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企业设立及项目审批流程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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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企业设立及项
目审批流程图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8.19
•【字号】皖政办[2008]43号
•【施行日期】2008.08.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企业设立及项目审批
流程图的通知
(皖政办[2008]4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规范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方便投资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加快企业设立及项目落地速度,省政府办公厅组织有关部门按照企业设立类和项目建设类,编制了安徽省企业设立和项目审批流程图,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安徽省企业设立及项目审批流程图
(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编二○○八年八月)
安徽省企业设立及项目审批流程图编制说明
一、流程图编制类型和范围。
流程图按照企业设立和项目建设两类进行编制。
企业设立类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内资企业3种类型;项目建设类主要分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农业项目审批、旅游项目审批、水电项目核准5种类型。
本次编制的项目审批流程图是指由省级负责审批的市场竞争类项目。
二、流程图体例形式。
流程图采用将审批流程与提交材料分离的形式编制,突出了流程一目了然的效果,有关材料另附表说明。
流程图中粗线箭头为主流程,是企业办事必须经过的环节,细线箭头为支流程,是根据企业申办不同内容而确定的流程。
三、流程图编制的意义。
流程图简要标明了投资者办事过程所经过的部门、环节、顺序以及需要的条件、材料等,只是为投资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提供一个导向性的流程示意图。
实际工作中由于行业和项目的复杂性,各部门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并向社会公布。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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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预审┃
┃项目核准(发改委)
┃
┃┃┃┃┃┣→┃┣┓
┃
┃
┃外┃┃经所┃┃┃┃(国土部门)┃┃
┃参见省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流程图》┃
┃┃┃┃┃┃
┗━━━━━━━┛┣━━━━━━━━━━━━→┃
┃
┃商┃┃在地┃┃企业┃┃
┗━━━━━━━━━━━━━━━━━━━━━━━━━━━━━━━━━━━━━━━┛
┃┃┃县政┃┃┃┃
┃独┃┃┃┃名称┃┃┏━━━━━┓┏━━━━━┓┏━━━━━━━━━┓┏━━━━━┓
┏━━━━━━━━━┓┏━━━━┓
┃┃┃府或┃┃预先┃┃┃┃┃┃┃企业登记注册┃┃┃┃地税登记(当地地税┃┃┃
┃资┃┃市级┃┃核准┃┃┃企业设立初┃┃┣→┃(省工商局窗口)┣→ ┃┣→ ┃局)参照当地规定。
┃┃进出口┃
┃┃┃政府┃┃┃┃┃审(市商务┃┃企业设立审┃┃见附图2┃┃┃
┗━━━━━━━━━┛┃┃
┃企┣→┃商务┣→┃(工┃┃┃或外经贸局┃
┃批(省商务┃┗━┳━━━━━━━┛┃组织机构┃
┃货物收┃
┃┃┃主管┃┃商部┃┃┃、具有审批┃┃厅窗口)┃┃↑┃┃
┏━━━━━━━━━┓┃┃
┃业┃┃部门┃┃┃┃┃权的县商务┃┃┃┃┃┃代码证┃┃国税登记(当地国税┣━→┃发货人┃
┃┃┃同意┃┃门)┃┣→┃
┣→┃见附图1┃┃┃┃┣→ ┃局)参照当地规定。
┃┃┃
┃申┃┃┃┃┃┃┃主管部门或┃┃┃┃┃┃(省质监局┃
┗━━━━━━━━━┛┃注册登记┃
┃┃┃┃┃┃┃┃┃┃┃┃┃┃┃
┃┃
┃请┃┃┃┃┃┃┃开发区)┃┃┃↓┃┃窗口)┃
┃┃
┃┃┃┃┃┃┏━━━━━━━┓┃┃┃┃┃┏━━━━┻━━━━┓┃┃
┏━━━━━━━━━┓┃(海关┃
┃人┃┃┃┃┃┃环境影响┃┃┃见附图1┃┃┃┃企业登记需前置审┃┃┃┃企业外汇登记(省外┃┃办理)┃
┃┃┃┃┃┣→┃报告初审┣┛┃┃
┃┣→┃批的(相关部门)┃┃见附图3┣→ ┃汇局)
┃┃┃
┃┃┃┃┃┃┃(环保部门)┃┃┃┃┃┃参照有关部门规定。
┃┃┃┃见附图5┃┃见附图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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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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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1企业设立审批(省商务厅窗口)
┃┃附图3组织机构代码证(省质监局窗口)
┃
┃审批权限:1.省商务厅审批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3000万美元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亩的企业设立┃┃提交材料:1.组织机构代码证赋码通知单、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及变更;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下限制类项目的企业设立及变更。
2.市商务主管部门、具有审批权的县┃┃2.法人(负责人)和填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分别复印在二张A4纸上);3.申请
┃
┃(区)商务主管部门及开发区审批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的企业设立及变更。
┃┃表第1项和第16项盖章处请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需用A4纸复印,必须复印
┃
┃提交材料: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报告(原件);2.外资企业申请表原件(可从www.ahinvest.gov.cn网投资┃┃清楚,如不清楚或缺一份均不给予办理;提交的资料供存档使用,不再退还。
┃
