车组开行区段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措施的通知
武铁安电〔2007〕256号
为确保动车组开行区段人身安全,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现将动车组开行区段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通知如下:
1.所有与动车组开行区段有关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铁路局防止职工伤亡事故措施和人身安全十不准》 (武铁安[2005]496号)、《转发铁道部安全监察司铁路 运输系统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的通知》(武 铁安[2005]507号)、《武汉铁路局动车组开行区段防止 职工伤亡事故措施》(武铁安函〔2007〕184号)。
米时,要实行隔线接车,但不准隔车列。 7.在复线区段,动车组在区间被迫停车时,有关人员需
下车处理问题时,必须从线路外侧下车,并做好防护。 8.各车站的平过道,一律要装设栅栏,并有专人监护。
在动车组通过前15分钟关闭。 9.道岔清扫人员严禁在动车组通过前检查或清扫道岔。 10.动车组通过上水站遇有停留客车时,客车上水人员应
二○○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营业线施工和安全管理,做到运输、 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 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特制定 本办法。 第2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 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 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铁路
1.既有线施工的定义: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 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 业。即距营业线20米范围内的各种施工均为既有线施工。
2. 控制要点: 2.1施工计划的编制及上报:施工单位根据年度轮廓 施工计划安排,提前调查、研究次月施工计划,填写次 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附Excel文件1份)。施工单位提 报施工计划的同时还应提报:施工设计文件、施工方案 及验收安排、施工方案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 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 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计 划的专门管理。
提前10分钟停止作业,待动车组通过后再进行作业。 11.股道清扫人员禁止在动车组通过前进行作业。 12.列检所、列检待检室、调车组、商检室等作业室,门
前有动车组通过线路的,要安装列车报警器,并在门前设置 防护栏杆。当动车组通过时,应由车站提前15分钟通知作业
人员,停止与动车组通过线路临近线路上的一切作业。 13.已安装站区列车接近报警器和配置施工防护报警
2.2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 项目原则上不准施工。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由施工单位提 报《施工日计划(临时)申报表 》(附件6),并签订施工安全协 议,制定安全措施,通过主管业务处审查,经主管运输副局 长(总调度长)批准后,由运输处安排施工。月度施工计划 原则上不准变更。对突发性设备故障和灾害的紧急抢修及轨 道状态超过临时补修标准处所的临时补修等临时封锁要点施 工,按以下程序办理:需临时封锁要点时,由设备管理单位 向铁路局主管业务处提出申请,主管业务处审查,经主管运 输副局长(总调度长)批准后,由调度所安排施工。危及行 车安全需立即抢修时,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登记,通过车站 值班员报告铁路局列车调度员,经调度所值班主任批准,发
⑷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 程(含通信、信号电缆经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 种施工。
16.各车站的平过道,一律要装设栅栏,并有专人监 护。在动车组通过前20分钟关闭并加锁。
17.道岔清扫人员、股道清扫人员严禁在动车组通过 前检查、清扫道岔、股道。
18.客车上水人员必须在动车组通过前10分钟停止作 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待动车组通过后再进行作业。
19.列检所、列检待检室、调车组、商检室等作业室 门前有动车组通过线路的,要安装列车报警器,并在门 前设置防护栏杆。当动车组通过时,应由车站提前15分 钟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与动车组通过线路临近线路上的 一切作业。
5.时速200km/h及以上区段除道床边坡整理、路肩杂 草清除、三沟(侧沟、吊沟、天沟)清理、封闭网(墙) 整修、涵洞清淤排水、桥梁墩台清扫、桥墩围栏防锈处理、 限界外桥梁油漆作业等允许在天窗修点外进行,其他作业 一律纳入天窗点内进行。
6.动车组运行的规定时段内,对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
的本线和临线的所有作业(含第5条规定的项目)必须在 动车组通过前30分钟一律停止,人员机具下道完毕,并撤 至安全地点。
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 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 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3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和施工相互兼 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 的运输组织。积极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 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做好各项施工。
2.7线路开通管理:严禁线路设施施工未经交验合格 放行列车。提速调图过渡期间所有既有线设备整修或施工 作业,开通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达到 完好状态,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万无一失。
3. 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流程图
为确保动车组开行区段职工人身安全,结合实际,特 制定本措施。
