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媒体广告管理
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制度

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制度
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管理和规范城市中的户外广告,保护城市形象和环境,提倡合法、文明、环保的广告宣传,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审批管理:对城市中的户外广告进行审批管理,设置审批流程和标准,确保广告内容合法、真实、准确,不侵犯他人权益,不违背公序良俗。
2. 限制管理:设定广告资源的数量、分布、规模等限制,控制户外广告数量和密度,防止广告过度干扰城市景观和市民生活。
3. 审查管理:对已经存在的户外广告进行定期审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广告进行整改或撤销,保持城市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4. 维护管理:建立广告设施维护制度,负责广告设施的维护和损坏修复,确保广告设施正常运行和服务。
5. 监督管理:建立监督机制,监督广告从业者的行为,防止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等行为,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6. 制度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制度,提高公众对规则的了解和遵守度,增强市民参与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提升城市形象、保护市民利
益和改善市容市貌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户外广告行业秩序,保护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户外广告登记管理是指对在城市公共场所、交通干道及其他公共区域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登记、审批和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户外广告登记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是:依法、公开、公正、公平、高效。
第四条户外广告登记管理的主管部门为市政府供电公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具体负责广告登记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想要在城市公共场所、交通干道及其他公共区域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先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第六条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外广告注册登记申请表,广告设计图纸,广告内容,广告设置地点等。
第七条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并根据广告所在区域的规划、城市环境及安全等因素进行评估。
第八条申请人应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并提供拟设置广告的照片、尺寸、材料等技术资料,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和安装。
第九条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已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检查,确保广告的内容、形式、结构等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公共安全。
第十条未经登记或未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广告的发布,并要求缴纳罚款。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主管部门举报未经登记或未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主管部门应及时查处举报内容和取证。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主管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对于连续违规的户外广告,主管部门有权采取拆除、罚款、处罚等措施,并向社会公布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对之前已经存在的户外广告也适用,主管部门将有针对性地进行整顿。
第十五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主管部门所有,如有需要,可以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户外广告行业,提高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
同时也能增加广告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户外广告管理办法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商业活动的日益繁荣,户外广告已经成为城市景观和商业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户外广告的无序设置和不规范管理也给城市形象和公共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维护城市容貌和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户外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
户外广告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场地、交通工具、公共设施等设置的广告,以及以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展示牌、实物造型、充气装置、条幅、旗帜等形式发布的广告。
二、管理原则户外广告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安全美观、节能环保的原则。
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与城市景观和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
三、管理部门职责城市管理部门是户外广告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内容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广告。
交通运输、公安、规划、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四、规划与审批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明确户外广告设置的区域、路段、位置、形式、规格、色彩等要求。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广告设置方案、场地使用证明、广告内容审查证明等。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
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
五、设置要求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不得妨碍交通、消防、安全等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2、不得影响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3、不得损害城市容貌和城市景观。
4、不得利用行道树、路灯杆、电线杆等公共设施设置户外广告。
5、不得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户外广告。
户外广告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广告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户外广告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户外广告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维护、拆除等环节。