┃程序中下载);3.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4.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章程(原件);┃┃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
┃5.经所在地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
┗━━━━━━━━━━━━━━━━━━━━━━━━━━━━━━━━━━━━━━━━━━━┛
┃
┃
┏━━━━━━━━━━━━━━━━━━━━━━━━━━━━━━━━━━━━━━━━━━━┓
┃份证明(原件);6.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附图4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海关办理)┃
┃达授权委托书》(原件);7.项目用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8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
┃通知书(复印件);9.董事会组成名单、投资者各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董事委派书(原件)、董事身份证┃┃营业执照);2.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法规或者商务部门┃
┃复印件;10.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同意材料(原件);11.公司住所证┃┃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
┃明(复印件);12.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初审意见(原件);13.投资者签署的需要进口的设备清┃┃资企业批准证书》:3.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4.国税登记证副
┃
┃单(包括主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14.审批机关需要的其它材料。
属省商务厅审批的,市┃┃本复印件;5.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7.《报关单
┃
┃初审部门初审后,出具转报文件连同上述材料报行商务厅(一式2份)。
┃┃位注册申请表》、《报关单情况登记表》、《报送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8.┃
┃初审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9.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或租赁证明等;10.其它┃
┃省商务厅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商务厅审批(20个工作日,跨部门45个工作日)—办事人到窗口取批┃┃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
┃文后到省质监局窗口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赋码通知单(即办)—办事人持批文和赋码通知单到商务厅外资┃┃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
┃
┃
┗━━━━━━━━━━━━━━━━━━━━━━━━━━━━━━━━━━━━━━━━━━━┛
┃处领取批准证书。
┃
┏━━━━━━━━━━━━━━━━━━━━━━━━━━━━━━━━━━━━━━━━━━━┓
┃
┃┃附图5企业外汇登记(省外汇局)
┃
┃
┃┃提交材料:1.书面申请(企业基本情况,外国投资者的最终控制人和主要经┃
┃
┃┃营业绩等;外国投资者的最终控制人和主要经营业绩不明的,应在申请书中注┃
┗━━━━━━━━━━━━━━━━━━━━━━━━━━━━━━━━━━━━━━━━━━━━━━━━━━━━━━━━━━┛┃
┃
┃明:“本公司外国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个人、境内机构持股或┃
┏━━━━━━━━━━━━━━━━━━━━━━━━━━━━━━━━━━━━━━━━━━━━━━━━━━━━━━━━━━┓┃
┃
┃附图2企业登记注册(省工商局窗口)
┃┃控制,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骗取外汇登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
人┃
┃提交材料: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
┃(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3.公司章程;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经公证、认证的投资者的主体┃┃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3.商务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
┃
┃资格证明和自然人身份证明;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件、颁发的批准证书(保税区企业除外);4.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
┃和身份证明复印件;8.公司住所证明;9.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仅限股份有限公司);10.前置审批文件┃┃章程;5.组织机构代码证;6.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7.其它材料。
注:┃
┃或证件(由工商部门告知需前置审批的部门);1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12.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2、3、4、5等项材料的须验原件、留复印件。
┃
┃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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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二)
┏━━┓┏━━━━┓┏━━━━━━━┓
┏━━━━━━━━━━━━━━━━━━━━━━━━━━━━━━━━━━━━━━━┓
┃┃┃┃┃用地预审┃
┃项目核准(发改委、属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报省经委核准)
┃
┃┃┃┣→┃┣┓
┃
┃
┃┃┃┃┃(国土部门)┃┃
┃参见省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流程图》和省经委《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流程图》。
