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经备案或批准设置的中华女子学院等校本专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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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经备案或批准设置的中华女子学院等校本专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03.05.29
•【文号】教高司函[2003]80号
•【施行日期】2003.05.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经备案或批准设置的中华女子学
院等校本专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3]80号)
全国妇联,北京市教委、辽宁、黑龙江、湖北、湖南、云南、甘肃省教育厅,北京广播学院:
你们要求增设专业的请示收悉。
根据《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教高[2001]5号)、《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同意新建院校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公布经备案或批准设置的中华女子学院等校本专科专业名单(见附件)。
名单所列专业可以自2003年开始招生。
望你们充分利用高校现有的办学条件,加强新增专业的建设,切实保证教育质量。
附件:经备案或批准设置的中华女子学院等校本专科专业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