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款--- 非流动资产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首先需要明确一个大前提,那就是这类预付款属于非流动资产。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按《合同法》规定支付的不超过20%的定金,可以作为其他应收款核算,但签约后应转为非流动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三、十四条:

第十三条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一)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二)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三)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下同)变现。

(四)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第十四条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资产,并应按其性质分类列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应用指南:

本准则判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所指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通常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

正常营业周期通常短于一年,在一年内有几个营业周期。但是,也存在正常营业周期长于一年的情况,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用于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造船企业制造用于出售的大型船只等,往往超过一年才变现、出售或耗用,仍应划分为流动资产。

正常营业周期不能确定的,应当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对于企业为了购买出租用的固定资产而支付的预付款项,逐条对照上面各项分析:

第(一)项不适用,因为正常情况下将形成固定资产,即以固定资产的形式收回,不会在未来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变回现金)、出售或耗用(计入损益)。企业支付预付款项的通常意图就是取得固定资产,收回现金仅仅是在对方不能履约的情况下,不属于正常情况,因此在对方不能履约的情况下收回现金不属于在考虑资产流动性问题时需要考虑的因素。第(二)项不适用,因为企业支付的预付款是为了购建固定资产,而固定资产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不是为了赚取买卖差价的目的。

第(三)项不适用,因为正常情况下不会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下同)变现。第(四)项不适用,因为预付帐款不属于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因此,根据上述分析,用于购买固定资产的预付帐款属于非流动资产。

将为购买固定资产而支付的预付款项反映为非流动资产,能够真实反映目前庞源的资金缺口和对于资金的需求状况。

楼上网友所说的“根据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应放预付款”,是《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帐务处理”中的规定,而该附录仅规范账务处理,不规范报表的披露和列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