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场建筑设计规范(1)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1 总则1.0.2 本规范适⽤于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不适⽤于观众厅⾯2积不超过200m 或观众容量不⾜300 座的剧场建筑。
1.0.3 剧场建筑根据使⽤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功能时,其技术规定应按其主要使⽤性质确定,其他⽤途应适当兼顾。
1.0.4 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型 1601 座以上; ⼤型 1201,1600 座;中型 801,1200 座; ⼩型 300,800 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 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 座。
1.0.5 剧场建筑的等级可分为特、甲、⼄、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 年以上,⼄等51,100 年,丙等25,50 年;5 观众厅5.1 视线设计5.1.1 视线设计应使观众能看到舞台⾯表演区的全部。
当受条件限制时,也应使视觉质量不良的座席的观众能看到80%表演区。
5.1.2 视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镜框式台⼝剧场宜选在舞台⾯台⼝线中⼼台⾯处;2 ⼤台唇式、伸出式舞台剧场应按实际需要,将设计视点相应适当外移;3 岛式舞台视点应选在表演区的边缘;4 当受条件限制时,设计视点可适当提⾼,但不得超过舞台⾯0.30m;向⼤幕投影线或表演区边缘后移,不应⼤于1.00m。
5.1.3 视线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视线升⾼差“c”值应取0.12m;2 隔排计算视线升⾼值时,座席排列应错排布置,保证视线直接看到视点;3 ⼉童剧场、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露天剧场视线升⾼值可提⾼⼀些要求;4 为满⾜较⾼⾳质要求,视线升⾼值设计宜采⽤较⾼要求。
5.1.4 舞台⾯距第⼀排座席地⾯的⾼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镜框式舞台⾯,不应⼩于0.60m,且不应⼤于1.10m;2 伸出式舞台⾯,宜为0.30,0.60m,附有镜框式舞台的突出式舞台,可与主台齐平。
剧场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其舞台部分的技术标准,主要适用于镜框式台口、箱型舞台剧场,其它类型剧场,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主要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用途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第1.0.4条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601座以上大型1201~1600座中型801~1200座小型300~800座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座。
第1.0.5条剧场建筑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二、耐火等级:甲、乙等剧场不应低于二级,丙等剧场不应低于三级;三、室内环境标准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第1.0.6条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或观众容量不足300座者,可按一般建筑规定执行,不受本规范限制。
第1.0.7条剧场建筑设计除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2.0.1条剧场基地选择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合理布点。
第 2.0.2条剧场基地至少有一面临接城市道路,或直接通向城市道路的空地。
临接的城市道路宽度不应小于剧场安全出口宽度的总和(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800座以下,不应小于8m;二、801~1200座,不应小于12m;三、1200座以上,不应小于15m。
注:临接的城市道路宽度指可通行宽度,包括人行道,不包括绿带。
第2.0.3条剧场主要入口前面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剧场建筑从红线退后距离应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并按0.2㎡燉座留出集散空地;二、当剧场前面集散空地不能满足前款规定,或剧场前面疏散口的总宽不能满足计算要求时,应在剧场后面或侧面另辟疏散口,并应设有与其疏散容量相适应的疏散通路或空地。
剧场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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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条 剧场主要入口前的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剧场建筑从红线退后距离应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并按不小于0.20m2/座留出集散空地;
2 当剧场前的集散空地不能满足前款规定,或剧场前面疏散口的宽度不能满足计算要求时,应在剧场后面或侧面另辟疏散口,但其宽度不得小于3.50m。尚应满足车行视距要求;
1 追光室应设在楼座观众厅的后部,左右各1 ,面积不宜小于8.00m2,进深和宽度均不得小于2.50m;
2 调光柜室应靠近舞台;
6.5.1条 舞台监督主控台应设置在舞台内侧上场口.
6.6.1 条 灯控室、声控室均应设在观众厅后部,通过监视窗口应能看到舞台表演区全部.
