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

0.1目录

目录

0 引言 (01)

0.1 目录 (01)

0.2 公司概况 (05)

0.3 发布令 (06)

0.4 治理者代表任命令 (07)

0.5 方针和目标………………………………………………………………………

(08)

0.6 公司组织机构图 (09)

1 范围 (10)

1.1 总则 (10)

1.2 应用 (10)

2 引用标准 (10)

3 术语和定义 (10)

4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治理体系 (10)

4.1 总要求 (11)

4.2 文件要求 (11)

4.2.1 总则 (11)

4.2.2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治理手册 (11)

4.2.3 文件操纵 (12)

4.2.4 记录操纵 (12)

4.3 相关文件 (12)

5 治理职责 (13)

5.1 治理承诺 (13)

5.2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13)

5.3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13)

5.4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治理体系策划 (14)

5.4.1 治理目标和指标 (14)

5.4.2 治理体系策划 (14)

5.4.3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治理方案 (14)

5.4.4 环境因素 (15)

5.4.5 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操纵措施的确定 (16)

5.4.6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7)

5.5 职责、权限与沟通 (17)

5.5.1 职责和权限 (17)

5.5.2 治理者代表 (19)

5.5.3 信息沟通 (19)

5.6 治理评审 (19)

5.6.1 总则 (19)

5.6.2 治理评审输入 (20)

5.6.3 治理评审输出 (20)

5.7 相关文

件 (20)

6 资源治理 (20)

6.1 资源提供 (20)

6.2 人力资源 (20)

6.2.1 总则 (21)

6.2.2 能力、培训和意识 (21)

6.3 基础设施………………………………………………………………………

(21)

6.4 工作环境 (21)

6.5 相关文件 (21)

7 实施和运行 (22)

7.1 产品实现的策划 (22)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22)

7.2.1 与产品有关的确认 (22)

员工职业健康安全行为规范(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职业健康安全行为规 范(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286-88 员工职业健康安全行为规范(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总则 1.1为避免公司员工在日常办公环境下和到现场出差过程中以及在项目部工作过程中,因不安全行为导致发生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范。 1.2 公司各部门和项目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 1.3 本规范是对员工个人安全行为的基本要求,公司员工均应遵守执行。 2. 要求 2.1 日常办公安全规范 2.1.1员工上下班出行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2.1.2 乘坐电梯前,应注意电梯安全状态,并应知道突发事件时的求救方法和熟记求救电话号码。

2.1.3 在使用用电装置时,要注意用电安全,不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电器设备;在对电器设备进行维护或清洁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带电操作;对需检修的设备,要请专业人员进行。 2.1.4 正确使用各种电器设备,防止用电过载,导致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在下班离开办公室之前,应关闭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 2.1.5 办公室应保持整洁、卫生、通风,不乱堆杂物,抽烟者不乱扔烟头;在档案资料室等重点防火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1.6 雷电天气时,避免接打手机和进行可能引发雷击的工作和活动。 2.1.7 驾车上下班者和因公市内出车者,要保证车况良好和安全行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杜绝酒后驾车和违章行驶。员工上下班和因公市内乘车者,不乘坐非乘用车辆, 不乘坐车况存在故障或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乘坐酒后驾车者车辆,不乘坐无证驾驶者车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保证措施方案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1、职业健康安全保障目标 严格遵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标准建立本项目职业健康体系,制订实施职业健康等各项制度和措施。保证职工生活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职业病、地方病发生。 2、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体系 按照GB/T28001-2001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详见“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3、职业健康安全组织管理措施 3.1职业健康安全保障组织机构 指挥部成立以指挥长为组长,总工、副指挥长为副组长,综合办公室、安全质量部、计划财务部部门负责人及各项目经理部经理等相关人员为组员的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 综合办公室为专职管理部门,设专职职业健康安全员,主抓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物资设备部、计划财务部为协作部门,为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作保障。下设卫生所、施工监测员。 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各项保障措施,明确各级分工,将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对生活、办公及施工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检查指导,以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3.2 主要职责 负责整个标段职工的医疗、保健和早期抢救工作,保证职工伤病及时得到有效救治;加强对职工进行健康教育;开展卫生防病卫生监护工作,杜绝传染病、地方病和疫源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对可以在工地诊断和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诊治;急症、外伤的早期抢救处理。 3.3职业健康安全保障设施 职工生活区集中建立在避风、向阳、静辟处,与施工现场保持一定的距离,并设置防尘隔离带,以防止施工对宿舍的污染,尽可能地给职工生活在一个较清