第三条户外广告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广告设施安全可靠,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章规划与设计第四条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设计规范和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第五条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包括结构强度、抗风性能、防雷性能等,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设计图纸应经专业审核,确保设计合理、安全。
第三章施工与安装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广告设施的监测,确保其结构稳定,防止因施工不当造成安全事故。
第十条施工完成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确保广告设施符合安全标准。
第四章维护与管理第十一条户外广告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维护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
第十三条维护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户外广告设施的维护记录应完整、准确,便于追溯。
第五章拆除与更新第十五条户外广告设施达到使用年限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予以拆除。
第十六条拆除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十七条拆除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拆除后的广告设施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六章应急处理第十九条建立户外广告设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处置措施等。
第二十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

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户外广告成为一种重要的信息传递手段。
然而,过度的户外广告不仅影响城市的美观度,还可能对市民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干扰。
为了管理和规范户外广告,许多城市都出台了相关规定。
本文将就城市管理户外广告的规定进行探讨。
一、广告面积限制为了控制广告的覆盖面积,许多城市规定了广告牌的最大尺寸和面积限制。
例如,广告牌最大尺寸通常不得超过10米高度和30米宽度,并且广告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
这样的规定可以降低广告对城市景观的影响,同时保证广告的信息传达效果。
二、广告位置限制为了避免广告随意乱设,城市管理部门通常规定了广告设置的位置限制。
例如,广告牌不得设置在交通要道、人行道、公园等公共空间,并且距离住宅区、学校和医院等敏感区域要保持一定距离。
这样的规定可以减少广告对市民的视觉冲击和干扰。
三、广告内容审查为了防止出现虚假广告和不良信息的传播,城市管理部门通常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
广告主需要提交广告内容和设计稿,并经过审查合格后才能进行投放。
这样的规定可以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四、广告时限限制为了避免广告长期存在而造成视觉疲劳,城市管理部门通常规定了广告的时限限制。
例如,商业广告的投放时间通常不得超过半年,政府公益广告的投放时间则可能长一些。
这样的规定可以保持城市环境的新鲜感,同时鼓励广告主不断创新。
五、广告维护责任为了保持广告牌的整洁和安全,城市管理部门通常规定了广告维护的责任。
广告主需要定期检查广告牌的稳固程度,以及清洁广告面板上的灰尘和污渍。
如果发现广告牌存在安全隐患或者破损情况,广告主需要及时进行修复或者更换。
这样的规定可以确保广告牌的质量和市民的安全。
城市管理户外广告的规定可以有效地控制广告的数量、质量和内容,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和城市的整体形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不同城市来说,户外广告规定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规划和设计广告时,广告主需要充分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违规行为。
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户外广告管理办法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商业活动的日益繁荣,户外广告已经成为城市景观和商业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户外广告的无序设置和管理不善也可能带来一系列问题,如影响城市美观、干扰交通视线、存在安全隐患等。
为了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保障公共利益和城市形象,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一、适用范围和管理原则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户外广告的设置、发布、维护和监督管理。
户外广告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安全规范、美观协调的原则,充分考虑城市功能、历史文化、环境景观等因素,确保户外广告与城市整体风貌相适应。
二、户外广告的分类户外广告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建筑物外立面广告:如墙体广告、屋顶广告等。
2、道路附属设施广告:如路灯杆广告、公交站台广告等。
3、交通工具广告:如公交车车身广告、出租车顶灯广告等。
4、电子显示屏广告:如户外大型 LED 显示屏广告。
5、临时性广告:如展会广告、促销活动广告等。
三、设置要求1、安全要求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符合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不得影响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不得危及公共安全。
对于高层建筑上的户外广告,要进行严格的风载和抗震评估。
2、位置和尺寸要求户外广告的设置位置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相关法规,不得遮挡交通标志、信号灯和路灯等公共设施,不得妨碍行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
广告的尺寸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得过大或过小。
3、内容要求户外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健康,不得含有虚假、欺诈、低俗、淫秽等违法违规内容。
广告文字应当规范、清晰,易于辨认。
4、照明要求户外广告的照明设施应当符合节能环保要求,不得造成光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四、审批流程1、申请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广告设置方案、场地使用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2、审核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评估广告设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1. 引言户外广告是指在公共场所、户外露天场所等非私人领域设置的广告形式。
为了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维护城市环境的整洁和美观,特制定本《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2. 定义2.1 户外广告指在公共场所或户外露天场所设置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橱窗广告、标牌广告、路牌广告等。
2.2 广告主指设置户外广告的法人、自然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3. 广告登记程序3.1 登记申请广告主在设置户外广告前,应事先向相关部门提交广告登记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广告设置位置图、广告设计方案、广告主的营业执照等。
3.2 审核评估相关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广告进行审核评估。
主要考虑广告对城市形象、交通秩序等的影响。
3.3 登记发证审核通过的广告将获得广告登记证书,并在广告上标注登记证号和有效期。
广告主应妥善保管登记证书,避免遗失或损毁。