6.6.2条 同声翻译室的位置,宜设在观众厅周边,能看到舞台表演区,应有合适的监视窗口.
5.3.3 条 两条横走道之间的座位不宜超过20 排,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横走道与后墙之间座位不宜超过10 排。
5.3.4条 走道宽度除应符合计算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短排法边走道不应小于0.80m,纵走道不应小于1.00m,
2 长排法边走道不应小于1.20m。
6.4.3 条 追光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7.1.4 条 小道具室宜靠近演员上、下场口设置.
7.1.5 条 甲、乙等剧场应设乐队休息室和调音室,休息室和调音室位置应与乐池联系方便,并防止调音噪声对舞台演出的干扰.
7.1.6条 盥洗室、浴室、厕所不应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近主台.
7.2.5 条 排练厅、琴房不应靠近主台,并应防止声音对舞台演出的干扰.
7.2.7 条 绘景间宜靠近木工间.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摘录)第七章 防火与疏散第一节 防火第7.1.1条 剧场建筑防火与疏散设计除应按现行防火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本章各条之规定。
第7.1.2条 甲等及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舞台台口应设防火幕,并应同时设置水幕保护,如受条件限制未设防火幕时,应符合第7.3.2条之规定。
第7.1.3条 舞台主台通向各处洞口均应设甲级防火门,或按7.3.2条规定设置水幕。
第7.1.4条 舞台与后台部分的隔墙及舞台下部台仓的周围墙体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小时的非燃烧体。
第7.1.5条 舞台(包括主台、侧台、后舞台)内的天桥、渡桥码头、平台板应采用非燃烧体。
第7.1.6条 变电间之高、低压配电室与舞台、侧台、后台相连时,必须设置面积不小于6m2的前室,并应设乙级防火门。
第7.1.7条 甲等及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应设消防控制室,位置宜靠近舞台,并有对外的单独出入口,面积不应小于12 m2。
第7.1.8条 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第7.1.9条 观众厅吊顶内应设置检修马道,宽度不应小于0.65m,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剧场检修马道应采用非燃材料。
第7.1.10条 观众厅及舞台内的灯光控制室、面光桥及耳光室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第7.1.11条 观众厅屋顶或侧墙上部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
第7.1.12条 舞台上部屋顶或侧墙上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当采用自然排烟时,排烟窗的净面积不应小于主台地面面积的5%。
排烟窗应避免因锈蚀或冰冻而无法开启。
在设置自动开启装置的同时,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第7.1.13条 舞台内严禁设置煤气或天然气加热装置,后台使用上述装置时,应用防火墙和防火门分隔,并不应靠近服装室、道具间。
第7.1.14条 剧场建筑如与其它建筑合建或毗连时,则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以防火墙隔开,并不得开门窗洞,如设门应设甲级防火门,上下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小时。
剧院的建筑设计规范
剧院的建筑设计规范剧院是一种专门用于演出艺术表演的建筑物,其设计规范旨在为演出提供适宜的环境和条件,以提高观众的观赏体验,并为演员和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舞台和工作条件。
以下是剧院建筑设计规范的一些要点:1.功能布局:剧院的功能布局应包括观众厅、舞台、后台、彩排区、训练区、办公区和服务区等。
观众厅应有适宜的座位数量和舒适的座椅布局,能够提供良好的视觉和听觉效果。
舞台应具备适宜的大小和高度,以便演员的表演和舞美效果的展示。
2.空间规划和尺寸:剧院的空间规划和尺寸应满足安全、舒适、美观和便捷的要求。
观众厅的座位布局和视角应能够使每个观众都有良好的观赏体验。
舞台的大小和高度应适宜,以便演员的表演和舞美效果的展示。
后台的大小和布局应满足演员和工作人员的需要,包括化妆间、更衣室、休息区和设备储存区等。
3.声学设计:剧院的声学设计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影响观众的听觉体验。
应采取合适的材料和构造来控制声音的反射和吸收,以提供清晰、均衡和自然的音效。
声学设计还应考虑到不同类型的演出和声源的特点,以保证音乐、对话和音效的质量和效果。
4.照明设计:剧院的照明设计应满足不同类型演出的需求,包括剧目的氛围、舞台效果和演员的视觉效果等。
应采用适宜的照明设备和控制系统,以便实现灯光的强度、颜色和方向的调节。
5.通风和空调设计:剧院是一个密闭的空间,通风和空调设计至关重要,以确保舒适的室内环境和演出的进行。
通风系统应能够提供足够的新鲜空气,并确保空气的循环和净化。
