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外贸出口工作的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外贸稳外资的实施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外贸稳外资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9.25•【字号】郑政文〔2019〕143号•【施行日期】2019.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引进外资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外贸稳外资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9〕1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中央“六稳”工作要求,实现外贸、外资双稳定双提升,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论述和推动中部地区崛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省对外开放大会工作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要求,优化对外贸易质量和结构,提升利用外资规模和效益,为打造以内陆开放高地为特征的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优化对外贸易质量和结构(一)壮大外贸市场主体。
引进和培育一批符合主导产业的“专、精、特、优”外贸型产业项目和知名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壮大外贸市场主体规模,优化外贸市场主体结构,构建相对平衡的外贸发展新格局。
落实国家、省促进外贸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在国际市场开拓、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出口信保、进口贴息、融资贷款、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
支持企业应对贸易摩擦,开展外贸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应对贸易摩擦能力,对企业为维护正当权益参与反倾销、反补贴应诉案件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打造特色鲜明外贸产业基地。
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发展规划,培育和建设一批区域特色鲜明、配套体系完善、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国家级和省级外贸基地。
加快打造汽车及零部件、铝产品等百亿级外贸产业集群,进一步壮大智能终端(手机)设备等千亿级外贸基地规模。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经贸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经贸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23•【字号】郑政文[2007]90号•【施行日期】2007.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经贸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郑政文〔2007〕9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扩大开放,提升我市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依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决定》(郑发〔2003〕15号),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设立郑州市外经贸发展基金从2004年起,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促进外经贸发展的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出口效益好、发展前景好、有偿还能力、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外经贸企业。
基金的主要用途包括:(一)为各类出口企业提供流动资金支持,重点扶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二)鼓励各类出口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市财政按省批准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金额1∶1配套资金,对各类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予以资助。
(三)对我市各类出口企业实行出口商品奖励。
(四)对我市在境外开展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和投资的各类企业进行补贴和奖励。
(五)支持企业反倾销应诉。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案件应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对我市出口企业参与反倾销应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国家、省资助不足部分予以补差。
(六)对完成年度外经贸责任目标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实行出口商品奖励依据《郑州市出口商品奖励办法》(郑外经贸财字〔2004〕3号),对一般商品、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按海关统计数据,每美元分别给予0.01、0.02、0.04元人民币奖励;鼓励增量出口,对上述商品超出上年基数部分,每美元分别奖励0.02、0.04和0.08元人民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17•【文号】国办发〔2022〕18号•【施行日期】2022.05.17•【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国办发〔2022〕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帮扶外贸企业应对困难挑战,实现进出口保稳提质任务目标,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外贸企业生产经营保障。
各地方建立重点外贸企业服务保障制度,主动服务,及时掌握和解决外贸企业的困难问题。
涉疫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所在省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确定重点外贸企业名录和相关物流企业、人员名录,对生产、物流、用工予以保障,尽快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企业复工达产,保障外贸供应链稳定。
(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促进外贸货物运输保通保畅。
各地方严格落实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要求,将外贸货物纳入重要物资范围,全力保障货运物流运输畅通,有运输需求的外贸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有力有序疏通海空港等集疏运,提高作业和通关效率。
各地要积极优化作业流程,进一步压缩国际班轮等泊时间,不得层层加码,出台影响国际集装箱班轮靠港作业效率的措施。
加强航空口岸机场海关及作业人员保障,用好航空货运运力,保障重要零部件、装备和产品运输。
加强与国际货运班列沿线国家沟通协调,同步提高铁路口岸通关及作业效率。
进一步提升深港陆路运输效率和通行能力。