4. 广告设置要求4.1 遵守规划和法律法规户外广告设置应符合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要求,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广告主应自觉遵守,并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撤销。
4.2 美观和安全户外广告应具备良好的美观性,不得影响城市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广告设置应考虑到行人和车辆的安全,不得妨碍道路通行和视线。
4.3 广告内容限制广告内容应健康、正面、合法,不得含有不良信息和违法违规内容。
广告主应对广告内容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广告维护和管理5.1 广告定期检查相关部门将定期对已登记的户外广告进行检查,督促广告主落实广告管理和维护责任。
5.2 广告维护和修整广告主应定期对广告进行维护和修整,确保广告的清洁和良好状态。
如发现广告受损或损坏,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5.3 违规处罚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广告,相关部门有权要求广告主进行整改。
如广告主拒不整改或违规行为严重,可处以罚款、暂停广告登记等措施。
6. 附则6.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2 本规定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成都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成都户外广告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和管理成都市户外广告市场,提升城市形象,保护市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成都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户外广告,包括但不限于墙体广告、立柱广告、路灯杆广告、招牌广告等。
三、广告主体1. 广告主体必须具备合法的广告经营资质,并按照市场竞争原则参与广告投放。
2. 广告主体在投放广告前,应向成都市广告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应的广告内容及设计效果图等材料。
四、广告内容1. 广告内容应健康、积极,不得含有虚假、违法等信息,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 广告内容应符合道德规范,不得宣扬淫秽、恶俗、暴力等内容。
五、广告地点1. 广告需根据规划要求进行选址,不得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绿化环境和市容市貌。
2. 广告地点应与周边建筑物风格相协调,并符合建筑安全规范。
六、广告形式1. 广告形式可以是文字、图片、图形等多种形式,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限制。
2. 广告形式应根据广告主体的实际需求,与所投放地区环境相适应,不得影响市民的正常出行和居住。
七、广告时长和频次1. 广告时长和频次应根据广告内容和形式进行科学设置,不得超出市场竞争的合理范围。
2. 广告时长和频次不得干扰市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尤其是晚间和宵禁时段。
八、广告收费1. 广告收费应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广告主体与广告发布媒体可自行协商确定广告费用标准。
2. 广告发布媒体应及时向广告主体提供广告投放效果报告,并与广告主体共同探索合作方式,提升广告投放的效果和回报。
九、违法行为和处罚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广告主体,成都市广告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可能暂停或撤销其广告经营资质。
2.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广告内容,成都市广告主管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责任。
十、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在成都市户外广告管理中得到广泛推广和执行。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2号]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2号]](https://img.taocdn.com/s3/m/3b23fb2a38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7a.png)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2号)《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众孚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八日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户外广告,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包括:(一)利用公共或者自有场地的建筑物、空间设置的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等广告(二)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上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三)以其他形式在户外设置、悬挂、张贴的广告。
第三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指导和协调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
地级以上市(含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县(市)除外]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
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辖区内户外广告进行登记管理。
地级以上市(含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辖区内重要区域的户外广告,认为有必要直接进行登记管理的,可以直接进行登记管理。
第四条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任何单位不得发布户外广告。
第五条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经营资格。
(二)拥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体的所有权。
(三)广告发布地点、形式在国家许可的范围内,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
(四)户外广告媒体一般不得发布各类非广告信息,有特殊需要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规定与细则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规定与细则在城市的繁华街头,户外广告如同城市的“名片”,展示着城市的商业活力和文化特色。
然而,不当的户外广告设置不仅会影响城市的美观,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为了规范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保障公共利益和城市形象,制定合理且严格的管理规定与细则至关重要。
一、户外广告设置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所有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要求,不得违反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2、安全性原则户外广告的设置不得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安全,不得妨碍交通视线,不得危及行人、车辆的安全。
对于设置在高空、人流密集区域等特殊位置的广告,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审批。
3、美观性原则户外广告应与城市的整体风貌相协调,符合城市的美学标准。
其设计、色彩、材质等应与周边环境相融合,不得破坏城市景观的和谐与统一。
4、公益性原则在城市的重要公共区域,应适当设置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新风尚等内容,提升城市的文化内涵和社会责任感。
二、户外广告设置的分类管理1、屋顶广告禁止在住宅类建筑屋顶设置商业广告。
非住宅类建筑屋顶设置广告的,高度不得超过建筑物顶部,且面积不得超过屋顶面积的三分之一。