某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

XX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目录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3、职业病防治计划方案 4、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8、职业病健康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9、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0、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11、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2、职业病人管理制度 13、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的可持续性发展。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总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健康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健康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经常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 (修改)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3、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 4、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科为职业健康监护的管理机构,遵照国家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职业健康监护年度计划,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工作,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及时完整地归档。 二、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医学观察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等费用由公司承担,列入职业卫生专项经费,纳入单位或项目成本预算中,实施专款专用。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一)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1、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员工(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新录用员工名单由人力资源科提供。 2、各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3、各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1、职业健康主管部门根据作业人员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组织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参加在岗期间职业健康定期体检。 2、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和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职工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应及时告知员工本人,并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要求,进行复查和医学观察。 3、对体检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并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两例以上);确诊的职业病纳入职业病管理,进行康复治疗,并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职业健康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三)离岗时健康检查 1、人力资源科要及时向职业卫生主管部门通报即将离岗的员工,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离岗前30日内组织其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90日内,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2、在没有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时,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即将离岗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3、对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移交保管。 (四)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

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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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tandards GB/T28001-2001 idt ISO18001:2001 2001-11-12发布2002-01-01实施 前言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体系结构如下: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指南。 本标准的制定考虑了与GB/T2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间的相容性,以便于组织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和质量管理体系相结合。附录A给出了GB/T28001-2001与GB/T24001-1996、GB/T19001-2000之间的联系。 本标准覆盖了OHSAS18001:199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所有技术内容,并考虑了国际上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现有文件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无意包含一个合同中所有必要的条款。使用者应对本标准的应用自负其责。使用者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不免除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研究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进出口评定认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元桥、陈全、刘卓慧、李强、白殿一、吴晶、王凤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自196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制度以来,我国目前比较成熟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等。现对上述各项管理制度分述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梁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梁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质、物设、工程、试验、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单位或工作场所;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 法正式版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从严落实各级职责,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调整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依据源头治理、科学防治、精细管理、严格考核原则,突出煤矿粉尘和高温、化工生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

所职业危害防治,全面推进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安全健康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消除或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条积极组织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增强干处职工职业危害防控观念和健康保护意识,营造关心健康、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六条将职业安全健康纳入安全培训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加强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管理,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卫生部制定并颁布《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行业及用人单位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该规范要求的健康监护实施细则,但不得作为劳动用工的就业标准。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七条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并提供检查所要求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申诉程序,处理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中的争议。 第二章用人单位的职责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制定职业

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和经费安排,并将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报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医学观察和医学随访的费用。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选择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职业健康检查应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浓度或强度资料; (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及原辅材料、产品名称等情况; (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 (一) 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种作业岗位的人员; (二)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如高温、高处作业、电工作业、驾驶作业等。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安排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岗位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可视为离岗时职业

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预防职业病有了国家标准正式版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1507 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预防职业病有了国家标准正式版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预防职业病有了国家标准正式版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宣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国家标准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并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颁布的国家标准将通过建立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控制和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持续改进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事故与职业病的最终目的。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一直保持着稳定高速增长,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却远滞后于经济建设发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全套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八、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九、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减少职业病危害,维护员工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项目部的职业健康管理。非工程类子/分公司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所属行业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和本制度要求,制定其更细化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7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GBZ/T211-2008——《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3 术语定义 3.1职业健康:又叫劳动卫生、职业卫生。是对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健康损害进行识别、评价、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学,其目的是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工作适应劳动者,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 3.2 职业健康检查:指一次性的应用医学方法对个体进行的健康检查。其主要目的是发现有无职业有害因素引起的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症。根据国家关于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健康检查。 3.3 法定职业病:指国家根据社会制度、经济条件和诊断技术水平,以法律形式规定的职业病。现行职业病目录包括10大类115种(卫法﹝2002﹞108 号文公布)。 3.4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工作有关疾病、职业病和伤害。 3.5 职业性有害因素:又称职业病危害因素,指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3.6 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急、慢性职业病及死亡的事件。