国发〔2015〕16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口岸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门户,是对外交往和经贸合作的桥梁,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屏障。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口岸快速发展,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外开放步入新阶段,这些都对口岸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现就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优化口岸服务,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在现有基础上再取消下放一批涉及口岸通关及进出口环节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
建立规范口岸相关部门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
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违法设定或变相设定审批。
明确审查标准,承诺办理时限,不得违法提高审批门槛、延长审批时限。
健全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套管理制度,优化内部核批程序,减少审核环节,在改进服务、高效便民的同时做到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研究探索实行联合审批、并联审批。
尽快制定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规范并发挥口岸相关行业协会作用,促进口岸通关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二)改进口岸通关服务。
加强口岸执法政务公开的系统性、及时性,进一步规范和公布通关作业时限。
推进口岸监管方式创新,通过属地管理、前置服务、后续核查等方式将口岸通关现场非必要的执法作业前推后移,把口岸通关现场执法减到最低限度。
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拓宽企业集中申报、提前申报范围,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增加进口。
完善查验办法,增强查验针对性和有效性。
提高非侵入、非干扰式检查检验比例。
对查验没有问题的免除企业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此类费用由中央财政负担。
同时,加大对有问题企业的处罚力度。
对“走出去”企业在国外生产加工的符合我国要求的产品进口,予以通关便利。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一般贸易扩大出口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一般贸易扩大出口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05.13•【字号】汕府办〔2009〕43号•【施行日期】2009.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印发关于促进一般贸易扩大出口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09〕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关于促进一般贸易扩大出口的若干意见》业经市政府五届四十二次常务会议讨沧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关于促进一般贸易扩大出口的若干意见一、目的和意义一般贸易出口作为一种重要的对外贸易方式,能有效促进我市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发挥比较效益,参与国际交换,对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地方财税收入,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市一般贸易出口虽然增长快、增幅大,但由于基数低,绝对值仍然较低,在2008年外贸出口总额中仅占1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与粤东其他四市相比差距更加明显,贸易结构很不合理。
制约一般贸易出口快速发展的矛盾、存在问题和困难仍然得不到有效解决,主要表现在作为我市一般贸易出口主要经营主体的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条件较差,开展自营出口业务困难大;企业管理水平低,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不够,造成本地产品外流异地出口的现象很普遍。
同时,一般贸易出口产业化水平低,产业配套能力较差,因此生产成本相对较高;产品出口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不高,也缺乏品牌产品,在国际市场获利的比重难以提高。
另一方面,我市至今还没能建立起促进和支持一般贸易扩大出口的长期有效机制,有利于一般贸易扩大出口的措施完善比较缓慢,外经贸“大通关”环境建设相对滞后。
这些结构性矛盾和存在问题使我市一般贸易出口的潜力得不到应有的发挥,制约了我市一般贸易出口的较快发展。
因此,要在当前国际金融风暴不断蔓延和深化、国际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的形势下,努力保持出口平稳增长,促进汕尾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4.11•【字号】合政〔2016〕36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意见合政〔2016〕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积极应对当前外贸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促进我市进出口稳定增长,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当好全省“三个排头兵”的若干意见》(合政〔2016〕29号),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强化目标责任1.落实属地责任。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按照市政府确定的进出口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研究制定辖区的进出口配套政策,确保完成全年进出口目标任务。
2.强化包保服务。
对重点外贸企业实行跟踪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提振企业信心。
二、壮大外贸主体3.丰富外贸服务业态。
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鼓励其为中小生产型企业提供通关、退税、融资、收汇、物流等外贸综合服务,帮助开展进出口业务。
4.强化进出口孵化。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进出口业务与政策培训,提高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引导企业加快实现进出口实绩。
5.支持重点企业挖潜增效。
鼓励重点进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调整外贸商品结构、提升对外贸易竞争力,对表现突出的重点进出口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6.鼓励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对中小进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给予一定补助,一个年度内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三、创新增长方式7.加强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
积极引进跨境电商企业,大力开展跨境电商B2B 出口,努力培育外贸发展新优势。
8.发展跨境电商服务龙头企业。
