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字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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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字方针
企业自控,主要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自检和交接检。

新验标的第3.1.2条要求:“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第3.1.3条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进行”所有这些条文,说明施工企业自检的重要性。

自检是一种形式,自检需要强有力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后盾,没有质保体系,或者有质保体系,又不能正常运转,成为聋子的耳朵,自检只能是自欺欺人。

因此重要的是要有搞好工程质量的质量意识。

工程作为商品,最终是由施工单位直接完成的,施工企业的质量意识、管理体系、业务水平、人员素质、机械设备、工艺过程等都是影响工程质量优劣的重要因素。

因此我们说无论是监理单位还是监督单位,开工前检查施工企业的质保体系、施工中检查质保体系的完善和正常运行情况,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质保体系健全而且正常运行,各个岗位,包括项目经理、总工、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各司其职,才能保证工程质量不出差错,可以设想,如果施工企业管理上无能为力,毫无章法,技术上随意性很大,人员素质差,缺乏质量意识,自然就不能产生自觉的保证质量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的自检只能流于形式。

有的甚至会和监理工程师或监督人员玩捉迷藏的游戏,你来了,我按规定办,你走了,我就瞎鼓捣。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监理有三头六臂,神仙下凡,坚持24小时旁站,也是无济于事的。

所以应该说,施工企业的质保体系健全、行为规范才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根本。

这就是为什么要把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作为监督的主要任务之一的主要原因。

社会监理。

在我们国家监理工作是从八十年代末首先在水利、公路部门开展起来的,我们铁路部门开始监理工作,比他们要晚点,在九十年代初,首先在我们郑州局的侯月线、宝中线进行了试点,后来在京九线、南昆线等铁路建设项目中推行工程监理制度。

但是,真正得到发展,应该是重庆箕江彩虹桥事件之后,工程质量问题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
视,加上国家一些强制性措施的出台,才有我们今天的规模。

应该说这些年以来,监理在质量控制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是近年来,监理单位有一种心创造最大利润为目的的倾向,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至于如何监督,怎么个查法下面专题讲。

政府监督。

铁道部的监督制度是从1979年发布实施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察暂行办法》开始逐步建立起来的,当时的组织机构是在部基建总局和各工程局设安全质量监察处,各工程处设安全质量监察科,工程段由所在的处派质量监察人员,工程队设安全质量检查员。

这个时期,属于单一的施工单位内部的质量检查制度形式。

1989年铁道部机关改革,撤消了基建总局,成立了现在的建设管理司,建设管理司下设了一个质量管理处,具体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94年又撤消了质量管理处成立了监理总站,既负责管理监督工作外,还负责管理全路的监理工作。

当时各个铁路局模式也基本如此。

以上两个阶段,总体来说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

隋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某些方面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调整,1999年8月11日,铁道部用98号文发布了《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根据这个文件精神,铁道部对路内的82家监督机构进行了整顿,整顿后铁道部成立了监督总站,各铁路局和部工程管理中心等都成立了监督站。

去年,又发了44号文,对98号文进行了重新修订,增加了安全监督的内容。

但是98号文,缺乏法律依据。

98号文的第一条提供的法律依据是《铁路法》和国务院的《质量振兴纲要》,而在上面两个文件包括后来的《建筑法》都没有明确必须建立质量监督问题。

修订后的44号文,把管理办法的法律依据,落到质量条例和安全条例上。

《质量条例》表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质量控制的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与工程质量相关的实体,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这个层次主要是对工程质量的自检。

第二个层次是建设、监理单位,这个层次主要是对工程质量实行监督,属于社会监理,上面已经说过了。

第三个层次,就是政府对工程质量的
监督。

这三个层次,各负其责,确保工程质量。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制度,在《条例》第43条中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这样使多年存在的质量管理体制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得到初步的解决。

目前运行的监督机制,和前两次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是性质变了,2000年建设部151号文《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考核认定的独立法人。

其次是监督机构设立的原则是社会化和专业化。

第三、质量监督工程师需要经过考核、认定资格,房屋建筑监督工程师还要经过全国统考。

第四、变取消竣工验收质量等级核验,逐步过渡到竣工验收备案。

最后,是用户评价。

目前我们国家对工程实行缺陷责任期制度,这是实现用户评价的重要手段。

缺陷责任期,就是初验和正式验收之间的时段。

在这个期间内,工程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必须按规定整修。

实现用户评价的另一个手段是质量回访制度。

用户评价在这里还有一层意思,那就是人民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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