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高频考点及法条对照(七)——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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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记忆]
⼀、特征:
1、已发⽣⼀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的;
2、以意思表⽰为要素(这是与事实⾏为的根本区别:实施⾏为不要求必须有意思表⽰,通常是⾏为⼈没有设⽴、变更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依法律规定却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为,如侵权、违约、⽆因管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
3、是能发⽣当事⼈预期法律后果的合法⾏为。

⼆、⼏种主要的民事法律⾏为类型:
1、单⽅⾏为、双⽅⾏为、多⽅⾏为(以⾏为成⽴依⼏⽅意思表⽰为标准)
单⽅⾏为是仅由⼀⽅意思表⽰即可成⽴的民事法律⾏为,不需要相对⼈的同意,如遗嘱⾏为;
双⽅⾏为是当事⼈双⽅意思表⽰⼀致才能成⽴的民事法律⾏为,如买卖;
多⽅⾏为是当事⼈各⽅平⾏的意思表⽰⼀致才⽽⽴的民事法律⾏为,如合伙、法⼈合并。

2、有偿⾏为、⽆偿⾏为(以当事⼈是否有对待给付为标准)
有偿⾏为是有对价的⾏为,⼀⽅取得利益须⽀付⼀定的财产代价,如买卖
⽆偿⾏为没有对价,⼀⽅取得利益⽆须向对⽅⽀付财产代价,如赠与
3、诺成⾏为、实践⾏为(以⾏为成⽴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为标准)
诺成⾏为是指意思表⽰⼀致即可成⽴的⾏为,不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成⽴⽣效要件,如赠与;
实践⾏为是指除意思表⽰⼀致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的民事法律⾏为,如质押、定⾦。

三、⽣效要件:
1、⾏为⼈具有相应的民事⾏为能⼒
2、意思表⽰真实
3、⾏为内容合法、可能、确定
四、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为:
⾏为种类
类型
条件
附条件的民事⾏为
1. 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

附解除条件的⾏为,当条件不成就时,视为不再附条件。

2. 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

1. 条件特征:将来、不确定、约定、合法。

2. 如果所附条件违背法律或不可能发⽣,应认定该民事⾏为⽆效。

3. 不当阻⽌(⽤诚实信⽤原则判断)条件成⽴,视为条件成⽴,反之亦然。

区别:期限是确定的,将来⼀定能到来的;⽽条件在将来是否发⽣不确定。

附期限的民事⾏为
1. 延缓期限和解除期限。

2. 确定期限和不确定期限。

死亡应该为期限。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五⼗四条民事法律⾏为是公民或者法⼈设⽴、变更、终⽌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为。

第五⼗五条民事法律⾏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为⼈具有相应的民事⾏为能⼒;
(⼆)意思表⽰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六条民事法律⾏为可以采⽤书⾯形式、⼝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规定⽤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第五⼗七条民事法律⾏为从成⽴时起具有法律约束⼒。

⾏为⼈⾮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同意,不得擅⾃变更或者解除。

第六⼗⼆条民事法律⾏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效。

《民通意见》
75.附条件的民事⾏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的,应当认定该民事⾏为⽆效。

76.附期限的民事法律⾏为,在所附期限到来时⽣效或者解除。

《合同法》
第四⼗四条 依法成⽴的合同,⾃成⽴时⽣效。

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续⽣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五条 当事⼈对合同的效⼒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效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时⽣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为⾃⼰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六条 当事⼈对合同的效⼒可以约定附期限。

附⽣效期限的合同,⾃期限届⾄时⽣效。

附终⽌期限的合同,⾃期限届满时失效。

[配套练习]
1.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的签字簿上签名。

学⽣⼄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设,遂在上⾯签名。

对⼄的⾏为应如何认定?
A.⼄的⾏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
B.⼄的⾏为构成重⼤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的买卖合同可撤销
C.甲的⾏为属于要约,⼄的⾏为属于附条件,⼆者之间成⽴买卖合同,但需⼄最后确认
D.⼄的⾏为并⾮意思表⽰,在甲⼄之间并未成⽴买卖合同
2.某县政府为⿎励县属酒⼚多创利税,县长与酒⼚⼚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如果完成年度税收⼀百万元的指标,第⼆年⼚长和全⼚职⼯都可以加两级⼯资。

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为?
A.双⽅民事法律⾏为
B.⽆效民事⾏为
C.附条件民事法律⾏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为
3.装修公司甲在完成⼀项⼯程后,将剩余的⽊地板、厨卫⽤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

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销售⽊地板、厨卫⽤具等业务。

甲⼄的买卖⾏为法律效⼒如何?
A.属于有效法律⾏为
B.属于⽆效民事⾏为
C.属于可撤销民事⾏为
D.属于效⼒待定民事⾏为
[答案与解析]
1、答案D
甲构成要约,但⼄不知晓要约⽽签名,不属于。

因为其不知道签字的意义,因⽽缺乏意思表⽰的表⽰意识,双⽅没有真正达成合意,故合同未成⽴。

⼄也不构成重⼤误解,因其根本不知道要约存在,⽽⾮认识错误。

2、答案D
民事法律⾏为是指公民或法⼈设⽴、变更、终⽌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为。

本题中县长与酒⼚⼚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如果完成年度税收指标,第⼆年⼚长和全⼚职⼯都可以加两级⼯资。

该⾏为属于⾏政奖励⾏为,⽽⾮民事法律⾏为。

3、答案A
民事法律⾏为有效的实质要件包括三项,即⾏为⼈具有相应的民事⾏为能⼒、意思表⽰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本题中甲⼄的买卖⾏为完全符合民事法律⾏为成⽴的有效要件,属于有效法律⾏为,虽然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销售⽊地板、厨卫⽤具等业务,但是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性规定,故不影响该⾏为的合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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