对为我市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综合服务的云平台运营企业,当年度在我市出口额达到5000万美元的给予一定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促进外贸发展措施
促进外贸发展措施外贸就是不同国家之间进行贸易往来,外贸发展好了可以带动经济发展,所以要采取措施,促进外贸的发展。
以下是整理的促进外贸发展措施资料,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促进外贸发展措施一、强化贸关贸检合作建立我市与上海海关的战略合作,通过推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分类通关、税费电子支付等改革措施,营造良好的通关环境,进一步缩短进出口货物通关时间,开辟大项目、大企业通关绿色通道;加强企业分类管理,实施差别化查验管理,提高快查快验比例;顺畅无锡“水陆空铁”立体口岸进出通道,整合海关监管场所,提高海关监管效能。
国检全面开展“国检惠贸”服务工程,提供惠企、民生、科技的直通服务。
二、强化重点项目跟踪服务重点服务年内将形成外贸新增长点的24家新建新达产的外资及民营重点项目,及时解决企业在用工、税收、融资等方面的问题,使其尽快形成增量。
三、强化领导挂钩制度实行市商务局局领导与全市九大板块挂钩制度,对全市年进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834家企业(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近90%)提供全天候保姆式服务,尤其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定期上门走访,具体研究一企一策措施,每月走访企业不少于100家。
四、强化总部外贸功能发挥我市企业总部经济优势,将设在市外的工厂、分公司的外贸订单转移至我市企业总部报关,增加我市企业的进出口统计规模。
鼓励外贸公司承揽外地货源,鼓励年进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72家外贸公司代理外地企业的进出口,形成2亿美元进出口增量。
五、强化外贸监测分析建立外贸运行旬报制度,结合每旬外贸进出口预测数据,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时通报运行监测分析,做到问题早发现,困难早解决,措施早落实,效果早体现。
六、强化各级政策兑现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外贸促进政策的申报和兑现工作,确保扶持资金及时拨付到企业。
同时,建立全市外贸企业月度奖励通报制度,按月通报,年底结帐,激励外贸企业多进多出。
七、强化保税物流服务抓住新区综保区获批及我市参照国家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政策,做大做强我市第三方国际物流和供应链管理企业,吸引外地货源通过我市物流企业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出口,形成一批有外贸增量的国际物流小巨人企业群。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目前外贸形势复杂严峻,实现全年预期目标需要付出艰苦努力。
为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经国务院批准,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着力优化外贸结构(一)进一步加强进口。
继续深化外贸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自动进口许可货物种类。
加快培育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充分发挥进口贸易集聚区对扩大进口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积极支持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
扩大国内短缺资源进口,合理增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必要的一般消费品进口。
结合淘汰落后产能,赋予符合条件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进口和使用资质,扩大原油进口渠道。
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负责)(二)保持货物贸易稳定增长。
做强一般贸易,提高一般贸易在货物贸易中的比重,稳定传统优势产品出口,支持拥有知识产权、品牌、营销网络、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的产品出口。
提升加工贸易,修订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商品目录,完善加工贸易政策,创新加工贸易模式,加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力度,形成沿海地区转型升级、内陆地区有序承接的新格局。
发展其他贸易,扩大边境贸易。
(商务部、海关总署负责)(三)支持服务贸易发展。
充分利用现有专项资金政策,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
逐步扩大服务进口。
结合“营改增”改革范围的扩大,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鼓励服务出口。
18条措施支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专家解读针对性好操作性强
18条措施支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专家解读针对性好操作性强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会议提出,要把吸引外商投资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今年以来,我国外贸进出口开局平稳、逐月向好,一季度进出口同比增长达到4.8%。
然而,当前全球贸易发展仍将受到多重因素影响,外需不振、地缘政治等因素或将对我国外贸发展带来更大考验。
为有效应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外贸形势,推动我国对外贸易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聚焦外贸出口的堵点、难点和痛点《意见》找准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外贸出口的堵点、难点和痛点,就当前我国外贸面临的严峻挑战,如欧美需求萎缩、加工贸易下滑严重、个别发达国家营商环境恶化、外贸企业出口面临诸多制约因素与困难等都作了重点回应,如针对重点市场的每个国家制定贸易促进指南、推进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和东北梯度转移、妥善应对国外不合理贸易限制措施等。
此外,《意见》就如何稳定外贸规模提出了努力创造贸易机会、稳定重点产品贸易、稳定外贸企业等三方面措施,一些措施已经在稳步有效推进中。
“随着各级地方政府根据《意见》因地制宜出台配套政策及有效落地,我们一定会冲破当前外贸遇到的各种艰难险阻,圆满完成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年度目标。
”林吉双称。
《意见》特别强调了要组织面向《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国的贸易促进活动。
当前东盟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与此同时在国际经贸领域我国也面临着与东南亚等国家的市场竞争,包括因为脱钩断链所导致的产能转移、友岸外包等。
