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线交换矩阵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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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线交换矩阵技术要求
一:功能要求
要求短波交换矩阵能够串接在天线和一组接收机之间,用放大接收信号功率,使一副天线接收的信号无损耗的提供给多部接收机工作。
要求一部天线交换矩阵具有16路输入、32路天线输出功能,即16X32路天线交换矩阵实现天线和接收机之间的切换,使用外接市电220V,同时要求能够提供接口的通信协议,以及实现终端工控机的软件控制。
二:技术性能
2.1.1 频率范围: 1.5MHz~30MHz
2.1.2 输入出驻波:≤2
2.1.3输出驻波:≤2
2.1.4 增益: 1.5dB±2dB
2.1.5 噪声系数:≤7.5dB
2.1.6 输入1dB压缩点:≥7.5dBm
2.1.7 二阶截点IP2:≥68dBm
2.1.8 三阶截点IP3:≥30dBm
2.1.9 输出端口路间隔离度:≥35dB(同输入)
≥60dB(不同输入)
2.1.10 切换速度:≤20ms
2.1.11 控制接口:控制接口RJ45/RS232C
2.1.12 高频信号接口输入:BNC型、输出:BNC型
2.1.13 MTBF:≥2000h
2.2 环境条件
2.2.1工作环境温度 +5℃~+55℃
相对湿度≤95%
大气压力 96~104KPa
2.2.2 机械性能
振动、冲击符合GJB2225.2-94要求。
2.2.3 外形尺寸(单位mm)
标准4U机箱,外形尺寸为:482.6×177×550。
三:维护要求
该设备要求于北京监测站短波监测机房进行试用一年,以保证产品性能可靠。
四: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和培训要求
1 根据投标方向招标方所提供的硬件设备的种类及其应用范围,以及招标方的需求,投标方
向招标方提供全方位的、有效的、及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 投标方必须具备履行招标方的服务要求及长期合作的能力,具有完备的技术支持体系,应
为招标方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依托投标方售后服务体系建立项目的本地化服务,以及受过专业训练、具有丰富经验、稳定、长期的专业技术支持队伍。
3投标方提供的全部硬件和软件不少于三年的硬件保修、软件升级和技术服务,并就本工程指定工程师为招标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4在保修服务期限内,如对软件有新的改进、增加新的功能或者为适应最新标准所形成的最新版本,投标方均应及时免费提供给招标方升级、使用。
5在保修期内如果因为投标方有缺陷的设计和生产造成设备的性能和质量与合招标方要求不符,投标方负责免费排除缺陷,修理或替换出现故障的部件、元件和设备。
6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的部件的修理或更换应按如下规定执行:在收到招标方的书面通知后,投标方应在响应时间内免费(包括免收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包装费用)补充或更换系统中有故障的部件。
7在保修期内,投标方提供的现场服务、技术支持服务和软件升级、更新服务等,不收取额外费用。
8保修期满后,投标方有责任根据招标方的要求按照招标方的需求对其产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投标方可收取适当的服务费用。
9本项目所要求的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定于上述技术服务项目,投标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服务经验及能力提出更多的适合于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