┃
┃┃┃┃
┗━━━━━━━┛┣━━━━━━━━━━━━→┃
┃
┃┃┃┃┃
┗━━━━━━━━━━━━━━━━━━━━━━━━━━━━━━━━━━━━━━━┛
┃合┃┃┃┃
┃┃┃┃┃┏━━━━━┓
┏━━━━━┓┏━━━━━━┓┏━━━━━┓
┏━━━━━━━━━┓┏━━━━┓
┃资┃┃企业名称┃┃┃┃┃
┃┃企业登记注册┃┃┃┃地税登记(省地税局┃┃
┃
┃┃┃┃┃┃企业设立初┃┃
┣→┃(省工商局窗┣→ ┃┣→ ┃窗口)见附图4┃┃进出口┃
┃合┃┃预先核准┃┃┃┃┃
企业设┃┃口)见附图2 ┃┃┃┗━━━━━━━━━┛┃┃
┃┣→┃┃┃┃审(市商务┃┃
┃┗━┳━━━━┛┃组织机构┃┃货物收
┃
┃作┃┃(工商┃┃┃┃┃
立审批┃┃↑┃┃┏━━━━━━━━━┓┃┃
┃┃┃┃┃┃或外经贸局┃┃
┃┃┃┃代码证┃┃国税登记(当地国税┣━→┃发货人
┃
┃企┃┃部门)┃┣→┃、具有审批┣→┃(省商务厅┃┃┃┃┣→ ┃局)参照当地规定。
┃┃
┃
┃┃┃┃┃┃权的县商务┃┃
┃┃┃┃(省质监局┃┗━━━━━━━━━┛┃注册登┃
┃业┃┃┃┃┃主管部门或┃┃窗口)┃┃┃┃┃┃记(海┃
┃申┃┃┃┃┃开发区)┃┃
┃↓┃┃窗口)┃┃关办理)┃
┃请┃┃┃┏━━━━━━━┓┃┃┃┃见附图1┃┏━━━━┻━┓┃┃┏━━━━━━━━━┓┃┃
┃人┃┃┃┃环境影响┃┃┃见附图1┃┃
┃┃企业登记需┃┃见附图3┃┃企业外汇登记(省外┃┃┃
┃┃┃┣→┃报告初审┣┛┃┃┃
┣→┃前置审批的┃┃┣→ ┃汇局)见附图6┃┃见附图5 ┃
┃┃┃┃┃(环保部门)┃┃┃┃
┃┃(相关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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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材料
┏━━━━━━━━━━━━━━━━━━━━━━━━━━━━━━━━━━━━━━━━━━━━━━━━━━┓┏━━━━━━━━━━━━━━━━━━━━━━━━━━━━━━━━━━━━━━━━━━━━━━━━━━┓
┃附图1企业设立审批(省商务厅窗口)
┃┃附图4地税登记(省地税局窗口)
┃
┃审批权限:1.省商务厅审批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3000万美元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的企┃┃省级单位与外商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一律到省政务中心地税局窗口办理,其它到企业┃
┃业设立及变更;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下限制类项目的企业设立及变更。
2.市商务主管部门、具┃┃所在地地税局办理。
┃
┃有审批权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及开发区审批投资总额3000万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目的┃┃提交材料:1.《税务登记表》2份;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设立及变更。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
┃提交材料:1.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申请报告(原件);2.由合资、合作各方法定代表┃┃原件及复印件;5.公司章程复印件;6.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7.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程及附件(原件);3.合资、合作外国投资者经所在地国家公┃┃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
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
┃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领)馆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4.┃┃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8.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
┃合资、合作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书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的税务登记(国、地税)副本复印件;9.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
┃送达委托书》(原件);5.中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董事会组成名单,合资、合作各方法┃┃其复印件;10.房产、土地、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
┃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委派书(原件)、董事身份证(复印件);7.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等证件的复印件。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
┃准通知书(复印件);8.合资、合作各方签署的进口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
┃产地等);9.公司住所证明(复印件);10.审批机关需要的其它材料:如中方是以国有资产┃┃
┃
┃
┃┗━━━━━━━━━━━━━━━━━━━━━━━━━━━━━━━━━━━━━━━━━━━━━━━━━━┛
┃(非现金)投入应提供国有资产评价报告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件(原件)。
属省商务厅┃
┃
┃┏━━━━━━━━━━━━━━━━━━━━━━━━━━━━━━━━━━━━━━━━━━━━━━━━━━┓
┃审批的,市初审部门初审后,出具转报文件连同上述材料报省商务厅(一式2份)初审办理时┃┃附图5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海关办理)┃
┃限:3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
┃省商务厅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商务厅审批(20个工作日,跨部门45个工作日)—办事人到┃┃2.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
件(法律、法规或者商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