中国与RCEP国家在经贸中所面临着怎样的竞争与合作关系?RCEP能否成为拉动中国外贸增长的主动力?对于澎湃新闻记者的上述问题,林吉双表示,自RCEP签订和生效以来,我国与RCEP国家的贸易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尤其是东盟国家已经连续几年成为我国最大的贸易伙伴。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外贸进出口的实施意见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外贸进出口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08•【字号】菏政发[2012]29号•【施行日期】2012.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外贸进出口的实施意见(菏政发〔2012〕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保持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增长,打造我市对外开放科学发展高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外贸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培育出口品牌,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和贸易结构(一)大力推动进出口商品结构调整,不断提高高附加值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的出口比例。
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研发设计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外贸出口的质量和效益。
除巩固木草柳制品、农产品、纺织服装等传统行业出口外,重点扶持生物医药、光伏产品、化工产品、机电设备等优势技术领域产品出口。
逐步转变进口商品结构,鼓励企业从生产性原材料向高新技术、机电设备等转型升级。
(二)增强大型龙头企业的竞争力,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充分利用外贸发展资金,培育10个省级以上重点出口企业,形成十大自主出口品牌。
重点加大对佳农果蔬、玉皇化工、单县化工、曹普工艺、鲁艺木业、青林家居、珠峰木艺、绅联肠衣、福林木业、奥斯卡发制品等品牌企业的扶持力度,优先申报自主品牌企业的资金申请项目,加大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支持力度。
(三)以出口基地建设为契机,推进对外贸易快速发展。
紧紧抓住木草柳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带来的新契机,着力推进出口基地建设发展,以五大出口主导产业为依托,以佳农果蔬、玉皇化工、曹普工艺、源林川服饰、奥斯卡发制品等龙头企业为中心,围绕基地产业集群,积极吸纳国际和东部高端产业转移,延长产业链,提升产业水平,把龙头做大做强;积极促进出口基地建设,着力提高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支持企业创新,在境外注册商标和专利,建立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以县域工业园区为依托,以优势资源开发、劳动密集型等企业为重点,促进县域经济外向型转变。
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
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对外贸易是我国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为深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 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提出如下意见:—、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 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稳定产业链 供应链,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
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 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国际市场布局、国内区域布局、经营主体、商品结构、贸易方式等“五个优化”和外贸转型 升级基地、贸易促进平台、国际营销体系等“三项建设”,培育新形势下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实现外贸创新 发展。
二、创新开拓方式,优化国际市场布局1.优化国际经贸环境坚定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坚决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支持世界贸易组织必要改 革,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
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尽早签署。
加快推进中日韩自由贸易 协定、中国一海合会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积极商签更多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贸易协定。
2.推进贸易畅通工作机制建设落实好已签署的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大力推动与重点市场国家特别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商建贸易畅 通工作组、电子商务合作机制、贸易救济合作机制,推动解决双边贸易领域突出问题。
3.利用新技术新渠道开拓国际市场充分运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支持企业利用线上展 会、电商平台等渠道开展线上推介、在线洽谈和线上签约等。
推进展会模式创新,探索线上线下同步互动、有机融合 的办展新模式。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外贸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2009)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外贸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2009)【法规类别】对外经贸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津政发[2009]28号【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6.20【实施日期】2009.06.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外贸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津政发〔2009〕2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改革开放以来,全市经济蓬勃发展,对外贸易迅速壮大,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不断提高,天津口岸对区域经济的服务和辐射功能不断增强。
对外贸易对我市经济的贡献日益加大,外贸直接带动就业近90万人。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国际贸易形势严峻,加之我市外贸结构存在的问题,全市外贸出口压力加大。
为确保对外贸易稳定增长,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必须深入贯彻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大力调整外贸结构,努力创新服务举措,切实加强政策扶持,全面优化发展环境,使对外贸易为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为此,现就促进我市外贸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强化区县外贸工作职责。
各区县(包括市开发区、保税区、滨海高新区,下同)要充分认识发展对外贸易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把对外贸易作为发展经济、扩大开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明确分管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充实专职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层层建立和落实责任制,保证外贸工作健康发展。
二、建立外贸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将外贸指标纳入全市主要经济工作考核目标体系,分解下达到各区县。
