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剂科值夜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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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剂科值夜班制度
医院药剂科值夜班制度1
1、药剂科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设置相应的值班。
2、参加各类值班的人员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并在药品调剂岗位工作至少半年以上,经考核能够独立承担值班工作。
3、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急患者之所急,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
4、建立值班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情况详实地记录在案,遇有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并做好详实记录。
交接班时应将值班情况,出现的问题和需要注意的事项,认真详细地交接清楚并有记录,交接双方应签字。
5、应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齐,工作区与休息区应分隔开。
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得聊天,吃食物(就餐除外)、玩游戏等。
7、值班人员都不得擅离职守。
在未经准许情况下,不得随意请其他人员替班,尤其严禁非药学技术人员替班或值班。
8、调剂处方时,应认真核对处方各项内容和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
发现处方有误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修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9、发药时应向患者或取药者详细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医院药剂科值夜班制度2
为适应医院业务及医院药学的不断发展需求,满足医院日常工作需要,并培养和锻炼药学人才,保证药剂科各药房工作高效运行,现建立药学人员岗位轮换及休假制度。
1、参加药剂科岗位轮换的四个部门为:门诊西药房、中心药房、药库、中药房。
2、轮换时间:在中心药房与门诊药房工作的员工每半年轮换一次;药库岗位原则上满三年就进行一次轮岗。
3、年轻药师的岗位轮换。
根据培养方向和工作适应性考察,为了使他们尽早了解到工作概况,暂时不确定他们的工作岗位,而是让他们在各个岗位上轮流工作一段时间,亲身体验各个不同岗位的工作情况,为以后工作中的配合协作打好基础。
4、需要轮岗的人员以及因特殊情况提前换岗的'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新的岗位上班,对于不接受换岗的工作人员,药剂科不予安排工作并上报医院进行处理。
5、所有轮换到门诊西药房工作的员工,其熟悉门诊西药房工作业务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必须值夜班,特殊情况除外。
员工因自身原因出现不能适应工作情况的可向医院提出换岗申请。
6、药剂科关于门诊西药房妊娠妇女值夜班的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我院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即:妊娠七个月前照常值夜班,妊娠七个月至孩子一周岁不值夜班并给予哺乳假,孩子满一周岁以后照常值夜班。
7、药剂科各药房及药库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由各药房组长根据本药房的实际情况安排,药房组长休假须报药剂科主任批准同意方可休假。
8、岗位轮换由药剂科主任及各药房组长组织实施,并提前制定岗位轮换计划。
9、本规定自__月__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