广告的结构和材质应具备良好的抗风、抗震性能,并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和认证。
2、墙面广告建筑物墙面广告不得遮挡窗户和消防通道,不得影响建筑物的采光和通风。
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区域内的建筑物墙面广告设置,应遵循相关保护规划的要求,保持建筑的原有风貌。
3、道路沿线广告道路两侧的户外广告设置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定,不得妨碍交通标志、信号灯的识别。
距离道路交叉口一定范围内不得设置大型广告,以避免影响驾驶员的视线。
4、电子显示屏广告电子显示屏广告的亮度、闪烁频率应符合环保要求,避免对周边居民和行人造成光污染。
在夜间,应根据周边环境适当降低亮度或调整显示模式。
三、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流程1、申请广告设置者应向城市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广告设置的地点、形式、尺寸、内容、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相关的设计方案和技术资料。
户外广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户外广告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户外广告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2. 责任明确,分工负责。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 依法管理,规范操作。
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户外广告的安装、使用、维护和拆除等环节。
4. 严格检查,及时整改。
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管理职责1. 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
2. 施工单位:负责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和拆除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3. 商户:负责自用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四、安全生产措施1. 设计审查: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结构安全。
2. 施工安装: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安装,确保施工安全。
3. 材料选用: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确保户外广告设施的质量和安全。
4. 定期检查: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 维护保养: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6. 拆除作业:拆除作业前,应制定安全拆除方案,确保拆除过程安全。
五、安全生产检查1. 定期检查: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专项检查:针对恶劣天气、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
3. 突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突击检查,确保整改落实。
六、责任追究1.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2.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市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制度

市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制度摘要户外广告是一种重要的营销方式,但频繁、过度的广告可能会影响市容市貌,也可能存在一些违规问题。
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是保障市容市貌良好、公众利益安全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介绍市户外广告监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管理机构、监测手段、执法方式等。
一、管理机构目前大部分市县都设立了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对户外广告进行监测检查和管理。
在具体实施中,需要充分利用好各部门的职责和力量,建立一个协调联动、高效运作的广告监管网络。
同时,也可以设立市外观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将美化环境和规范广告看作同一个目标,形成共同维护市容市貌和公共安全的合力。
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市内外观进行综合评审,对未经批准、违反规定的广告进行清理,提高市民维护市容市貌的自觉性。
二、监测手段监测手段主要通过人工巡查和技术设备监测两种方式来实现。
人工巡查是当前最为普遍的监测方式,普遍存在于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中。
巡查人员可以利用现场发现、用户举报、宣传布告等方式掌握市内广告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技术设备监测,如高空摄影机、人脸识别器、无人机等,可以大大提升监测效率和范围。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使用技术设备进行监测时应保护用户隐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
三、执法方式当发现存在违规广告时,需要有一套合理有效的执法方式。
比如,可以通过勒令停止广告展示、要求改善广告质量、收缴违法广告收益等手段予以惩戒。
同时还需建立制度化的投诉反馈机制,鼓励市民举报违规广告,营造良好的广告监督环境。
四、其他市户外广告监督管理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容市貌和公众利益的有效手段。
本文介绍了市户外广告监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管理机构、监测手段、执法方式等,希望能够在实际操作中得到更好的落实和表现。
同时也需要通过多方角力和协商,建立符合市情实际的制度框架。
户外广告审批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广告的规划和管理,保障城市容貌和环境质量,规范户外广告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在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上,或者利用公共空间、街道、广场等设置的,以发布商业、公益、服务性信息为目的的广告。
第三条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文明美观的原则。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的规划、设置、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布局第五条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第六条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户外广告总体布局和分区规划;(二)户外广告设施的类型、规格、数量、高度、面积等;(三)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要求和技术规范;(四)户外广告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要求。
第七条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公共绿地、消防通道等公共资源;(二)不得影响城市景观和城市风貌;(三)不得妨碍交通、消防、安全等公共设施的使用;(四)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章设置审批第八条设置户外广告,应当向市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审批。
第九条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二)户外广告设计图;(三)户外广告设施的技术参数;(四)户外广告设施的施工方案;(五)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十一条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应当在设置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其设置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期满后需要继续设置的,应当重新申请审批。