考核结果作为区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出台对外贸易综合评价及奖励办法,对各区县进出口规模、质量和结构等指标进行科学评价,对发展外贸业绩突出的区县和服务外贸贡献突出的职能部门给予奖励,全面调动全市发展外贸的积极性。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实施意见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9.21•【字号】镇政发〔2015〕30号•【施行日期】2015.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实施意见镇政发〔2015〕30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口岸发展环境,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推动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就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优化口岸服务,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一)积极落实简政放权。
抓好国家取消和下放涉及口岸通关及进出口环节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
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
严格执行国家行政审批管理规定,明确审查标准,承诺办理时限,不得违法提高审批门槛、延长审批时限。
健全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套管理制度,优化内部核批程序,减少审核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口岸各查验机构和服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制定和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联合审批、并联审批方式,做到放管结合、高效服务。
进一步规范并发挥口岸相关行业协会作用,更好地促进镇江口岸发展。
(二)加快口岸通关改革。
加快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
商务部门全面实施外资项目审批改革“一表制”。
海关部门向全市推广“集中汇总征税”、“关库联网”两项制度,积极提升税费电子支付比例,在通关中心实施“一个窗口”对外,继续实行“7天×24小时”预约通关制度。
检验检疫部门全面推广“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全球维修产业监管制度”、“出入境生物材料制品风险管理制度”、“中转货物产地来源证管理”和“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改革”5项制度。
国务院近日公布《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
易协定 。充分利用高 层对话 和双边经 贸联 ( ) 会 混 委 等平 台 ,加强与主要 贸易伙 伴的经贸 合作 。加快推 进 与有关 国家和 地区的 自由贸易协定 谈判 。
四、优化 贸易结构
五 、加强组 织领 导
( 一 )增加 进 口 ,促进 贸 易平 衡 。认真 落 实 十
务以及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 ( ) 三 降低贸易融资成本。深入落实银行业金融 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 ,严禁银行 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 , 严禁违规收 取服务费用。努力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 ) 四 加大出口 信用保险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大 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专项安排。扩大出口信用保
特殊监管 区域 集中 ,鼓励加 工贸易企业延 伸产业链 、 增值链 ,提 高本地 增值和本地 配套的比重 。积极发展 边境贸 易 。
效应对贸易摩擦 , 维护我出口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实 施进口贸易救济 , 保护国内产业安全。 ( ) 十 深化多双边关系。深入参与二十国集团、 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和区域 、次区域合作机制 , 鼓励
口信 用保 险支 持 力度 。国务 院办公 厅于2 1年 9 1 02 月 8 日发布 了 《 关于促进 外贸稳 定增长的若干意 见 》 ,在
二 、提 高贸易便 利化水 平
做好 出口退税和金融服务、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改 善贸易环境 、优化贸易结构 、 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共
提 出了包括 五个方面 共1条意见 ,具体如下 : 6
2 《 建 轻翁 》 福
范进出1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陛收费 ,取 2 消不合理收费项 目,减少收费环节 , 降低收费标准, 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落实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 、 口 进 付汇单、出口报关单退税联打印费用的规定,取消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口岸办公室等部门关于提高口岸通关效
网核查 , 以电子 数据全 面替 代纸 质单证 流 转 , 逐 步实现 通关 全程 无纸化 作业 。推 行预 归类 、 预审
价 和原 产地 预确 定制度 , 实 现手 续提 前 办理 , 货
动 植物 及其 产 品审批 时 限 , 由
船舶在港时间 , 降低企业运输作业成本 。 九 、 提供海事优质服务 。推进海上 “四全一 快 ” 全面履职 、 全域统筹 、 全方位覆盖 、 全天 候监控 , 快速反应 现代化监管体系建设 , 全 面 提供优质 的海上交通组 实施网格化管理与服务
注册登记 、 进 出
物快速 验放 。
五 、 推广 电子监管新模 式 。运用 信息 化手 段 , 实行 检 验检 疫关 口前 移 。在 此基础 上 , 科 学
山东省人 民政府公报 年第 期
三 、 提 高 口岸 通关效 率 。 大力 推进分 类通 关 改革 , 实行 低 风 险 报关 单 计 算 机 快速 审 核 放 行 。
对人境
对 进 出 口危 险 品 、
有毒有害物质 , 暂停加一倍收费 工贸易货物 , 按 计 收检验 费
对来料加工原
对 出 口加
干线船舶国内和国际中转业务 , 支持建设国际采
探 索将 海关 监管 融人企 业 物 流运作 , 对低 风 险货 物 实施 不开 箱查 验 、 联 网联 动 监 管 等 “无 干 扰 ” 监 管模 式 。 在青 岛前 湾保 税港 区实 行进 出 口集装
箱 小 时 不 间 断过 闸核放 。 落实 关 检 合 作备 忘
录 , 加 大在 进 口固体废 物监 管 、 通关 单联 网验 核 等领域 的合 作力 度 , 探 索 开展 “一 次 申报 、 一 次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3]61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3〕61号2013年7月2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49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区外贸稳定增长,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做好出口退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出口退税的政策和规定,按照“应退尽退”的原则,及时、准确、足额为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
相关部门要支持加快退税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不额外增加企业负担。
