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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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质量
月”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8.30
•【字号】锡政办发[2013]201号
•【施行日期】2013.08.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
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质量月”活动
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3〕201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质量月”活动的相关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于2013年9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质量月”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质量舆论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积极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努力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为加快我市“打造四个无锡、确保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步伐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
打造经济升级版实现质量强国梦
三、主要活动
(一)全力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按照国家“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和验收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现场验收,使我市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有显著提高,城市质量竞争力明显增强,市民共享质量发展成果。
(二)公布相关质量信息。
曝光一批打假治劣典型案例;公布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等;组织开展中秋、国庆定量包装产品和商品计量监督检查并公布结果。
(三)评选第六届市长质量奖。
按照《无锡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启动第六届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
充分发挥市长质量奖的标杆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企业追求卓越绩效管理,带动和促进广大企业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切实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
(四)举办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年会。
会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好由美、德、日、英、法等主要国家参加的“国际标准化组织/钢丝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105)2013年会。
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和行业在该领域的国际影响,扩大标准话语权,提高核心竞争力。
(五)开展2013年技术标准战略资助项目征集活动。
积极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标准战略,提升全社会的标准意识,增强企业软实力,扩大我市企业的标准话语权,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六)实施“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
在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行业、商店超市、医疗机构、配镜行业、道路交通、公用事业、中小学校、社区乡镇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大力开展民生计量工作,规范计量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市民创造诚实守信、优质满意的市场计量环境。
(七)开展服务质量提升活动。
挖掘服务业各领域平凡岗位的优秀代表,树立爱岗敬业的行业模范,在全市范围内推出优质服务活动先进人物系列报道,弘扬行业模范先进事迹。
组织开展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巩固深化旅游市场秩序监管工作成果,净化旅游消费环境,不断丰富旅游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促进旅游消费。
(八)开展工程质量提升活动。
开设《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专栏、张挂横幅和标语、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贯彻落实新办法的文件精神及管理要求。
突出对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等民生工程的检查,做好对建设各方的质量讲评工作。
加快“交楼样板制度”正式文件的出台并在媒体宣传,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召开“交房样板”现场会,并在网站和媒体报道,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制定发布,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检测活动。
(九)开展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开放活动。
以开放实验室的形式,将国家、省级质检中心等技术机构中的部分实验室环境设施、检测仪器设备、技术标准信息及科研成果以公益方式向社会开放,使之成为企业的产品质量检测基地、技术创新试验基地、质量咨询和培训基地以及社会的质量科普基地。
(十)集中开展质量整治活动。
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继续开展“质检利剑”活动。
针对食品、农资、儿童用品、建材、汽车配件领域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十一)开展质量论文征集活动。
积极组织全市企业参与在绩效管理、质量攻关、技术创新、清洁生产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论文的征集评选活动,推动优秀成果的社会推广与科学转化,引导企业持续强化质量管理、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提高市场竞争力。
(十二)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施行20周年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公
布施行10周年纪念宣传系列活动、《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旅游法》等相关质量法律法规宣贯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
(十三)全面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
一是开展职工素质提升活动。
组织职工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交流、发明创造等技术创新活动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比赛、师徒帮教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大力开展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发挥技能人才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升质量水平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开展“质量在我手中、用户在我心中”活动。
把“质量月”活动落实到车间、班组,围绕质量改进和质量攻关,在班组中普遍引导职工争当“创新能手”、争创“创新示范岗”、“工人先锋号”,积极创建学习型、创新型班组。
三是开展“质量提升、从我做起”活动。
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提高产品质量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开展一次献言献策活动、一次岗位实践练兵活动、一次质量意识教育活动、一次质量成果展示活动,切实帮助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
市质量强市工作暨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加强对全市“质量月”活动的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并对整个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各地区、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计划或方案,明确“质量月”各项活动的分工和责任,加大落实和督查力度,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凸显实效。
要全面开展质量攻关和改进活动,树立典型,促进交流,推广和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切实提高企业质量竞争力。
活动内容要紧贴社会需求,多组织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互动参与的活动。
要从群众需要出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质量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质量月”的
成果。
(三)扩大影响。
要广泛动员,推动各市(县)区、各类园区及广大企业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建立地方联动、部门联合、企业参与的“质量月”活动模式,形成“质量月”活动的合力。
要加强策划,把“质量月”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
要创新形式,真正把“质量月”活动办出声势、办出亮点、办成品牌。
(四)加强宣传。
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及网络等相关媒体的作用,加强各单位“质量月”活动宣传报道。
发送“质量月”公益手机短信及“质量月”宣传画、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悬挂“质量月”宣传标语横幅,切实提高社会参与率、活动知晓率和知识普及率,营造“质量月”活动良好氛围。
(五)认真总结。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质量月”活动信息沟通和报送工作,及时推广和交流“质量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并请于10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报送市质量强市工作暨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013年“质量月” 活动宣传口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30日附件:
2013年“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打造经济升级版实现质量强国梦
宣传贯彻十八大共筑质量强国梦
全民重质量共筑中国梦
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
质量成就品牌信用誉满全球
质量缔造品牌品牌提升效益
提高服务质量追求顾客满意
赶超质量标杆争创一流服务
提供优质服务创造美好生活
质量同行诚信同心未来同建
增强质量意识建设质量强国
全面提高质量推动科学发展
恪守质量诚信践行社会责任
提高质量效益助推经济发展
建设质量强国共享美好生活
推动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
质量助推经济转型安全促进社会和谐质量上台阶生活上品位
共筑质量大堤共享和谐生活
质量是民生之重兴国之道强国之策质量是民生之本质量是幸福之根
提升质量追求卓越共建美丽中国
质量引领中国制造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