1.所有与动车组开行区段有关单位的干部职工必须经 过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2.所有作业人员应熟知动车组运行时刻。 3.动车组通过前,线路上各车务、电务、工务、供电、 车辆、工程施工等有关作业人员,一律停止作业。 4.动车组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得打开列车边门、列车尾 部端门和机车车门。 5.车务系统应固定标准接车位置,距离钢轨头部外侧 不少于2.5米。 6.接车位置距离动车组通过线路钢轨头部外侧不足2.5
记薄》(运统-46(施工),见附件2)中分别认真登记要点, 并按照列车调度员发布的施工调度命令批准的时间组织施 工。要加强协调组织,作业完毕及时销点。
2.4施工人员、防护人员、配合单位管理:相关人员没 有进行培训和持证上岗不准施工;施工负责人不明确和包 保盯控干部没有到岗不准施工;施工配合人员没有到岗不 准施工;施工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安全检查员不到 不准施工。
布调度命令进行抢修。设备管理单位同时通知配合单位和 铁路局主管业务处。
2.3施工计划组织实施:各施工单位要按照铁路局月度 施工计划,提前做好施工准备。按照施工等级,各级施工 领导小组要提前召开协调会,分工检查施工机具、材料、 劳力、运输组织方案、安全措施等准备情况,进一步落实 施工方案。施工主体单位、施工内容、配合单位及配合内 容、对设备及行车影响范围、放行列车条件及其它要求、 施工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现场作业把关人员名单等。施工 申请单须经技术科(室)负责人审核,单位行政正职或主管 领导签认、盖章。施工单位要及时做好准备,落实配合单 位,并指定胜任人员提前40分钟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
11.所有作业、检查、巡查、巡视等人员不得骑自行车、 摩托车等车辆进入封闭网(墙)内。
12.动车组上的铁路从业人员(包括各类外聘人员)及 添乘、检查等人员,在动车组运行中,不得打开列车边门、
列车尾部端门和机车车门。遇特殊情况,停车后需要打开 时,不得打开靠近临线的列车边门和机车车门,人员必须 从线路外侧下车,并要设置专人防护。
13.动车组上的铁路从业人员(包括各类外聘人员)及 添乘、检查等人员,禁止穿超过30mm的高、中跟鞋,以 防动车组运行中或上下车时受伤。
14.动车组上的铁路从业人员(包括各类外聘人员)及 添乘、检查等人员,在作业、行走中,要站稳抓牢,防止 摔、碰、挤、挂等,造成意外伤害。
15.动车组上的铁路从业人员(包括各类外聘人员)及 添乘、检查等人员,要做到列车停稳再上、下车,列车启 动后、停稳前禁止上、下车,严禁强行登乘列车。
属铁道部审批的施工计划每月13日前由运输处与相关处室及施工单位协调编制次月繁忙干线施工申请计划繁忙干线和干线分界口停运申请计划以及其他部管施工项目申请计划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批准后繁忙干线施工申请计划经铁道部施工计划管理系统上报其余以电报形式上报铁道部运输局调度部同时抄送运输相关专业部门
既有线施工的定义 及控制要点
20.已安装站区列车接近报警器和配置施工防护报警
设备的站区和单位要加强管理,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武汉铁路局文件
(武铁总〔2008〕331号)
关于公布《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实施细则》的通知
局管内各运输站段,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前发《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武铁总[2008]9号)、《武汉铁路 局施工安全协议管理办法》(武铁安函[2007]741号)、 《关于修改施工有关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武铁总 [2008] 256号)同时废止。其它文件有关内容与本通知不 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2.6动车组运行区段管理:对动车组运行区段的上跨桥 上、路堑顶等可能影响动车组运行安全的作业,在动车组 通过前30分钟,必须停止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动车 组通过前30分钟,所有作业、检查、巡查、巡视等人员禁
止进入封闭网(墙)内。动车组通过后,进入封闭网(墙) 内的作业、检查、巡查、巡视等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 禁止在线路上和两线间行走。
第二章 施工分类和等级 第4条 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 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 1.施工作业 ⑴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 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⑵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 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 的施工。 ⑶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人行过道、管道、 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7.动车组运行区段,凡进入封闭网内进行不封闭线路 的施工作业,必须避开动车组,按天窗修点内管理规定, 在车站登记作业起止时间及作业内容,经车站审批方准进 行。
8.对动车组运行区段的上跨桥上、路堑顶等可能影响 动车组运行安全的作业,在动车组通过前30分钟,必须停 止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9.无论是封锁点内、点外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 均必须按规定分别在车站运转室(信号楼)、工地来车方
2.所有与动车组开行区段有关的单位干部职工必须经 过提速安全知识、动车组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经考试 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3.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动车组运行时刻,掌握动车
组通过时间和速度,做到心中有数。 4.动车组运行的规定时段内,所有人员不得跨越线路、
股道,不得在封闭网(墙)内停留。接发列车必须在规定 地点。确因需要在封闭网(墙)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着 装,在动车组通过前30分钟,到距离动车组通过线路钢轨 外侧不少于3m外的安全地点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