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清远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清远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3.15
•【字号】清府[2007]29号
•【施行日期】2007.03.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清远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
案的通知
(清府〔2007〕29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清远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
清远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三月十五日
清远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的目的和依据
1.2 适用范围
1.3 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市应急机构与职责
2.2 各县(市、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3 电力企业、电力调度机构、重要用户职责
3 事件分级
3.1 Ⅰ级停电事件
3.2 Ⅱ级停电事件
4 应急准备
4.1 加强和完善电网建设
4.2 完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等制度
4.3 完善电力系统应急预案
4.4 落实社会应急责任
4.5 完善重要用户应急准备
5 应急响应
5.1 I级停电事件响应
5.2 II级停电事件响应
6 应急保障
6.1 技术保障
6.2 装备保障
6.3 人员保障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宣传
7.2 培训
7.3 演习
8 信息发布
9 后期处置
9.1 事故调查
9.2 改进措施
10 附则
10.1 预案管理与更新
10.2 预案解释部门
10.3 预案实施时间
11 附件
清远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框架与流程图
1 总则
1.1编制的目的和依据
为应对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正确、迅速、有序地组织和恢复电力供应,减轻停电给经济社会活动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促进事故应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事故应急的快速反映能力,依据《广东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粤府函〔2006〕25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称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广东电网、清远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适用于清远电网应对和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
(3)本预案用于规范广东电网、清远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清远市相关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助、事故抢修与处置、恢复电力供应等工作。
1.3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
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的力度,提高公民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协调发电燃料的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紧急处理演习,提高对大面积停电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理能力。
(2)统一指挥。
在广东省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在市政府领导下,通过市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救、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分工负责。
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设事故应急体系。
清远供电局及各县(市、区)供电局按照电网结构和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相应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
发电企业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
电力用户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障措施,避免在突发停电事故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
电力监管部门,市有关部门,各县级政府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4)保证重点。
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崩溃和瓦解。
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恢复速度。
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市区、重点单位、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清远市应急机构与职责
2.1.1 清远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成立清远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统一
领导和指挥清远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经贸局和清远供电局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市政房管局、交通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局、安全监督局、广播电视局、物价局,清远军分区、武警支队,及飞来峡水电站、侨远电厂、阳山电厂、粤连电厂、潭岭水电厂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
市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应急领导小组的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研究清远市电网大面积停电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2)协调相关地区、相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的关系,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3)统一领导清远市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4)按照省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实施和终止Ⅰ级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电网Ⅱ级停电事故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宣布解除电网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5)监督、检查清远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情况,并抓好落实。
2.1.2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市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
(2)执行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
(3)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落实。
(4)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
(5)负责信息发布。
2.1.3 相关部门(应急机构)及职责
市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市政房管局、交通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局、安全监督局、广播电视局、物价局、武警、军队等部门或单位按照国家、省和市应急领导小组以及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
(1)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电力设施修复项目安排,必要时负责组织做好储备粮食调拨供应工作。
(2)市经贸局:负责协调做好电力企业应急工作和社会应急措施落实工作,组织抢险物资及生活必需品的调运和市场供应工作。
(3)市公安局:负责维护事故地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应急领导小组为处理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所需的经费。
(5)市民政局:负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做好因停电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
(6)市交通局:负责安排疏导公共场所人群、滞留旅客的运输,保障发电燃料、抢救物资、生活必需品等的运输。
(7)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积极协助海关、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组织重要商品的进口及口岸检验、检疫工作。
(8)市建设局: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正常供水工作。
(9)市政房管局:负责城市公共照明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工作。
(10)市水利局:组织、指导水电站的管理工作,协调水电站自备电源启用工作。
(11)市卫生局;负责协调各大医院自保电应急启动和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及医疗救治工作。
(12)市安全监督局: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工作。
(13)市物价局:负责事故区域的价格监控,应对突发价格异动事件,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14)市广播电视局:负责事故期间通信保障工作和事故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用主要频道和频率)。
(15)清远军分区、武警支队:负责组织协调驻清远市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和武警部队支援事故抢险救灾。
2.2各县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各县级政府按照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地的实际制订成立相应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县级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由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电力主管部门和供电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或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
2.3电力企业、电力调度机构、重要用户职责
2.3.1 电力企业职责
清远供电局及侨远电厂等各发电企业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2.3.2 电力调度机构职责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主要职责如下:
(1)服从上级调度的命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
(2)启动调度处理预案,控制事故范围,保证主网安全,恢复电网供电。
(3)及时将大面积停电的有关情况向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汇报。
市级电力调度机构与上下级电力调度机构之间的关系如图所示:
广东省电力调度中心
清远市供电局电力调度中心
各县(市)供电局电力调度所(室)
2.3.3 重要用户职责
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
3 事件分级