┃窗口取批文后到省质监局窗口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赋码通知单(即办)—办事人持批文和赋码┃┃外);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批准证书》;3企业章程复印┃
┃通知单到商务厅外资处领取批准证书。
┃┃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4.国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6.组织机构┃
┃
┃┃代码证副本复印件;7.《报关单位注册申请表》、《报关单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
┃
┃┃理人员情况登记表》;8.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9.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或租赁证┃
┗━━━━━━━━━━━━━━━━━━━━━━━━━━━━━━━━━━━━━━━━━━━━━━━━━━┛┃
┃
┏━━━━━━━━━━━━━━━━━━━━━━━━━━━━━━━━━━━━━━━━━━━━━━━━━━┓┃
┃
┃附图2企业登记注册(省工商局窗口)
┃┃明等;10.其它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
┃提交材料: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的批┃┃
┃
┃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3.公司章程;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经公证、认证
┃┗━━━━━━━━━━━━━━━━━━━━━━━━━━━━━━━━━━━━━━━━━━━━━━━━━━┛
┃
┃┏━━━━━━━━━━━━━━━━━━━━━━━━━━━━━━━━━━━━━━━━━━━━━━━━━━┓
┃的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和自然人身份证明;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附图6企业外汇登记(省外汇局)
┃
┃件;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8.公司住所证明;9.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仅┃┃
┃
┃限股份有限公司);10.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由工商部门告知需前置审批的部门);11.法律┃┃提交材料:1.书面申请(企业基本情况,外国投资者的最终控制人和主要经营业绩等;┃
┃
┃┃外国投资者的最终控制人和主要经营业绩不明的,应在申请书中注明:“本公司外国投资┃
┃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12.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
┃
┃
┃┃者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个人、境内机构持股或控制,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骗┃
┗━━━━━━━━━━━━━━━━━━━━━━━━━━━━━━━━━━━
━━━━━━━━━━━━━━━┛┃取外汇登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2.企业法┃
┏━━━━━━━━━━━━━━━━━━━━━━━━━━━━━━━━━━━━━━━━━━━━━━━━━━┓┃
┃
┃附图3组织机构代码证(省质监局窗口)
┃┃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3.商务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批┃
┃提交材料:1.组织机构代码证赋码通知单、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负责人)和┃┃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颁发的批准证书(保税区企业除外);4.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
┃填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分别复印在二张A4纸上);3.申请表第1项和第1— 6项盖章处请加盖┃┃企业合同、章程;5.组织机构代码证;6.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7.其它材料。
注:┃
┃单位公章,以上材料需用A4纸复印,必须复印清楚,如不清楚或缺一份均不给予办理;提交┃┃2、3、4、5等项材料均须验原件、留复印件。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
┃的资料供存档使用,不再退还。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
┃
┗━━━━━━━━━━━━━━━━━━━━━━━━━━━━━━━━━━━━━━━━━━━━━━━━━━┛┗━━━━━━━━━━━━━━━━━━━━━━━━━━━━━━━━━━━━━━━━━━━━━━━━━━┛
内资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三)
┏━━━┓┏━━━━┓┏━━━━━━━━┓
┏━━━━━┓┏━━━━━━━━━━━┓
┃┃┃┃┃企业设立登记┃┃
┃┃地税登记┃
┃┃┃┣━━→ ┃┣━━━━→┃
┃┃┃
┃┃┃┃┃(省工商局窗口)┃┃
┣━━━━━━→ ┃(省地税局窗口)┃
┃┃┃┃┃┃┃
┃┃┃
┃┃┃┃┃见附图2┃┃
┃┃见附图4┃
┃┃┃┃┗━━━━━━━━┛┃
┃┗━━━━━━━━━━━┛
┃┃┃┃┃
┃
┃内资企┃┃企业名称┃┃
┃
┃┃┃┃┃组织机构┃
┃┃┃预先核准┃┃
┃
┃业申请┣━→┃┃┃代码证┃
┃┃┃(省工商┃┃
┃
┃人┃┃┃┃(省质监局┃
┃┃┃局窗口)┃┃
┃
┃┃┃┃┏━━━━━━━┓┃窗口)┃┏━━━━━━━━━━━┓
┃┃┃┃┃┃┃
┃┃国税登记┃
┃┃┃见附图1 ┃┃企业设立登记┃┃
┃┃┃
┃┃┃┃┃┃┃
┣━━━━━━→ ┃(当地政务中心国税局┃
┃┃┃┃┃需前置审批的┃┃见附图3┃┃┃
┃┃┃┣━━→ ┃┣━━━━━→┃
┃┃窗口)┃
┃┃┃┃┃(相关部门)┃┃
┃┃见附图5┃
┗━━━┛┗━━━━┛┗━━━━━━━┛
┗━━━━━┛┗━━━━━━━━━━━┛
内资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材料
┏━━━━━━━━━━━━━━━━━━━━━━━━━━━━━━━━━━━━━━━━━┓┏━━━━━━━━━━━━━━━━━━━━━━━━━━━━━━━━━━━━━━━━━━━━━━━━━━┓
┃附图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省工商局窗口)