物业公司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流程

物业公司职业健康管理 规定流程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控制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 3术语 3.1职业病(occupationaldiseases):从业人员因受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由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并经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 3.2职业禁忌症(occuptioanlcontraindication):某些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3.3危险因素(hazardousfactors):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3.4有害因素(harmfulfactors):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通常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二者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害因素,主要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一定限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3.5有尘作业(dustywork):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作业。 3.6有毒作业(toxicwork): 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作业。3.7燥声作业(workingofmoiseexposure) 职工在产生工业燥声的工作地点从事生产和劳动作业。 4职责 4.1、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全面管理; 4.2、公司办负责公司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定期体检,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宣传,职业危害因素外部监测, 4.3、生产安全科负责制定职业卫生防治计划,职业危害因素识别,职业危害告知,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监督职业健康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建立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台账,编制和修订《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4、车间主任负责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用具的检查、配备、发放,并建立个体防护用品台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全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相关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项目部及全体员工。 3编制依据 3.1《安全生产法》 3.2《职业病防治法》 3.3《建筑法》 3.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5《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3.6《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3.7《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 3.8《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 3.9《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 3.1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公司第27号令) 3.1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公司第49号令)3.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3.13《职业病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 3.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_2007) 4职责 4.1公司董事长 4.1.1负责全公司职业健康管理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4.1.2批准职业健康体检计划。 4.1.3批准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计划。 4.1.4批准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4.2.1为全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部门。 4.2.2制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进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4.2.3编制职业健康体检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计划。 4.2.4审核基层单位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5识别存在职业危害的工作岗位,并对用工情况进行管理。 4.2.6职业危害告知工作。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62967

精心整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河南四建郑新三期项目部**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安全投入……………………………….…………………………… 十一.附件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郑新三期工程为新建两台200MW供热机组,主要建筑部分:主厂房(汽机间、除氧煤仓间及附属设备基础)、集控楼及烟囱、冷却塔等全部构筑物工程和该地区域内的设备基础、沟道等。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实现公司的安全目标,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编制本安全施工组织,以指导工程安全施工。 一、项目部安全健康目标: 1、一般工伤事故频率不超过6‰。 2、死亡事故为零。 3、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4、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5、 6、 7、 8、 9、100%。 10、。 二、 1、项目部定期不定期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工程开工前,须 进行一次职工健康普及教育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要对施工人员覆盖面达100%,接受交底人员需进行签字确认。 2、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法规、法律、一般事故的应急响应方法,如触电事 故的现场抢救救护,一般性外伤的现场自救等。 3、每办一次培训或宣传安全的教育,均要进行试题测试,以便加深、巩固职工

安全健康意识。 三、施工中可能的危险源 根据郑新三期工程的具体情况,找出该工程可能的危险源,以便于施工中针对这些危险源采取相应对策及预防措施。(危险源见附表一) 四、主要危险源的预防措施 1.高处坠落 I 2 3 4)超过2m 5 戴好安全帽。 6 7 8 9 1010米设一道水开安全网封闭严密。 1I)应在外墙挂设安全网,并不得留空档,必要时扣紧安全带。 12)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上弦、支撑、桁条、挑架、挑梁和未固定的构洲上行走或作业。 13)乘人的外用电梯、吊机、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上下。 14)凡遇恶劣气候、大雾、下雪、暴雨、雷电和6级以上风时,应停止露天和高处柞业。 15)应严格执行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2.触电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结 合我矿生产和人员的实际,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 识,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健康水平,降低职业病及其它疾 病的发病率,促进全年生产和各项经营任务的完成,特制 定本办法。 一、查体范围 1、对全矿所有接触职业危害(包括粉尘、放射性和有 毒有害物质)的人员进行计划安排全面体检。 2、对新招上岗前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 3、对离岗人员应进行离岗体检。 4、其它的应急检查。 5、对以上人员的查体工作要按规定在有资质的专业医

