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古代中国社会“皇权不下县、县下皆自治”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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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新光[1]
作者机构: [1]信阳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科学学院教授,信阳464000
出版物刊名: 学习与实践
页码: 87-97页
主题词: 皇权专制;宗族自治;封建制;郡县制;小县治;乡里制度
摘要:自秦汉至明清之际的中国历代王朝,“编户齐民”和县的数量基本没有达到“地方百里、人口万户”的标准建制,因而是一种小县制。
同时,县以下还有乡里制度和什伍编制,皇权专制集权统治以“县政”为依托,其政治影响可谓无所不在、无事不管。
所谓“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毫无历史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