┃┃附图2企业设立登记(省工商局窗口)
┃
┃提交材料: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投资人签署┃┃一、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
┃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为董事会签署,国有独资公司为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盖章)的《指定代表或┃
┃证复印件;4.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组织加盖公章);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
┃词的,还应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5.特殊的申请名称,还应提交相关的说明┃┃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或者证明材料
┃┃社团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核准后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办理时限:1个工┃┃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
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
┃作日。
┃┃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9.住所使用┃
┗━━━━━━━━━━━━━━━━━━━━━━━━━━━━━━━━━━━━━━━━━┛┃
┃
┃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
┃
┃附图3组织机构代码证(省质监局窗口)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
┃提交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企业单位还应提交上级单位代码┃┃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
┃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用证明外,还应当提交:①《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②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
┃
┃┃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10.《企┃
┃上);3.申请表第1项和第16项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须有A4纸复印。
┃┃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审核后发给组织机构代码。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
┃
┃┃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
┃
┃
┃
┏━━━━━━━━━━━━━━━━━━━━━━━━━━━━━━━━━━━━━━━━━┓┃
┃
┃
┃┃或许可证明(由工商部门告知需前置审批的部门)。
┃
┃附图4地税登记(省地税局窗口)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提交材料: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申请书》┃
┃提交材料:1.《税务登记表》2份;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出资人加盖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
托代理人的证明》(出资人加盖公章)及指定代┃
┃证原件及复印件;4.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批准的,┃
┃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4.企业法人组织章程(出资人加盖公章);5.主管部┃
┃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门(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
┃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还应分别提供相应证明;5.公司章┃┃业单位证书复印件);6.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国有企业或者事业法人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
┃程复印件;6.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负责┃┃门出具的《国行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主管部门(出资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或者社团组织、┃
┃人)的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8.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主
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
┃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交总机构的税务登记(国、地税)副本复印件;9.改┃┃级工会出具证明;7.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8.住所┃
┃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交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10.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
┃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
┃
┃┃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提交住┃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所使用证明外,还应当提交:①《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②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
