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金融支持文化业提升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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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金融支持文化业提升建议
张家口市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情况
近年来,张家口市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逐年加大,截
至2012年9月末,全市文化产业贷款余额达22405.49万元,比年初
增加133.81万元,同比增加1653.80万元。
(一)开发多种融资产品组合提供金融服务
张家口市商业银行对经营模式稳定、经济效益较好的文化企业提供多
种融资产品组合服务,如支持张家口市万龙旅游公司长短期资金需求8700万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日常设备维护。
市邮储银行坚持“人
文信贷”和“绿色信贷”战略,将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列为拓展业务范围,积极开发文化信贷产品。
截至2012年9月末,该行各项文化产业
贷款余额为147.49万元,比年初增加75.81万元,同比多增67.99万元。
(二)采取多种担保抵押方式加大信贷投入
各金融机构将文化产业作为拓展业务范围的重点,通过采取多种担保
抵押方式加大信贷投入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市工商银行通过土地使用
权抵押方式为张家口日报社提供流动资金贷款400万元;市农村信用
社系统通过保证担保形式为蔚县剪纸、文化传媒等发放贷款1250万元,通过固定资产抵押形式为文化旅游业提供贷款4808万元。
市商业银行
通过收费权质押的担保方式为广电网络公司发放贷款4200万元,为金
河景区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发放1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用于对金河寺、塔林的装修改造以及道路维护等。
(三)积极争取境外借款支持滑雪旅游文化
2012年,市中国银行依托其发展国际业务的优势,为张家口市崇礼县三道沟旅游胜地有限公司争取马来亚银行(作为牵头行)9900万美元
贷款承诺并成功办理外债签约登记,贷款年限为3年,这是历年来张
家口市金额最大的一笔外商投资企业境外借款。
该旅游文化项目将成
为全国最大的集滑雪、温泉、野外拓展、健身、竞赛、购物为一体的
四季生态旅游文化胜地。
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存有的主要问题
(一)文化核心发展乏力
2011年张家口市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文化艺术等文化产业核心分别实现增加值1.24亿元、1.23亿元和0.86亿元,仅占全市文化产
业增加值的21.9%,其撬动整个文化产业发展的作用亟待增强。
(二)评估中介发展滞后
张家口市文化产业布局较为分散,产业竞争力不强,且文化企业无形
资产的价值评估中介机构发展滞后,增加了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信贷风险,金融机构放贷动力不足。
(三)产业特殊因素制约
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相比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文化产业固定资产
投入少,科技、人才投入大,生产主要依赖手工,成本高、产能低,
产品的市场价值难估算,艺术品保存时间长,市场升值空间大,但同
时又影响企业现金流覆盖率。
有些文化产业起步晚、底子薄,经营效
益普遍低下,其核心财富大多是创意、专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
可供银行抵押的不动产少,导致取得银行贷款难。
(四)信贷投入总量较小
当前金融部门虽然对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一定水准的信贷支持,但总
体效果不明显。
金融部门信贷标准是按一般企业财务、经营指标核定,如企业注册资本金、固定资产投入、企业现金流及盈利指标等,没有
考虑文化企业的特殊性、差异性,也没有设计针对文化企业的信贷产品,信贷创新做法少,影响了信贷投入总量。
2012年1-9月份金融机
构支持文化产业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为0.19%,新增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仅为0.01%。
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政策建议
(一)全面谋划文化产业整体布局
政府应充分考虑文化产业的特性,结合各地文化产业优势,支持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形成持续性、战略性和全局性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集聚区,以利于文化产业金融服务生态环境建设。
(二)出台文化产业保护奖励政策
设立文化产业创新基金,鼓励和支持文化产业以高科技为支撑的新兴业态创新;对文化产业企业实施财政补贴或减免税收等;鼓励金融机构进行“文化金融”创新,开发针对不同种类文化产业的金融产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减少审批环节。
(三)建立文化产品交易评估机制
建立完善由政府主导的文化产品交易评估平台,使文化艺术产品及文化企业的艺术形态、版权、品牌等无形资产价值得到市场认可,并通过市场评估形成有效抵押物为银行贷款提供便利。
(四)建立文化产业信息交流机制
政府主导建立文化企业与金融部门融资信息交流平台,通过组织文化产业项目推介会、洽谈会,定期交流文化产业经营发展动向及融资信息。
(五)建立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机制
由财政提供一定扶助资金和文化企业提供一定数额保证金共同形成融资担保基金,成立文化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专门为文化企业贷款提供
担保,金融机构可根据文化企业经营状况,按担保基金总额放大5-8倍贷款。
(六)建立文化产业风险补偿机制
文化产业普遍存有抵押不足、抗风险能力弱等特点,银行存有较高的信贷风险。
为此,建议设立文化产业风险补偿基金,对于金融机构在文化产业融资上的损失由基金进行一定比例的补偿。
(七)建立文化产业征信管理体系
因现有的文化产业企业多为中小企业,商业银行在授信过程中往往存有信息不对称问题,建议整合税务、工商、海关、水电、社保等信息数据库,为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企业的融资提供信息支持。
同时,应健全法律法规,堵塞个别文化产业企业利用不规范的改制行为逃废银行债务的漏洞,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
(八)建立文化产业信贷投入机制
一是研究出台文化企业贷款方面的财税扶持政策,降低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企业的成本。
二是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文化产业在土地使用、税收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以便文化企业以土地使用权、收费保障等方式取得银行贷款。
三是积极创新信贷方式,为文化产业发展量身打造信贷产品。
如对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支持企业开展并购融资;对于具有稳定物流和现金流的企业,可发放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贷款;对于租赁演艺、展览、动漫、传输、集成和电影放映等相关设备的文化企业,可发放融资租赁贷款。
(九)增强信贷人员相关业务培训
因为文化企业各具特色、需求多样、专业性强,但业务人员往往缺乏这方面的知识体系。
为此,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增强相关培训,使业务人员能够充分了解文化创意企业的经营特点和业务需求,从而更加专业高效地为其提供金融服务。
(十)切实提升贷款呆账核销效率
金融机构要简化呆账贷款核销审批程序,建议将核销期限确定为认定
损失类贷款后不超过180天,以鼓励商业银行开展文化产业融资业务。
透析金融支持文化业提升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