空调系统应能够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以适应不同季节和演出需求。
6.安全和紧急疏散:剧院的安全和紧急疏散设计应遵循相关的建筑和消防规范。
应采取合适的措施和设备,以识别和防止火灾、漏电和其他安全隐患。
应设立合适的紧急疏散通道和出口,并明确指示和标识,以便观众和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安全地撤离。
综上所述,剧院的建筑设计规范主要包括功能布局、空间规划和尺寸、声学设计、照明设计、通风和空调设计、安全和紧急疏散等方面。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88[ 2007-11-5 8:28:00 | By: chinesepump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 57-88<>lang=EN-US>7.1.8剧场建筑内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2�90<>lang=EN-US>4.0.6旅馆的客房、大型厅室、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124�997.2.10殡仪馆内骨灰寄存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阻燃材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大规范》 GB 50045�95(997年版)3.0.8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 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4防烟和排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1997年版)8.1.3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8.1.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8.2.2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lang=EN-US>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平方米,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平方米。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平方米。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是结合当前国家和本行业发展现状,根据建(构)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按照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和建筑基础及装修设计的有关规定,
解决当前剧院建筑设计中建筑历史文化保护、节能、防火、无隐患、安全有序上演等问题
而制定的强制性管理性文件。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投入使用、结构改造、装修改造和维修保养的剧院建筑(包括新院线、临时性舞台)背景建筑及其他有关建筑;新建、改建、改造时,应以成套施工图纸为
基础;有条件改造、拆除时,应并套原有成套施工图纸。
本规范规定的要求包括剧院建筑的各种设计要求、设备选型方案、内部空间布置及管
理制度、维护和运行管理等,以保证剧院可以安全、舒适和有艺术表演效果的上演。
1、建筑分析和研究:应对剧院建筑进行有效的建筑分析,根据文化遗产、城市环境、文化地域特色以及地方传统建筑风格等,确定建筑结构形式和新旧建筑之间的衔接形式,
并将建筑形态、风格结合起来;
2、技术规程及材料选择:应科学选择建筑材料、安裝工艺技术,确保材料符合本规
范的要求,并符合施工工程的质量要求;
3、剧院内部设计:应重点考虑影院和舞台的设计,采用合理的室内空间布局设计,
确保使演出安全、顺利,以达到艺术效果,并考虑设置相应的演艺设备;
4、安全及消防保护:采用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使剧院无论是开院运营还是演出过
程中均具备安全;
5、维护:必须对剧院的装修、保温、排气等设备进行有效的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整体而言,《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旨在提高剧院建筑设计质量,创
造安全、科学的剧院结构和装饰装修,造福大众,促进文化建设发展。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3.0.3 条剧场主要入口前的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剧场建筑从红线退后距离应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并按不小于0.20m2/座留出集散空地;2 当剧场前的集散空地不能满足前款规定,或剧场前面疏散口的宽度不能满足计算要求时,应在剧场后面或侧面另辟疏散口,但其宽度不得小于3.50m。
尚应满足车行视距要求;3.0.6条剧场总平面设计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人流与车流交叉。
布景运输车辆应能直接到达景物出入口。