疗机构分类、分人员、分项检查。 二、体检管理 1、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和《职业健康监护表》。 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采用多种形式降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 4、采用有效防护设施,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采用多种形式加大职业卫生健康的宣传教育力度。 6、把职业卫生健康列入职工安全培训的课程内容。 三、其它要求 1、未经上岗前检查的劳动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2、体检结果发现有职业禁忌劳动者严禁从事所禁忌作业。 3、不安排未成年人和孕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和对胎儿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前言 GB/T 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体系结构如下: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8001-2011的实施指南(GB/T 28002)。 本标准考虑了与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的相容性,以便于满足组织整合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的需求。 本标准是对GB/T 28001-2001标准的修订。主要变化如下: ——更加强调了“健康”的重要性; ——对PDCA(策划一实施一检查一改进)模式,仅在引言部分作全面介绍,在各主要条款的开头不再予以介绍; ——术语和定义部分作了较大调整和变动,包括: a)新增9个术语。它们分别为:“可接受风险”、“纠正措施”、“文件”、“健康损害”、“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工作场所”、“预防措施”、“程序”、“记录”; b)修改13个术语的定义。它们分别为:“审核”、“持续改进”、“危险源”、“事件”、“相关方”、“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绩敖”、“组织”、“风险”、“风险评价”; c)原有术语“可容许风险”己被“可接受风险”所取代(参见3.1) d)原有术语“事故”被合并到术语“事件”中(参见3.9); e)术语“危险源”的定义不再涉及“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参见3.6); 注:考虑到这样的损失和破坏并不直接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它们应包括在资产管理的范畴内。作为替代的一种方法,对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此方面的损失和破坏,其风险可以通过组织的风险评价过程得到识别,并通过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对其实施控制。 ——为与GB/T 24001-2004、GB/T 19001-2008更加兼容,标准技术内容作了较大的改进,例如:为与GB/T 24001-2004相兼容,本标准将原标准的4.3.3和4.3.4合并; ——针对职业健康安全策划部分的控制措施的层级,提出了新要求(参见3.1); ——更加明确强调变更管理(参见4.3.1和4.4.6); ——增加了4.5.2“合规性评价”; ——对于参与和协商提出了新要求(参见4.4.3.2); ——对于事件调查提出了新要求(参见4.5.3.1)。 本标准等同采用BS 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英文版)。 本标准根据BS OH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英文版)翻译。 本标准无意包含合同中所有必要的条款。使用者对本标准的应用自负其责。使用者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不免除其所应承担的法律义务。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 引言 目前,由于有关法律更趋严格,促进良好职业健康安全实践的经济政策和其他措施更多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 度及办法(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标准版) (1)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实行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安全副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环保部负责,二级管理为施工作业厂队负责,三级管理由班组负责。 (2)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条件制定《施工生产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并按照颁布的《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负责制,人人做好本岗位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3)本项目开工前,由工程技术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实施性职业安全技术方案,对土方开挖、运输、混凝土浇筑、基础处理、金结制作与安装等作业,编制和实施专项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确保职业健康安全。 (4)实行逐级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

关人员进行详细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5)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①针对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②未经安全、职业健康教育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作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而没有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③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需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及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且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后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登记,按期复审,并设专人管理。 ④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并提高职工遵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第23号令)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煤矿除外)职业健康监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应急健康检查、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加强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并提供检查所要求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章用人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制定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和落实专项经费。 第八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应急健康检查、医学观察、医学随访等职业健康监护费用。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选择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职业健康检查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第十条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浓度或强度资料; (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及原辅材料、产品名称等情况; (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规定.doc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规定 1.???目的为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公司生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事业部。 3.???术语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包括九种安全教育新职工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班组长教育、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职业健康教育、全员教育、复工教育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4.???职责4.1人力资源培训部门是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下达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或督促相关部门实施;负责教育培训资金的申报和使用,负责建立九种安全教育记录档案。4.2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提出年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需求;负责实施新职工、班组长、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职业健康、复工等安全教育,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制定全员安全教育内容。4.3各事业部负责本事业部日常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活动,记录、存档;负责编制本事业部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计划。4.4生产工程部负责对各事业部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活动进行宏观控制,对各事业部指导、监督、检查、通报、考核。4.5全员安全教育的实施由各车间、科室负责组织。 5.具体内容5.1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5.1.1凡新职工(包括干部、工人、临时工、合同工、集体工、季节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等)进厂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科)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表》(见附件1)。三级教育后,安全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试,车间接到考试合格通知后方可安排其工作。5.1.2经三级安全教育后,受教育者持《三级安全教育表》(见附件1)领取规定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此表由安全主管部门保存建档。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不符合要求者,安全主管部门不得审批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车间更不准安排其上岗。5.1.3人事部门应当确定新职工的学徒期,车间必须为其指定师傅,师傅应当对其进行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导读:本文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 一、目的 1、1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1、3 凡在公司区域内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 三、术语及定义 3、1 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3、2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3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四、职责和管理要求 4、1 职业病防治委员会 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常务副总为副主任,各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 4、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4、1、2 审定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4、2 安全环保办公室职责 4、2、1 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4、2、2 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4、2、3 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部门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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