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青路(石塘立交—翁厝立交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青路(石塘立交—翁厝立交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
补充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沧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11.23
•【字号】厦海政征〔2022〕98号
•【施行日期】2022.1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青路(石塘立交—翁厝立交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为实施海沧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结合本机关于2022年3月30日发布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青路(石塘立交—翁厝立交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厦海政征〔2022〕24号),现对原公告内容做如下补充:
一、第一条项目概况中第(一)款“征收范围”中《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编号:4010120211219)变更为《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编号:4010120221000-1)。

二、第一条项目概况中第(三)款“土地现状”中“经土地现状调查,该项目拟征收集体土地0.7271公顷,其中嵩屿街道石塘村农用地0.5044公顷,建设用地0.0887公顷;嵩屿街道鳌冠社区农用地0.0399公顷,建设用地0.0336公顷、未
利用土地0.0605公顷。

项目拟征收涉及2个集体经济组织、27户被征地农民,其中0.0557公顷土地使用权为石塘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0.1340公顷土地使用权为鳌冠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变更为“经土地现状调查,该项目拟征收集体土地0.7233公顷,其中嵩屿街道石塘村农用地0.5260公顷,建设用地0.0643公顷;嵩屿街道鳌冠社区农用地0.0976公顷,建设用地0.0332公顷、未利用土地
0.0022公顷。

项目拟征收涉及2个集体经济组织、27户被征地农民,其中
0.05295公顷土地使用权为石塘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0.1330公顷土地使用权为鳌冠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本补充公告公示期自2022年11月24日起三十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青路(石塘立交—翁厝立交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厦海政征〔2022〕24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的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有效且不变。

特此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3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