3.0.7 条剧场总平面设计应为消防提供良好道路和工作场地及回车场地,内部道路可兼作消防车道,其净宽不应小于3.50m,3.0.10 条演员宿舍、餐厅、厨房等附建于剧场主体建筑时,必须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并有单独的疏散通道及出入口。
4.0.5 条剧场设吸烟室时,有池座和楼座时应分层设置。
4.0.6条剧场应设观众使用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
厕所门不得开向观众厅。
5.2.4条座席排距应1 短排法:硬椅不应小于0.80m,软椅不应小于0.90m,2 长排法:硬椅不应小于1.00m;软椅不应小于1.10m。
3 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楼座及池座最后一排座位排距应至少增大0.12m。
5.2.5 条每排座位1 短排法:双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22 座,单侧时不超11 座;2 长排法:双侧时50 座,单侧有走道时25 座。
5.2.6 条观众席应预留残疾人轮椅座席,座席深应为1.10m,宽为0.80m,位置应方便残疾人入席及疏散,并应设置国际通用标志。
5.3.2 条池座首排座位排距以外与舞台前沿净距不应小于1.50m,与乐池栏杆净距不应小于1m;当池座首排设置残疾人席时,应再增加不小于0.50m 的距离。
5.3.3 条两条横走道之间的座位不宜超过20 排,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横走道与后墙之间座位不宜超过10 排。
5.3.4条走道宽度除应符合计算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短排法边走道不应小于0.80m,纵走道不应小于1.00m,2 长排法边走道不应小于1.20m。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1.剧场功能区划设计规范:(1)观众区:应满足观众容纳量、观看角度和视线畅通等要求;(2)舞台区:应包括大、小演出舞台,舞台高度、宽度、深度和倾斜度等需符合舞台表演的需要;(3)演员区:包括演员换衣区、化妆区、休息区等;(4)技术设施区:包括声光设备操作区、灯光控制室、音控室等。
2.观众席设计规范:(1)观众席坡度:席与席之间的高差要适宜,防止观众在剧场中的空间感失衡;(2)观众席视线:观众座椅的高度要保证观众能够看到舞台中心的区域;(3)观众席排列方式:观众座位的排列要便于观众出入,同时保证尽可能多的观众席视线畅通;(4)安全设计:观众通道、紧急疏散通道、设施的防火阻燃等安全措施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舞台设计规范:(1)舞台尺寸:根据不同的剧目需求,舞台的大小要符合类似舞蹈、话剧等不同剧目的演出需求;(2)舞台地板:在防滑、防反射、防擦伤和保护舞台灯光等方面要有相应的设计和材料选择;(3)灯光与音响:舞台上的灯光和音响要能够投射和扩散到合适的位置,使观众能够获得最佳的视听体验;(4)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门、扶手、防护网等设施,以确保工作人员在悬空、高处工作时的安全。
4.舞台剧院声学设计规范:(1)声学设备:舞台剧院应该配备适当的声学设备,如声学反射板、声学吸声板等,以改善声音在剧场内的传播效果;(2)音响设备:音响设备要满足剧场内各个座位的声音听觉效果要求,合理设置音响位置,防止声音的共振、回音以及各种噪音。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是为了保证舞台演出的效果和观众的观赏体验,并且要考虑到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安全。
设计师在遵守这些规范的基础上,还可以根据剧场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创新和个性化设计,以打造出独具一格的剧场建筑。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五、剧场建筑设计规范(]G] 57-2000)1. 0. 4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厅容量可分为:α)特大型: 1601座以上;b)大型: 1201---1600座;c)中型: 801---1200座;d)小型: 300---800座;e)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座。
3.0.2剧场基地应至少有一面临接城镇道路,或直接通向城市道路的空地。
临接的城市道路可通行宽度不应小于剧场安全出口宽度的总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800座以下,不应小于8m;b) 801---1200座,不应小于12m;c) 1201座以上,不应小于15m。
3. 0. 3剧场主要入口前的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剧场建筑从红线退后距离应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并按不小于0. 20m2/座留出集散空地。
当剧场前的集散空地不能满足前款规定,或剧场前面疏散口的宽度不能满足计算要求时,应在剧场后面或侧面另辟疏散口,并应设有与其疏散容量相适应的疏散通路或空地。
剧场建筑后面及侧面临接道路可视为疏散通路,但其宽度不得小于3.50m。
3.0. 7剧场总平面设计应为消防提供良好道路和工作场地及回车场地,并应设置照明。
内部道路可兼作消防车道,其净宽不应小于 3.50m,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00m。