第四章维护与管理第十三条户外广告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由设置人负责。
第十四条户外广告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不得出现破损、褪色、污损等情况。
户外广告资源安全管理制度

户外广告资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户外广告资源的安全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户外广告资源的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等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户外广告资源安全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程。
第四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加强对户外广告资源安全管理的重视,确保户外广告资源的安全。
第五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户外广告资源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资源,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
第六条对于无证擅自设置、悬挂户外广告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责令整改,并予以处罚。
第七条对于违反户外广告资源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户外广告资源安全管理责任第九条户外广告资源的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资源的安全管理,维护户外广告资源的安全。
第十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资源的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户外广告资源的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合理规划、布局、设置户外广告资源,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对于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资源,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整改,保障广告资源的安全。
第十三条户外广告资源的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广告资源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广告资源的安全。
第十四条户外广告资源的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户外广告资源的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报警,并进行紧急处理。
第十六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对于发生的户外广告资源安全事故,应当及时进行处置,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七条对于涉及户外广告资源的重大安全事故,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方案

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方案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户外广告已成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商业宣传和信息传播的重要途径。
然而,不规范、无序的户外广告设置不仅影响城市的美观,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为了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管理,提升城市形象,特制定以下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方案。
一、管理目标通过科学规划、严格审批、有效监管,实现户外广告设置的规范化、美观化和安全化,促进城市商业繁荣与环境品质的提升相协调。
二、管理原则1、规划引领原则根据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功能分区,制定户外广告的布局规划,确保广告设置与城市景观相融合,符合城市的特色和文化内涵。
2、安全第一原则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确保在恶劣天气等情况下不会对行人和公共设施造成危害。
3、依法管理原则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户外广告的设置、内容、形式等进行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4、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在保障商业利益的同时,充分考虑公共利益,如交通视线、公共空间的合理利用等。
三、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的户外广告:1、建筑物外立面广告,如墙体广告、屋顶广告等。
2、道路两侧的广告牌、灯箱广告等。
3、公交站台、地铁站等公共交通设施上的广告。
4、电子显示屏广告。
5、临时性广告,如促销活动广告、展会广告等。
四、管理措施1、规划与审批(1)制定详细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明确允许设置广告的区域、位置、尺寸、形式等要求。
(2)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对户外广告的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广告内容、设计方案、设置位置等,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规划要求。
(3)对于重要区域或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评审。
2、日常监管(1)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
(2)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市民对违规户外广告进行举报,并及时处理。
(3)定期对户外广告的安全性进行检查,督促广告业主及时维护和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
3、广告内容管理(1)审核广告内容,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含有虚假、低俗、违法等不良信息。
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在如今的城市和乡村环境中,户外广告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部分。
它们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存在,如大型广告牌、灯箱广告、车身广告等等。
然而,这些户外广告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可能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诸多问题,比如影响城市美观、传播不良信息、甚至存在安全隐患。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管理原则与目标户外广告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合法性原则,即所有的户外广告活动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要确保户外广告的设置不会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美观性原则,广告的设计和布局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提升城市或地区的整体形象;安全性原则,保证广告设施的稳固,避免对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其管理目标主要包括:规范户外广告市场秩序,防止无序竞争和不正当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虚假、夸大或误导性的广告内容;促进城市或地区的经济发展,通过合理的广告展示推动商业活动;维护公共空间的美观和整洁,打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广告设置的审批与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想要设置户外广告,都必须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详细的广告设计方案、设置地点、广告内容等信息。