┃
┃┃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
房的证明文件;9.企业┃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
┏━━━━━━━━━━━━━━━━━━━━━━━━━━━━━━━━━━━━━━━━━┓┃
┃
┃附图5国税登记(当地政务中心国税局窗口)
┃┃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由工商部门告知需前置审批的部门);┃
┃提交材料:1至9项同地税登记材料;10.汽油、柴油消费税还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表、生┃┃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11.申请开业的企业法人其主┃
┃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管部门(出资人)为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交出资人经其登┃
┃
┃┃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取得的分支机构核转函。
┃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
┃
┃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材料审查→准予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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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流程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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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审批(环保部门)┃┃┃┃县(区)发改委核准┃┃核准┃
┃┃┃┃
┃┃┃┃┃┃┃或初审转报┣━━━━━━━┫
┣━━━━━━━━━━→ ┃┃┃┃
┃┃┃┃┃
┣━━━━━→ ┃┃
┗━━━┛┃┃┃┃
┃┣→┃省环保局审批见附图1┣→┃┃
┃┣━━┓
┃┃┃┃
┃┃┃┃┃┃┗━━━━━━━━━━━━━━━━━━┛┃
┃┃┃┃
┃┃┃┃┃┃↓┃┃┃┃
┃┃┗━━━━━━━━━━━━━━━━━━┛┃┃┏━━━━━━━━━━━━━━━━┓┏━━━━━━━━━┓
┏━━━┓┃┃┃┃
┃┃┃企业┃┃其中:市属企业投资建设┃┃市发改委核准
┣━━━━━┫核准┃┃┃┃┃
┃┃┏━━━━━━━━━━━━━━━━━━┓┃
┣━┫┣→ ┃或初审转报┣━━┓┃┣━━━━━━━→ ┃┃┃┃
┃企业┃┃┃┃编制┃┃属于市发改委核准的项目┃┗━━━━━━━━━┛┃
┗━━━┛┃项┃┃办理开工┃
┃┃┃┃┃┃┗━━━━━━━━━━━━━━━━┛↓
┃┃┃┃
┃申请┣→┃用地审批(国土部门)┣→┃项目┃┏━━━━━━━━━━━━━━━━┓
┏━━━━━━┓┃目┣→┃建设手续┃
┃投资┃┃省国土厅审批见附图 2┃┃申请
┃┃┣━━━━━━━━━━━━→┃省发改委核准┃┏━━━┓┃┃┃┃
┃┃┃┃┃┃┃其中:省属直管企业投资建┃┏━━━━━━━━━┓┃
┣━━━┫核准┣━→┃法┃┃市县有关┃
┃项目┃┗━━━━━━━━━━━━━━━━━━┛┃报告
┣━┫设属于省发改委核准的项目┣→┃市发改委┃┃或初审转报
┣━┓┃┃┃┃┃┃
┃┃┏━━━━━━━━━━━━━━━━━━┓┃┃┃┃┃提出意见┃
┗━━━━━━┛┃┗━━━┛┃人┃┃部门┃
┃┃┃┃┃┃┗━━━━━━━━━━━━━━━━┛┗━━━━━━━━━┛
↓┃┃┃┃
┃┃┃规划审批(规划主管部门)┃┃┃┏━━━━━━━━━━━━━━━━┓
┏━━━━━━━━━┓┃┃┃┃
┃┣→┃┣→┃┃┃其中:国家计划单列企业和┣━━━━━━━━━━━━→ ┃国家发改委、国务院┃┃┃┃┃
┃┃┃省建设厅审批见附图3┃┃┣━┫中央管理企业属于国家发改┃┏━━━━━━━━━┓┃行业主管部门或省┃┏━━┓┃┃┃┃
┃┃┃┃┃┃┃委核准的项目┣→┃省发改委提出意见┣→ ┃政府核准┣━┫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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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具体项目核准权限,按照国务院国发[2004]20号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核准办
法即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4]85号文)等规定执行。
2.省级核准建没项目一般均应提交的材料包括:(1)项目申请报告;(2)企业营业执照;(3)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4)省国土资源厅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书;(6)项目建设外部供水、供电、供气的承诺文件;(7)项目建设资金各筹措渠道的承诺文件;(8)其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供的文件。
3.除第2条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材料外,部分建设项目还需要提:(1)城市基础设施方面:a供水项目需提供取水许可证、水源水质监测报告。
b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需提供:供电部门对电量上网的意见。
(2)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机构对项目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意见。
(3)外商投资项目: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项目属国家限制类行业的,需提供行业部门审查意见;特殊需要的有关文件材料(如国家规定的行业归口文件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等),需进口设备的提供进口设备清单。
(4)旅游项目:旅游建设项目,应提供省旅游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5)港口建设项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防洪影响评价,通航安全认证的审批意见。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流程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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