4.0.6剧场应设观众使用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
厕所门不得开向观众厅。
男女厕所厕位数比率为1 : 1,卫生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男厕:应按每100座设一个大便器,每40座设一个小便器或0.6m长小便槽,每 150座设一个洗手盆;b)女厕:应按每25座设一个大便器,每150座设一个洗手盆;c)男女厕均应设残疾人专用厕位。
5. 1. 1视线设计应使观众能看到舞台面表演区的全部。
当受条件限制时,也应使视觉质量不良座席的观众能看到80%表演区。
5.1.2视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α)镜框式台口剧场宜选在台口线中心台面处;b)当受条件限制时,设计视点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舞台面0.3m;向大幕投影线或表演区边缘后移,不应大于1m。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 1总则1.0.1 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使用功能、安全、卫生及舞台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不适用于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或观众容量不足300座的剧场建筑。
1.0.3 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功能时,其技术规定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1.0.4 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 1601 座以上;大型1201〜1600座;中型801〜1200座;小型300〜800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 座。
1.0.5 剧场建筑的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1〜100年,丙等25〜50 年;2 耐火等级:甲、乙、丙等剧场均不应低于二级;3 室内环境标准及舞台工艺设备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1.0.6 剧场设计应进行舞台工艺设计;建筑设计与舞台工艺设计应紧密配合,互提设计参数。
1.0.7 剧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剧场 theater设有演出舞台、观看表演的观众席及演员、观众用房的文娱建筑。
2.0.2 观众厅 auditorium设有固定座席的为观看演出用的空间。
2.0.3 池座 stalls与舞台同层的观众席。
2.0.4 楼座 balcony池座上的楼层观众席。
2.0.5 包厢 box(in the auditorium)沿观众厅侧墙或后墙隔成小间的观众席。
2.0.6 舞台 stage剧场演出部分总称,包括主台、侧台、后舞台、乐池、台唇、耳台、台口、台仓、台塔。
2.0.7 台塔 fly tower 主台以上至栅顶的空间。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2007-11-58:28:00|By:chinesepump]《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lang=EN-US>7.1.8剧场建筑内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lang=EN-US>4.0.6旅馆的客房、大型厅室、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24�997.2.10殡仪馆内骨灰寄存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阻燃材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大规范》GB50045�95(997年版)3.0.8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4防烟和排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1997年版)8.1.3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8.1.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8.2.2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lang=EN-US>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平方米,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平方米。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平方米。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1 总则1、0、1 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使用功能、安全、卫生及舞台工艺等方面得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剧场建筑得新建、改建与扩建设计。