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广告内容的合法性、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管理部门将颁发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许可证上应明确广告的设置位置、规格、期限等重要信息。
在广告设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
三、广告内容的审查户外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含有虚假、欺诈、淫秽、暴力、反动等违法或不良信息。
同时,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清晰,不得误导消费者。
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广告内容审查制度,对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内容进行严格审查。
对于涉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金融等特殊领域的广告,还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四、广告设施的安全管理广告设施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应当对广告设施的安全性负责。
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市场秩序,保障广告产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品、服务等广告的户外广告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出现在室外公共场所的广告,包括海报、电子幕墙、固定灯箱、LED广告牌、封装式广告牌、翻转广告牌、候车亭广告和公交车等交通工具上的广告。
第四条国家广告主管部门及其职能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授权管理第五条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发布关于“禁止性广告”管理规定,并收回相关广告审批机构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的户外广告管理细则,并设立管理机构及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七条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并负责对户外广告的安装、维护、改造和拆除等管理工作。
第八条海报营业部、公交营业部、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其所管理的广告进行管理,并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广告信息。
第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在经营场所外张贴、张贴违规广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依法对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第三章广告审批与安装第十条开业、促销类广告除了政府或政府认可的机构之外,必须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各类广告必须经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符合审批标准后方可安装。
第十二条户外广告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地方规定及安全规范,必须采用标准合格的广告材料和设备,防火防盗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广告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监测和技术评估,严厉打击违规安装行为,确保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四条各地政府应当进行城市规划,综合考虑城市形象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在指定广告地点时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原则,保护市容市貌。
第十五条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对广告路线、广告内容、广告数量、广告形式、广告材质等加以限定和规范。
第十六条广告牌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要求和程序,经过申请、审批、监督和验收后,方可进行安装。
室外广告安全管理制度

室外广告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室外广告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保障市民和广告设施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所有室外广告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应当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第四条室外广告设施的管理和安全工作应当按照“谁服务、谁管理”的原则,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共同管理,实现各方共同参与。
第五条室外广告设施的管理和安全工作,应当坚持“防范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灭隐患,确保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
第六条全社会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室外广告的管理工作,构建共建共管的管理格局,形成全社会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室外广告管理新格局。
第七条政府应当加强室外广告安全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公众自觉遵守室外广告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室外广告管理工作。
第八条鼓励并支持企业、组织和个人开展室外广告的安全监督活动,促进室外广告的建设、监管和安全管理的专业化。
第九条建立健全室外广告设施的管理工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企业参与、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监管责任第十条本市各级政府应当切实加强室外广告设施的管理工作,加大投入,完善管理机制,确保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
第十一条市政府应当加强对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其他单位的室外广告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各区政府应当加强本区范围内室外广告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发挥好主体责任作用,确保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
第十三条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室外广告设施的监管工作,确保广告设施的安全可靠、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社区和居民委员会应当发挥好社会监督的作用,积极参与室外广告的管理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帮助解决矛盾。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室外广告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其安全可靠、合法合规。
户外媒体广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媒体广告网络安全管理,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户外媒体广告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户外媒体广告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户外广告牌、公交车身广告、地铁广告、户外LED显示屏等。