根据《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对事件分级的定义,大面积停电分为Ⅰ级停电事件和Ⅱ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3.1Ⅰ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电网进入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南方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广东省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广东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并且造成重要发电厂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南方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广东电网60%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广东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以上,并且对南方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5)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南方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对南方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6)因严重自然灾害、电网系统故障的原因,造成清远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以上,并且重要发电厂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广东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2Ⅱ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电网进入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南方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广东省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广东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
(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广东电网40%以上,6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
(5)因严重自然灾害、电网系统故障的原因,造成清远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60%以下。
4 应急准备
4.1加强和完善电网建设
清远供电局应加强电网安全运行的监督和研究,及时发现电网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通过完善继电保护和安全稳定控制系统,设置合适的解列点,提高电力系统通信和调度自动化水平,加强电网建设,配置合理电源布点,构建灵活可靠的电网结构措施,努力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4.2完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等制度
电力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尽量将事故限制在初发阶段和局部地区,防止事故扩大化。
4.3完善电力系统应急预案
4.3.1 电网企业应急预案。
清远供电局会同发电企业根据有关规程、规定制定电网事故应急预案和电网“黑启动”预案,一旦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清远供电局直管及代管7个县(市)级以上供电局也应制定所辖范围电网事件事故应急预案和“黑启动”预案。
4.3.2 发电企业应急预案。
清远市辖区内主要并网运行的各发电企业要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故下发电设备的安全保护工作。
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失去外部电源的情况下,参与“黑启动”的水电厂要做好自动启动工作,火电厂在厂用电恢复后立即启动。
4.3.3 完善应急保安电源。
清远供电局所属调度机构、各县(市)级供电局及其调度机构、各水力发电站、火力发电厂必须按照设计规程和有关规定配备应急保安电源。
4.4落实社会应急责任
市经贸局等相关单位应落实各单位的社会综合应急职责分工,一旦突发严重大面积停电事件,能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工作。
4.5完善重要用户应急准备
电力监管部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要求辖区内的重要用户做好必要的准备,包括准备自备电源、应急照明灯,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技术人员,提高抵御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能力。
4.5.1 下列单位应按照一类标准配备应急供电设施:
(1)县级及以上党、政、军办公场所;
(2)铁路、港口、通信、供水、供气、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单位,各级指挥调度中心,重要场、站等;
(3)金融单位、主要新闻媒体、疾病控制中心、医院(县、区级以上)、矿
山、危险品仓库、监狱,化工、钢铁等易造成重大设备损害和有毒物质泄漏的单位或企业。
一类应急供电设施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适当自备发电机组,可在5分钟内恢复本单位供电;发电机组容量应保证在停电期间维持本单位基本运作和保障人身安全的电力供应。
4.5.2 下列场所应按照二类标准配备应急供电设施:
(1)人群集中的在中型商场、娱乐、体育、休闲和餐饮场所;
(2)九层以上公共建筑的楼梯、走道及地下室;
(3)各铁路、航运、公路客运、水路客运、公交站场的旅客侯车室、公共通道。
二类应急供电设施配备要求:安装足够的应急照明设备,满足不少于2小时的紧急照明需要,以保证大面积停电事故下人群有序疏散和财产安全,条件允许的可视实际需要自备发电机。
5 应急响应
5.1Ⅰ级停电事件响应
发生Ⅰ级停电事件时,按照《广东省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在省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清远市的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Ⅰ级停电事件时,清远供电局应急指挥机构在报告清远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时,一并报告广东电网公司应急指挥机构。
5.2Ⅱ级停电事件响应
5.2.1 事件报告
(1)发生Ⅱ级停电事件时,清远供电局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
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和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同时宣布启动本级预案。
5.2.2 事件通告
(1)发生Ⅱ级停电事件后,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经贸局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生过程、抢修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在Ⅱ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要及时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3)在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的发XXX舆论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5.2.3 应急处置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Ⅱ级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
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①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②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2)社会应急:发生Ⅱ级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波及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①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②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确保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
③公安、武警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防范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④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⑤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⑥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所需品的供给。
⑦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⑧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5.2.4 应急结束
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市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Ⅱ级停电事件状态:(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重要负荷恢复90%以上;
(3)发电燃料恢复正常供应、发电机组恢复运行,燃料储备基本达到规定要
求;
(4)无存在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6 应急保障
6.1技术保障
加强技术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
电力管理部门应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的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
电力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6.2装备保障
各级各部门以及电力企业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6.3人员保障
加强电力企业的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工作,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出现大面积停电情况下如何采取措施处置,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7.2培训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7.3演习
市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省的统一部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电力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各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习。
8 信息发布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并负责拟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组织媒体报道。
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主要新闻媒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9 后期处置
9.1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之后,配合国家事故调查组或省、市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
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9.2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电之后,电力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应急预案。
(2)各相关区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10 附则
10.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及《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广东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由市经贸局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经贸局负责解释。
10.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清远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框架与流程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