不适用于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 或观众容量不足300 座得剧场建筑。
1、0、3 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功能时,其技术规定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她用途应适当兼顾、1、0、4 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 1601 座以上;大型 1201~1600 座;中型 801~1200 座;小型 300~800 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 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 座。
1、0、5 剧场建筑得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得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 年以上,乙等51~100 年,丙等25~50 年;2 耐火等级:甲、乙、丙等剧场均不应低于二级;3 室内环境标准及舞台工艺设备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得相应规定。
1、0、6 剧场设计应进行舞台工艺设计;建筑设计与舞台工艺设计应紧密配合,互提设计参数。
1、0、7 剧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得有关强制性标准得规定。
2 术语2、0、1 剧场 theater设有演出舞台、观瞧表演得观众席及演员、观众用房得文娱建筑。
2、0、2 观众厅 auditorium设有固定座席得为观瞧演出用得空间。
2、0、3 池座 stalls与舞台同层得观众席。
2、0、4 楼座 balcony池座上得楼层观众席。
2、0、5 包厢 box(in the auditorium)沿观众厅侧墙或后墙隔成小间得观众席。
2、0、6 舞台 stage剧场演出部分总称,包括主台、侧台、后舞台、乐池、台唇、耳台、台口、台仓、台塔。
2、0、7 台塔 fly tower主台以上至栅顶得空间。
剧场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简介剧场建筑是一种特殊的建筑类型,它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消防安全。
本文档旨在提供剧场建筑消防设计的规范要求,以确保剧场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够有效地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建筑布局- 剧场建筑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消防规定和法规的要求。
建筑布局应合理,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畅通。
- 剧场的主入口和紧急出口应明确标识和指示,便于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
- 剧场内的座位、楼梯和过道应符合相关消防规定,保证人员疏散的便利和安全。
消防设施- 剧场应配备有效的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火灾,并通过声光报警提醒人员疏散。
- 剧场应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覆盖剧场内的各个区域,以控制火灾蔓延,并提供灭火用水。
- 剧场应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以便在初期火灾阶段进行灭火。
- 剧场的消防设施应定期维护和检查,保证其正常运作。
疏散和逃生- 剧场应制定详细的疏散和逃生计划,确保人员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
- 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
- 剧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紧急出口,并确保其畅通无阻。
- 剧场内的楼梯和过道应满足相关安全规范,以方便人员疏散。
原动力和照明- 剧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 剧场应配备备用电源系统,以确保在电力故障等意外情况下,紧急照明和消防设备能正常使用。
培训和演练- 剧场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理的认识和能力。
- 剧场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验疏散和灭火预案的有效性,并及时进行修订和改进。
结论剧场的消防设计是保障人员安全的重要环节。
