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PPT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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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目的:第一条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 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条例。
适应范围: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 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及其监督 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监管责任 第三条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医疗器械
索证案例
•安徽省对261家医疗机构调查,从使用产品索取注 册证的情况看,中小型医疗器械的索证率为54.0%,大 型医疗器械索证率仅为28.3%,表明医疗机构对相关 法律法规知识缺乏,对产品注册证的管理不够重视,无 有效的购进验证制度。
无证使用医疗器械案例一
•韶关市对部分医疗器械注册检查,检查X光机、B超、 心电图机、吸引器的总数分别为:55台、53台、29台、 38台,有注册证设备数为:9台、11台、5台、8台;占总 数的比例为:16%、21%、17%、21%。
案例、使用无证医疗产品案例二
事件回顾:2013年12月10日,市食药监执法人 员在梨园医院疮疡科库房,发现标示为四川绿尔 康晋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创伤愈膜贴过期, 该产品已于2013年1月10日公告自行失效。
4、验收 •第九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真实、完整、准
确地记录进货查验情况。进货查验记录应当保存至 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届满后2年或者使用终止后2 年。大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 械规定使用期限届满后5年或者使用终止后5年;植 入性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与在用医疗器械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贮存场所和 条件。
•《办法》第十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贮存医疗器 械的场所、设施及条件应当与医疗器械品种、数 量相适应,符合产品说明书、标签标示的要求及 使用安全、有效的需要;对温度、湿度等环境条 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监测和记录贮存区域的 温度、湿度等数据。
•第十一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贮存条件、 医疗器械有效期限等要求对贮存的医疗器械进行 定期检查并记录。
•损产品的处理,多由使用部门自行处理,无统计 和记录。
6、使用 •第十三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器械
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在使用医疗器械前,应当按 照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要求进行检查。使用无菌医疗 器械前,应当检查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包装及其有 效期限。包装破损、标示不清、超过有效期限或者 可能影响使用安全、有效的,不得使用。
3、采购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医疗器 械使用单位应当对医疗器械采购 实行统一管理,由其指定的部门或者人员统一采购 医疗器械,其他部门或者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第三十条(二)未按规定由指定的部门或者人员统 一采购医疗器械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 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5、贮存 •第二十八条 (一)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医疗器械产品说
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的;按照《医疗 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贮存案例
•安徽省对261家医疗机构调查,对一次性使用 无菌医疗器械检查,主要是:(1)仓库面积小或没有 专门的仓储场所、随地堆放、不能做到先进先出、 无温湿度控制装置和五防设施等;(2)入出库验收记 录不全,不能对每批产品作全面记录;(3)对过期或包 装破
2、加强相关人员培训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医疗器 械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按 照产品说明书、技术操作规范等要求使用医疗器 械。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自行对医疗器械进行维护维修 的,应当加强对从事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的技术人 员的培训考核,并建立培训档案。
(二)法律法规对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要求
1、成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机构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器械使用 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医疗器械质量管 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 量管理制度,承担本单位使用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责任。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一)未按规 定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 人员,或者未按规定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 制度的;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 罚款: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分类管理:第四条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 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 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 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 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 的医疗器械。
•一、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现状
•二、法律法规对医疗器械使用质量 要求
•三、医疗机构如何加强对医疗器械 使用质量管理
定义
•医疗器械 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
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 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其效用主要通过物理 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 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其 目的是: (一)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者缓解; (二)损伤的诊断、监护、治疗、缓解或者功能补偿; (三)生理结构或者生理过程的检验、替代、调节或者 支持; (四)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 (五)妊娠控制; (六)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 断目的提供信息。
产品名称抽验数(批)判定合格率
在用医疗器械产品
392 N/A 90%
一次性医疗器械产品
611 47 81%
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 合计
41 N/A 78% 1044 47 84%
二、法律法规对医疗器械使用质量要求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2月12 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4 年6月1日起施。 2、《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9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 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 医疗器械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 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 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器械有关的监督管理 工作。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 贯彻实施国家医疗器械产业规划和政策。