第三条户外媒体广告网络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保障信息安全;(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技术保障,管理强化;(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网络安全责任制1. 户外媒体广告经营单位应设立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应明确网络安全责任,落实网络安全管理措施。
第五条网络设备安全管理1. 网络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 网络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3. 禁止使用已知的漏洞设备,及时修复设备漏洞。
第六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1. 严禁发布、传播有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违法信息、虚假信息、暴力信息、色情信息等。
2. 对广告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广告内容合法、合规。
3. 加强对广告投放数据的监控,防止数据泄露。
第七条网络安全事件处理1. 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2.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网络安全事件,配合调查处理。
3. 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总结分析,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网络安全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网络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网络安全意识。
2. 培训内容包括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网络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等。
第三章奖惩措施第九条对在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户外媒体广告经营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洛阳户外广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洛阳市户外广告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洛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户外广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牌、霓虹灯、灯箱、电子屏幕、楼顶广告等。
三、管理职责1.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户外广告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开展户外广告安全管理工作。
2. 各区(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户外广告设施的审批、监督、拆除等工作。
3. 户外广告设置单位或个人负责其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符合安全标准,并及时维修、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
四、安全标准1.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
2. 广告牌、霓虹灯等设施的安装必须牢固可靠,防止因风力、冰雪等自然因素造成设施倒塌或损坏。
3. 广告设施的材料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要求。
4. 广告设施的文字、图案、色彩等应规范、美观,不得含有低俗、淫秽、暴力等不良信息。
五、审批与监管1. 户外广告设置单位或个人在设置广告前,应向所在区(县)城市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设置。
2. 城市管理局应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的监管,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予以拆除。
3. 对违反户外广告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城市管理局应依法予以查处。
六、应急处理1. 户外广告设施发生倒塌、损坏等事故,设置单位或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并向城市管理局报告。
2. 城市管理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事故现场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七、宣传教育1. 城市管理局应加强户外广告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
2. 户外广告设置单位或个人应积极配合城市管理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自身安全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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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管理
订单、客户、广告投放关联管理,方便 灵活设置投放方案。
业务人员、代理机构随单管理,方便考 核、追责。
统计报告
订单签约趋势、上刊率趋势,随时总结 业务开展效果,及时调整战略战术。
订单销售额排行、销售业绩排行,甄别客户质量、 考察员工业绩,优胜劣汰,打造高质量攻坚团队 与客户资源库。 上刊率排行、点位投放历史,鉴别资源质 量及使用效果,让每个点位发挥最大价值。
02
多为综合管理型工具
市面能找到的多为综合管理型工具,关联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众多功 能模块,中小型公司用不到却必须为此买单。
功能F
(用不到)
功能D
(用得到)
功能E
(用不到)
功能B(用不到)
功能C(用得到)
功能A (用不到)
03
免费的垃圾软件不能用
原本希望通过工具、利用技术提高效率,却在想兼顾成本时,被网络中不 计其数的垃圾软件折磨得不成人形……
C
最低成本解决最核心问题并提升收益
排期管理
智能排期,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最佳售 卖组合。 预售锁定,优化排期、方便跟单、促成 交易。
媒体、点位管理
支持各类型户外媒体,各点位投放历史、 上刊率排行,辨识、深挖每个点位价值。 点位状态一目了然,能支持点位特殊状 态(如:维修中)的设置。
要能支持自定义标签,方便对点位进行 分组和按属性筛选。
好管理等于高效率,更等于
高
收
益
户外媒体广告管理需求多种多样,抓住核心需 求,探索针对户外媒体的专业工具是第一步。
01 网络查询
02
费心筛选软件
03
下载选中软件
04
05
安装、注册
进行功能试用
04
Hale Waihona Puke 付费工具成本高多功能捆绑,用户得到的帮助价值与成本不成比例,专业软件价格 只能供中小型广告商仰望。
05
启用程序繁琐
安装部署,程序繁琐,多帐号操作更麻烦。
户外媒体广告商核心需求 及其对管理工具的要求解析
专业性
点位管理
确认一个投放计划,不定要翻动多少页纸。 虽然“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的时代已经过 去了。
广告管理工具
购买专业管理工具成本巨大,且买来很多甩 也甩不掉的鸡肋功能?做户外媒体广告,却 买来一堆线上广告管理产品,要找到符合户
外广告商管理需求的产品实属不易。
02
QUESTION
找管理工具的困惑
01
多为线上广告管理工具
排期管理
客户管理
户外广告管理核心需求
针对性
能充分中小型户外媒体广告商的需求特性 功能对口 成本低廉 快速上手
解决方案探索
紧抓户外媒体广告管理核心需求,扫除所有 不必要干扰。
SaaS模式,免安装、免部署,登录即用,所 有数据云端存储,安全无负担。
解决方案探索
A
所有基础功能免费使用
B
VIP制满足高级需求
QUESTION
01
现存户外广告商对点位 资源与排期的管理方式
Excel表
Excel表每天 点 点
点……修改点位使用
情况;各种维度筛选, 寻找客户所需;确认 投放可能性。效率低 下、易出错,季度、 年度总结出报表?老 板员工都头大!
手记表单
每天翻着纸质单子与客户谈交易,一边翻 查一边记,或事后恶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