按照本文档所规范的消防设计要求,剧场建筑可以更好地预防火灾的发生,并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有效的疏散和救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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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总则 (3)2术语 (4)3基地和总平面 (8)4前厅和休息厅 (10)5观众厅 (11)5.1视线设计 (11)5.2座席 (12)5.3走道 (13)5.4其他 (14)6舞台 (14)6.1一般规定 (14)6.2乐池 (17)6.3舞台机械 (18)6.4舞台灯光 (19)6.5舞台通讯与监督 (21)6.6演出技术用房 (22)6.7舞台结构荷载 (22)7后台 (24)7.1演出用房 (24)7.2辅助用房 (26)8防火设计 (27)8.1防火 (27)8.2疏散 (28)8.3消防给水 (30)8.4火灾报警 (31)9 声学 (32)9.1声学设计 (32)9.2观众厅体形设计 (33)9.3观众厅混响设计 (33)9.4噪声控制 (34)9.5扩声系统设计 (35)9.6其它 (35)10 建筑设备 (36)10.1给水排水 (36)10.2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37)10.3电气 (39)本规范用词说明 (43)1 总则1.0.1 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使用功能、安全、卫生及舞台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不适用于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或观众容量不足300座的剧场建筑。
1.0.3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功能上四,其技术规定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1.0.4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601座以上;大型1201~1600座;中型801~1200座;小型 300~800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座。
1.0.5 剧场建筑的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1~100年,丙等25~50年;2 耐火等级:甲、乙、丙等剧场均不应低于二级;3 室内环境标准及舞台工艺设备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1.0.6 剧场设计应进行舞台工艺设计;建筑设计与舞台工艺设计应紧密配合,互提设计参数。
1.0.7 剧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剧场theater设有演出舞台、观看表演的观众席及演员、观众用房的文娱建筑。
2.0.2观众厅auditorium设有固定座席的为观看演出用的空间。
2.0.3 池座stalls与舞台同层的观众席。
2.0.4 楼座balcony池座上的楼层观众席。
2.0.5包厢box(in the auditorium)沿观众厅侧墙或后墙隔成小间的观众席。
2.0.6 舞台stage剧场演出部分总称,包括主台、侧台、后舞台、乐池、台唇、耳台、台口、台仓、台塔。
2.0.7台塔fly tower主台以上至栅顶的空间。
它是舞台表演和机械运作的基本空间。
2.0.8 台仓understage舞台台面以下的空间。
2.0.9镜框式舞台proscenium stage在观众厅和舞台之间设有台口分隔的舞台,是我国现有剧场舞台的基本形式。
2.0.10 台口proscenium opening舞台向观众厅的开口。
2.0.11台唇apron stage台口线以外伸向观众席的台面。
2.0.12乐池orchestra pit为歌剧表演配乐的乐队使用的空间,一般设在台唇的的前面和下面。
2.0.13 主台main stage台口线以内的主要表演空间。
2.0.14侧台bay area设在主台两侧,为迁换布景、演员候场、临时存放道具景片及车台的辅助区域。
2.0.15后舞台back stage设在主台后面,可增加表演区纵深方向的舞台。
2.0.16 开敞式舞台open stage舞台表演区和观众席在一个空间内的舞台形式,包括伸出式舞台、岛式舞台、尽端式舞台。
2.0.17伸出式舞台thrust stage舞台向观众厅伸出,主要表演区在观众席内,观众席三面环绕舞台。
2.0.18岛式舞台arena stage舞台设在观众厅内,观众席四面环绕舞台。
2.0.19台口墙轴线axis of proscenium wall土建设设计图上标注的台口承重墙结构定位轴线。
2.0.20台口线curtain line台口构造内侧边线在舞台面上的投影线,舞台机械定位以此为基准。
2.0.21 栅顶grid;gridiron俗称葡萄架,舞台上部为安装悬吊设备的专用工作层。
2.0.22天桥fly gallery沿主台的侧墙、后墙墙身上部一定高度设置的工作走廊。
一般舞台均设有多层天桥。
2.0.23假台口(或活动台口)movable pretendnd stage door安装舞台灯具的主要设施,也能将演出台口尺寸作适当调整以适应各种表演。
2.0.24灯光渡桥lighting bridge与吊杆平行设置,可升降,安装、检修灯光用,在演出中能上人操作的桥式钢架。
2.0.25渡桥码头portal bridge由天桥上伸出的平台或吊板。
由此通往灯光渡桥或假台口上框。
2.0.26大幕proscenium curtain分隔舞台与观众厅的软幕。
其开启方式又分对开式、提升式、串叠式、蝴蝶式等。
2.0.27檐幕transverse curtain主台上部的横条幕。
2.0.28边幕wings主台两侧的边条幕。
2.0.29前檐幕fore-Proscenium curtain大幕前面的檐幕。
2.0.30 纱幕veil curtain网眼纱制作的无缝幕,挂在台口的叫台口纱幕,挂在天幕灯区前的叫远景纱幕,也可以折叠成装饰衬幕。