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的回函工作,回函内容明确无歧义。
继续加强出口退(免)税计划管理,对各地区出口退税基数实行动态调整和管理。
对大型出口企业和“双百亿工程”出口企业实行联系制度,建立快速服务通道,简化工作流程,加快出口退税审批速度。
推广使用出口退税网上预审、远程申报系统,为出口企业提供出口退税业务提醒服务。
逐步推行税库银联网,提高审批退库效率。
二、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继续执行积极的承保政策,加大政策推广和承保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市场渗透率和覆盖面。
发展对小微企业的信用保险,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支持出口企业通过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进行融资。
三、加大对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国家政策性银行对外贸发展的支持作用,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进出口融资担保业务,鼓励商业银行扩大对小微企业的贸易融资。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提高出口商品质量促进外贸进出口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提高出口商品质量促进外贸进出口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15•【字号】鄂政办发[2007]97号•【施行日期】2007.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通关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提高出口商品质量促进外贸进出口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9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提高出口商品质量促进外贸进出口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九月十五日关于提高出口商品质量促进外贸进出口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质量工作会议,及国家质检总局与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促进湖北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合作备忘录》的精神,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提高出口商品质量、促进我省外贸进出口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强化对出口商品以质取胜战略的认识。
产品质量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企业的信誉,关系国家形象。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行开放先导战略,对外贸易有了较快增长,一批产品走向世界,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不断扩大。
要保持这种良好的势头,坚持以质取胜战略显得尤为重要。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全方位全过程地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创造更多的质量过得硬的名牌产品,不断扩大国际市场占有率,促进我省外贸进出口工作持继、健康、快速发展。
二、确保进出口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企业产品必须坚持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
各级检验检疫机构要依照法律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对进出口商品严格实施检验检疫。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问题,完善责任体制,协调解决进出口产品质量方面遇到的重大问题,严肃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尤其是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产品,确保进出口商品和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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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外贸出口工作的意见
一、深化外贸体制改革。
鼓励外贸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推进外贸企业职工内部持股试点,大力推行进出口代理制,积极进行中外合资企业经营对外贸易的试点。
市贸发局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对外贸行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服务和管理水平。
二、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快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
积极调整和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商品的科技含量,鼓励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出口;坚持以质取胜的战略,推动外贸向质量效益型发展;重新调整市场结构,推动多元化战略的实施;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帮助外贸企业扭亏为盈,对当年扭亏为盈的市属外贸企业,由市级资产经营公司给予奖励(奖励办法由市级资产经营公司和市贸发局制订)。
三、实施外贸规模经营战略。
优化企业组合,落实市政府提出的形成“三个一批”(形成一批支柱产业,发展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创造一批名牌产品)的发展战略;选择几家有条件的外贸企业作为组建综合商社的试点企业,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条件成熟的大型外贸企业兼并和收购效益较差、产品单一的弱小企业,以企业经营规模和效益为主要内容,评选我市10大外贸企业,作为外贸重点扶持对象。
评选办法由市贸发局制订。
四、按照择优扶强原则,用好用活我市外贸出口发展基金。
今年我市外贸出口发展基金的规模将达到1.8亿元(其中市财政增加拨款3000万元,市贸发局筹措2000万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确保基金安全增值,市贸发局要继续加强管理,市财政局要切实加以监督。
要引入竞争机制,在运用外贸基金扶持企业时要体现择优扶强原则,出口与效益并重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和偿还原则。
使外贸基金的运作实现三个转变:即由过去扶持的对象主要面向企业转变到从实际出发,扶持具有一定规模又确有效益的项目(订单或合同);由过去委托市贸发局所属的对外经济贸易投资公司直接放贷转变为由市贸发局和财政局共同管理,委托市有关银行和地方非金融机构放贷;由过去重审核轻管理转变为加强日常追踪检查,加强效益核算。
五、加大扶持我市机电产品出口的力度。
继续增加资金投入,争取国家进出口银行贷款5000万元,重点扶持大宗机电产品出口和重点出口项目。
参照财政部财商便字〔1995〕100号《关于对部分机电产品出口企业上缴的所得税给予适当返还意见的函》的精神,由市财政局对财务归口市财政管理、以出口机电产品为主的市属大中型外贸、工贸企业,适当返还1996年上缴的所得税。
市国税局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机电产品优先办理退税的通知》(国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