浙江省
浙江省2011~2013年间共进行了注射泵、输液泵、激 光治疗仪、除颤器、婴儿培养箱、婴儿光治疗仪、电动病 床、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验光仪等10个品种在用仪器 设备的评价性抽验共584台(件),遍及浙江省内8个地市 的三甲、三乙、二甲、二乙医院和尚未获得等级评定的55 家综合、专科医院。经过检查,在584台受检在用医疗仪 器设备中,有159台含有各种不符合项,占受检总数的 27.2%;55家受检医疗机构中有38家医疗机构受检的在用 医疗仪器设备存在不符合项,在用仪器设备存在不符合的 受检医疗机构占受检医疗机构总数的69.1%。
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重复使用案例
安徽省对261家医疗机构调查,对一次性使用 医疗器械检查发现,价值较高的一次性使用医疗 器械重复使用问题较为突出;用后销毁处理方法 不一致、无处理记录或记录不全等。
《条例》第四十二条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是依照 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已注册或者已备案的医疗器 械。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 签。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以及相关 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在说明书中载明医疗器械 的原产地以及代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没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或者说明书、标签不 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 疗器械的原始资料,确保信息具有可追溯性。
4、验收 •第二十九条(一)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
查验制度,未查验供货者的资质,或者未真实、完 整、准确地记录进货查情况的;按照《医疗器械监 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5、贮存 •《条例》第三十四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有
上海市
上海市进行的一次吸引器风险排摸,对 某区4 家医院5 个地点46 台吸引器进行检测 检测项目的总体合格率仅为20%。
湖北省
湖北省食药监局以不打招呼的形式对部分地方的 高风险医疗器械进行了“飞行检查”。共检查使 用单位243家,查处违法违规单位42家,占17%。
广东省
亚运会期间广州中心抽验结果汇总表
第二十九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四)未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 料的; (五)未按规定建立和保存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 械使用记录的。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 定予以处罚:
《条例》第三十五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对重 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计 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消毒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处 理。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 对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记 录。 《办法》第十六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按 照产品说明书等要求使用医疗器械。一次性 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对使用过的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记录。
•第十四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对植入和介入类医 疗器械应当建立使用记录,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记 录永久保存,相关资料应当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 确保信息可追溯。
《条例》第四十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不得经营、 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 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办法》第二十七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一)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 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 (二)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 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 械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 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定义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是指使用医疗器械为他人提供医疗等技
术服务的机构,包括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的医疗机构,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执业许可证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 依法不需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血站、 单采血浆站、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机构等。
一、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现状
全国情况
中国社科院发布《中国医疗卫生发展报》,报告中指出: 医疗设备常“带病”工作,不少医院忽视对医疗器械的维护、 维修,导致医疗事故时有发生。已发生的医疗事故有:呼吸 机、起搏除颤器等在抢救患者的过程中突然发生故障;心脏 外科手术中,体外循环机停转;手术中麻醉机失灵,患者苏 醒;内窥镜手术进行时,器械断裂;婴儿培养箱温度过高, 婴儿死亡;电刀漏电,致使患者死亡等等。这些医疗事故发 生后所造成的危害严重。
7、维护
《条例》第三十六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对需要 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 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检查、检验、校 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 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保障使用质量;
《办法》第十五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医 疗器械维护维修管理制度。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 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产品说明 书的要求进行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记 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 状态。对使用期限长的大型医疗器械,应当逐台建 立使用档案,记录其使用、维护等情况。记录保存 期限不得少于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届满后5年或 者使用终止后5年。
案例 •安徽省对261家医疗机构调查,医疗机构在医疗器 械管理上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管理部门设置不一,有 50%以上的医疗机构没有专门的医疗器械管理部门。 二是法规的熟知程度不一,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熟悉 医疗器械法规的仅占45.6%,一般性了解的占47.5%, 不熟悉的占6.9%,难以做到依法管理和使用;三是管 理制度不健全,跟不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发展的需 要。
案例:未按规定由指定的部门或者人员统一采购医 疗器械
案例一:今年8月份,临床某科室未经申请使用美 国cook的“双猪尾硅胶输尿管支架”。
案例二:2014年8月,临床某科室未送资质审批, 便将粘弹剂(多微视)用于手术。
4、验收 •第八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从具有资质的医疗 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索取、查验供货 者资质、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等证明文件。 对购进的医疗器械应当验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并 按规定进行验收。对有特殊储运要求的医疗器械还 应当核实储运条件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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