2.0.31 防火幕fire curtain安装在台口处,当发生火灾上四,可立刻下降将舞台与观众厅分隔开,防止火灾蔓延的设施。
2.0.32车台stage wagon在主台、侧台、后舞台之间,沿导轨前后左右行走的机械舞台;也有无导轨自由移动的小车台。
2.0.33升降台elevating stage在舞台上可以升降台面的舞台机械。
2.0.34转台revolving stage主要表演区能旋转的舞台机械。
2.0.35升降乐池orchestra lift乐池地面可升降,增加舞台使用功能的乐池。
2.0.36吊杆batten舞台上空悬吊幕布、景物、演出器材的杆状升降机械设备,有手动、电动、液压等多种传动方式。
2.0.37吊点point hoist舞台上空悬吊演出器材或景物的升降点状机械设施。
2.0.38天幕cyclorama悬挂在舞台远景区,表现天空景色的幕布。
2.0.39面光桥fore stage lighting gallery在观众厅顶部安装灯具向舞台投射灯光的天桥。
2.0.40 耳光室fore stage side lighting在观众厅两侧安装灯具向舞台投射灯光的房间。
2.0.41台口柱光架lighting tower在舞台口内两侧安装灯具的竖向钢架。
2.0.42灯光吊笼lighting (cable) basket在舞台两侧上空设置的安装灯具的笼状吊架,可以升降或前后左右移动。
2.0.43天桥侧光fly gallery lighting在舞台侧天桥上安装的灯光。
2.0.44 流动灯光movable lighting在舞台台面安装在灯架上可移动的灯光。
2.0.45灯控室lighting control room控制舞台灯光的操作用房。
2.0.46声控室sound control room控制电声系统的操作用房。
2.0.47 舞台监督指挥系统Stage manager control system舞台监督指挥演出的各种信号和双向对讲系统等。
2.0.48 舞台监视系统stage monitoring (display) System观察舞台演职员演出实况的电视监视系统。
3 基地和总平面3.0.1 剧场基地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合理布点。
3.0.2 剧场基地应至少有一面临接城镇道路,或直接通向城市道路的空地。
临接的城市道路可通行宽度不应小于剧场安全出口宽度的总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800座及以下,不应小于8m;2801~1200座,不应小于12m;31201座以上,不应小于15m。
3.0.3剧场主要入口前的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剧场建筑从红线退后距离应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并按不小于0.20 m2/座留出集散空地;2 当剧场前的集散空地不能满足前款规定,或剧场前面疏散口的宽度不能满足计算要求时,应在剧场后面或侧面另辟疏散口,并应设有与其疏散容量相适应的疏散通路,但其宽度不得小于 3.50m。
3.0.4剧场基地临接两条道路或位于交叉路口时,除主要临接道路应符合本规范第 3.0.2条的规定且剧场基地前集散空地应符合第3.0.3条一款规定外,尚应满足车行视距要求,且主要入口及疏散口的位置应符合城市交通规划要求。
3.0.5剧场基地应设置停车场,或由城镇规划统一设置。
3.0.6 剧场总平面设计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人流与车流交叉。
布景运输车辆应能直接到达景物出入口。
3.0.7剧场总平面设计应为消防提供良好道路和工作场地及回车场地,并应设置照明。
内部道路可兼作消防车道,其净宽不应小于3.50m,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00m。
3.0.8环境设计及绿化应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并应充分进行绿化,创造良好的环境。
3.0.9设备用房应防止对观众厅、舞台及周围环境的噪声干扰。
3.0.10演员宿舍、餐厅、厨房等附建于剧场主体建筑时,必须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并有独立的疏散通道及出入口。
3.0.11总平面设计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有关规定。
4 前厅和休息厅4.0.1 前厅面积,甲等剧场不应小于0.30 m2/座,乙等剧场不应小于0.20 m2/座,丙等剧场不应小于0.18 m2/座。
4.0.2休息厅面积,甲等剧场不应小于0.30 m2/座,乙等不应小于0.20 m2/座,丙等剧场不应小于0.18 m2/座。
当附设小卖部或冷饮部时,不应小于0.04 m2/座。
4.0.3 前厅与休息厅合一时,甲等剧场不应小于0.50 m2/座,乙等剧场不应小于0.30 m2/座,丙等剧场不应小于0.25 m2/座。
4.0.4衣物存放面积不应小于0.04 m2/座。
4.0.5剧场设吸烟室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池座和楼座时应分层设置。
2室内装修天棚应为A级材料,墙面和地面不得低于B1级材,并应符合本规范第8.4.1条的规定。
4.0.6剧场应设观众使用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
厕所门不得开向观众厅。
男女厕所厕位比率为1:1,卫生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男厕:应按每100座设一个大便器,每40座设一个小便器或0.60m长小便槽,每150座设一个洗手盆;2 女侧:应按每25座设一个大便器,每150座设一个洗手盆;3男女厕均应设残疾人专用蹲位。